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万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李艳贞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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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  本培训内容根据 2001 年注册会计师考 试辅导教材《会计》一书和《企业会 计制度》(财会[ 2000 ] 25 号)相关 内容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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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万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李艳贞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3.4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平顶山市万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李艳贞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3.4

本讲座主要内容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二、《制度》的修订原则 三、《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 1、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深化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 2、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 3、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4、促进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二)、《制度》修订背景 旧的《制度》发布于 1997 年,自 1998年 1 月 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事业单位自身改革发展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1、旧《制度》滞后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1、旧《制度》滞后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2000 年以来,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 部门预算等各项财政改革陆续开展,对事业单位预 算编制、资金运转、资产管理等各方面产生了深刻 的影响,同时涉及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 和改进。目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 公共财政体制已基本建立,各项改革趋于稳定和完 善,对《制度》进行全面修订的时机已经成熟。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2、旧《制度》未涵盖事业单位基建项目, 会计信息不完整。 目前,与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8 号)相配套,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另设账套核算,与之相关的资产负债未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中得到全面反映,造成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利于加强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管理,进而不利于防范和降低财政风险。财政部今年发布的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68,以下简称《财务规则》)新增了基本建设相关规范条款,同时按照编制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有必要同步修订《制度》,增加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和报表披露内容。

3、旧《制度》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真实价值。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大部分事业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使得固定资产在处置之前一直按照原值记录和列示,无法如实反映固定资产在报告时点的实际价值,不能提供固定资产在报告期间的损耗信息,进而不利于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与成本核算。在《制度》中引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及无形资产计提摊销)的有关核算内容,既能解决上述不足,也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中提出的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4、事业单位出现了一些新要求、 新业务,需予以满足和规范。 随着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事业单位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管理要求和新的业务活动。比如,部分事业单位举债数额较大,更注重资产负债率等财务风险分析,而《制度》中未明确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不利于事业单位财务分析。这些新要求和新业务要求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一、《制度》修订的目的和背景 5、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与报表体系不完善。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体系不完整,核算内容不全面,有关确认计量标准不明确;会计报表列示的项目和内容不尽合理,如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收入和支出项 目;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对报表附注披露内容的规范。上述问题需要在《制度》修订中加以解决。

二、《制度》的修订原则 此次修订《制度》,按照配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落实财政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同时满足 (兼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目标的修订原则,对《制度》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梳理。 全面修订《制度》,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是提升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与绩效评价的客观要求,是配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基础和重要举措。

三、《制度》主要修订的内容 (一)新增财政改革政策涉及的会计核算 新增了有关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工资和津贴补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管理等公共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与上述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和有机的衔接。

(二)配合《财务规则》做出相应修改 三、《制度》主要修订的内容 财政部2012年发布的《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如规定对事业单位各种性质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均要区分为结转和结余进行管理,既要分为事业结转结余和经营结转结余,同时还要区分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又如,将事业单位在建工程纳入单位统一的财务管理。为与之相协调一致,调整了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

(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三、《制度》主要修订的内容 规定对事业单位除文物文化资产、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之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以反映资产因使用中的消耗而发生的价值减少,从而真实体现资产价值。为兼顾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需求,采用了“虚提”折旧和摊销模式,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净资产“非流动支出基金”(而非计入当期支出)。

(四)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设置和相关会计核算 三、《制度》主要修订的内容 (四)进一步完善会计科目设置和相关会计核算 对现行会计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除上面提及的调整内容外,还应文化文物管理部门和有关文博单位的要求增设了“文物文化资产”科目,为加强财务风险分析将原“借入款项”科目区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将原“其他应付款”科目区分为“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等。此外对各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要求、账务处理等作了更为全面、详细的规定。

三、《制度》主要修订的内容 (五)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会计报表格式 在财务报告中增加了财政补助收支表,改进了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主要如: 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 为便于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分析,在资产负债表中按照流动性和非流动性排列资产负债表项目; 为合理反映事业单位的收支补偿机制,按照多步式结构设计收入支出表;等等。 这一方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格式与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更为协调,增强了通用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以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总说明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处理和报告在适用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执行相应行业会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不执行本制度。

