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作業標準簡報 秘書處 法制組 2014.08 多元教育、資源共享、職涯領航、國際接軌 義守大學 I-SHOU UNIVERSITY
1) 前言、總則 大綱 簡 報 2) 章則之格式 3) 提 案 4) 提 案 格 式 5) 審 查 6) 章則之實施 7) 附 則
前言(1/7)—請相信,你(妳)很重要! ◆ 為什麼要上法制作業標準課程? ◆ 權利意識普及化下的學校生態 ◆ 程序先行,實質在後 ◆ 你不在乎的,正是別人的痛! ◆ 多看、多讀、多寫 ◆ 細心,不要對自己太仁慈 ◆ 態度!態度!態度!
前言(2/7)—準備作業 把握政策目標 確立可行作法 提列規定事項 --經常普遍適用且必須賦予一定法律效果之 作為或不作為事項,方須定為法規 檢討現行法規 --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一法規時,必須同時 檢討其有關法規,並作必要之配合修正或廢止 ,以消除法規間之分歧牴觸、重複矛盾
前言(3/7)—基本概念-1 構想要完整—為何做?如何做?經費在哪裏?諮詢其他 單位或專家的意見;對於法案衝擊影響層面及其範圍 ,應有完整之評估 體系要分明—避免相關法規分歧牴觸 用語要簡淺—用語簡明易懂符合法律統一用字(語) 法意要明確—含義須明顯確切,具體明確 名稱要適當— 法律:法、律、條例、通則 命令: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
前言(4/7)—基本概念-2 一、法條詞語運用的原則: 一般用語,應依一般用語理解 參考書目:立法程序與技術,羅傳賢,五南圖書,2011年2月五版 一、法條詞語運用的原則: 一般用語,應依一般用語理解 符合法令文之文章結構:不是寫公文、文藝文、政論、閒 話家常 辯析詞語的意義:「法律不明確,等於無法律」 講究詞語的簡潔:「簡潔乃法律之友」/句中無餘字 力求詞語的明確:明白且正確,通常智力之人均能瞭解/ 「法律曖昧或不確實,如令遵守,實屬苛酷」
前言(5/7)—基本概念-3 重視詞語的嚴謹:用字確切嚴密周詳,前後一致,無懈可 擊/一詞語表達同一概念/盡量使用一般認知的技術性專 門術語(如電腦) 遵循統一用字用語的規定:(公布、分布、頒布/紀錄vs 記錄/計畫vs規劃/雇主vs僱用) 審慎選擇句式:長短並用、整句散句錯落…… 注意句子的銜接:「一條一文主義」語意貫通、先後有序 、語氣順暢、句式協調 善用標點符號:句號(。)、逗號(,)、頓號(、)、分號( ;)、冒號(:)、引號(「」)、夾註號(())
前言(6/7)—基本概念-4 二、法條的種類與基本用語 嚴格法條:「應」,必須之意、義務之意 衡平法條:「得」,主管單位可加以裁量者 禁止法條:「不得」,主管單位不可加以裁量者 引用性法條:「適用……之規定」、「本法於……時適用 之」、「準用……之規定」、「比照……之規定」、「 ……亦同」、「……有同一效力」、「依……之規定」 擬制性法條:「視為」、「視同」、「以……論」
前言(7/7)—基本概念-5 三、法規類似語 列舉規定:明示其一,排除其他/省略規定之事項,應認 為有意省略 例示規定:說明某一上位概念,非完全排除其他類似事物 但書:自日文移用而來。法條中本文之下,指出例外、附 加限制或補充,而以「但」字開端之文句,但書前之規定 為原則法,「但」字後之規定為例外法 如書:刑法§17。原則上和但書的意義相同 除外規定(除書):可置於法條之上、法條中間、法條之下 「除……外」、「(但)……不在此限」、「……不適用 之……」、「得……不受……限制」
總則(1/2) —你知道你訂的是什麼規章嗎? §1 本標準未規定事項,參照中央法規標準法及中 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相關規定辦理 §3 本標準所稱章則,為授權章則、職權章則及自 治章則 §4 授權章則,業務承辦單位基於法令授權,所為 對於教職員工或學生發生規範效果且涉及其權 利義務之規定 §5 職權章則,業務承辦單位基於法令或本校章則 所賦予之職權,所為對於教職員工或學生發生 規範果且涉及其權利義務之規定
