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期中/結案作業
內 容
一、期中/結案作業程序 作業流程 工作內容 (簽約階段) 相關作業說明請參閱[壹] 完成簽約及 請領第1期款 相關作業說明請參閱[壹] 依據預算分配表之期程規劃,於每期終了後10日內(以郵戳為憑),函送期中/結案(最後1期)報告一式3份至計畫辦公室。 繳交期中/ 結案報告 依需要提出計畫變更 限期 改善 再次 提交 報告 委員書審 (約2~3週) 計審委員進行期中/結案報告之書面審查。 計畫/財務查訪 若需辦理查訪,計畫辦公室會於7天前通知。 詳參<肆、計畫變更作業> 詳參 <伍、查訪作業> 依審查結果修正期中/結案報告,並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相關事宜。 (1)審查通過:備妥相關文件,函送計畫辦公室請 領下1期補助款。 (2)審查未通過:應於規定期限內重新提繳期中/ 結案報告,俟審查通過後再辦理請款相關事 宜。 依審查結果 辦理相關事宜 未通過 通過 辦理請款 下1期 存入專戶 待繳回專戶孳息毛額(扣稅前)後,即可辦理計畫結案且完成尾款作業。 計畫辦公室將補助款以支票寄送給執行廠商,或執行廠商解繳補助款。 結案
二、報告繳交作業說明 計畫執行期間,工作記錄簿填寫說明: 1.先期研究案:得由計畫主持人代表據實填寫工作記錄簿。 2.研究開發案:參與計畫之執行成員均應據實填寫工作記錄簿。 3.對於本研究成果,應建立完整之技術資料管理檔案,並應無條件配合隨時調閱。
工作記錄簿之管理 目的: 1.研發經驗之累積與傳承 2.智慧財產權之訴訟佐證 記錄簿之管理: 1.領用及繳回保存之時間/部門/使用人要登錄 2.格式應包括:「公司名稱」、「部門名稱」、「領用時間」、「記錄簿編號」、「歸檔時間」、「記載人簽名」、「見證人簽名」、「頁碼」 3.以可保留筆跡之書寫工具記錄 4.內頁不可黏貼或撕毀 記錄之內容: 包括實驗記錄、維修記錄、會議摘要、工作計畫、長官指示、個人心得、發現、創意等工作有關之任何事項 (可至SBIR網頁文件下載區下載參考範本)
三、期中請款作業說明 多家公司共同執行之作業注意事項: 簽約代表公司須負責彙整各執行公司之工作報告及請款文件,其內容除彙整整體計畫進度外,另須分列各執行公司經費支用情形。 簽約代表公司應定期向執行公司取得計畫經費動支情況報告(如會計月報等),以供必要時查核。 簽約代表公司應監督、協助其他合作廠商,使其作業合於契約六「經費收支處理」。 各執行公司應遵守專戶管理相關作業規定。(參-3)
四、專戶孳息計算說明
五、結案之尾款及專戶孳息繳回作業說明
六、管考作業注意事項 廠商執行本計畫各項費用之支出應檢具相關支出憑證(係為證明支付事實所取得之收據或統一發票),其支出及付款憑證日期均應在計畫執行期間內。 技術引進及委託研究費之付款及兌現,可延至計畫期間屆滿後2個月內,但其支出憑證日期仍須在計畫執行期間內(惟計畫執行之截止日為10月16日~11月30日之廠商,請配合於計畫結束當年度12月15日前完成付款)。 上述發票或收據正本請註記「SBIR計畫專用」或申請之計畫名稱;所有影本資料亦請加蓋「核與正本相符」章。 凡與原核定計畫書內容不符,即應辦理變更作業,重大變更申請最後期限為執行期間屆滿之30日前提出,一般變更則須於繳交期中/結案報告時提出報備,經計畫承辦人確認簽收後,則不再受理相關變更申請。 應依實際補助款支用數,按月至補助款專戶提領補助金額。 財務查訪後若須補充或修正之處,將依財務查訪記錄表中載明之補件期限補正,逾期即以現況結案。 廠商若有同時申請SBIR及其他政府補助計畫時,請務必確認無重覆列報之情形。
期中報告繳交函 結案報告繳交函
請領期中補助款函 專戶利息繳庫暨請領尾款函
專戶利息暨補助款結餘數繳庫函
[期中報告封面格式] 無需膠裝
填表說明 1.請依計畫書內之「工作項目」及「查核點」逐項填寫執行情形(請以數字化具體表達) 2.如未達成預定進度及查核點或與原計畫書內容不符者請於「是否符合原計畫內容及預定進度」 欄註明 X,並於「檢討及建議」欄內說明原因;相符者請註明 V。 3.“合計”欄內請統計不符計畫進度之項目(X)之項數,若無不符進度者請填 0。 4.分項計畫如有修訂、變更、進度落後或遭遇困難,請於「檢討及建議」欄內說明修訂、變更之 理由或遭遇困難之解決方法。
有變更時才須填寫 作業方式請參閱—肆、計畫變更作業 請參閱—參、會計管理作業
[結案報告封面格式] (紫色雲彩紙) 審查通過 後膠裝 書背(側邊) (若為研發聯盟,只需填寫乙方簽約代表廠商) 計 畫 編 號 : 名 稱 結 案 報 告 執 行 廠 商 書背(側邊) [結案報告封面格式] (若為研發聯盟,只需填寫乙方簽約代表廠商) (紫色雲彩紙) 審查通過 後膠裝
報告內容應以計畫全程為範圍
填表說明 期刊論文:指在學術性期刊上刊登之文章,其本文部分一般包括引言、方法、 結果及討論,並且一定有參考文獻部分,未在學術性期刊上刊登之 文章(研究報告等)與博士或碩士論文,則不包括在內。 研討會論文:指參加學術性會議所發表之論文,且尚未在學術性期刊上發表者。 專 著:為對某項學術進行專門性探討之純學術性作品。 技術報告:指因從事某項技術之創新、設計及製程等研究發展活動所獲致的技術 性報告並未公開發表者。 技術移轉:指技術由某個單位被另一個單位所擁有的過程。我國目前之技術移轉 包括下列三類:一、技術輸入。二、技術輸出。三、技術擴散。 *技術輸入:藉僑外投資、與外國際技術合作、投資國外高科技事業 等方式取得先進之技術引進國內者。 *技術輸出:指直接供應國外買主具生產能力的應用技術、設計、顧 問服務及專利等。我國技術輸出方式包括整廠輸出、對 外投資、對外技術合作及顧問服務等四種。 *技術擴散:指政府引導式的技術移轉方式,即由財團法人、國營事 業或政府研究機構將其開發之技術擴散至民間企業之一 種單項移轉(政府移轉民間)。 技術創新:指研究執行中產生的技術且有詳實技術資料文件者。
請參閱— 參、會計管理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