三、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三、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第一部分 总说明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告 是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运营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告: (一)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构成财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以及有关附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三)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内容和格式,由本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报表由事业单位自行规定。 (四)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事业单位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六)事业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五、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一、资产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101 短期投资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一、资产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101 短期投资 1201 财政应返还额度 120101 财政直接支付 120102 财政授权支付 1211 应收票据 1212 应收账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213 预付账款 121301 财政补助资金 121302 非财政专项资金 121303 其他资金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213 预付账款 121301 财政补助资金 121302 非财政专项资金 121303 其他资金 1215 其他应收款 1301 存 货 130101 材料 130102 产成品 130103 低值易耗品 130104 包装物 130105 生产成本 13010501 材料费 13010502 人工费 13010503 间接费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401 长期投资 140101 股权投资 140102 债权投资 1501 固定资产 1502 累计折旧 1511 在建工程 151101 建筑工程 151102 设备安装 1601 无形资产 1602 累计摊销 17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170101 处置资产价值 170102 处置资产净收入

(二)、主要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货币资金业务的核算变化: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主要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 1、货币资金业务的核算变化: (1)、将原“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2)、“银行存款”: 明确了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

增加了涉及外币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折算汇率的选择、列举了一些具体分录)。 明确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及对账要求。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增加了涉及外币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折算汇率的选择、列举了一些具体分录)。 明确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及对账要求。 事业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二)按规定支用额度时 借:事业支出等有关科目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 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 贷: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五)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五)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4)、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下设“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等科目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 财政应返还额度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2、应收及预付款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 “应收票据”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应收及预付款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1)、 “应收票据”科目 核算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业务活动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修改了应收票据的贴现的会计处理 (要区分银行有无追索权) 借:银行存款 , 借:经营支出(按照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增加: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品时处理 借:存货 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增加:应收票据到期时,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按照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增加:应收票据到期时,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按照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回金额和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 “应收账款”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 “应收账款”科目 核算事业因开展业务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明确了如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计入“其他支出”科目。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 (3)“预付账款”科目 核算事业单位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预付账款的资金性质(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物品,且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预付账款金额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预付账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其他支出 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其他支出 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 (三)已核销预付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记:其他收入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预付但尚未结算的款项。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 “其他应收款”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 “其他应收款”科目 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明确了: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规定 借:待处置资产损益 贷:其他应收款 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再由“待处置财产损益”科目转入“其他支出”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核销其他应收款分录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益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核销其他应收款分录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益 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其他收入

3、存货业务会计核算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存货业务会计核算 核算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 备注: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核算变化 (1)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核算变化 (1)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 (2)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取得存货成本的资金来源(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3)发生自行加工存货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归集核算自行加工存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明确了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 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 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5)、存货计价方法: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5)、存货计价方法: 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内部领用时一次摊销。 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存货,按照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 贷:存货

