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知识 西安市委党校党史党建部 程平安 2010.11
一、新时期党务工作概论
1、党务工作的含义? 党务工作是党内各项业务和事务活动的统称,包括党的组织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干部工作、统战工作、群众工作等,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开展党的工作与活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处理党的日常事务等的重要保证。
党务工作 与党的工作、党的建设的关系 党务工作与党的工作、党的建设是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三个范畴。
联系:三者都是党所从事的事业,都是以无产阶级政党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区别:三者并不是平行的等同关系,而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党的工作是三者中外延最大的总概念,它是指党所从事的全部活动,除包括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以外,还包括党的领导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军事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作以及处理与外国政党关系的外事工作等。
党的建设是党的工作的属概念,又是党务工作的种概念,它是指党为保持自己的性质而从事的一系列自我完善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
党务工作只是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被包含于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之中的一个属概念,其外延要小于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确切地讲,党务工作是围绕党的建设而进行的一系列具体的党内管理活动。
关于党务工作 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有实践形态和理论形态之别。
狭义的党务工作 指党内一些事务性活动,仅限于党的文秘工作的范围。 包括新党员入党材料、党籍证件、党员登记和调动表格、党费交收单据、党员人事案卷的管理工作,以及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党委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及各级党组织会议的记录,上级党的机关下达的文件,人民群众来信、申诉及其材料的管理工作等;
广义的党务工作 指党内各项业务活动和事务活动的总和。包括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律检查工作、政策研究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厅(室)工作等各项业务性工作。
从形态上讲,党务工作具有实践和理论两种形态。 党务工作的实践形态是指党内全部的业务活动和事务活动。 党务工作的理论形态是指用于指导实践的正确思想等,即党务工作的基本原理。
我们党在自身建设的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这些实践经验是党务工作理论形态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而党务工作的理论是对党务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和总结,对实践形态的党务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两者互为条件,共同构成了党务工作的统一整体。
2、党务工作的特点 党务工作的特点,是党务工作本质属性的外部表现特征。只有正确认识党务工作的特点,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和把握党务工作的性质。
(1)方向性和循规性 党务工作的方向性和循规性特点,是党务工作阶级性的集中反映,它体现了党务工作的党性原则。
党务工作的方向性特点 指党务工作受党的目标的指导和影响,在其运行方向上与党的目标保持一致。党务工作的方向性特点表现为它的一切活动都是与党的目标紧密联系着的,是为实现党的目标服务。
党务工作的循规性特点 指党务工作的各项活动在其操作过程中是严格遵循党内规范进行的。党务工作的循规性特点表现为它的一切活动都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决不能随心所欲,各行其事。
(2)整体性和有序性 党务工作的整体性和有序性特点,是党务工作科学性的集中反映,它体现了党务工作的客观规律。
党务工作的整体性特点 指党务工作是由各个层次、各个系列的党务活动构成的整体,是一个系统工程。同时,各层次各系列的党务工作在各自范围内也是一个自成系统的整体。表现在全党各个层次、各个系列的党务活动都自觉地服从于本地区、本部门党务领导机关的整体意志,从而保证了党务工作的统一意志、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党务工作的整体功能。
党务工作的有序性特点 指党务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系列是按照科学的方式和顺序组合排列的,彼此之间存在着有机的内在联系。党务工作的有序性特点表现在党务工作的各个层次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各个系列也有科学的合理分工,它们彼此之间互相配合、互相协作、互相制约、秩序井然地开展活动,从而保证了党务工作的平衡稳定和联络畅通。
(3)应用性和有效性
党务工作的应用性特点 党务工作是一门务实的应用科学,它工作范围内的一切业务活动和事务活动,都属于应用的范畴。党务工作的应用性特点表现为它的一切活动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党务工作中各种实际问题,使党务工作更好地为党服务。因此,它在实际工作中有十分具体的、可以操作的工作程序。
党务工作的有效性特点 党务工作是一项有巨大社会效益的活动,它对促进党的建设,实现党的目标,推动社会的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的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都从实际需要出发,不断加以改革和完善,以求适用、灵活和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和作用。
3、基层党务工作特点
(1)标准高,要求严。
(2)担子重,责任大。
(3)专业性强, 劳动复杂程度高。
(4)效益隐性。
4、党务工作的基本原则
(1)党性原则 党务工作要求有很强的党性和政策性,必须在党性和党的政策指导下进行,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保证党的政治路线和政治任务的完成。
(2)服务原则 党务工作要为党的领导和决策服务,这也是党务工作者的重要职责,一切工作和活动都要围绕这一总原则进行。
(3)准确原则 党务工作带有很强的政治性,因而要求准确,不能失误。
(4)制度化原则 党的各项事务的管理,要在制度的规范下进行。只有建立良好的制度才能保证各项事务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进行。
(5)效率原则 党务工作要强调时效性,提高工作效率。
(6)检查督促原则 为了确保党务工作任务的实现和完成,对一切有关党务工作的决定、指示要进行检查督促。
5、什么是党务工作者 党务工作者是指受党委领导并专门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党委序列下的党支部、党办、宣传、组织、统战以及纪委等部门人员都属于党务工作者。
党务工作者的职责 (1)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2)做好基层党组织的帮助指导工作。 (3)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区域党建信息网管理工作。 (5)负责党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二、党务工作中应把握的基本要领和方法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2、抓住中心带动全局;
3、建立秩序提高效率;
4、联系群众组织群众。
三、基层党务工作 问题解答
1、关于党支部
(1)党支部的主要作用 第一、政治思想引导作用。 第二、组织协调作用。 第三、服务指导作用。
(2)党支部应建立哪些制度 一是“三会一课”制度。 二是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是联系群众制度。 四是支委分工负责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
(3)党支部选举原则 一是每个党员或代表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票的权利;二是所有的党员或代表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选举。党章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要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4)出现哪些情况要进行重新选举 1)选举中有欺骗、贿赂、威胁或因家庭宗派势力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权利; 2)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未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 3)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 4)选举中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5)遇到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2、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基本程序 第一,清点人数。 第二,展开讨论。 第三,做好记录。
3、支部委员会 党的支部委员会,是党的基层组织。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3年。在支部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
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支部委员会应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定期向支部大会作报告,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大会做工作报告。报告人通常是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有时也可以是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一般3-5人,最多不超过7人。
4、党支部委员及职责 党支部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统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要作分工,除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外,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
(1)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参与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 5、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
