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學術研究與寫作 撰寫論文或報告時,撰寫人應該遵守許多格式上的規定。遵照嚴格的格式規定,撰寫人不僅能將他自己的思想,在論題、統一、與清晰等方面予以系統化和組織化,而且同時也能便利其他人來閱讀和解釋他的作品。
一般言之,論文的固定格式包括三部份:篇首(preliminaries)、正文、及參考資料。這三部份任一部份的長度(字數),均依研究範圍而定。
篇首 論文名稱頁 序,包括謝誌 (如願意或需要) 目次 表格目錄 圖目錄
正文 摘要(中英文) 緒論 (緒言專章或數章) 報告本體 (前人研究、材料與方法、結果與討論) 結論
資料 參考書目 附錄 (或若干附錄)
3-1 序言之撰寫 序言(preface,或 foreword)文中可能包括:作者實施此項研究之動機,研究所依據之背景、範圍、目的、及一般性質之簡述,並對協助或支持者致意。
序言必須等論文或主要報告已定稿之後始能撰寫。在碩士或博士階層之論文中,如果撰寫人關於他的論文在正文中並末涉及而無何重要話需在序言中表白者,序言部份就可以省略。在這種情形下,文字前即應冠以「謝誌」而不應是 「序」。
3-2 正文 正文是論文中最重要的一部份,因為這一部份是作者提出他的論據的事實、或是基本理念,作者應以大部份精力來組織及表達其研究發現或一般論證。
作者經由各章節的區分愈能合理的、簡明的、和連貫的發揮他的論文,則其研究的全般目的和力量就愈容易明顯的表達出來,也就愈能使讀者信服其論證之重要性或力量,信服其一系列之發現,以及信服其研究計劃所定範圍之系統化。
寫作要點 研究人員撰寫論文必須知道如何去引起讀者的閱讀興趣。但他所使用的方法必須著重在傳達上,而不是娛樂上。論文的體裁 (style)應具個性,簡潔而恰當,但不是在潤飾上圖表現。
一篇好的論文,體裁固然重要,但也必須要有好的內容才行。於是,寫作人更應著重敘述的事物,而不祇是敘述的用詞。
開始依讀者已具有的知識和經驗依一廣汎性的導言 (序論)為讀者提供必要的情報,以期讀者對課題有所了解和認識。在導言中如能指出有關此一課題的進一步情形以及其在經濟上或實用上的重要性將更有助益。
撰寫所用文辭儘可能使用讀者習用的或是易於了解者。通常以新聞體為佳。 使用照片和圖表以輔助文章的敘述。 強調其特性具有新的意義,和不尋常的價值。 避免包括不準確和不完全之瑣碎的和沉悶的細節。
依轉換的語句、短句、或文字來連貫論文中的各部份與前部份,以期創造一連貫的故事維持讀者的興趣。 在每一節之前,列一個概括性的導言。 講求詞句和段落的長度並結構的變化。 每一句子長度最好保持在20個字以內。
使用富生動的字彙和有力的表現。 使用具說服力的比較和類比(比喻、類似)。 引用觸目的或無法預料的說明。 讓讀者覺得他是在想他自己所想的問題,而不祇是在跟從。激發他的想像力和他一種達成的或成就的感覺。
3.3 緒論(前言)之寫作技巧 緒論(INTRODUCTION)的撰寫與結論同,通常都是在初稿修正之後才開始撰寫的。當初稿尚未修正之前,整篇論文的內容,尚未達到肯定的結果,或有些部份仍留有商榷之餘地,一旦倉促下筆,必無法明確的表達整篇論文的論旨,而為讀者帶來迷惑。
緒論中首先應說明論文所涉及之課題之性質,範圍,繼之,闡明課題之必要性及其研究動機。 最後指出依此研究可獲得何種結果,即指出其「目的」。此部份常常有撰寫得過長之傾向。文章的敘述應妥加控制,以便能將明快的論旨作簡短之處理。
緒論有時以「緒言」或 「前言」或 「導言」代之。學位論文時,緒論應詳實簡練,俾能依此以明瞭研究之內容。在緒論中有時列 「過去的研究簡介」和 「文獻調查結果」,即 「文獻回顧」等,而不再列小標題。
有時,在文章中的適當位置,列文獻調查之結果;長篇論文有時另立章節介紹文獻研究之結果。
緒論的字數多少,須視研究性質而定。長篇論文或學位論文,其緒論可能要佔一整章。
將研究課題之一般背景,使日常習見的現象來加以說明-----依常識 的敘述,引出所要研究的問題。 將問題的具體背景,依現狀,或依對現狀的分析來說明多依----「 例..。」「多如……例子。」之方式來表現。
說明進行研究之用語之定義---使讀者明瞭所指問題為何。 指出問題之確實存在,如後文中所指出者。--- 如可能,從第三者之文獻依註解方式提出時更佳。
指出對此問題的解決,可獲得的利益或其意義,價值? 對目前,對未來---- 到此乃為了引出下列「本研究之目的」所累積之理論。