(6)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6)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存货 实际捐出、调出存货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7)、 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毁损、报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7)、 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毁损、报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盘盈的存货,按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按待处置存货的账面余额,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存货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投资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1)、“对外投资”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投资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1)、“对外投资”科目 核算事业单位持有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主要指国债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2)对外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A、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 借:长期投资 同时:借:事业基金 贷记:银行存款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B、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或合同确定价 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B、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或合同确定价 值加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转出的固定资产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也为固定资产扣除折旧后的净值) 借:累计折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C: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C: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 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润等投资收益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D.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D.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贷:长期投资 实际转让时,按照所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E、 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将待核销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贷:长期投资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对外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股利、利润等投资收益 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对外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股利、利润等投资收益 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设置备查簿,进行数量登记。 (4)到期收回国债投资本息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长期投资 国债成本,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差额(利息),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5、固定资产业务会计核算 一、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5、固定资产业务会计核算 一、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有关说明如下: 1.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事业单位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应当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 3.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核算。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 [不需安装] 在建工程 [需要安装]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同时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支付金额) 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已经预付的金额) 其他应付款 [扣留质保金期在1年以内(含1年)] 长期应付款”[扣留质保金期超过1年]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等科目。 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 改建、扩建、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修缮时,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净值) 累计折旧 (累计计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 工程交付使用时,同自行建造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参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 [不需安装] 在建工程 [需安装]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实际计提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2.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等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报经批准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或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报经批准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或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待处置资产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实际出售、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 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损益 借:待处置资产损益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处置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6、累计折旧会计核算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6、累计折旧会计核算 一、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折旧金额(固定资产入账原值)进行系统分摊。 (一)年限: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折旧方法: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折旧基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事业单位一般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六)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七)固定资产因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文物和陈列品; (二)动植物;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文物和陈列品; (二)动植物; (三)图书、档案; (四)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案例:某单位轿车一辆,原值150000元,使用年限8年,每月应提取折旧额为150000/8年/12月=1562.5元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二)固定资产处置时, 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按照已计提折旧 借:累计折旧 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固定资产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总结 固定资产增加时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预付账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总结 固定资产增加时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预付账款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净资产) 提取折旧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净资产) 贷:累计折旧 备注解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净值)就是净资产下的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7、在建工程财务核算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7、在建工程财务核算 一、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工程性质和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事业单位应当在在建工程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有关基建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另行规定。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建筑工程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建筑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按照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在建工程 ——建筑工程——某项目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固定资产转出 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按照已计提折旧, 借:累计折旧 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贷:固定资产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设备安装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在建工程——设备投资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设备安装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在建工程——设备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 按照确定的成本,借:在建工程——设备投资 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 按照确定的成本,借:在建工程——设备投资 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 贷:长期应付款 按照其差额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发生安装费用 借:在建工程——设备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发生安装费用 借:在建工程——设备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3.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设备投资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8、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一、(1)重新描述了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内容。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8、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 一、(1)重新描述了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内容。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增加了自行研发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3)增加了“累计摊销”科目,核算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额。 事业单位应当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 (4)修改了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二、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方式 (一) 无形资产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 借:无形资产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同时,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科目 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同时: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 应计提摊销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 应计提摊销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三)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同时,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借:事业支出 、经营支出 等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等科目 (四)报经批准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或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累计摊销 已计提摊销 贷: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 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 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 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科目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借: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五)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借:累计摊销 已计提的摊销价值 贷: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按照核销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9、累计摊销 事业单位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不用进行摊销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9、累计摊销 事业单位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不用进行摊销 摊销是指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摊销金额进行系统分摊。有关说明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如下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二)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三)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 (四)事业单位应当自无形资产取得当月起,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五)因发生后续支出而增加无形资产成本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重新计算摊销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处置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所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累计摊销 已计提摊销, 贷: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0、“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0、“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一、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待处置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相关收入、发生相关费用的处置项目,还应设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单位处置资产一般应当先记入待处置资产损溢,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核算事业单位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包括: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核算事业单位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包括: A、报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 B、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固定资产、文物文化资产 , C、转让(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文物文化资产、无形资产。 备注:待处置资产损溢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价值及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净溢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负债业务的会计核算 2001 短期借款 2101 应缴税费 210101 营业税 210102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负债业务的会计核算 2001 短期借款 2101 应缴税费 210101 营业税 210102 增值税 21010201 进项税额 21010202 已交税金 21010203 销项税额 21010204 进项税额转出 210103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0104 教育费附加 210105 车船税 210106 房产税 210107 城镇土地使用税 210108 企业所得税 210109 个人所得税

