黃長玲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 性別主流化 黃長玲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
國際婦女運動 第一波 民主政治中的性別與階級 第二波 無以名之的問題 第三波 差異與平等
性別主流化的開端 1975年聯合國在墨西哥市舉行的第一屆世界婦女會議中,宣布未來的十年為「婦女十年(Decade for Women)」,責成各國全力推動婦女權益。
性別主流化成為國際趨勢 1995年在北京舉辦的聯合國第四屆世界婦女會議中,也通過「北京行動宣言」,正式以「性別主流化」作為行動策略,要求各國將性別平等作為政策的主流。
性別主流化的定義 Gender Mainstreaming 要求政府全盤地檢討目前勞動、福利、教育、環保、警政、醫療、經濟、國防等所有政策活動,均應以落實性別平等為核心主流。 要求所有政策、立法與預算資源,須要重新配置和改變,以真正反映性別平等觀點,及具備性別敏感度。
性別主流化的本土實踐 行政院婦權會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各縣市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 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各縣市婦權會 各部會性別聯絡人
性別專責機構的推動進程 成立中央一級專責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 2002年起婦女團體開始推動 行政院組織法之修正 2003﹐2004年全國分區公聽會 2004年各政黨競選承諾 2005年朝野政黨立院黨團之承諾
韓國性別專責機構的狀況 南韓於2001年成立性別平等部(Ministry of Gender Equality),直屬於總統,並且有專屬的年度預算與承辦人員,負責性別研究、法案推動、性別意識推廣與法案執行評估等工作。
日本性別專責機構的狀況 日本在2000年即根據「性別平等社會基本法」,制定 「基本藍圖」(Basic Plan),並於內閣設立「性別平等議會」,由十二位內閣閣員及十二位學者共同組成,由首相擔任主席。整個內閣各部會首長則共同組成「性別平等促進總部」。
性別主流化的兩個意義 政策的橫向聯繫與縱向過程 以人身安全政策為例 個人發展不受性別限制 消除性別歧視 突破性別刻板印象 建立性別敏感度 打造性別平等的環境
如何推動性別主流化 (I) 性別統計 性別分析 政策目標
性別統計 (例1)
性別統計 (例1.1)
性別統計(例1.2)
性別分析 (例1) 暴力犯罪被害人有無性別差異﹖ 暴力犯罪加害人有無性別差異﹖ 暴力犯罪類型有無性別差異﹖ 防止暴力犯罪的政策及方案如何制定﹖制定及執行時如何避免性別差異﹖
政策目標 (例1) 性別平權與人身安全 兩性不安全的來源 立法/預算/資源配置
性別統計 (例2)
性別分析及政策目標 各級學校教師之性別比例 性別刻板印象及性別不平等 合理的教育環境 性別平等教育法中教師評議委員會的規定(三分之一性別比例)
主要修法及立法成果 (一) 民法修正 (1990年代起陸續修正) 民法的立法背景﹐台灣社會環境的改變 冠夫性﹐夫妻財產制﹐子女監護權﹐ 非婚生子女繼承權 家庭暴力防治法 (1998年) 鄧如雯案 113通報系統
主要修法及立法成果 (二) 兩性工作平等法 (2002年) 國父紀念館案/金融機構單身及禁孕條款 禁止性別歧視﹐職場性騷擾防治﹐育嬰假﹐陪產假﹐哺乳室 性別平等教育法 (2004年) 葉永誌案 性別平等教育﹐校園性騷擾防治﹐懷孕學生受教權﹐教評會1/3性別比例原則
政策的性別效果 性別敏感度 台大女生搶佔公廁運動 避免性別刻板印象 國家考試限定性別比例的問題 性別影響評估 清潔隊員招收方式
常見的反應 受害者與加害者 個人與社會結構的關聯 賦予弱勢者權力 提醒優勢者反省 西方經驗與傳統文化 父權體制並非西方獨有 文化的重組與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