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知多点 南山区国家税务局.

Slides:



Advertisements
Similar presentations
内容说明:  本培训内容根据 2001 年注册会计师考 试辅导教材《会计》一书和《企业会 计制度》(财会[ 2000 ] 25 号)相关 内容编写.
Advertisements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讲解.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 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第二十八条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 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
汉沽管理区国家税务 局 全国县级纳税服务规范 2.2 版本 培训讲稿. 指引提纲: 一.关于纳税服务规范 二.税务登记规范 三.税务认定规范 四.发票办理规范 五.申报纳税规范 六.优惠办理规范.
不动产销售与租赁的营改增政策 武汉市国税局. 一、征税范围 二、税率与征收率 三、一般计税方法 四、征收管理 五、销售不动产的特殊规定 六、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特殊规定.
纳税申报与审核 实训四. 实训目的 掌握纳税申报表的填制 了解纳税申报基本流程 掌握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的常见处理方法 了解相关税种的纳税筹划问题.
大至正中诚以至运大至正中诚以至运 上规上限企业培训讲座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中山分所 主讲:李治球.
财务管理 / 第六章 / 第三节 sv.hep.com.cn sve.hep.com.cn 第三节 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必须严格遵照国家财经法规进行企业利润分配。 必须正确处理分配与积累的关系,增强企业后劲。 必须坚持维护所有者权益的完整。 必须适当考虑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利益。
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 申报表讲解 蛇口国家税务局
减免税核算管理项目 外网操作演示 江苏省i常州地方税务局.
二分局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辅导 (通用版) 2014年3月.
2012年度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 陈 琳.
申报纳税业务 (新登记纳税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及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培训会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税政二处 刘柯.
企业所得税培训课件 企业所得税管理常见问题解读.
2013年东湖国税税收宣传 ——企业所得税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河套大学 会计服务中心 张晓东.
2015年度上海市居民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相关业务培训
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主讲人:吴启明 二O一四年四月.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一、政策出台背景 二、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专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扶持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湘潭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学校 郑 庆 华 彭 湘.
主讲单位:嘉定区税务局纳税人学堂 上海佳定税务师事务所 2015年3月
企 业 所 得 税 2015年四季度预缴申报培训 2015年12月.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培训.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讲解 政策法规科 王晶 主讲.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政策讲解 2016年5月.
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讲解 市国税局 雷英.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培训 长丰县地税局 长丰县国税局
有一种优惠叫“小微” 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
纳税人学堂课件天地第201602期 2015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培训 嘉定区税务局 2016年3月.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分及其认定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税收筹划专场培训 黄 远 2007年5月23日 北京 北京中煜华税务师事务所主任税务师 荷兰银行等多家跨国公司常年财税顾问
1.年度报告公开流程示意图 2.事业单位填报 3.事业单位附件上传 4.举办单位审核
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介绍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政策解析 年3月 - -洛阳市国税局 所得税科-.
北仑地税一分局2015年会计会议 2015年纳税人学堂第二期 3/17/2017.
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缴 政策培训 江苏省无锡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
2015年度汇算清缴政策提醒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调整及修改后申报表填报说明
纳税指南 二○一一年第四、五期 主办:青岛市市北国家税务局.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大连市西岗区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堂 2015年4月7日 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 2015年度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科.
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相关政策 杨浦区税务局所得税科 2014年6月.
汇总纳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分摊比例备案培训
2014年3月.
纳税人学堂课件天地第201602期 2015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培训 嘉定区税务局 2016年3月.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培训 所得税科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历下国税纳税人学堂 企业所得税(季报)专题.
张家港地税局 纳税人学堂专题班.
模块九 税务会计 9.2 纳税申报.
长沙市高新区地税局纳税人学校 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
企业所得税 珠海市地税局税政科 高 媛 2010年4月 税政科 高媛.
新办企业课程——一体化申报 新乡获嘉县国税局.
有一种优惠叫“小微” 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培训.
台风损失相关涉税政策指导 主讲人:陈 亚 促.
《纳税服务规范2.0版及最新税收优惠讲解》 南平地税办税服务厅 余克全
纳税信用管理 及最新税收优惠讲解 阳江地税局 庾焕恒 注册税务师 广东地税省局兼职教师.
新办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青岛市保税区国税局.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讲解
江苏地税大集中系统 缴款凭证出具介绍 大集中工程项目组 二0一0年六月.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 2 济南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月28日.
六盘水师范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资产使用部门 1、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报表 技术鉴定
企业所得税政策篇.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讲解 黑龙江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2017年11月23日.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知多点 南山区国家税务局

