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
10321011李孟彥 報告 10321071黃弘嘉 報告 10321032李宛妮 股票選擇權 10321101林宜君 ppt 10321050周旻嬿 台灣&美國選擇權市場發展現況 10321140張嘉芯 選擇權損益及價格 10321170黃章傑 選擇權概論
選擇權概論
選擇權的意義 「選擇權」持有人在付出一筆金額之後,有權利在未來 的一段時間內(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以約定的價格向 對方購買(或出售給對方)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但沒 有義務履行契約(不一定要買)。 其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就像是選擇權持有人中的一種 (買入買權),在付出買入股票的資金之後,如果公司的 營運狀況良好,便有權分享盈餘分配;但若公司破產, 股東最多是損失原先的投資,並沒有義務負擔無限責任。 以型態而言,選擇權可以分為兩大類:「選擇權買權」 及「選擇權賣權」。投資人可以買入或賣出這兩種選擇 權,因此選擇權的基本交易形態共有「買入買權(Buy a Call)」、「賣出買權(Sell a Call)」、「買入賣權(Buy a Put)」、「賣出賣權(Sell a Put)」等四種。
選擇權買方與賣方之比較 買方 賣方 權利義務 有履約的權利,沒有義務 有義務,沒有權利 權利金 支付權利金 收取權利金 保證金 不須繳納保證金 須繳納保證金 損益 損失有限、獲利無窮 獲利有限、損失無窮
選擇權的基本規定 集中市場選擇權的契約大小為固定,新契約掛牌時 是以標的物的市價來訂定「履約價格」(或稱「執行 價格」);例如某股票市價$100,交易所可能會將 買權「履約價格」訂為$105。投資人在買入選擇 權契約時,必須繳納「權利金」,並不退還;除此 之外,買賣選擇權通常是委託經紀商下單,因而會 有交成本。
選擇權標的物 選擇權的「標的物」包括股票、外幣與利率等相關金融商品,這些「標的物」若以現貨為基 礎,則為現貨選擇權。除了現貨以外,選擇權的「標的物」也可以是期貨,即為「期貨選擇 權」。無論選擇權的「標的物」為現貨或期貨,其品質、數量、交割方式都必須有明確的定 義,以利於契約的標準化與交易的進行。以下簡介各種標的物選擇權的特性。 (1)股票選擇權 芝加哥選擇權交易所(CBOE)在1973年首先提供股票選擇權交易,掛牌期分為三種循環:1、4、 7、10月,2、5、8、11月,3、6、9、12月;新契約推出之後,會有不同到期日的契約, 主要是以當月份、下一個月份、下二個月分的第三周的星期六為到期日。 由於股價的波動性大,許多法人會因避險之目的而購買股票選擇權,已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 衍生性商品。股票選擇權以每一百股為交易單位,但並不會直接影響公司的股價。 除了個別股票之外,各交易所也分別推出「股價指數選擇權(Index Futures)」,主要的指數 如下: 芝加哥選擇權交易所(CBOE):標準普爾100及標準普爾500兩種指數。 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交易所綜合數。 美國證卷交易所(AMEX):主要市場指數及日本股價指數(以210種股票所編製的指數,類似於 日經指數)
(2)外幣選擇權 「費城證卷交易所」於1983年首先推出了「外幣選擇權」 契約;投資人可以在有效期間內,依契約所設定的匯率履約 價格,買賣「買權」和「賣權」之外幣選擇權 (3)利率選擇權 「利率選擇權」主要是以債卷或債券期貨為標的物,以美國 為例,單純的債券選擇權並不常見,而市場上的主要產品為 「政府債券期貨選擇權」及「歐洲美元期貨選擇權」,其中 「政府債券期貨選擇權」因在到期日之前支付利息,評價較 為複雜。 (4)期貨選擇權 就美國而言,「期貨選擇權」集中市場交易是從1982年開 始,但之前在店頭市場已行之有年,主要包刮了農產品期貨 (玉米、黃豆、小麥、原油及天然氣等)及金融期貨(股價指數、 股票、債券、利率期貨)。由於「期貨選擇權」是建立於期 貨之上,期貨價格的變化影響選擇權的價值,本身性質較為 複雜,評價也比較困難