2102 应缴国库款 2103 应缴财政专户款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220101 工资(离退休费) 22010101 在职 22010102 离退休 220102 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220103 其他个人收入 220104 社会保险费 220105 住房公积金 2301 应付票据 2302 应付账款 2303 预收账款 2305 其他应付款 2401 长期借款 2402 长期应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负债业务的主要会计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负债业务的主要会计处理 1、将原来的“借入款项”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核算。对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处理进行了修改。 (1)“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发生短期借款利息时,计入“其他支出—利息支出”科目。 (2)“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可以设置“基建借款”、“其他借款”等明细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长期借款的利息处理如下: 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分别情况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长期借款的利息处理如下: 为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分别情况处理: 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工程成本,按照支付的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借:其他支出(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属于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支出,按照支付的利息 借:其他支出(利息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将原来的“应缴预算款”改为“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 3、“应缴税费”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应当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事业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预提应缴税费,实际购买时直接通过“其他支出(税费支出 )”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应缴税费应当按照应缴纳的税费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应缴税费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多缴纳的税费金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税费金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应付票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 借:存货或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时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时 借:应付票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时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汇票票面金额 贷:短期借款 3.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汇票票面金额 贷:应付账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5.应付职工薪酬 一、核算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 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计提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等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计提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二)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三)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 (五)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支付其他款项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6、长期应付款 核算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以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 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长期应付款,计入“其他收入”科目 借:长期应付款 贷:其他收入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7、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7、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 (1)、“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应付的款项。 (2)、“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3)、“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之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收款项,如应付以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4)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款项计入“其他收入”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净资产业务的会计核算 1 、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 29 3001 事业基金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净资产业务的会计核算 1 、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 29 3001 事业基金 30 3101 非流动资产基金 310101 长期投资 310102 固定资产 310103 在建工程 310104 无形资产 31 3201 专用基金 32 3301 财政补助结转 330101 基本支出结转 330102 项目支出结转 3302 财政补助结余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3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 34 3402 事业结余 35 3403 经营结余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3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 34 3402 事业结余 35 3403 经营结余 36 3404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净资产业务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事业基金: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净资产业务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事业基金: 一、 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性(无时间或用途限定)的净资产(非限定性非流动资产基金除外),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二、事业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基金”科目。 (二)年末,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非财政补助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转入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 贷:事业基金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以货币资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同时按照投资成本 借:事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 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 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按照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贷:长期投资 按照其差额, 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 投资收益 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余额转回事业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事业基金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事业基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历年积存的非限定用途净资产的金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非流动资产基金 一、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非流动资产基金 一、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二、应当在事业基金下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非流动资产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在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 借: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 等有关科目 同时或待以后发生相关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计提的折旧、摊销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三)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冲销该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1.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借: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投出资产已提折旧、摊销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投出资产的账面余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2.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置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处置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 累计摊销 [处置无形资产已计提摊销额] 贷: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实际处置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有关资产明细科目) 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3、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 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基金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修购基金 按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按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按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三)使用专用基金 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 借:专用基金 贷:银行存款等 使用专用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应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财政补助结转 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 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3301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财政补助结转 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 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3301 财政补助结转 330101 基本支出结转 支出功能分类核算 33010101 人员经费 33010102 日常公用经费 330102 项目支出结转 科目分项目明细核算,辅助支出功能分类核算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一)期末,将财政补助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一)期末,将财政补助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 将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 出(财政补助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应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应 当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 借记或贷记 :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 贷记或借记:财政补助结余 (三)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财政补助结转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5、财政补助结余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5、财政补助结余 一、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财政补助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 借记或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 贷记或借记:财政补助结余 (二)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余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财政补助结余,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6.非财政补助结转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6.非财政补助结转 一、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二、应当按照非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 : 事业收入 (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上级补助收入 (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其他收入 (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本科目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本科目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基本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其他支出—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年末,完成上述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结转后,应当对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 贷:银行存款 留归本单位使用的 贷:事业基金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7、事业结余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7、事业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二、事业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 借:事业收入 非专项资金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非专项资金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非专项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 非专项资金收入 贷:事业结余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期末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事业结余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其他支出——非专项资金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年末,完成上述非财政非专项收入、支出结转后,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年末,完成上述非财政非专项收入、支出结转后,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借或贷:事业结余 贷或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三、“事业结余”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8、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一、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8、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一、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 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年末,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或贷:事业结余 贷或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将“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经营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提取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提取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三)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提取的金额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四)年末,按规定完成上述(一)至(三)处理后,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 借或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或借:事业基金 三、年末结账后,“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应无余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收入业务的会计核算 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 37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38 4101 事业收入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收入业务的会计核算 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 37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38 4101 事业收入 39 4201 上级补助收入 40 4202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41 4301 经营收入 42 4401 其他收入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一、核算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财政补助收入明细科目设置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400101 财政授权支付 支出功能分类核算 40010101 基本支出 4001010101 人员经费 4001010102 日常公用经费 40010102 项目支出 同时按项目明细和支出功能分类核算 400102 财政直接支付 40010201 4001020101 4001020102 40010202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财政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财政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事业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 借:有关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 —直接支付—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 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 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授权支付—基本支出 财政补助收入—授权支付—项目支出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授权支付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三)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存货 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 借:财政补助收入—授权支付—基本支出 财政补助收入—授权支付—项目支出 贷:事业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五)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授权支付—基本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五)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授权支付—基本支出 财政补助收入—授权支付—项目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 期末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101 事业收入 一、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101 事业收入 一、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应当按照事业收入类别、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事业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事业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 1.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按照收到的款项金额 计入“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2.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按照实际上缴的款项金额冲减应缴财政专户款 3.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事业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返还金额,增加事业收入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其他事业收入 收到事业收入时,按照收到的款项金额 借: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贷其他事业收入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其他事业收入 收到事业收入时,按照收到的款项金额 借: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贷其他事业收入 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经营收入”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501 其他收入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4501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的类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对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实现的投资净损益,应单设“投资收益”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其他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如限定用途的捐赠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期末收入的结转: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期末收入的结转: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事业收入—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其他收入——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各收入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事业结余 借:事业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事业结余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五)、支出业务的核算 (一)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 43 5001 事业支出 500101 财政拨款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五)、支出业务的核算 (一)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 43 5001 事业支出 500101 财政拨款支出 500102 非财政拨款支出 44 5101 上缴上级支出 45 5102 对附属单位补助 46 5201 经营支出 47 5301 其他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支出业务的主要会计处理 5001 事业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支出业务的主要会计处理 5001 事业支出 一、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事业支出按照经济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并设置资金性质项目核算,项目支出还要按照具体项目进行辅助核算。 三、事业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为从事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等, 借:事业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领用的存货,按领用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事业支出 贷:存货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二)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领用的存货,按领用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事业支出 贷:存货 (三)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发生的其他各项支出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补助收入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期末,将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本期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四)期末,将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本期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或者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将事业支出下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或者 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将事业支出下其他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或 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其他各支出的结转: 上缴上级单位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期末余额转入事业结余 经营支出转入经营结余 第二部分 科目名称、编码、使用说明 其他各支出的结转: 上缴上级单位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期末余额转入事业结余 经营支出转入经营结余 其他支出的专项资金支出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其他支出——专项资金支出明细 其他支出的非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事业结余 借:事业结余 贷:其他支出—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

