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高中(職)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參考手冊 人事事項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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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高中(職)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參考手冊 人事事項說明會 主講人:蕭仲圖

一、目的: 為使本校教職員工下列人事事項之作業程序有所依循。(參照「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第7條) (一)聘僱、敘薪、待遇、福利、保險、 退休、資遣及撫卹。 (二)出勤、差假、訓練、進修、考核 及獎懲。

二、適用範圍: 本校人事事項相關作業程序均依本制度辦理。

三、作業說明:

(一)聘僱: 1.流程圖: 2.作業程序: 2.1.聘僱申請時機: ‥ 2.2.聘僱申請: 2.3.聘僱條件及資格: 2.4.公開徵聘資訊:

(一)聘僱: 2.5.受理報名: 2.6.職員工應試: 2.7.教師資格審查及應試: 教師之聘任,以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辦 理,學校教師,應由校長就經公開甄選之合格 人員中,提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聘 任。 2.8.任用與聘任: 2.9.報到: 2.9.1.本校新聘教職員工應於任用生效日(職員工)或 聘書起聘日(教師)依「新進教職員工報到程序單」至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

(一)聘僱: 3.控制重點: 3.1.聘任及任用作業是否公平、公正、公開。 3.2.是否以外在環境狀況改變程度,適時修正所採用之 招募甄選方式。 3.3.人員增補程序是否依核決權限簽核。 3.4.增補人數是否符合聘僱計劃及預算編制人數。 3.5.是否按規定辦妥一切手續並建立人事基本資料。 3.6.人事資料是否完整保存。 3.7.除獲得授權之人員外,其他人員是否均不得調閱人 事資料。 3.8.任免主辦會計人員,是否由校長提經學校法人董事 會議通過後任免之。 3.9.新進教職員工與教師是否填具「新進教職員工報到 程序單」完成報到程序。

(一)聘僱: 4.使用表單: 4.1.職務缺額申請表。 4.2.新進教職員工報到程序單。

(一)聘僱: 5.依據及相關文件: 5.1.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5.2.教師法。 5.3.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 5.4.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 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5.5.國立高級職業學校組織及員額設 置基準。 5.6.私立高級中學組織規程準則。 9

(二)敘薪及待遇: 1.流程圖: 2.作業程序: 2.1.敘薪作業:(各校均應訂定教職員工敘薪辦法,其職 務等級表應依教育部之規定,其中年資 採計提敘之規定各校可衡酌自定) 2.1.1.本校教職員薪級分為36級(含年功薪共36個薪額) ,其薪級表分「校長及教師薪級表」及「職員薪 級表」辦理;工友之敘薪則依「工友工餉標準 表」辦理。 2.1.2.新聘教師敘薪原則:依其學歷起敘為原則。 2.1.3.新進職員敘薪原則:依其學歷起敘為原則。 ‥ 2.1.7.本作業程序未盡事宜,依教育部頒「公立學校教 職員敘薪辦法」及本校相關人事規定辦理。

(二)敘薪及待遇: 2.2.待遇作業:本校教職員之薪給,準用公立同級 同類學校之規定辦理:各校衡酌財 務負擔能力按前開規定訂定其教職 員工薪資標準(包括本薪《或年功 薪》支給標準、學術研究費《或專 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等)。 11

(二)敘薪及待遇: 2.3.薪資核計及發放作業: 2.3.1.教職員工薪資,其薪資標準包括本薪《或年功薪》支給 標準、學術研究費《或專業加給》、主管職務加給等計 算薪資總額。 2.3.2.依教職員工身分,投保金額代扣公、勞、健保費及儲金 費。 2.3.3.依扶養親屬表及扣繳標準計算代扣薪資所得稅。 2.3.4.有關教職員工代扣款及福利金等各項扣款,應依規定扣 款。 2.3.5.薪資由業務單位根據每月異動,製作「薪資異動表」, 調整當月「薪資明細表」,交會計單位核對薪資無誤後 ,由出納單位負責薪資轉帳作業。 2.3.6.無帳戶或特殊情況人員,則匯發現金,並簽收為憑。 12

(二)敘薪及待遇: 3.控制重點: 3.1.教職員工薪級是否依「校長及教師薪級表」、「職 員薪級表」及「工友工餉標準表」敘薪。 3.2.教師、職員及工友敘薪原則是否依規定辦理。 3.3.代扣薪資所得稅是否依扣繳率標準表按月代扣。 3.4.代扣薪資所得稅之代扣款是否如期報繳。 3.5.代扣公、勞、健保費及儲金費是否依保險金額表及 撥繳儲金費用表之等級每月代扣。 3.6.權責單位編製之「薪資異動表」及「薪資明細表」 是否正確。 3.7.教職員工薪資計算是否正確。 3.8.薪資是否按期發放。 3.9.撥匯薪資款項是否正確無誤。

