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政策解析 - 2016年3月 - -洛阳市国税局 所得税科-
目录 CONTENTS 一、与大众创业相关的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二、与大众创业相关的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五、企业所得税业务办税指南 二、与大众创业相关的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二、与产业升级相关的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三、与简政放权相关的政策——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四、年度申报表主要变化及填报要点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目录 CONTENTS 一、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10% 10% 10% 20% 20% 25%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30万以下 6万、10万、20万 法定税率 低税率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10%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10% 10% 20% 20% 2015年 10月1日起 25% 2012-2014年 扩大到 30万以下 陆续扩大到 6万、10万、20万 法定税率 低税率优惠 2010年 应缴税所得额低于3万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扩围背景 经济发展环境 中小企业特性 政府宏观调控要求 (三)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扩围背景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2015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较为复杂,我国经济处于“三期叠加”阶段,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小微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大背景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是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对刺激经济发展尤为重要。为此,国家实施定向调控,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发力,为创业创新减负,让今天的小微企业赢得发展的大未来,以此进一步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的持久耐力。 (三)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主要变化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1.执行期限进一步延长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从2008年开始,逐步延长至目前的2017年12月31日。 2.执行标准进一步放宽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标准从2010年的3万元,逐步增加到6万元、10万元、20万元,直到目前的30万元。 3.执行范围进一步扩大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执行范围从原来的只能查帐征收企业享受,扩大到核定征收企业也可以享受。 4.执行程序进一步简化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执行程序从原来的需要审批,逐步简化为事前备案、事后备案,直到目前以填写年度申报表相关栏次来代替备案手续。 (三)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 禁止行业 (三) 与小微企业区别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判断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判断 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 (三)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的判断 (三)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资产负债表资产总计 资产总额 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劳务派遣工 从业人数
主要做法 一、全力宣传,确保每一户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知” 1、宣传的广泛性 2、宣传的针对性 3、宣传的持续性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主要做法 一、全力宣传,确保每一户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知” 1、宣传的广泛性 2、宣传的针对性 3、宣传的持续性 (三)
主要做法 二、全程服务,确保每一户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享” 1、网上申报系统、金税三期系统的升级 2、应享未享优惠企业的跟踪服务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主要做法 二、全程服务,确保每一户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享” 1、网上申报系统、金税三期系统的升级 2、应享未享优惠企业的跟踪服务 3、定额征税企业的调整 (三)
主要做法 三、全年督查,确保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1、一号督查任务、第三方评估内容 2、绩效考核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主要做法 三、全年督查,确保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1、一号督查任务、第三方评估内容 2、绩效考核内容 3、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和12366反映诉求平台 (三)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析 工作成效 从2008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实施以来,全市有26182户次纳税人享受了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额7471.68万元,有力支持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 (三)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解析 目录 CONTENTS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解析 政策背景 当前,制约制造业投资的关键问题是企业资金紧张。2015年以来,制造业投资增速有所下滑,企业自身投资能力不足、外部融资成本高等因素制约了企业转型升级。在此情况下,需要尽快为制造业注入流动性,促进技术革新、产业升级,向中高端水平迈进。为此,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通过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和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减轻企业投资初期的税收负担,改善企业现金流,调动企业提高设备投资、更新改造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这是一项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传统产业竞争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就业,完善我国支持企业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拉动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发展“中国智造”,9月1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方案,决定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解析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般政策规定 (1)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条例第九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一般政策规定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解析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策规定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解析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策规定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解析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策规定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解析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策规定 (6+4)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解析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策规定 《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 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具体范围见附件)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5年前3季度按本通知规定未能计算办理的,统一在2015年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解析 工作成效 2014年,全市六大行业有7户享受加速折旧,累计加速折旧额1015万元,享受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有122户企业,扣除额1709万元。 2015年共有8752户享受,累计加速折旧额8158万元。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目录 CONTENTS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主要内涵 加强纳税服务 两减 两加 减少行政审批 加强后续管理 减轻办税负担