總則(2/2) —你知道你訂的是什麼規章嗎? §6 自治章則,業務承辦單位基於法令或本校章 則所賦予之職權,所為僅對其單位自身發生 規範效果之規定 §7 授權章則及職權章則得依其性質,稱規程、 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自治章則得依其性質,稱要點、須知、原則 、規定、注意事項、程序、措施、方案或規 範
章則格式(1/2)—我們做的是一樣的事! 說的是一樣的話! 章則格式(1/2)—我們做的是一樣的事! 說的是一樣的話! §8 內容應載明宗旨、法令授權依據及各章則業務承辦單位 §9 授權章則及職權章則: 規章格式:編、章、節、款、目(例如:學則、憲法) 條文書寫格式:條、項、款、目 一、 (一) 1、 (1) 甲、 (甲) §10 自治章則: 規章格式:以國字壹、貳、叁區分 條文書寫格式:以一、二、三等數字,稱為「第某點」
章則格式(2/2) )—我們做的是一樣的事! 說的是一樣的話! 提醒:母法與子法的關係 §11 授權章則及職權章則增列或廢止部分條文時: §11 授權章則及職權章則增列或廢止部分條文時: ㄧ、修正章則廢止少數條文時,得保留所廢條文之 條次,並於其下加括弧,註明「刪除」二字。 二、修正章則增加少數條文時,得將增加之條文, 列在適當條文之後,冠以前條「之一」、「之 二」等條次。 §12 自治章則修正時,如有增、刪條文,條次均應重新 調整 提醒:母法與子法的關係 條文中如果書寫「本辦法依據00辦法第00條 訂定」時,請務必去看母法的規定
三年(含)以上 工作聯繫單 三年(含)以下 工作連繫單 三年(含)以內 超過三年 未滿三年 系上 各系 各系所班 各系(所、班) 各系(所)班 各系、所、班 各學系 各學系所班 各學系(所、班) 各學系(所)班 各學系、所、班 通識教育 通識教育課程 通識教育博雅課程 通識博雅課程 通識教育(含博雅課程) 博雅通識課程 博雅通識教育課程
授權章則與職權章則條文格式 ○○○○○○←(章則名稱) ○年○月○日校長核定公告全文 ○年○月○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條條文 附件一 授權章則與職權章則條文格式 ○○○○○○←(章則名稱) ○年○月○日校長核定公告全文 ○年○月○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條條文 第 一 條 ○○○○○○○○○○○○○○○○○○○○○○○○○ ○○○○○○ 。 ………… 第 十二 條 ○○○○○○○○○○○○○。 第二十一條 ○○○○○○○○○○○○○○○○○○○○○○○○○ ○○○○: 一、○○○○○○○○○○○○○○。 二、○○○○○○○○○○○○○○○○○○○○○○: (一)○○○○○○○○○○○○○○○○○○○○○。 (二)○○○○○○○。
說明: 1.版面設定:採直式橫書方式製作,距離左邊線3公分、右邊線 2.5公分、上邊線2.5公分、下邊線2.5公分。 2.標題:標楷體,20號字,固定行高23,單行置中,兩行以上 靠左對齊。 3.通過及修正紀錄:與標題間空一行,標楷體,12號字,固定 行高20。 4.條文內文: (1)標楷體,14號字,固定行高23。 (2)各條文間、項次間不留空行。 (3)條次後空兩格開始書寫,換行後自條文內容首字左邊第二 格開始書寫。 (4)各條第2項以後之項次,首字與換行之書寫均對齊第1項。 (5)各條之「款」次對齊「項」首字開始書寫,「目」次則對 齊「款」首字開始書寫。 5.如條文超過10條以上者,為求條次排列勻稱,其中「第○條 」之數字,宜預留適當空間,以求高低一致。
自治章則格式 ○年○月○日校長准予核備(或備查)公布全文 ○年○月○日校長准予核備(或備查)修正第○、○點規定 附件二 自治章則格式 ○○○○○○←(章則名稱) ○年○月○日校長准予核備(或備查)公布全文 ○年○月○日校長准予核備(或備查)修正第○、○點規定 一、○○○○○○○○○○○○○○○○○○○○○○○○○○○ ○○。 二、○○○○○○○○○○○○○。 三、○○○○○○○○○○○○○○○○○○○○○○○○○○○ ○。 ○○○○○○○○○○○○○○○○○○○○○○○○○: (一)○○○○○○○○○○○○○○○○○○○○○○○○。 (二)○○○○○○○。 1.○○○○○○○。 2.○○○○○○○。
