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旅游出入境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节 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管理制度 第二节 外国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 中国出入境检查制度
第一节 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管理制度 中国公民出入境的有效证件 护照 中国人旅行证 出入境通行证 签证
护 照 护照,是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的证件,以证明其国籍、身份和出国目的。 护 照 护照,是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境和在国外旅行、居留的证件,以证明其国籍、身份和出国目的。 护照载有“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字样,由公民所在国的外交或公安机关颁发。 中国护照的签发机关:1、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由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2、中华人名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
护照的类型 护照的类型: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 因公普通护照:一般发给国家派出的研究生、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等, 这种护照由外交部或地方外办颁发。 因私普通护照:由国家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各地公安机关颁发给因私事前往外国或旅游居住在国外的本国侨民使用的护照
普通护照的申办程序 普通护照期限——16周岁以下人员护照有效期5年;16周岁以上人员护照有效期10年。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所需材料——公安局印制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半年内2寸白底免冠护照照3张;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及A4复印件;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办理时限——一般为15天;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为30天。 普通护照期限——16周岁以下人员护照有效期5年;16周岁以上人员护照有效期10年。
护照上的注意事项 一、本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存、使用,不得涂改、转让、故意损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扣押。 二、本护照的签发、换发、补发和加注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公安部委托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办理。 三、本护照遗失或被盗,在国内应立即向当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在国外应立即向当地或附近的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报告。 四、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应向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不予签发中国护照的情形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法律处罚 1、伪造、变造护照,冒用他人护照,买卖、转让护照,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等违法情形,处罚款、拘留、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同时可以处2000元人民币以上5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应受理而不予受理;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签发;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收取费用;向申请人索取和收受贿赂;邪路因制作、签发护照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他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弄虚作假骗取护照案 2010年2月23日,杜某(女)到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日韩十五日游。旅行社在出入境管理处帮杜某申办护照时,前台受理民警在审理材料中发现,杜某是冒用她妹妹的身份证户口本申请护照,妄图蒙混过关。经查实,2009年4月,杜某在日本非法就业时被当地警方发现遣返并限制入境后,她原持有证件也已经宣布作废。为再次去日本,她想到了把自己的相片“嫁接”到妹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办法,结果被查出。
案例:民事案件未了,不能出境旅游 某单位20名职工与某国际旅行社签订了参加“新、马、泰10日游”的旅游合同,出团日期为2000年2月16日。可是在临出国的前三天,旅行社打来电话通知其中的王某,说他的出境申请未被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原因是王某与妻子的离婚手续还没有正式办清。王某本来想借出国的机会散散心,结果却未能如愿。
中国人旅行证 中国旅行证可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与护照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人旅行证,是中国旅游者出入境的主要证件,由中国驻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旅行证分为一年一次有效和两年多次有效两种,由持证人保存、使用。 一般适用于中国护照颁发与公民国际认定可能出现不适应的现实情形。 中国旅行证可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与护照具有同等效力。
出入境通行证 出入境通行证,是根据事由不同,公安机关分别签发前往香港、澳门地区或往来的通行证件。 由省级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颁发,在有效期内1次或多次出入境有效。 出入境通行证有效期分为一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3个月内一次出入境有效、3个月内一次出境有效或者一次入境有效。
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的区别 持护照出境的,可以去到越南任何的一个角落。时间长短没有限制(当然,在您护照和签证没有过期的情况下)。 持通行证出境的,只能到边境的一些省市。时间一般不能超过7天。通行证只能跟旅游团办理,不能随意的离开团队。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的高层人员不能办理通行证出境。其他人员办理通行证时,还有面见有关的公安机构。程序繁琐。
签证 落地签,是指申请人不能直接从所在国家取得前往国家的签证,而是持护照和该国有关机关发给的入境许可证明等抵达该国口岸后,再签发签证。 签证,指一国外交、领事、公安机关或由上述机关授权的其他机关,根据外国人要求出入境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在其所持护照等相关的证件上签注、盖印,表示准其入境的法律手续。 落地签,是指申请人不能直接从所在国家取得前往国家的签证,而是持护照和该国有关机关发给的入境许可证明等抵达该国口岸后,再签发签证。
第二节 外国旅游者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遵守的原则: 主管机关许可的原则 指定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的原则 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和利益的原则 外:外交代表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 内:公安部、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 指定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的原则 保护外国人合法权益和利益的原则 遵守中国法律的原则