美式及歐式選擇權 選擇權因可否提前履約而分為「美式選擇權」和 「歐式選擇權」。 美式選擇權(American Option):在特定的期間 內,買方隨時皆可要求執行選 擇權。 歐式選擇權(European Option):僅可於到期日, 買方才可行使權利。國內目 1 前於期貨交易所所交 易的選擇權皆為歐式選擇權。 。 由於美式選擇權契約可以隨時執行,彈性較大,其 價格高於或等於歐式選擇權。
選擇權市場型態 選擇權市場的型態可區分為「集中市場」和「店頭 市場」,美國選擇權的主要集中市場為芝加哥選擇 權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那斯達克等。過去歐 洲國家選擇權市場的型態則多為店頭市場,以議價 方式交易,但後來也都成立了集中市場。
股票選擇權
何謂股票選擇權 股票選擇權是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顧名思義,股 票選擇權的價值是由股票的價值衍生出來。換言之, 股票選擇權的價值與其相對應的特定股票 (Underlying Security)價格的波動直接相關。每一 個選擇權都有一檔對應的特定股票。 股票選擇權是一種合約(Contract) ,通常每一個合 約代表100股的特定股票。由買方向賣方支付一筆 權利金(Premium) ,買方在合約到期或到期之前, 有權利依履約價格(Strike Price)向賣方要求買進或 賣出特定股票。選擇權的買方亦有權利在合約到期 時,選擇不向賣方買進或賣出特定股票。
台指選擇權 台指選擇權權利金及保證金 台指選擇權的契約規格 是以大盤指數為標的物的權利契約,臺指選擇權之{權利}為買(賣)大盤指 數之權利,及買賣雙方約定,買方以一定代價(權利金),向賣方買一個以 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大盤指數的權利,目前台灣期貨市場、選擇權交易 量還是以指數選擇權為大宗,佔全體比重約 98 %以上。 台指選擇權權利金及保證金 權利金即為選擇權的價格,以點數表示,就像股票的股價,權利金會隨 股市行情及供需狀況的波動,保證金的交易限額由交易所訂定,通常涵 蓋一日可能,損失最大額度為原則,需進行每日結算,以控制違約風險。 台指選擇權的契約規格 契約標的 : 台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票指數 履約型態 : 歐式 履約乘數 : 每點新台幣50元 到期月份 : 三個近月加兩個季月 最後交易日 : 到期月份第三的星期三 到期日 : 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選擇權種類
選擇權規格
選擇權損益及價格
選擇權的損益 一、價內選擇權(In the Money): (1)價內買權:當市價>履約價,買方可要求履約以低 於市場價格的履約價格買進。 (2)價內賣權:當市價<履約價,買方可要求履約以高 於市場價格的履約價格賣出。 二、價平選擇權(At the Money):當市價=履約價,稱 為價平選擇權。 三、價外選擇權(Out of the Money): (1)價外買權:當市價<履約價,買方不會要求履約, 因履約後會產生立即損失。 (2)價外賣權:當市價>履約價,買方不會要求履約, 因履約後會產生立即損失。
選擇權的基本策略 買進買權 最大獲利:無限、漲的愈多、獲利愈大 最大損失:支出的權利金 使用時機:預期行情即將大漲或持續大漲 最大獲利:無限、漲的愈多、獲利愈大 最大損失:支出的權利金 使用時機:預期行情即將大漲或持續大漲 損益平衡點:履約價+權利金
買進賣權 最大獲利:無限、跌的愈多、獲利愈大 最大損失:支出的權利金 使用時機:預期行情即將大跌或持續大跌 損益平衡點:履約價-權利金
賣出買權 最大獲利:收入的權利金 最大損失:無限、漲的愈多、損失愈大 使用時機:預期小跌時 損益平衡點:履約價+權利金
賣出賣權 最大獲利:收入的權利金 最大損失:無限、跌的愈多、損失愈大 使用時機:預期小漲時 損益平衡點:履約價-權利金
