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源 2.喜歡的原因 3.比賽規定 4.公用 5.注意事項
起源 1891年美國麻省春田市國際基督教青年會學院,艾密思先生研究冬季的室內遊戲,希望能與春季的棒球,冬季的美式足球一樣,受大眾的喜愛。一開始,他曾經用足球來代替,當研究擲球目標時,因為春田市附近盛產桃子,於是找來裝桃子的籃子,以它來代替球框,並將它懸於牆上;但是每次一投完球,還要拿梯子將球取下,非常不方便,後來逐漸改良,讓球在投完後,直接掉下來。1912年開底的圈和網被正式公認為標準設備。到了1892年1月20日,春田市青年會舉行世界首次籃球賽,但因規則還未完備,上場比賽球員人數不定,有時多至十多人。後來才漸漸的改為九人、七人到五人。1915年美國籃球規則聯合會成立,相關的規則於是統一。籃球發明不久,即迅速的傳播開來。1892年耶魯大學就產生代表隊。美國人伯登於1894年從春田學院畢業後,就前往印度,將籃球介紹到這一地方。1895年,法國人洗斯從春田學院畢業,也將籃球帶進他的國家。1900年菲律賓聘請了美國的教練前往教導籃球,1904年德國的舒密特博士在美國勝路易舉辦的第三屆世運會後,也將它帶進該國。1926年美國的哈林籃球隊正式成立,以娛樂性的方式表演籃球至今已表演超過2萬場,帶來另類的風格,也給了人們多一項選擇。1940年扇形的籃板被承認為合乎規定的裝備,1942年,籃板上漆上一長方形靶,便於球員利用來瞄準投籃,到了1944年電動計時器正式被採用。這些都是規則上一些改變。1946年「美國籃球協會」(BAA)在波士頓市成立,同年的六月六日布朗先生在紐約市東四十二街大飯店召開成立大會,開啟了美國職業籃球的序幕。當時已經把比賽時間改為48分鐘,球員個人犯規次數增加到6次,為了使比賽節奏不致緩慢,只能釘人防守,不得有區域聯防。1896年新澤西州首府Trenton成立第一支職業籃球隊,1898年美國第一個職業籃球組織,「國家聯盟」成立,但營運五年便結束了。隨後又相繼的成立各聯盟,但都限於小地區。1949年NBA正式成立,開啟了籃球界的新局面,羅素、張伯倫、強森、柏德等等名將,也在往後的日子中,呈現在世人的眼中
喜歡的原因 我喜歡籃球的原因是因為我是喬丹的粉絲 然後又可以長高也有益健康所以這就是我喜 歡籃球的原因
比賽規定 一、比賽概要:籃球是兩隊比賽的遊戲,每隊各有球員五人。遊戲的目的是將球投入對方籃內,並防止對隊獲球或得分。球可向任何方向傳、投、撥、滾或運球,惟必須合乎下述規則的規定。 二、球場的面積:比賽球場為長方形的堅硬平面。其球場面積須長28公尺,寬15公尺,由界線內緣量起。 三、球隊(每一球隊應包含): 1、在四節十分賽制或球隊須參加三場以上的比賽時,每隊不得超過十二位合格的球員。 2、一位為隊長,應為該球隊合格之球員。每隊派五名球員在場內參加比賽,且可按規定替補球員。 四、教練:教練必須在球賽開始前十分鐘,在記錄表上簽名以示確證其教練與球員的姓名和號碼,同時指派其最先上場的五位球員。僅教練或助理教練可以請求暫停。 五、比賽通則:比賽時間應包括四節:每節十分鐘。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中間休息時間為二分鐘。第二節賽完後第三節開始前,中間休息十分鐘。 六、比賽開始: 1、比賽應從裁判員在對手中間拋球,以中圈跳球開始;在每一節及每一延時賽開始時,也應執行同樣跳球程序。 2、比賽開始時,一隊出場球員不足五人時,球賽不得開始。在比賽時間十五分鐘後,該隊仍不足五人時,則應判令該隊棄權,由對隊獲勝。 七、球的狀態:遇下列情形,即成死球,當 (1)投球合法中籃後(2)活球或繼續比賽時,一位職員鳴笛。 (3)罰球時,球已確定不能中籃,而:A、罰球後又另有罰球。b、罰球之後附帶其他罰球。c、活球時,二十四秒信號響起。 D、每一節時間終了。 八、中籃及其計分法: 1、當活球經籃圈上面入籃,停留在籃內或由籃中落下時,稱為「中籃」。 2、「中籃」係指攻進對方的籃,依下列情況判定得分:(1)罰球「中籃」算一分(2)投球「中籃」算兩分(3)在三分線外投球「中籃」算三分(4)投中某隊所攻擊的敵籃,即為該隊得兩分。 3、如果球在偶然的機會中,由籃圈下方進入籃圈時,即成為「死球」,然後在就近的罰球圈跳球,恢復比賽。