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
内容提要 一、税收优惠类(28个) 二、税前扣除类(11个) 三、征收管理类(13个)
一、税收优惠类(共28个) (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提高到了前 所未有的高度(7个) (二)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仍是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4〕34号 、财税〔2015〕34号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7号公告》 税总发〔2014〕58号、税总函〔2014〕483号、 税总发〔2015〕35 号 (二)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仍是所得税优惠政策 关注的重点 (5个)
一、税收优惠类(共28个)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有了新 的变化 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政策不断调整完善 财税〔2014〕42号 2、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政策不断调整完善 财税〔2014〕39号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4号公告》 财税〔2015〕18号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2号公告》
一、税收优惠类(共28个) (三)利用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金融市场、企业重 组的步伐加快(6个) 1、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继 续执行 财税〔2014〕2号 2、QFII和RQFII取得的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 得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4〕79号
一、税收优惠类(共28个) 3、香港市场投资者取得的上市A股转让差价所 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企业接受政府或股东划入资产可不作为企业 财税〔2014〕81号 4、企业接受政府或股东划入资产可不作为企业 应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9号公告》 5、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税务处理的门槛降低 财税〔2014〕109号
一、税收优惠类(共28个) 6、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 可在5个纳税年度内分期计算缴纳 财税〔2014〕116号 (四)更加重视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 调整方面的职能作用(5个) 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按批次为单位享受企业 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财税〔2014〕55号
一、税收优惠类(共28个)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 期至2018年底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有了新的内涵 财税〔2014〕59号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有了新的内涵 财税〔2014〕75号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4号公告》 4、集成电路上下游产业企业也可享受“两免三减 半”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税收优惠类(共28个) (五)利用税收杠杆促进落后地区加快发展的传 统得到尊重和保留(4个) 1、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延 财税〔2015〕6号 (五)利用税收杠杆促进落后地区加快发展的传 统得到尊重和保留(4个) 1、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延 续和完善 财税〔2014〕102号 财税〔2015〕12号 2、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的部分问 题有了明确
一、税收优惠类(共28个) 3、支持灾后重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继承和 发展 (六)根据形势发展适时调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的条件(1个) 《国家税务总2015年第14号公告》 3、支持灾后重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得到继承和 发展 财税〔2015〕27号 (六)根据形势发展适时调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的条件(1个) 财税〔2014〕13号
二、税前扣除类(共11个) (一)关于一般企业税前扣除的规定(6个) 1、固定资产折旧税会差异如何协调有了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2、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可以限额税前 扣除 组通字〔2014〕42号 3、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合理费用税前扣除 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二、税前扣除类(共11个) 4、公布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 体名单 (二)关于特殊行业税前扣除的规定(5个)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4、公布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 体名单 财税〔2014〕36号 财税〔2014〕69号 财税〔2015〕1号 (二)关于特殊行业税前扣除的规定(5个) 1、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如何税前扣除有了统 一规定
二、税前扣除类(共11个) 2、保险企业准备金支出应按会计规定计算扣除 3、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可不作职工教育经费税 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 2、保险企业准备金支出应按会计规定计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3、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可不作职工教育经费税 前扣除 4、油气资产折耗(折旧)应按税法规定方法计 算扣除
二、税前扣除类(共11个) 5、调整后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如何在预缴时扣除 有了明确 6、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5、调整后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如何在预缴时扣除 有了明确 税总函〔2015〕21号 6、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 金税前扣除继续执行 财税〔2015〕3号 7、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继续执行 财税〔2015〕9号
三、征收管理类(共13个) (一)以申报表调整为载体,所得税申报更加精细(2个) (二)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4个)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8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3号公告》 (二)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4个)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10号公告》 税总发〔2014〕6号 税总发〔2014〕30号 税总发〔2014〕148号
三、征收管理类(共13个) (三)以后续管理为手段,提高所得税征管质效 (4个) (四)以其他规定为补充,完善所得税政策体系 (3个)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18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5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6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8号公告》 (四)以其他规定为补充,完善所得税政策体系 (3个) 1、明确汇算清缴工作要求 税总函〔2014〕168号
三、征收管理类(共13个) 2、加强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 3、明确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收入 归属有关问题 税总函〔2014〕318号 3、明确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收入 归属有关问题 财预〔2014〕405号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 注意事项: ①加速折旧新政的内容? ②六大行业的标准? ③六大行业企业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口径 ? ④可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的范围? ⑤加速折旧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特别优惠及判 定标准? ⑥如何理解新购进及持有? ⑦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差异问题是否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 ⑧新政可否与加计扣除、一般加速折旧同时享受? ⑨企业如何享受加速折旧新政?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 填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的注意事项: 一是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缩短年限方法的,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后,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二是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从按税法规定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处理折旧金额的年度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三是会计处理、税法规定均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合计栏项下“正常折旧额”,按该类固定资产税法最低折旧年限和直线法估算“正常折旧额”,与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额”的差额,计算出加速折旧的优惠金额。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 例:某仪器仪表制造企业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四是注意表内关系。第1行数据不包括第8行的数据。 例:某仪器仪表制造企业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1. 2014年6月30日,购入研发设备一台,价值400万元,会计按10年折旧直线折旧法核算(税收上企业选择按双倍余额法核算)。 2. 2014年6月30日,购入专用用于研发的器具一台,价值1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会计年数总和法核算(税收上企业选择按年数总和法核算)。 3. 2014年6月30日,购入货车一辆,价值24万元,会计按3年直线折旧法核算(税收上企业选择按缩短折旧年限法核算)。 4. 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电子一台,已计提折旧1000元, 2014年应计提折旧800元(税会无差异) 假设该公司以上资产均未计提残值,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与会计原值一致。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 假设预计使用年限是4年呢(低于税法规定该类资产5年的最低折旧年限)?如何计算“加速折旧额”和“正常折旧额”? 3、2014年度会计折旧额=24/3/2=4,2015年、2016年、2017年会计折旧额分别为8、8、4;税收缩短折旧年限为:4*60%=2.4年,2014年度税收折旧额=24/2.4/2=5,2015、2016年税收折旧额分别为10、9。2017年起不再填报该表。 4、2014年会计折旧额0.08,税收折旧额=0.5-0.1=0.4,自2015年度起不再填报该表。 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