選擇權操作技巧 (一)注意到期日:由於選擇權的時間價值有隨時間遞減的特性,因此何時賣就顯 得很重要;賣的太早,距離到期時間長,時間價值遞減速度緩慢,資金的機會成 本增加;賣的太晚,時間價值低落,可能就無利可圖。 (二)長波段行情後:在長波段行情後,行情多半會進入混亂無秩序狀況,行情開 始陷入盤整震盪格局;由於市場的不確定性大增,此時的權利金價值也較高,加 上因是盤整格局,時間的消逝對賣方有利,故是最佳賣出選擇權的時機點。 (三)行情多半時間均為盤整走勢:明顯趨勢的行情令人亢奮,不過大部分的商品 和大部分的市場多數的時間內是處於盤整的狀態;在沒有行情的狀況下,多空都 難有獲利空間,此時採取守勢以賣出選擇權賺取權利金的做法將是最佳選擇,以 中性的操作策略來因應。 (四)擴大交易商品種類進行風險分攤:賣出選擇權的概念類似於開保險公司,交 易人收取保費承擔風險;如果能同行進行多種商品交易,將可降低單一商品反向 噴出的交易風險,畢竟指數、外匯、能源或穀物要在同一時間均出現噴出的機會 是相當小的。
台灣&美國選擇權市場發展現況 美國仍是最主要的選擇權市場之一,目前美國約有十三家交 易所推出各式選擇權契約,2003年總交易量約11.3億口。 其中CBOE仍居龍頭地位,但若單以股票選擇權計算,則 CBOE的領先地位已於2003年被國際證券交易所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Exchange, ISE)所取代,該交易 所係2000年新成立的交易所,為美國第一個完全採用電子 交易的交易所,其所掛牌的商品則以其他交易所已掛牌的股 票選擇權為主。在短短三年內,ISE的股票選擇權交易量即 超過CBOE,這對於以傳統人工喊價市場為主的美國市場而 言,不啻為一項警訊,目前美國多數交易所均已啟用電子交 易系統,但或多或少仍持續保留人工喊價市場。事實上,美 國也是全球極少數仍保留人工喊價市場的國家,其他國家多 數均已改採電子交易,而從各國電子交易市場的成功經驗, 業已證明電子交易確實為市場的發展趨勢。
我國選擇權市場是於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正式創立,第一項商品為臺 指選擇權,係以台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為標的。上市第一 天的交易量僅1,420口,其中買權1,145口,賣權275口;當年度的日均 量為856口。九十一年度,臺指選擇權交易量持續成長,而當年的下半 年更為臺指選擇權開始起飛的時點,因期交所與期貨商的大力推廣,交 易量突飛猛進,日均量由年初的一千口上下,至十月份即突破萬口大關, 達到10,767口,並持續大幅成長,十二月份的日均量更達16,608口, 全年度之日均量亦有6,316口之水準,不但順利達成年度預算目標,且 以各月份日均量統計,僅一年的時間成交量即成長達十八倍,堪稱我國 期貨市場上發展最為迅速且成功之商品。九十二年度仍持續高度成長, 日均量在七月份突破十萬口,年度日均量亦達87,229口,九十三年一至 八月的日均量更達174,519口,占期交所所有商品交易量的72%,臺指 選擇權已然成為期交所的主力商品,並促使臺灣期貨交易所在全球衍生 性商品交易所的排名大步邁進。依據期貨業雜誌(Futures Industry)2004年上半年的統計,期交所已從2003年的第33位大幅進步 到名列排全球第20位。另依單一商品排名,則2004年一至八月份,臺指 選擇權總交易量亦在全球指數類商品(含期貨與選擇權)中排名第九
心得
孟彥:我覺得選擇權是個以小額投資換取高報酬的一 個管道 也是年輕人可以去嘗試的投資方式 宛妮:選擇權是短線操作最佳理財工具,雖然投入的 成本不用很多,獲利的機會很大,適用於資金有限 又想獲取股市漲跌利潤,如果是股票的投資想做投 機的話,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做比較多的功課,但 是未必與大盤一致,但是以風險來說,選擇權的風 險又高於股票,所以按個人需求去投資囉~ 宜君:不管未來行情如何變化,要多了解技術指標分 析跟時間的關係是非常重要的,這樣能利用選擇權 在市場組合出最好的策略
嘉芯:做完選擇權的報告,才發現要在對的時機買進 或賣出選擇權真的很困難,必須正確研判市場行情 趨勢跟選定最佳投資策略,這樣才不會吃虧。 旻嬿:一開始被分配要做台灣跟美國的選擇權市場概 況覺得很難,毫無頭緒的找資料,找到後面慢慢清 楚台灣跟美國的選擇權市場,其實網路上都有充分 的資料,不只有臺灣跟美國各國的也都有 章傑:選擇權契約 是一種有風險的投資 如果公司營 運狀況很好 就有餘額分配 可是公司營運到破產 股 東會最先損失 而且沒有義務負擔無限責任 不管做 什麼投資 都要事先做好準備 才不會把資本都賠光 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