假如球員故意將球由籃圈下方向上穿過籃圈,則應判「違例」,由對隊在違例發生處最近邊線外,擲界外球,恢復比賽。 詮釋:試投三分球時,當球觸及籃圈落下的球,不在籃圈、籃板範圍內之後,即失去其三分球資格,進攻或防守球員均可合法觸及。 九、攻守球員觸及向籃落下的球:(於比賽時間內) 1、投籃時,進攻或防守球員均不得觸及,在限制區上空從籃圈水平面上向下落的球。 2、若為進攻隊違例:投中無效,由對隊在罰球線延伸線的界外發界外球。 3、若為防守隊違例:(1)判由對隊得二分,如在三分投籃區域內試投,則判得三分(2)若投中有效,則由對隊在端線後發界外球,恢復比賽。 例外:對於教練技術犯規,球員故意或奪權犯規的罰球,則不論罰中與否,均由主罰隊的任何一球員在記錄台對面的邊線中點外擲球入界。 十、比賽的勝負:比賽結果,以在比賽時間內全場中得分較多的一隊獲勝。 十一、球隊棄權判為失敗:(球隊棄權,判為失敗。)若: 1、在裁判命令比賽開始後,拒絕出場或阻撓比賽。 2、在比賽開始十五分鐘後,球隊若缺席或不足五人。 十二、得分相等與延時賽: 1、下半時終了時,如兩隊得分相等,應即繼續比賽,並得舉行一次或多次的五分鐘的延時賽,以決勝負。 2、在第一次延時賽前應重行選籃,其後每次延時賽均換籃一次。 3、每一延時賽開始前,須有兩分鐘的休息。每一延時賽應以中圈跳球開始。 十三、比賽時間終了: 1、比賽在計時員發出比賽時間終了的信號時結束。 2、每次比賽時或每延時賽時間終了之際,含有罰球的犯規幾乎發生在計時員的信號同時或稍前一剎那,則應立刻執行一次或多次的罰球。 3、在比賽時間即將終了前的投籃,如在信號發出前球已在空中,投中有效。 4、如果球觸及籃圈彈起而後中籃,則投中有效;若球觸及籃圈後,任何一隊之球員觸及球,應宣判違例。如違例者為防守球員,則以中籃論,算兩分或三分。 5、如為進攻球員,則成死球,若投中,得分不計。此項限制直到該次投籃已顯然不中為止。 十四、請求暫停:(依據下列規定,每次應給予一分鐘時間): 1、每隊在每節內得請求一次暫停,第四節可請求二次暫停。 2、在規定時間內未使用之暫停不得保留於下半時或延時賽使用。 3、教練或助理教練有權請求暫停,但應親自到記錄台請求暫停,並用合宜的傳統手號表示。 十五、替補: 1、替補員入場前,應先報告記錄員,並準備即刻參與比賽。 2、在下列情況,記錄員應儘速鳴笛響信號,指示請求替補:(1)球成死球(2)正當停錶時,及(3)當裁判宣判犯規,並向記錄台完成溝通程序後。 3、依照下列情況進行替補: (1)違例發生後,只有發界外球的球隊可請求替補。(在此情況下,發界外球之球隊請求替補時,對隊亦可請求替補)。 (2)罰球時僅該罰球員可被替補,但必須符合下列規定:A、此項替補必須在第一次罰球,或僅只一次罰球的繼續比賽之前所請求者。 B、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罰中,或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罰之後,因另一個犯規罰球則,球成為或仍為死球。 C、跳球球員不得由其他球員替補。 D、只有在記錄員鳴笛之前,才能取消替補。 十六、三秒鐘規則: 1、當一隊控球時,其本隊球員不能在對隊之禁區域內,超過連續三秒鐘以上的停留。 2、三秒鐘的限制,在發界外球時仍無效,當發球員在界外開始控制球的一舜間起計算。 3、三秒規則不適用於:(A)投籃時球在空中(B)雙方爭奪籃板球時(C)球成死球時。 4、球員在禁區內停留將到三秒鐘,即開始運球而投籃者,得予以寬容。(違反本規則為違例) 5、罰則:由對隊在距違例處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 十七、五秒鐘規則: 1、當一隊員被對隊球員緊迫防守持球達五秒鐘而不傳、投、拍、滾或運球時,則宣佈違例。 2、罰則:由對隊在距違例處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 十八、四節制八秒內規則: 1、在後場獲得活球控球權的對隊,必須在八秒鐘以內使球進入前場。 2、球觸及中線或觸及身體任何部份接觸中線的本隊球員時,即認為球進入前場。