第 一 條 ○○○○○○○○○○○○○○○○○○○○○ ○○○○○○○○ 。 ………… 第 十二 條 ○○○○○○○○○○○○○。 附件三 授權章則與職權章則訂定草案格式 ○○○○○○草案←(章則名稱) ○年○月○日校長核定公告全文 第 一 條 ○○○○○○○○○○○○○○○○○○○○○ ○○○○○○○○ 。 ………… 第 十二 條 ○○○○○○○○○○○○○。 第二十一條 ○○○○○○○○○○○○○○○○○○○○○○ ○○○○: 一、○○○○○○○○○○○○○○。 二、○○○○○○○○○○○○○○○○○○○○ ○○○○○: (一)○○○○○○○○○○○○○○○○○○。 (二)○○○○○○○。
○○○○○○○○○○○○○○○○○○○○○○爰擬具「○○法」草案,計○○條,其要點如次: ○○○○○○草案總說明 ○○○○○○○○○○○○○○○○○○○○○○爰擬具「○○法」草案,計○○條,其要點如次: 一、○○○○○○○○○○○○○○○○○○○○○○○○○○。 ○○○○○○○○○○○(草案第○○條) 二、○○○○○○○○……………,……… (以下略) 說明: 1. 版面設定:採直式橫書方式製作,距離左邊線3公分、右邊線 2.5公分、上邊線2.5公分、下邊線2.5公分。 2. 標題:標楷體,20號字,固定行高23,單行置中,兩行以上 靠左對齊。 3.總說明內文: (1)標楷體,14號字,固定行高23。 (2)各點次間不留空行。 4.於總說明序言中,說明必須制(訂)定之理由(必要時應包括 所用名稱之理由),並逐點簡要列明其制(訂)定之要點。
草案逐條說明/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草案逐條說明 條 文 說 明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 明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1.版面設定:採直式橫書方式製作,距離左邊線3公分、右邊線2.5公 分、上邊線2.5公分、下邊線2.5公分。 2.本表稱為條文對照表,分「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三欄,各 欄位距離相等。章則名稱變更者,於「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 」三欄前,增列「修正名稱、現行名稱、說明」三欄。 3.標題:標楷體,20號字,固定行高23,單行置中,兩行以上靠左對 齊。 4.逐條說明內文: (1)標楷體,12號字,單行間距;次頁不列表頭。 (2)各條文字於條次下空一格開始書寫,換行後距離左邊線空一格開 始書寫。 (3)各條第2項以後之項次,均距離左邊線空三格開始書寫,換行後 距離左邊線空一格開始書寫。 (4)項與項間仍保持單行間距,不另留空行。 (5)各條之「款」次於距離左邊線空一格開始書寫,「目」次於距離 左邊線空二格開始書寫。 5.全案修正,現行條文刪除時,修正條文欄逕空白;非全案修正之刪 除條文,因條次保留,修正條文欄條次後書明「(刪除)」。
提案(1/3) 程序很重要!先程序再實質! §13 業務承辦單位應定期檢討或視需要而訂定、修正或廢止 其主管章則 §13 業務承辦單位應定期檢討或視需要而訂定、修正或廢止 其主管章則 你(妳)多久沒有檢視單位的主管章則? §14 誰可以提出章則案? -- 增、刪、修、廢 §15 授權及職權章則之訂定/修正/廢止草案,應由各章則業 務承辦單位提交秘書處進行程序審查後,轉陳行政會議 或校務會議審議 提案所規範事項涉及其他單位者,各章則業務承辦單位 應以公文會簽、工作聯繫單或協調會等方式,先行徵詢 相關單位意見,並依意見修改後再行提案 提案除應依照提案格式提出書面文件外,並應檢附電子 檔案及其他單位意見等相關參考資料
