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語言實聘階段 學校端操作手冊v11 (03)562-2056 服務時間:09:00-12:00 13:30-17:30 服務時間:09:00-12:00 13:30-17:30 另請多加利用FAQ系統 修訂日期:2015/08/02
本土語言經費申請條件 一、僅限外聘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課開課費及交通費,若為校內正式教師 授課則不需在本經費系統申請。 二、填報時需分別填報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的開班費及獨立申請交通費 三、申請開課費:國小僅限申請原住民語、國中可申請原住民語、閩語、 客語之開課費 三、單獨申請交通費 若本土語言課程的開課費不由教育部支出,但需申請交通費者,請至 「本土語言/1.2選擇第一、二學期→1.5單獨申請交通費」頁面進行填 報,並至「1.7檢視及輸出申請表」進行提交並輸出單獨申請交通費之 申請表 於本土語言[1.3人員配置與課表對應]申請開課費並符合交通費支領資 格之教師交通費,系統將於學校提交申請後統一帶入縣市端交通費名 冊,無需另外申請。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閩客語需符合教育部認定之證照資格才可申請交 通費,符合資格之條件請參閱下一張。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判斷符合資格(鐘點費及交通費) 閩語、客語判斷符合資格國小320元、國中360元 原住民語判斷符合資格國小360元、國中400元 語別 教職維護/2.3所填寫的證照 符合相關語言/能力證照 閩語 閩語中高級認證 閩語高級認證 閩語專業級認證 閩語-舊制(92到97有授課事實) 閩語-進階(97年9月以前核發) 客語 客語中高級認證 客語高級認證 客語-舊制(92到97有授課事實) 客語-進階(97年9月以前核發) 原住民語 原住民語初級 原住民語中級 原住民語高級 原住民語薪傳級 原住民語-耆老 原住民語-舊制 原住民語-舊制(92到97有授課事實)
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計畫 (簡稱本土語言) 操作流程圖
縣市端 學校端 帳號登入 帳號登入 選擇學年度 選擇學年度 本土語言 本土語言 0.檢視教育部預核經費 1.實聘配置與經費設算 0.1選擇學期 1.1教職員資料維護及授課管理 0.2檢視教育部預核經費 1.2選擇學期 0.3開放學校實聘申請 1.3人員配置及課表對應 1.實聘經費申請 1.4規則外理由填寫 1.0選擇學期 1.5單獨申請交通費 1.1解鎖及檢核學校填報 1.6薪資設算 3.3解鎖及檢核學校每月實支填報 1.2審查各校申請文件 1.7檢視及輸出申請表 1.3審合交通費明細 教職維護 1.4檢視及輸出學校審查結果 1.5檢視及輸出實聘經費申請表 授課管理
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計畫 (簡稱本土語言) 操作畫面說明
登入後首頁 本土語言
1.1教職員資料維護及授課管理 1.實聘配置及經費設算 1.1教職員資料維護及授課管理 連結至教職員資料維護系統 連結至授課管理系統
1.2選擇學期 若未於此步驟選擇學期,將無法進入下步驟 1.2選擇學期 1.選擇學期
1.3人員配置及課表對應 1.3人員配置及課表對應 擷取員額編制班級數 依教授之語言別配置 對應課表後系統依對應節數自動計算 國小於本土語言經費系統可申請開課費的語言別為原住民語 國中於本土語言經費系統可申請開課費的語言別為原住民語、閩語、客語 擷取員額編制班級數 依教授之語言別配置 對應課表後系統依對應節數自動計算 1.新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3人員配置及課表對應/人員查詢 可搜尋 4.儲存 2.選取 3.設定聘約起迄日(小日曆),系統預設為學期起迄日,可修改 可搜尋到持有符合資格證照的編制外/未設定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系統根據教職維護證照登錄情形篩選名單,當一人同時持有多張合格證照時會出現多筆,學校可自行選擇要以哪一張證照申請經費 可搜尋 4.儲存 2.選取 3.設定聘約起迄日(小日曆),系統預設為學期起迄日,可修改
