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毕业生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组织人事处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基本原则 两种情况: 落实工作单位 未落实工作单位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 该单位有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该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一般转移到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 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组织关系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所有毕业生党员 学生务必与所去工作单位的党组织、人才服务机构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取得联系,确认转入党组织的准确名称。 如考取本科一般转至其所考取学校的党委组织部门。
毕业生办理党组织关系程序 第一步:毕业生告知其党组织关系接收基层党组织名称 第二步:各党总支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人事处 第三步:组织人事处代学院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
四、注意事项: 1、妥善保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统一装入学生档案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生本人领取并携带,交至所去单位或入学高校,注意告知对方在一个月内将第三联(回执联)邮寄或传真至学院组织人事处 如有遗失,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向接收方和学院组织人事处说明,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核实后予以补办。
四、注意事项: 2、务必在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注明的有效期内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因个人原因超过有效期的,组织部门不予办理 尽量不要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四、注意事项: 3、党员在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所去单位反映,要求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由于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导致超过6个月不与党组织联系、不缴纳党费、或不过党组织生活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在人才服务中心、父母居住地托管党组织关系的,要按时与中心联系,按其党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注意事项: 4、离校时预备期尚未满的党员应牢记自己的转正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特别是托管党组织关系的党员,一定要按期与党组织联系。
四、注意事项: 5、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依据。 入党材料作为档案的一部分,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装入学生本人的人事档案袋,并随人事档案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