提案(2/3) 程序很重要!先程序再實質! §16 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提案須先經院務會議(中心業務 §16 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提案須先經院務會議(中心業務 會議)或院(中心)相關會議通過後,始得提案 學系及研究所提案須先經各系(所)務會議或系所相 關會議及所屬學院相關會議通過後,始得依前條規定 提案 —請記得你的上級單位的存在! §17 被徵詢意見或參與會議之相關單位得要求提案單位提 供參考資料 —你事先做足功課了嗎? §18 自治章則由各章則業務承辦單位依本標準自行擬訂, 依第26條規定經校長准予核備或備查後生效,免依本 標準所列程序提案審議
提案(3/3) 程序很重要!先程序再實質! §26 一級行政單位通過之自治章則,應以簽陳送交校長 核備 §26 一級行政單位通過之自治章則,應以簽陳送交校長 核備 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通過之自治章則,應先會知相關 行政單位確認未牴觸學校既有規定後,以簽陳送交校 長核備 學系及研究所通過之自治章則,應以簽陳送交所屬學 院核備,並會知相關行政單位確認未牴觸學校既有規 定後,送交校長備查 自治章則除另有規定外,自校長准予核備或准予備查 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並應即公布於主管章 則專區
提案格式—訂定草案(1/4) §19 授權章則與職權章則訂定草案之格式如下: ㄧ、標題:載明「(章則名稱)草案」 §19 授權章則與職權章則訂定草案之格式如下: ㄧ、標題:載明「(章則名稱)草案」 二、總說明:章則訂定案得加具撰一「總說明」,於序 言中說明必須訂定之理由,並逐點簡要列明其訂定 之要點 三、逐條說明:每一條文及其立法意旨,逐條依式說明 ,其表稱為逐條說明。
提案格式—修正草案(2/4) §20 授權章則與職權章則修正草案之格式如下: ㄧ、標題:章則名稱有修正時,應以舊名稱為標題名稱 §20 授權章則與職權章則修正草案之格式如下: ㄧ、標題:章則名稱有修正時,應以舊名稱為標題名稱 (一)全案修正:修正條文達全部條文二分之一 者,書明「(章則名稱)修正草案」 (二)部分條文修正:修正條文在四條以上,未達 全部條文之二分之一者,書明「(章則名 稱)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三)少數條文修正:修正條文在三條以下者,書 明:「(章則名稱)第○○條修正草案」或 「(章則名稱)第○○條、第○○條、第 ○○條修正草案」
提案格式—修正草案(3/4) §20 二、總說明:章則修正時,得加具「總說明」,於序言中彙 總說明章則訂定或修正之沿革、必須修正之理由或章則 名稱之變更,並逐點簡要列明其修正要點。其標題名稱 如「(章則名稱)修正草案總說明」、「(章則名稱)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章則名稱)第○○條 修正草案總說明」 三、條文對照表:條文對照表之標題名稱如「(章則名稱)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章則名稱)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條文對照表」、「(章則名稱)第○條修正草案條 文對照表」
提案格式—修正草案(4/4) §21 章則廢止案之提案格式如下: ㄧ、標題:載明「章則名稱」 二、總說明:說明必須廢止之理由
審查(1/2) §22 授權章則與職權章則審查作業流程圖 否 以公文會簽方式或其他方式徵詢相關單位意見 參酌相關單位意見修正 各業務單位提出章則訂定草案、修正草案或廢止案 是 通過(不須經校務會議審議者) 是(不須經行政會議審議者) 校務會議審查 校長核定 董事會或教育部審議核定 公告施行 行政會議審查 秘書處審查格式或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不通過 通過 結案 公布於各業務單位網頁 通過(須經校務會議審議者) 是否須經董 事會或教育部審議核定