(二)敘薪及待遇: 4.使用表單: 4.1.教師暨助教職務等級表。 4.2.私立中小學校職員薪級表。 4.3.工友工餉核支標準表。 4.4.薪資異動表。 4.5.薪資明細表。 14

(二)敘薪及待遇: 5.依據及相關文件: 5.1.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 5.2.○○學校教職員工敘薪辦法。 15

(三)福利及保險: 1.流程圖: 2.作業程序: 2.1.福利:(由各校依實際情況訂定) 2.1.1.本校各項福利事項包括:團體保險、喪葬奠儀、 結婚禮金、住院慰問金、重大災害補助、子女教 育補助、出國教育考察旅遊補助、退休金、撫卹 金及資遣費。 2.1.2.本校各項福利事項及其補助支付標準,依本校相 關辦法辦理。 2.1.3.本校員工或其子女教育補助: 2.1.4.屬喪葬奠儀、結婚禮金、住院慰問金、重大災害 補助、之福利事項,經一級單位主管覆核後,陳 請校長核准。 2.1.5.屬子女教育補助,申請人填具「教職員工子女教 育補助費申請表」,經一級單 位主管覆核後,陳

(三)福利及保險: 2.2.保險: 2.2.1.本校教職員一律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及全民健康保 險,工友及約聘人員則一律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 康保險。 2.2.2.本校教職員公教人員保險,依照「公教人員保險 法」及「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2.2.3.本校工友之勞工保險,依照「勞工保險條例」及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2.2.4.本校教職員工之健康保險,依照「全民健康保險 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17

(三)福利及保險: 3.控制重點: 3.1.各項福利事項補助金額是否依其補助標準支付金 額。 3.2.屬應填具「各項福利補助請領單」之福利事項,是 否經權責主管核准。 3.3.屬子女教育補助,申請人是否填具「教職員工子女 教育補助費申請表」申請,經權責主管核准。 3.4.教職員是否依規定,投保公教人員保險及全民健康 保險。 3.5.工友是否依規定,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18

(三)福利及保險: 4.使用表單: 4.1.○○學校各項福利補助申請單。 4.2.○○學校教職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 表。 19

(三)福利及保險: 5.依據及相關文件: 5.1.公教人員保險法。 5.2.勞工保險條例。 5.3.全民健康保險法。 5.4.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5.5.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5.6.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5.7.○○學校教職員工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辦 法。

(四)退休、資遣、離職及撫卹: 1.流程圖: 2.作業程序: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 職員退休撫卹離職條例辦理。 2.1.退休(退職): ‥ 2.2.撫卹: 2.3.資遣及離職:

(四)退休、資遣、離職及撫卹: 3.控制重點: 3.1.退休(職)金是否依規定提撥(繳)。 3.2.退休(職)金申請是否係依規定程序辦理。 3.3.符合強制退休或命令退職是否係依規定程序辦理。 3.4.退休(職)金薪額及基數計算是否正確。 3.5.撫卹作業是否依規定程序辦理。 3.6.撫卹金計算是否正確。 3.7.資遣作業是否依規定程序辦理。 3.8.資遣教職員工,是否符合達資遣之要件。 3.9.教師資遣,是否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通過,並報學校主管機關核 准。 3.10.職員工資遣,是否經本校職員工考核委員會通過。 3.11.資遣費計算是否正確。 3.12.自民國99年1月1日起,本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是否符 合「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之規定。

(四)退休、資遣、離職及撫卹: 4.使用表單: 4.1.退休事實表。 4.2.退休給與選擇書。 4.3.撫卹事實表。 4.4.撫卹給與選擇書。 4.5.資遣事實表。 4.6.資遣給與選擇書。 4.7.離職給與證明書。 4.8.離職給與選擇書。 5.依據及相關文件:「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 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23

(五)出勤: 1.流程圖: 2.作業程序: 2.1.出勤:由各校依實際情況訂定。 2.1.1.上班時間: 2.1.2.出勤紀錄: 2.2.加班:由各校依實際情況訂定。

(五)出勤: 3.控制重點: 3.1.教職員工是否依循規定出勤上下班。 3.2.加班是否依規定程序申請,並經權責主管核 准。 3.3.加班費申請彙總表是否依據加班申請單彙 總。 3.4.各單位對加班申請,是否有虛報、浮報加班 情事,並依相關程序議處。 3.5.免稅加班費及應稅加班費計算是否正確。