第三部分 财务报表 编 号 财务报表名称 (至少)编制期 会事业 01 表 资产负债表 月报、年报 会事业 02 表 收入支出表 月报、年报 第三部分 财务报表 编 号 财务报表名称 (至少)编制期 会事业 01 表 资产负债表 月报、年报 会事业 02 表 收入支出表 月报、年报 会事业 03 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年报 会计报表附注 年度

第三部分 财务报表 四、附注 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一)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 第三部分 财务报表 四、附注 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一)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单位整体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的说明; (三)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四)重要资产处置情况的说明; (五)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六)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 (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八)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 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 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 (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 以及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事业单位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2.“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但设置了“存货”科目,其核算范围包括原账中“材料”、 “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3.“对外投资”科目。 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相应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投资”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对外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对外投资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投资”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投资”科目。

4.“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科目,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低值易耗品。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对于已领用出库的,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一次性摊销,同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在新账中,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5.“无形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无形资产的原价。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反映的是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价值。转账时,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二)负债类。   1.“借入款项”科目。   新制度将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划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相应设置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两个科目,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对原账中“借入款项”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余额转入新账中“短期借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   2.“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的余额分别直接转入新账中的“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但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其核算内容涵盖了原账中上述三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并包括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事业单位应在新账中该科目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并对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事业单位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4.“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但不包括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账款,如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转账时,应当对“应付账款”科目进行分析,将偿还期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账款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长期应付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账款”科目。

5.“其他应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范围比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范围小,不包括事业单位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以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等,相应内容转由新制度下“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将其中属于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余额,转入新账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将其中属于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长期应付款”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

(三)净资产类。   1.“事业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基金”科目,但不再在该科目下设置“一般基金”、“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也较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并对所属“一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扣除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数额后的余额)进行分析: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2.“固定基金”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固定基金”科目,但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3.“专用基金”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专用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4.“经营结余”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经营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与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的核算范围基本相同。转账时,如果原账中“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应直接转入新账中“经营结余”科目。

5.“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事业结余”科目,其核算范围较原账中“事业结余”科目发生变化,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新制度未设置“结余分配”科目,但设置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因原账中“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一般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自2013年1月1日起直接启用新账即可。

2.“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新制度未设置“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拨入专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将原账中“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借方。

 三、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为新设科目。事业单位应当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四、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事业单位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3年的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在编制2013年度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五、其他衔接事项   新制度设置了“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不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并进行如下处理:(1)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2)对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目前数据升级的通道: 结语 适用于用友老产品R9、T3产品 第一条通道: 年初预制新会计科目,重新设计新会计报表,录入期初余额,(已经录入凭证的需要删除凭证) 第二条通道: 升级用友G系列新产品,数据无缝平滑升级,不用删除凭证,不用录入余额,报表直接内置。

结语 谢谢大家! 主讲人:李艳贞 13721886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