1.3人員配置及課表對應 對應課表後系統自動計算上課節數 可修改聘期 6.對應課表 5.設定完成 呈現配置時所選的證照資訊 可刪除
1.3人員配置及課表對應/課表對應 呈現該教師授課管理已建置的課表 9.儲存 8.點選對應使用本經費的課程 7.實聘階段僅對應該學期開學後第1份課表 9.儲存 8.點選對應使用本經費的課程 按此鈕可載入授課管理已建置的最新課表 ★僅限勾選欲申請開班的語言別課表,且為每周上課頻率,填寫課表時請使用在授課管理1.2部訂科目已預設為「本土語言」之課程名稱, ★國小預設在語文領域/本土語言、國中預設在彈性領域/本土語言,學校不需再另訂校訂科目,請勿自創科目名稱,例如鄉土語言…等
1.4規則外理由填寫(無規則外申請情形) 1.4規則外理由填寫 未檢核出規則外之情形,無需填寫申請理由 ★國小-規則外判斷說明: 1.課程時間須為週一至週五第1~7節、導師時間/早自習、午休時間,若課程非前述時間,列為規則外 2.申請開班數若大於學校集中式總班級數(不含特教班),列為規則外 ★國中-規則外判斷說明: 1.週一至週五的課程時間須為第1~8節、導師時間/早自習、午休時間,若課程非前述時間或需於週六或週日排課,列為規則外 未檢核出規則外之情形,無需填寫申請理由
1.4規則外理由填寫(有規則外申請情形) 呈現被檢核為規則外的項目及原因 1.編輯原因 2.填寫原因 3.儲存
1.5單獨申請交通費 1.5單獨申請交通費 依教授之語言別配置 1. 新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1.5單獨申請交通費/人員查詢 可搜尋 4.儲存 2.選取 3.設定聘約起迄日(小日曆),系統預設為學期起迄日,可修改 可搜尋到持有符合資格證照的編制外/未設定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系統根據教職維護證照登錄情形篩選名單,當一人同時持有多張合格證照時會出現多筆,學校可自行選擇要以哪一張證照申請經費 可搜尋 4.儲存 2.選取 3.設定聘約起迄日(小日曆),系統預設為學期起迄日,可修改
1.5單獨申請交通費 對應課表後系統自動計算上課節數 可修改聘期 6.對應課表 5.設定完成 呈現配置時所選的證照資訊 可刪除
1.5單獨申請交通費/課表對應 呈現該教師授課管理已建置的課表 8.儲存 7.點選對應使用本經費的課程 按此鈕可載入授課管理已建置的最新課表
閩、客語交通費計算式(需符合資格) (1)閩語、客家語(不分地區),計算時,當同一老師有同時上閩、客語時,僅計算1份: 語別 交通費計算式 A.非跨校:一學期為2000元。 B.跨校:一學期為3000元,跨校時交通費算在上課節數較多的那間學校。 C.跨校上限最多3000元。
原住民語交通費計算式(需符合資格) 語別 交通費計算式 原住民語 D.非跨校:一般地區一學期為2000元,偏遠地區一學期為4000元 E.跨校:同一鄉鎮一學期為4000元,跨2個鄉鎮一學期為5000元,跨3個鄉鎮一學期為6000元,跨4個(含)以上鄉鎮一學期為8000元 F.若跨校任教時,其中一校屬於偏遠地區學校則再加2000元,惟每人每學期補助最高以8000元為限 G.偏遠地區,包含一般偏遠地區及特殊偏遠地區、一級、二級和三級離島(以下皆簡稱為偏遠地區)。 H.判斷完跨校之交通費後,再判斷其是否具有偏遠地區,若有n間,交通費就再加n*2000元,但還是受最高8000元的上限
1.6薪資設算 依據1.3實際聘用節數計算出薪資 1.6薪資設算 鐘點教師勞健保計算公式:勞健保、勞退:節數*單價*20週/4.5算出勞健保級距後 *4.75(無條件進位) 二代健保:節數*單價*20週*1.91% 因交通費有跨校/跨縣市計算的問題,故於縣市端彙整統一計算 1.6薪資設算 依據1.3實際聘用節數計算出薪資
1.7檢視及輸出申請表 檢視經費申請表 1.7檢視及輸出申請表 系統根據前面填報內容自動產出申請表,提交前可點選「輸出PDF」按鈕輸出無教育部浮水印的申請表草稿格式,確認申請表內容是否正確,若確認無誤,則點選「提交」按鈕進行提交,提交後可再次點選「輸出PDF」按鈕輸出有教育部浮水印的申請表 提交後若需修正資料,逕洽縣市承辦人進行解鎖 申請開課費及單獨申請交通費會分開輸出申請表 檢視經費申請表 1.確認資料無誤後請點選此鈕,系統將鎖定填報資料,傳送到縣市端系統,並記錄提交時間 輸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