敘述「本研究之目的」,既使是較長的敘述,最好是用一個整句子來敘述。 若研究之目的不明顯,中途常常會產生動搖和游移,而脫離當初所訂定方向。故其撰寫必須切實。「研究之目的」應於緒論訂定之最後,另起段落撰寫,依一整句話來說清楚。
[例]本研究之目的乃為 (直接目的)藉選樣依 (概略的方法)提供有關 (最終目的)之基礎資料
「目的」之內容乃為將緒論之內容加以摘要者。於是讀者不讀緒論的前段,祇讀「目的」的內容,方可了解此研究所針對之問題。基於此,原則上,所指目的中不能有「如上列」,或「如前述」等之表現。
3.4 研究回顧之撰寫 此一部份所要敘述的是所要進行的研究課題是否已有人探討過? 所採用的研究方法是否有大的缺欠? 研究回顧也是研究課題決定的先決條件。此一部份即是為了要證明研究的必要性,或研究方法之妥當性,而對過去的研究加以調查。
對過去研究加以調查時,凡認為與自己的研究課題或採用之方法或預想之結果有關之過去的研究論文、報告、或意見等,應儘可能作廣範圍的調查。至少涵蓋三年間者,如可能搜集10年間者,依文獻卡加以整理。
所收集之有關文獻,既使不在論文中直接引用,亦應列入卷末之參考文獻中。收錄之文獻愈多,愈可以表示論文內容所具有之深度。既使未能對文獻全部作研讀,但至少應對其研究內容有某程度的了解。
所引用之原典,不是原本本地直接抄錄,而是僅將研究相關連之事物,依撰寫人的語言介紹到自己的論文中。 倘有不得已,一般直接引用不宜超過三行,文獻探討之結果可證明本研究之必要性。
3.5 研究方法之撰寫技巧 依課題之內容,變化頗多,無法一概而論,大略可分為二大類,即論議型和實徵型。前者以文史之研究多所採用,後者則以科技研究多有採用。 一般研究所採用的程序要依所採用之方法來訂定,如研究係採用比較法,其研究程序自與系統法不同,依此類推。
測定者乃將現象依數字加以表示者,即將視覺的感知的口頭形容轉變為限度的數學。所涉及的問題不外測定對象為何,作何種測定,何種實驗,使何種方法收集資料,如何加以分析或加以整理等以文字或流程表示各種過程並明示限定之條件。
通常考慮研究程序之階段,試驗或調查大都尚未開始。此時,最好用現在式撰寫所想定之程序,連同前言與前人研究、研究目的,送交專家、或指導教授加以審定。如發現有不當之處,在實驗開始之前,易於修正。
3.6 實驗結果與討論撰寫 實驗終了之後,研究人員需將手邊之實驗結果統籌在一起,加以分析整理製作成一有效的資料。 此類資料對研究當事人而言,頗易於理解,但對於讀者而言,或有困難。為便於讀者的理解,此類資料有圖表化之需要,並加以文字說明。
本研究為了(研究目的)而作調查,依 (方法)收集資料,並對所收集之資料,依分析方法加以分析。 有關(問題點 1)之結果,如表1所示。依此(內容)呈(圖表)之趨勢。有關此一情況經??檢定之結果,奠定其有用性 (??水準)
3.7 結論之撰寫 結論乃為研究之總結,將整篇論文或指定作業常連結為一體。但並非是將資料一一加以排列的總結,而是對前面各章的發展以摘要方式簡潔而扼要的重述一下。
舉凡重要發現,皆須一一略予討論,並須說整個研究中導出結論,指出研究成果之正確性,研究所達成結果,依此表達對將來之應用可能性或對問題的主張。但應注意的是決不能作不正確的結論
3.8 摘要之撰寫 在擬定論文的標題和撰寫提要時,寫作人應體認到有些讀者祇是瀏覽許多論文,但並無時間去閱讀。於是,標題必須短,但儘可能具傳達性和包容性。
有時候當讀者不能確定祇是靠標題就能了解,論文所包括的材料是否是他所需要的,「摘要」可以告訴他較標題尤為詳細的論文內容。除此之外,當讀者祇是對主要的結果和結論有興趣時,提要可以提供他扼要的訊息。
摘要乃在填補標題和論文之間的空隙。標題可能祇有十數個字,而論文可能有10數頁或數十頁。當讀者想知道有關論文的內容較標題所指的為多時,但較論文為少時,摘要的效用是相當大的。一般在300-500字之譜。
摘要通常寫在開頭的地方。提要的前面有一行標題 「摘要」(ABSTRACT)放在紙頁的右上方 (直寫)或是中央部位 (橫寫)。
摘要撰寫技巧 為保持摘要的雙重目的,寫作人應詳加閱讀手稿,作筆記,將有關各課題的材料收集在一起,扼要的撰寫有關內容的句子,最後將這些句子匯集在一起,而組織成一摘要 --- 扼要的,濃縮的,完全的並可讀的,包括下列各部分:
說明所處理的課題,尤其是有關課題之新情報。 資料之蒐集方法和程序之簡略描述。 陳述新結果或發現和結論。
此處應注意的是撰寫的文字不能用圖解表格來表示,亦不能條列,必須用連貫的文字來說明。 撰寫提要時,最好能研究摘要誌上所刊載的摘要實例,使摘要之撰寫能為摘要誌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