(違反本規則為違例) 3、罰則:由對隊在距違例處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 十九、二十四秒鐘規則:四節制---球在空中二十四秒同時響起時投籃、中籃,球進算;球不進換對隊在邊線發球。 1、二十四秒計時器的信號,表示該球隊未能在二十四秒內投籃。 (1)若比賽因控球隊的對隊,因某些事項而停止,則控球隊應獲得另一個新的二十四秒。 (2)若球僅對手觸及,而原控球隊仍持有控球權時,不得重新計算二十四秒。 2、二十四秒計時器必須停止,但不得重新設定,當: (1)球出界,由原控球隊的球員發界外球。 (2)職員中止比賽以保護控球隊受傷的球員。 3、罰則:由對隊在距違例處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 二十、球回後場: 1、控球隊在前場的球員,不得使球回至後場。 2、當控球隊球員有下列情況時,視為球回後場: 當球回後場之前,控球隊球員最後觸及,該球已經觸及後場,或若該球員已經觸及後場。 3、此種限制,適用於球隊前場的各種情況;包括擲界外球。 二一、違例:對違例的罰則為喪失控球權。 二二、犯規 1、球員與對手身體接觸或違反運動道德行為的違規,稱為「犯規」。 2、犯規應登記在違犯的球員名下,並按照規則中有關的條款執行罰則。 二三、違例或犯規後的恢復比賽:違反規則成死球後恢復比賽的方式為: 1、由界外擲球進場;或 2、執行一次或多次的罰球。 二四、對正在投籃動作中的球員之犯規: 1、對方球員向某球員犯規,該球員已在犯規發生前開始投籃動作,結果投中時即中籃有效加罰一球。 2、惟當鳴笛時,該球員必須正在繼續或開始投籃動作;如鳴笛後始行重新投籃,則投中無效。 二五、球員五次犯規:在比賽中,球員犯滿五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自動退出比賽。 二六、球隊犯規:(罰則) 1、四節(十分鐘)賽制:每一節(十分鐘)內,每隊球員侵人犯規滿四次時: (1)其後該隊每一次的球員犯規應判罰球兩次,由被犯球員主罰。 (2)若該犯規較侵人犯規嚴重,則應適用有關規則之條款。 2、決勝期所有犯規,均應累計於最後一節或下半場。
功用 打籃球可以長高,因為有人說:打籃球就依我的經驗來說的確是會長高的 但是還有許多因素在內 若是和朋友出去玩票性質的話是會的 但是若是參加校隊 必需要接受重量訓練時 長高的程度就有限了。 要長高首先一定要先看自己的第二性徵是否完全明顯了 若是的話別想還會長多高了 若第二性徵還不明顯,可去打球,跳繩。 但是跳繩是比較無聊了點,所以還是打球比較容易長高。 有人會天天打四五個小時的球 但是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天天跳四五小時的跳繩吧! 其實這是種迷思吧 籃球場上打球的人那麼多 也不是個個都長的高吧 大部分的球員 不是因為打籃球長的高 而是因為長的高而去打籃球 不過運動是長高的必要條件之一 (當然不能過量) 就像營養(尤其是鈣質與蛋白質) 和休息一樣 本人觀察到 高的人通常比較懶 除來運動外 能坐著就不站著 能躺著就不坐著 通常最大的興趣是睡覺 所以攝取有營養的食物 嚴禁無謂的零食和飲料(只會讓你發胖造成身體的負擔)
注意事項 1.熱身非常的重要,一定要做,天冷時要做的更徹底,到身體有溫熱感才行。 2.打球時選擇適當的鞋子,衣服,褲子,和合適的謢具。 3.若真的受傷(扭傷、拉傷...等)千萬不要亂動,以免二次傷害,尤其是腳扭傷,鞋子別 急著脫,鞋子有固定的效果輕易的脫掉有二次受傷的可能。 4.立即冰敷,冰敷時要墊布毛巾之類的東西才不會凍傷,10分鐘一次,休息一分鐘,在冰敷十分鐘,如此反覆到傷勢較不疼痛為止。 5.因為傷種類很多,如果不確定是否為扭傷,先看西醫照X光,因為有的傷勢不能去國術館推拿的。 6.治療後,平時可戴護具防止二次傷害,也可時常熱敷把後遺症的情況降低。 7.戴眼鏡的話最好戴安全鏡片的,以免破了傷眼,也可戴運動型的眼鏡(向NBA球員那種).. 8.戴隱形眼鏡算比較安全的,但如果運動時掉若,千萬要用食鹽水沖洗後在戴上。以免傷了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