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健保 正確就醫 中央健康保險局台北分局
報告大綱 如何正確使用健保IC卡 珍惜健保資源 部分負擔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結語
健保IC卡,健康愛惜卡 -守護您健康的智慧卡-
就醫時應注意事項(一) 未持保險憑證就醫 保險對象於就醫之日起七日內(不含例假日)補送健保IC卡。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應於健保IC卡補行登錄就醫紀錄,並將所收保險醫療費用扣除應繳之部分負擔後退還。
就醫時應注意事項(二) 健保IC卡故障 若卡片故障,當次仍可以健保身分就醫,惟請儘速向本局各分局辦理換卡
就醫時應注意事項(三) 健保IC卡遺失、毀損申請換發方式 填請領健保IC卡申請表 繳交工本費200元 辦理地點: 健保局各分局 連絡辦公室 郵局櫃台
就醫時應注意事項(四) 保險對象得填「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例外就醫名冊」,以健保身分就醫。 換發健保IC卡期間。 已加保未領健保IC卡。
就醫時應注意事項(五) 新生兒依附註記 以母親為優先,如母親未具健保身分者,始得依附父親。 由提供出生證明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予以註記,受理就醫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應登錄新生兒就醫紀錄。 有效期限為一個月內。
請正確使用及保管健保IC卡 健保IC卡正確保管小撇步 應避免交給他人保管及使用。 保存時須避免直接接觸電源、火源、高溫曝曬,或放置在電視、電腦等高磁場環境中。 不可以用酒精、溶劑擦拭晶片,或將卡片放入強酸、強鹼等腐蝕性的環境理。 不可過度彎折卡片、刮戳晶片,以免晶片損壞。
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九十一年六月一日起全年辦理 (需持健保IC卡,免繳部分負擔) 四十歲以上至未滿六十五歲,每三年乙次 六十五歲以上,每年乙次 三十五歲以上小兒麻痺患者,每年乙次
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內容
檢查前十小時請勿喝水及吃東西, 以便空腹驗血 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檢查前十小時請勿喝水及吃東西, 以便空腹驗血 自九十三年三月一日起,保險對象可至特約醫 事檢驗機構(有辦理成人健檢業務者)做第一 階段檢驗檢查,但第二階段則需至診所或醫院 看檢查報告結果 二階段均需持健保IC卡就醫但不扣就醫序號 不需繳交部分負擔費用
兒童牙齒預防保健服務
查詢各項預防保健院所名單及電話 電話服務: 02-23486742-5或02-23486755-7 網址http: www.nhi.gov.tw/快捷查詢/2全民健保特約醫事機構查詢 電話服務: 02-23486742-5或02-23486755-7
加強自我照護 預約健康人生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之開立 -病情穏定的慢性病患者,需長期使用同一處 方藥品治療時 -有效期間最長3個月 -日後就醫只要攜帶健保IC卡供醫療院所登錄, 不會計入就醫次數,不需繳交部分負擔費用 -目前衛生署公告之慢性病有98種,例如:糖尿病、 痛風、巴金森氏症、高血壓、心臟病、氣喘、關 節炎、高血脂症、動脈粥樣硬化及精神病….等
基本部分負擔相關規定 持身心障礙手冊之保險對象,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一律50元
藥品部分負擔相關規定 接受門診論病例計酬項目服務者、接受牙醫醫療服務者及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應符合本局規定之慢性病範圍,可連續調劑二次以上,且每次在二十八天以上者(包括中醫)),免收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復健部分負擔相關規定
落實轉診制度 改變民眾小病至大醫院就醫的行為 分散醫院過重的門診負荷 大醫院專注照護重症治療及臨床醫學研究 診所提供病患最初級及全面性照護第一線守門員 逐步落實分級醫療
重大傷病就醫 免收部分負擔 保險對象持重大傷病證明於有效期限內就醫,為重大傷病證明所載之傷病,或經診治醫師認定為該傷病之相關治療。 急性腦血管疾病(限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及早產兒出生後三個月內因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含支氣管)等之併發症住院者,其重大傷病由診治醫師逕行認定。
出國期間-繼續加保或辦理停保 選擇1繼續加保 不必辦任何手續,仍享有健保醫療保障若在國外發生緊急傷病或分娩可憑相關證明文件申請醫療費用核退。 選擇2辦理停保 停保期間不需繳交保險費,也不能享有健保 的醫療保障, 回國復保則可回復健保醫療權益。 出國未滿6個月即又回到國內應註銷停保, 並補繳自停保月到回國後這段期間的保險費。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自95年4月1日(出院日)起,申請大陸地區住院 5 日(含)以上的自墊醫療費用核退案件,須檢具之醫療機構證明文件須先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再持公證書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
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門診、急診及住院醫療費用之上限金額為: 門診案件之核退上限為每次1,502元 急診案件之核退上限為每次2,643元 以95年10至12月份為例 門診案件之核退上限為每次1,502元 急診案件之核退上限為每次2,643元 住院案件之核退上限為每日6,256元 分娩案件(含自然產及剖腹產)核退上限為每次36,086元 單位:新台幣元
住院部分負擔上限 病房別 部分負擔比率 5% 10% 20% 30% 急性病房 -- 30日內 31-60日 61日以上 慢性病房 31-90日 91-180日 181日以上 入住急性病房30日以內或慢性病房180日以內: 每次住院的部分負擔金額以26,000元為限(95年適用) 每人全年的住院部分負擔上限為43,000元(95年適用) 申請退費期限:次年6月底前
結語 健保要永續 資源要珍惜 給付要適切 資訊要透明 人人參與 健保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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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