支部组织委员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和思想状况; (2)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3)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
支部宣传委员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的理论学习;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工作; (4)协同行政和其他群众组织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5、民主评议党员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来进行。
(1)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站在改革开放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 ;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 。
(2)怎样进行评议 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五个环节 。
(3)如何处置不合格党员 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应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一)凡是被评为不台格党员而又不愿意改正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应从党内除名。 (二)被评为不合格党员,并经过党组织的教育帮助,表示愿意改正并决心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可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处理,限改时间为一年。 (三)凡本人不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和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而主动要求退党的,应当同意其退党。 (四)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有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应该自行脱党论处。
6、发展党员
(1)怎样做好对预备党员 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一是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 二是给预备党员交任务,压担子; 三是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情况; (1)怎样做好对预备党员 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一是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 二是给预备党员交任务,压担子; 三是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情况; 四是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 五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
(2)预备党员与正式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异同 党章中规定的共产党员的八项义务中,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是一样的。在八项权利中,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有七项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1)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党员证明信”。狭义上的党员组织关系特指正式组织关系。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
(2)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3)什么情况下使用党员证明信 党员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4)什么情况下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5)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5)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2)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 (3)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 (4)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
(6)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 (6)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 (2)将接收党员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3)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组织关系变更、民主评议情况等内容,并将相关材料转给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4)对于因工作需要、经济条件等原因不能回原所在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党员,帮助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7)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流向比较集中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与其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做好衔接工作,为他们集体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手续; 2、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 3、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
(8)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2、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3、对易地安置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 4、对异地居住、受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外出务工经商的,应当根据时间长短及工作单位等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
(9)高校毕业生党员 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9)高校毕业生党员 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
(10)退役军入党员 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加强待安置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1999]56号)要求,对退役军入党员,凡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若该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暂时落实不了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或安置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待安置退役军入党员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后又外出流动的,其管理办法应按照流动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11)对身兼多职的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关系如何管理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工作调动后应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通知》(组通字[1986]15号)要求,身兼多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应放在本人主要职务所在的单位,参加那里的党组织活动。
(12)对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组通字[1980]54号)要求,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本人仍继续把党员组织关系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其情况,要给予党纪处分,直至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8、行业协会如何建立党组织 凡是经政府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其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包括长期聘用人员)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的其他社会团体或其他邻近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或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其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
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上级党组织可向社会团体选派、输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为社会团体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或指派党的建设工作联络员,负责社会团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党组织的建立工作。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单位党组织或所在地社区党组织,要指导和帮助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及时建立党的组织 。
9、私营企业里建党组织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50名以下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100名的,可分别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在个体工商户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就近、就地建立党组织。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需报区、县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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