2008—2014年: 《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国税发〔2009〕141号)(失效) 2015年度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出台背景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出台背景 2008年以来,为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管理,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等文件,明确除西部大开发、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等采取审批方式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采取事前备案方式,并授权各省市税务局制定本地区具体管理办法,对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加强税收优惠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为激发市场活力,给企业“减负、松绑”,国务院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要求。按照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加强优惠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势在必行,税务总局制定了《办法》。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方式的变化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近年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方式是一个逐步变革的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2008年之前。将减免税项目划分为报批类和备案类两种,其中备案为事前备案,全部属于行政审批方式。 二是2008年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为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将备案管理进一步细分为事先备案和事后报送相关资料两种方式,明确了实施审批管理的所得税优惠项目。 三是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明确税企责权、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经过1年多清理工作,税务总局先后印发了《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和《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明确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取消审批,一律实行备案管理方式。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的具体操作要点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一)备案定义。企业在自行判断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前提下,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的行为。 (二)备案时间。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三)备案资料。备案资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即《备案表》和部分相关资料。大部分优惠事项企业仅填写《备案表》即可完成备案。据初步统计,55项优惠事项中,有24项需要附报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资质、证书、文件等,28项只需填写1张《备案表》,3项优惠以“申报代替备案”。 (四)备案频率。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一次性备案。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期间不再履行备案手续。 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每年履行备案程序。 (五)留存备查资料。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享受优惠事项后10年;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的优惠事项,保存期限为差异结束后10年。
部分优惠政策事项实行“以表代备”方式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为落实国务院重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支持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办法》规定,对于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单位价值低于5000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和低于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一次性扣除等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填写《备案表》。
部分优惠政策事项需要附报资料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软件企业优惠
预缴享受和汇缴享受(9项)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预缴享受和汇缴享受(9项)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税会不一致的) 受灾地区的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同时享受多项优惠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分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通过分别填报《备案表》的方式分别备案。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同时享受多项优惠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分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通过分别填报《备案表》的方式分别备案。 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减免项目,以及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等优惠事项。 同时符合多个税率式优惠条件的,仅能选择一种享受(如: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等)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跨地区经营企业备案 1.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优惠,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其他优惠事项由总机构统一备案。 2.总机构应当汇总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3.省内跨地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优惠事项的备案管理,拟比照跨省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办理。
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汇算清缴期内未备案的处理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汇算清缴期内未备案的处理 企业已经享受税收优惠,但在汇缴期间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应在发现后及时补办备案手续,同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备案,同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 对于上述情形,税务机关审核企业相关资料后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未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处罚。对于经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责令其停止享受优惠,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优惠事项全部改为备案管理后,要加强后续管理 企业所得税简政放权 优惠事项全部改为备案管理后,要加强后续管理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面改为备案管理之后,税务机关的工作重心和管理方式将发生转变,从“重审批、轻管理”转移到“重管理,优服务”。税务机关受理企业优惠事项备案资料时,只是进行形式审核,由纳税人对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后,税务机关将结合企业的纳税申报表信息、备案资料、其它税收征管信息以及第三方涉税信息,采取风险管理、稽查、纳税评估等多种有效方式,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实施管理。企业应当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留存备查资料以证明符合税法规定的优惠条件与标准。
后续管理 目录 CONTENTS 四、年度申报表主要变化及填报要点
年度申报表组织结构 一级附表 二级附表 三级附表 主 表 基础信息表 8类15张 4类22张 2张
主要变化 修改基础信息表 调整四张表样或填表说明 增加四张必填表
主要变化 修改基础信息表——便于小型微利企业填报 “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修改为“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 “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填报说明 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是否为工业企业内容修改
企业基础信息表 企业基础信息表 正常申报□ 更正申报□ 补充申报□ 100基本信息 101汇总纳税企业 是(总机构□ 按比例缴纳总机构□ ) 否□ 102注册资本(万元) 106境外中资控股居民企业 是□ 否□ 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 107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104从业人数 108存在境外关联交易 105资产总额(万元) 109上市公司 是(境内□境外□) 否□ 企业基础信息表 正常申报□ 更正申报□ 补充申报□ 100基本信息 101汇总纳税企业 是(总机构□ 按比例缴纳总机构□ ) 否□ 102注册资本(万元) 106境外中资控股居民企业 是□ 否□ 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 107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104从业人数 108存在境外关联交易 105资产总额(万元) 109上市公司 是(境内□境外□) 否□ 明确建筑业属于“其他企业” (三)
主 表 基础信息表 8类15张 4类22张 2张 一级附表 二级附表 三级附表 时间 政策依据 主要优惠内容 变化点 2015年1月1日起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收优惠范围扩大至应纳税额为20万元,并延长优惠时间。 2015年10月1日起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进一步扩大优惠范围,应纳税额为30万元。 一级附表 二级附表 三级附表 主 表 基础信息表 8类15张 4类22张 2张
2张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 申报属期 企业成立时间 10月 11月 12月/4季度/年度 优惠率 其中减半 2015年1月及以前 6.00% 1.50% 6.82% 2.73% 7.50% 3.75% 2015年2月 6.11% 1.67% 7.00% 3.00% 7.73% 4.09% 2015年3月 6.25% 1.88% 7.22% 3.33% 8.00% 4.50% 2015年4月 6.43% 2.14% 8.33% 5.00% 2015年5月 6.67% 2.50% 7.86% 4.29% 8.75% 5.63% 2015年6月 9.29% 2015年7月 9.00% 10.00% 2015年8月 11.00% 2015年9月 11.67% 12.50% 11.25% 2015年10月 15.00% 2015年11月 —— 2015年12月 2张