外国人入境签证管理(1)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在特定情况下,依照国务院规定,外国人也可以向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指定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六条
外国人入境签证管理(2) “特定情况”是指外国人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件,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官方贸易往来国家普通护照的。 因紧急事由确需要紧急来华而来不及在上述中国驻外机关申办签证的外国人,也可以向公安部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具体事由如中方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交易会的,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工程抢修的等。 口岸签证机关:北京、上海、天津、大连、福州、厦门、西安、桂林、杭州、昆明、广州(白云机场)、深圳(罗湖、蛇口)、珠海(拱北)
外国人入境签证的其他规定 同中国政府订有签证协议的国家的人员入境,按照协议执行。如我国同罗马尼亚、古巴、伊朗等国订有互免签证协议,因而这些国家人员入境可免签证。 外国对中国公民入境、过境有专门规定的,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可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班直接过境,在中国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外国人,免办签证;要求临时离开机场的,需经过边防检查机关批准。
签证的种类 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
签证的手续 1、提供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明; 2、填写签证申请表,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交验与申请入境、过境有关证明。
不准入境的情况 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 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 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外国人居留管理 (一)居留证件 外国人在中国居留,必须持有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件或居留证件。身份证件或者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根据入境的事由确定。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 外国人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一年以上的人员。(1~5年) 外国人临时居留证:发给在中国居留不满1年的人员。(F\L\G\C签证人员)
外国人居留管理 (二)居留的其他情况 因政治原因请求避难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可在中国居留; 对不遵守中国法律的外国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可以缩短其在中国停留的期限或取消其在中国居留的资格;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临时住宿,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住宿登记; 持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中国变更居留地点,必须依照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外国人居留管理 (三)住宿登记 在住宿机构内住宿,应出示有效护照或居留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在中国居民家住宿的,在城镇,须抵达后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在农村的,72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申报。 在外国机构或外国人家内住宿,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长期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临时在其他地方住宿,按以上1~3条规定申报住宿登记。 外国人在移动性住宿工具内临时住宿,须于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
外国人旅行管理 开放地区/不开放地区 向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 外国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不对外开放的场所。 外国人旅行的有效期最长为1年,但不得超过所持签证或居留证件的有效期限。 外国人领取旅行证后,如需要延长旅行证有效期、增加不对外国人开放的旅行地点、增加偕行人数,必须向公安局申请延期或者变更。
第三节 中国出入境检查制度 我国的旅游出境,主要实行海关检查、边防检查、安全检查、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制度,简称为“一关四检”。
海关检查制度 海关检查,是指海关在国境口岸依法对进出国境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执行监督管理、代收关税和查禁走私等任务时所进行的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出入中国国境的运输工具和行李物品。 主要手续:旅游者填写“旅客行李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海关查验行李物品后签章,双方各执一份,在旅游者回程时交海关验核
边防检查制度 边防检查,是指各国为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禁止非法出入境,变量里进出境人员和交通运输畅通,在对方开放的港口、机场、过境车站和孔道,以及特许的进出口岸设立边防检查机构,对出入国境的人和物进行检查的制度。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人员检查、交通工具检查、行李物品货物检查
案例:境外购物引祸端 某公司经理去南非考察旅游,乘坐航班由约翰内斯堡出发经香港转机抵达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直接选走绿色通道。机场海关在对其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其随身携带的拉杆行李箱中有象牙一根、象牙手镯3只、象牙印章9枚、白腿大羚羊角2对。上述物品均属珍贵动物制品,被海关当场没收。本案例后被移送上海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立案侦查。 我国公民出国考察旅游时要注意旅游所在国与我国的差异,更应了解我国所加入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90年1月18日生效),大象在该公约中被列入濒危物种的第一类名单,规定在全世界范围内禁止象牙贸易,象牙贸易在世界范围内成为非法。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指中国海关和边防机构,为保证旅游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可采用通过安全门使用磁性探测检查、红外线透视、搜身开箱检查等方法,对旅游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 物品携带的规定:违禁物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卫生检疫与动植物检疫制度 卫生检疫规定。为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保护人身健康,各国都制定了国境卫生检疫法。 动植物检疫。为了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的生产和人体的健康,维护对外贸易信誉,旅行国际间义务,防治危害动植物的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我国同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动植物检疫的法律。
案例:关于不允许携带柑橘入境的规定 某外国游客携带一篓柑橘在进入我国时,海关按规定进行检疫,不允许携带柑橘入境。这名外国游客认为柑橘是自己及朋友食用的,海关不应予以扣留。而后,当地口岸动植物检疫站对其携带的柑橘进行了例行检疫,发现柑橘中有世界性检疫害虫地中海果蝇,便通知这位外国游客,将柑橘就地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