審查(2/2)—誰要審議我的規章? §23 下列章則應提送校務會議審議: 一、依政府法令或本校章則之規定,應提送校務會議審 議者 §23 下列章則應提送校務會議審議: 一、依政府法令或本校章則之規定,應提送校務會議審 議者 二、依政府法令或本校章則之規定,應提報董事會或教 育部審議核定者 三、授權章則。 §24 下列章則應提送行政會議審議: 一、依本校章則之規定,應提送行政會議審議者 二、職權章則 建議:涉及教職員工生獎懲、權益事項,至少送行政會議審 議,但各級會議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章則之實施(1/3)—教職員生有知的權利! §25 第23條第1項第2款所列之章則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 §25 第23條第1項第2款所列之章則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 應提報董事會或教育部審議核定後公告實施 前項章則除外之其他授權章則及職權章則經校務會議或 行政會議審議通過者,應由各業務承辦單位以內部公告 方式陳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 授權章則及職權章則除另有規定外,明定自公告日實施 者,自核定公告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29 廢止之章則應依28條之規定公告其名稱及實施日期,並 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章則之實施(2/3)—教職員生有知的權利! §26 一級行政單位通過之自治章則,應以簽陳送交校長 核備 §26 一級行政單位通過之自治章則,應以簽陳送交校長 核備 學院及通識教育中心通過之自治章則,應先會知相關 行政單位確認未牴觸學校既有規定後,以簽陳送交校 長核備 學系及研究所通過之自治章則,應以簽陳送交所屬學 院核備,並會知相關行政單位確認未牴觸學校既有規 定後,送交校長備查 自治章則除另有規定外,自校長准予核備或准予備查 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並應即公布於主管章 則專區
陳核准後依規定公告並置於主管章則專區,就對了! 章則之實施(3/3)—教職員生有知的權利! §27 授權章則及職權章則之審議程序及生效方式另有規定 者,從其規定(例如:教育部規定、教評會、申評會…) §28 各業務承辦單位應將生效之章則公開置於該主管章則專 區 經校長核定公告之章則或經第26條規定准予核備或備查 之自治章則應即置於主管章則專區 授權章則或職權章則並應於主管章則專區載明校長核定 日期以及公告日期 自治章則應於主管章則專區載明准予核備或備查日期以 及公布日期 陳核准後依規定公告並置於主管章則專區,就對了!
你不在乎的,正是別人的痛! 附則—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30 章則之修正或廢止,致使本校教職員工或學生因正當 §30 章則之修正或廢止,致使本校教職員工或學生因正當 合理之信賴而受損害,應訂定過渡期間條款 信賴保護,程序正義 經修正或廢止之章則,除已確定不再適用之章則外, 仍應置於主管章則專區。但各章則業務承辦單位應保 留紙本,以供查核 --資料保存 §31 本標準生效前已施行生效之校內章則,其效力不受影 響,於有修正必要時,一併依本標準之程序與格式修 正 —權宜措施,力有未逮,一切靠大家了! 你不在乎的,正是別人的痛!
建議與期許 一、格式先正確,大家講一樣的話 二、程序要遵行,先程序後實質,你一點都不特別 三、文字流暢、用語明確,你要和所有人對話 四、務必瞭解業務,你是專家,誰比你厲害! 五、多寫、多問,沒有人可以搶走你的專業! 六、自許你是權利義務的守護者! 七、態度!態度!態度!
大家一起加油! 你認真 別人就當真 引用王品集團董事長戴勝益 先生 摘自《人生的禮物:10個董事長教你逆境再起的力量》
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 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