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產業介紹 醫療器材的定義 我國醫療器材的定義主要源自於藥事法,藥事法管 理的範圍不只藥品,還包括藥物,藥商,藥局及其 相關事項。 定義: (藥事法第13條) 包括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 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 及其附件、配件、零件。 範圍相當廣泛,且不只是醫療機構內所使用的器材, 一般家庭常見的紗布、棉花、甚至是溫度計、血壓 計等,都屬於醫療器材之範圍,同樣也受到相關法 規的管制。
醫療器材的分類:(醫療器材管理辦法)依功能、用途及使用方法: 臨床化學及臨床毒理學 血液學及病理學 免疫學及微生物學 麻醉學 心臟血管醫學 牙科學 耳鼻喉科學 胃腸病科學及泌尿科學 一般及整形外科手術 一般醫院及個人使用裝置 神經科學 婦產科學 眼科學 骨科學 物理醫學科學 放射學科學 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
醫療器材的分類:(醫療器材管理辦法) 為確保民眾使用產品之品質、安全、及有效性,依 產品之風險程度分為三等級 低風險性(Class I) 中風險性(Class II) 高風險性(Class III)
台灣醫療器材市場概況 2006年國內營業項目與醫療器材有關的廠商約有四、五百 家 從事醫療器材製造的廠商約有155家,其餘多屬貿易商 廠商之資本結構以資本額三千萬元以下的中小型企業為主,約占所有廠商的52%左右 人力規模以50人以下為主
我國醫療器材的出口 以行動輔助器材(如電動代步車、電動輪椅等)為最大宗 理療按摩器具及檢驗手套 隱形眼鏡 我國醫療器材的進口 電腦斷層攝影器具及人工腎(透析)裝置 拋棄式且需求量大的產品,如導管、套管及診斷或實驗用試劑等
台灣醫療器材產業發展困境 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的影響 同業間的削價競爭 新興國家的威脅 創新研發能力不足 進口的依存度仍高
醫療器材相關規範 美國 自1970年頒布食品藥物及化妝品管理法案(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後,開始有比較良好的規範 歐盟國家 90年代後,開始針對主動式植入醫療器材、醫療器材及體外診斷醫療器材(In Vitro Diagnostic Medical Device Directive; IVD)進行規範 台灣地區 2000年之後,在藥事法中開始有比較詳盡的規範
台灣醫療器材相關規定 上市前(Pre-market) 上市後(Post-market) (1)分類分級 (2)品質管理系統 (3)採認標準 (4)臨床試驗 (5)查驗登記 上市後(Post-market) (1)許可證效期 (2)回收作業 (3)安全監視 (4)查廠與產品抽查
醫療器材上市後監督規範 醫療器材許可證效期 藥物回收作業 我國醫療器材許可證效期為5年,申請展延者需於期滿前3個月內主動提出申請,逾期者則應重新申請查驗登記 醫療器材GMP認可登錄效期則為3年,期滿需重新提出申請 藥物回收作業 藥物回收作業實施要點 第一級危害:經許可製造、輸入之藥物,發現有重大危害或有發生重大損害之虞者 第二級危害:依法認定為不良醫療器材或未經准而製造、輸入之醫療器材者 第三級危害:製造、輸入藥物許可證未申請展延或不准展延者
醫療器材安全監視 藥物安全監視管理辦法 經衛生署公告指定之醫療器材,其監視期間為發證日起3年 在藥物安全監視期間,持有許可證是廠商應積極收集國內、外使用之安全資料,並且除了依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之規定為通報外,其他藥物不良反應須一併收錄,並列於藥物定期安全性報告內
嚴重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辦法 因使用藥物致生嚴重不良反應包含: (1) 死亡 (2) 危及生命 (3) 造成永久性殘疾 (4) 胎嬰兒先天性畸形 (5) 導致病人住院或延長病人住院時間 (6) 其他可能導致永久性傷害需做處置者等情形之一者 可利用行政院衛生署醫材不良反應通報系統(National Reporting System of Adverse Medical Device Reactions in Taiwan; ADR)進行線上通報 根據ADR資料統計數據顯示,自2002~2006年累計通報案件數達135件
查廠與產品抽查 依據「藥事法」第71條之規定:「衛生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藥物製造業者,販賣業者之處所設施及有關業務,並得出具單據抽驗其藥物,業者不得無故拒絕。但抽驗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
醫療器材產業之特性 屬整合性科技,產品多樣化 資本與技術密集度高 研發與利潤的不確定性高 具有嚴格的法規限制 為科技領先指標
醫療器材產業之管理重點 明確的目標市場與經營方針 高度的創新與研發能力 目標市場的類別可能是疾病類別、人口特性,甚至是特定種類之產品 美容整型手術醫療器材 老年個人居家醫療用品 加速傷口癒合及保養之黏敷料產品 高度的創新與研發能力 國內目前多數大型的醫療器材廠商多具備研發之能力,且自行擁有技術來源 創新與研發仍是醫療器材產業永續發展的動力
具備產品之差異化 制度化知識管理 醫療器材產品的生命週期縮短,建立產品的差異化是提升競爭優勢的重要方式之一 擁有專利的保護 品牌信譽 先行優勢:使用習慣性 提供高品質的產品,提供持續且穩定的技術服務 制度化知識管理 利用知識管理創造知識經濟,藉以整合並增加自身之能力 引進電腦管理系統,將管理全面e化,並且訂定各項標準作業流程,以利經驗的累積與產程的監控 兼顧員工的持續學習成長,並且滿足顧客之需求
結合策略夥伴 為了降低在產品實驗及測試的人力及成本耗損,醫療器材廠商可利用外包之方式,將安全檢驗測試及臨床測試委託相關之機構,達到專業分工之目的 尋求品質可靠的上、下游廠商進行策略聯盟,使資源能夠有效利用
結語 國內的醫療器材廠商受限於市場規模較小、政策變 化及同業競爭,且尚需面對新興國家的競爭及高度 進口依存的之壓力,近年來整體產業仍呈現持續的 成長,尤其在行動輔助器材部分,在國際間頗具聲 譽,足見有其發展之潛力,惟仍應加強醫療器材產 品的創新與研發,並朝向高附加價值的高階醫療器 材發展,以強化我國醫療產業的競爭優勢,獲取更 大的成長空間。
醫療器材產品的重大發展方向 優質醫療概念 行動不受限、無痛,及降低治療風險的醫療器材 微小化產品 遠距醫療產品 高階及自費性產品 「醫用微機電」及「奈米製程」技術的進步,都帶動了微小化醫療器材產品的產生 胃鏡的改良 個人化醫療用品的改良 如個人居家照護所需的血壓、血糖甚至是血氧監測計 心律節律器與助聽器等
遠距醫療產品 老年化社會與慢性病為主要的疾病結構,需要照護及身心障礙者比例偏高,再加上未來照護人力的供應逐漸無法滿足需求,以及在地老化的趨勢,助長了遠距醫療產品的成長 遠距醫療服務主要提供之內容 遠距病患監測 電子處方 臨床試驗 病患及設備追蹤
高階及自費性產品 隨著社會經濟水準的提升,民眾對於醫療品質及效果的要求愈來愈高,在原有全民健保的保障下,有愈來愈多的民眾願意自費購買更高階的醫療服務 微整形美容 手術雷射的興起 藥物與醫療器材的混合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