2015年10月1日起,小微减半征收优惠扩大至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含)以下 优惠计算: 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按照优惠执行后经营时间占全年经营总时间的比例分段计算前三季度、第四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分别计算优惠金额后加总。 2、“其中:减半征收”金额:按照比例计算出的4季度应纳税所得额x15%
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前9个月实际经营月份/全年实际经营月份)x5% + 应纳税所得额x(全年实际经营月份-前9个月实际经营月份)/全年实际经营月份x15%
主要变化 调整四张表样或填表说明 2张 A10508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填表说明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落实新的优惠政策 2张
修改内容 政策依据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修改填表说明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修改填表说明 第33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填报说明中,删除“全球独占许可”内容。 修改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政策依据
修改前 修改后 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规定: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将其拥有的技术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转让取得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企业转让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限于其拥有所有权的技术。
A10703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增加行次 二、通过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企业按一定比例抵扣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9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增加行次 二、通过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企业按一定比例抵扣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9 本年从有限合伙创投企业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0 本年新增的可抵扣投资额 11 以前年度结转的可抵扣投资额余额 12 本年可抵扣投资额(10行+11行) 13 本年实际抵扣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9行≤12行,本行=9行;9行>12行,本行=12行) 14 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投资额余额(9行≤12行,本行=12行-9行;9行>12行,本行=0)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 增加前 新增后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自2015年10月1日起,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创投企业 其他合伙人 创投企业 其他投资人 有限合伙 创投公司 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 中小高新 技术企业 中小高新 技术企业
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29-34 新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行次 新增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材料、专用设备生产企业优惠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29-34 新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行次 新增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关键材料、专用设备生产企业优惠 对部分减免税项目进行细分,如促进就业、地震灾区等 进一步优化行次顺序,如高新技术企业
增加四张必填表 A105050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70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 《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A105050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1.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2.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工资扣除5个条件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3.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作为劳务费支出;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当年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超过规定比例的,准予三年内结转扣除 A105070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当年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超过规定比例的,准予三年内结转扣除 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2016年起实施。
金融行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财税〔2015〕9号) 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财税〔2015〕9号) A105120 《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金融行业——贷款损失准备金(财税〔2015〕9号) 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财税〔2015〕9号) 保险行业——财税〔2012〕45号 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财税〔2012〕23号) 证券行业——财税〔2012〕11号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税〔2012〕25号
必填表: 1.基础表、主表、收入表、成本表,资产损失、资产折旧(摊销)表。 2.《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 《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报表原来由发生纳税调整和享受高新技术优惠的企业填报,改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准备金业务,或者高新技术企业亏损年度不享受优惠的,也需填报上述报表。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几张重点(复杂)表的填报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二)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四)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3-1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几张重点(复杂)表的填报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二)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四)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几张重点(复杂)表的填报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二)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四)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几张重点(复杂)表的填报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二)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四)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几张重点(复杂)表的填报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二)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四)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几张重点(复杂)表的填报 (一)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 (二)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三)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四)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后续管理 什么是后续管理 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突出跨年度事项、重大事项、高风险事项和重点行业管理,着力构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企业所得税的动态化、可持续管理。
后续管理 后续管理管什么? 企业申报事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企业清算;股权转让;政策性搬迁收入和支出;三项经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 优惠备案事项:企业需向税务机关备案的事项 高风险事项:省市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分析识别和等级排序,通过风险派单下发的高风险事项或企业 重点行业:企业所得税税种特征明显、税源较大、生产经营流程较复杂、管理难度较高的一些行业,如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企业、建筑企业、石油石化企业等。所得税收入超过10万元
后续管理什么时候管? 预缴环节:与利润表实际利润比对、同期比对(预缴比例)、优惠 汇缴环节:年度申报(申报率)、数据质量(差错率)、优惠备案
后续管理怎么管? 加强台账管理(电子) 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绩效) 风险管理的理念:数据分析、风险排序、风险应对 突出第三方信息运用 强化信息化支撑
祝大家 猴年大吉、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