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實用技能學程實施與展望 主講人:永靖國中輔導室 鐘文君老師
大綱 01 實用技能學程簡介 02 輔導分發升讀實用技能學程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實用技能學程簡介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3 3
實用技能學程辦理特色 1. 2. 3. 4. 實用技能學程以就業為導向,可學得一技之長 免費提供學生國文、英文、數學三科目圖文並茂之教材 規劃職涯體驗課程,增加與業界連結,強化實務能力 4. 採年段式課程設計,輔導同學參加技能檢定,取得技術士證照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實用技能學程目前共設有13群59科,所設群別以高職現有群別為主 無外語群及藝術群,另家政群在實用技能學程改為美容造型群 實用技能學程開班現況 實用技能學程目前共設有13群59科,所設群別以高職現有群別為主 無外語群及藝術群,另家政群在實用技能學程改為美容造型群 所設科別名稱與正規班不同,以利區隔 105學年度共有13群44科424班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開設職群科別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6 職群別 科 別 一、機械群 科 別 一、機械群 1.機械板金科 2.模具技術科 3.機械加工科 4.機械修護科 5.鑄造技術科 6.電腦繪圖科* 二、動力機械群 1.汽車修護科 2.機車修護科 3.塗裝技術科 4.汽車電機科 三、電機與電子群 1.水電技術科 2.家電技術科 3.視聽電子修護科 4.電機修護科 5.微電腦修護科 6.冷凍空調技術科 四、土木與建築群 1.營造技術科 2.電腦繪圖科* 五、化工群 1.化工技術科 2.染整技術科 六、商業群 1.文書處理科 2.商業事務科 3.銷售事務科 4.商用資訊科 5.會計實務科 6.廣告技術科* 7.多媒體技術科 六、設計群 1.金銀珠寶加工科 2.金屬工藝科 3.廣告技術科* 4.服裝製作科 5.流行飾品製作科 6.裝潢技術科 7.竹木工藝科 八、農業群 1.農業技術科 2.園藝技術科 3.造園技術科 4.寵物經營科 5.畜產加工科* 6.休閒農業科 7.茶葉技術科 九、食品群 1.烘焙食品科 2.食品經營科 3.水產食品加工科 4.畜產加工科* 十、美容造型群 1.美髮技術科 2.美顏技術科 3.美髮造型科 4.美容造型科 十一、餐旅群 1.觀光事務科 2.餐飲技術科 3.旅遊事務科 4.烹調技術科 5.中餐廚師科 十二、水產群 1.水產養殖技術科 2.漁具製作科 3.休閒漁業科 十二、海事群 1.船舶機電科 2.海事資訊處理科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6
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目標及內涵 年段式課程意涵-以餐飲技術科為例 1.單一年段強調專精技能的習得 2.各年段逐級加深加廣(先專後廣) 第二年段 (飲調製技術) 第一年段 (餐飲服務技術 ) 第三年段 (中西式餐飲技術) 職校畢業 就業 技能檢定 升讀 升學 年段式課程意涵-以餐飲技術科為例 1.單一年段強調專精技能的習得 2.各年段逐級加深加廣(先專後廣) 3.學生可分段升讀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7
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目標及內涵 日間上課 夜間上課 每週授課節數35節 課程包括部定ㄧ般科目、 部定專業核心科目、及校 訂科目 3年段可修習總學分數為 184~192學分 夜間上課 每週授課節數25節 課程包括部定ㄧ般科目、 部定專業核心科目、及校 訂科目 3年段可修習總學分數為 150學分 職場經驗及技能證照得採 計0~18學分,用以補足應 修畢業學分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8
輔導分發升讀實用技能學程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9 9
輔導分發實用技能學程作業 依據『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要點』規定,全國分區域同時辦理分發,每位學生報名以一區為限,而學生可任選一區接受輔導分發,如跨區重複報名情形,由家長或監護人應回第一次報名區取消報名後,方可至第二區報名 輔導分發採志願序方式,作業分一階段辦理 年度輔導分發以一次為限,並不得申請改分發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105學年度輔導分發升讀實用技能學程日程表-1 11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5/12(四) 5/17(二) 5/19(四)~ 日期 作業項目 辦理單位 備註 5/12(四) 調查國三學生參加實用技能班說明會~學生名單與人數 輔導組 各班輔導股長5/12第四節下課前交調查單 5/17(二) 105學年度年度實用技能班報名說明會 領取簡章和A、B報名表 未選習技藝班的學生統一由輔導組 向教務處申請成績單, 5/17未登記者自行申請 5/19(四)~ 5/24(二) 報名、繳費及交件(至5/24 12:00止)輔導組完成線上填報 交報名表、繳費150元及相關資料 5/25(三) 集體報名 秀水高工 6/6(一) 分發結果放榜 上午10時後 6/8(三) 錄取學生報到 報到學校 逾期視同放棄。報到後資格鎖住控管,無法再報名其他管道 6/13(一) 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要放棄需於12:00以前完成解除資格控管 6月~8月 自行注意高中職獨招(續招) 高中職 名額有限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11 11
輔導分發作業~報名須交文件 選習國中技藝教育之畢(結)業生 未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之畢(結)業生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12 要項 名稱 選習國中技藝教育之畢(結)業生 未曾選習國中技藝教育之畢(結)業生 申請 方式 1.各國中收齊並審核申請文件後,於期限內至各區小組報名。 2.非應屆畢業生以親自或郵寄方式向各區小組報名。 3.每位學生報名以一區為限。 1.各國中收齊並審核申請文件後,於期限內送達各區小組,或由學生、學生家長檢具相關文件逕向各區小組申請。 2.每位學生報名以一區為限。 文件 1.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A表 2.選修職群轉化分數之修習證明書。(影本) 3.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技藝 競賽或成果展獲獎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4.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文 件(無者免附)。 5.技藝教育相關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附)。之 A.升學就讀實用技能學程學生生涯發展規畫書 B.輔導分發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申請書B表 C.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D.稅捐機關家戶年所得證明文件(父、母和學生) E.國中綜合活動領域前五學期成績單影本 F.技藝教育相關之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12 12
分發優先順序 (一)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畢(結)業生為優先分發對象。 1.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並為低收入戶者。 2.曾參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辦之技藝競賽或成果展獲獎者。 3.低收入戶。 4.職群綜合表現積分。 5.職群綜合表現積分時,則依(1)相關職群成績轉化分數(T分數);(2)選習之所有職群平均分數;(3)選習技藝教育修習點數;(4)特殊表現得分等排序進行分發。 (二)未選習國中技藝教育應屆畢(結)業生為優先分發對象 。 A.低收入戶。 B.中低收入戶。 C.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 D.家戶年所得六十萬元以下。 E.符合本部就學貸款家庭年收入一百十四萬元以下。 F.具技藝學習傾向,並持有學校證明者(生涯發展規畫書)。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13 13
特殊表現得分 1~3 名 4~6 名 佳作 項目 名次 全國級 區域級 縣市級 丙級證照 8 6 4 7 5 3 2 特殊表現得分:指與報名職群相關之特殊優異表現,包括競賽(不包括原用於分發優先順序之項目)、科展或觀摩發表等。特殊表現得分計算標準如下表:(得分計算截止日為105 年5 月1 日) 項目 名次 全國級 區域級 縣市級 丙級證照 1~3 名 8 6 4 4~6 名 7 5 3 佳作 2 105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