知 多 点 了解基本内容 关注最新变化 完成两个程序

2013年汇算清缴要注意的事项

汇缴时间 纳税人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 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截止时 间为6月3日。

汇算清缴范围 凡属我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 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 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 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深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 的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 清缴。

汇算清缴内容 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自行 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季度预缴企业所 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 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 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深圳市国家税 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的公告》(2013 年第23号)等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 申报前及时办理。 纳税人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 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 “25号公告”)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表》 或《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表》,连同应提交的资产损失证据材料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申报方式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实行网上申报方 式,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汇算清缴时限内,通过我 局门户网站(www.szgs.gov.cn)分别填写和报送 所适用的申报表,并结清税款。同时,通过我局 门户网站 “财务会计报表申报模块”报送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

汇算清缴更正申报流程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 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 年度纳税申报。此时,必须重新填报企业所得税 纳税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前台进行更正 申报。在原申报表上涂改进行更正申报的,税务 机关不予受理。更正后的申报表(整套、一式两 份)由征收前台交纳税人和数据处理中心。

2013年汇算清缴的新变化

(一)汇算清缴报送资料变化 规定资料不再统一报送纸质资料,采取留存备报 的方式,资料由企业自行保存,在税务机关要求 提供时才报送

哪些资料仍需报送 采取上门申报方式的纳税人报送以下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财务报表; (三)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哪些资料留存报备 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 构的预缴税情况; 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和中 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 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需保存汇总纳税企业分支 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 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需保存 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 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 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 情况的说明;

(二)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变化 1.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办理企业 所得税年度申报 从2013年度汇算清缴开始,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除总 机构应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外,与往年不同 的是,二级分支机构也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二级分支机构的税款计算方法 汇总计算:仍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 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 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 税款分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 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的 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各自的企业 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 缴纳方式: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 款缴库或退库分支机构

总机构需要做什么? 1、汇总计算和税款按比例分摊后,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沿用季度 的表格) 2、已进行年度申报的总机构到办税服务厅提出分配表的受 理申请,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受理核实,准确无误后加 盖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征税专用章(纳税人办理此项业务时 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汇总纳税企 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3、将受理完盖好税务局专用章的分配表交给二级分支机构, 并将该表留存备查

分支机构需要做什么? 1、根据总机构填写的受理过的分配表,对应本分 支机构应分配的税额,填写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 年度申报表; 2、将该表留存备查

申报表的使用及填报 1、分支机构填写的表格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进 行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暂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中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表(A类)》格式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分支机构 在办理年度所得税应补(退)税时,应同时附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 分配表》。

2、总机构填写的表格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表格中增加以下四行需要纳税人填写: 43行:总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40行×总机构应分 摊预缴比例) 44行: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40行×总机构预缴 所在地分配比例); 45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额(40行×分支机构 应分摊比例); 46行:其中: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应分摊所得税 额。 同时网上申报还需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 税分配表》。

(三)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扩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 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 号)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做出调整, 扩大了扣除范围

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 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6号)允许加计扣除项目基础上, 将下列费用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 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费、失业 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 检验、维修等费用。 3.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 费 4.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5.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汇算清缴前需完成的两个程序

(一)优惠备案程序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惠管理工作规程》的公告 提示:从2014年1月1日起以下事项列为事后报送相关资料 列入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类的税收优惠项目包括: a、国债利息收入; b、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c、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 益; d、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收入; e、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列入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应在 年度申报时填写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的对 应项目,即完成备案登记,由综合征管系统从主 、附表采集相关数据生成备案清册。备案资料由 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二)资产损失申报程序 文件依据: 财税〔2009〕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 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1、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的区别 清单申报——实际资产损失 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 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 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 专项申报——法定资产损失 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 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 关的纳税资料。

实际资产损失: 概念: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 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 扣除时间: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 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 概念: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 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扣除时间: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 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 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 度申报扣除。  

程序要求 企业应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前, 填写《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表》或《企业资产 损失专项申报表》,连同按规定应提交的资产损 失证据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文书受理窗口申报扣 除即可 证据材料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资产损 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 第25号))。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资产损失相关申报表可在深圳国税门户网站“表格 下载”栏目下载)

2、跨地区汇总申报企业资产损失的申报 (1)分支机构如何申报 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 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 二级分支机构还应同时上报总机构 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向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 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申报。

(2)总机构如何申报 总机构本身的资产损失按专项申报和清淡申报的 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应以清单 申报的形式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发生的 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 申报

汇算清缴一点通使用指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点通”使用指引.doc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