(五)出勤: 4.使用表單: 4.1.加班申請單。 4.2.加班費申請彙總表。 5.依據及相關文件: 5.1.○○學校教職員工出勤管理辦法。 5.2.○○學校加班費支給要點。 26

(六)差假: 1.流程圖: 2.作業程序: 2.1.請假:(教師請假應符合「教師請假規則」 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職員及工友請 假,由各校依實際情況在不違反法令及規 章自行審酌訂定;以下僅提供參考) 2.1.1.教師請假: 2.1.2.職員工請假:

(六)差假: 2.2.出差: 2.2.1.本校教職員工因職務需要或符合公假規定須出差者,經 核准程序准予出差。 2.2.2.本校教職員工出差,應於出差前填具「請假申請單」, 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核准;臨時奉派出差,至遲應 於銷假上班後首日起算○日內提出請假程序。(由各校依 實際情況,於出差前是否辦理請假規定) 2.2.3.申請出差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校長核准,始得離校 洽公。 2.2.4.出差事竣後應於○日內,填報「出差旅費報告表」,報 支差旅費,逾期不予受理。 2.2.5.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膳雜費等三項。該三項認 定原則及標準,依本校「教職員工出差旅費報支規則」 辦理。 2.2.6.本校教職員工因公至國外出差,應以簽呈專案處理,但 本校得參照行政院訂定之「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 規定標準,支給交通費、生活費及辦公費。 28

(六)差假: 3.控制重點: 3.1.教職員工請假申請假別是否符合規定條 件。 3.2.教職員工請假是否依規定程序申請,並經 權責主管核准。 3.3.出差人員是否依本校規定申請辦理。 3.4.出差人員是否經權責主管核准。 3.5.出差旅費之報銷是否均檢具規定憑證並經

(六)差假: 4.使用表單: 4.1.請假申請單。 4.2.出差旅費報告表。 30

(六)差假: 5.依據及相關文件: 5.1.教師法。 5.2.性別工作平等法。 5.3.教師請假規則。 5.4.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5.5.○○學校教職員工勤惰差假管理辦法。 5.6.○○學校教職員工出差旅費報支規則。 31

(七)訓練: 1.流程圖: 2.作業程序: 2.1.教育訓練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 2.2.教育訓練目的:為提升個人專業能力、單 位業務需要及校務發展需要。 2.3.年度教育訓練課程: ‥ 2.4.教育訓練區分: 2.4.1.職前訓練:新進教職員工均應參加職前 訓練。 2.4.2.在職訓練:

(七)訓練: 3.控制重點: 3.1.年度教育訓練課程是否符合業務實際需要或 有助提升個人專業能力。 3.2.除經權責核准外,課程是否確實執行。 3.3.教育訓練課程經費核銷是否依規定辦理。 3.4.新進教職員工是否均參加職前訓練。 3.5.參加外部訓練,是否確實填具「校外教育訓 練申請單」,經權責主管核准。 3.6.參加外部訓練完畢,是否確實依選定成效回 饋方式完成回饋。

(七)訓練: 4.使用表單: 4.1.校外教育訓練申請單。 5.依據及相關文件: 5.1.○○學校教育訓練辦法。 34

(八)進修: 1.流程圖: 2.作業程序: 2.1.教師進修: 2.1.1.教師進修係指教師申請或本校遴派在國內、 外學校修讀與其職務或專業有關學位,其申 請之學校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2.1.2.適用對象為本校連續服務○年以上、教學與 服務績效考核成績優良,且符合本校發展需 求者之專任教師,經本校同意,始得申請教 師進修。 ‥

(八)進修: 3.控制重點: 3.1.教職員工進修申請是否符合資格辦理。 3.2.欲進修之教職員工,是否依規定填具各項表單。 3.3.欲進修之教職員工,經校長核定。 3.4.獲准進修教師於進修前,是否填具「履行服務義務 契約書」履行返校服務。 3.5.獲准進修教職員工,其薪資、鐘點費是否依規定核 發。 3.6.進修完畢返校服務之教職員工,是否依履行服務義 務之年限,如違反履行服務義務之年限,是否依規 定賠償本校。 3.7.職員工進修完畢,欲改聘或納入專任教師是否依規 定辦理。

(八)進修: 4.使用表單: 4.1.教師進修學位申請表。 4.2.職員工進修學位申請表。 4.3.進修計畫書。 4.4.教師進修審議評量表。 4.5.職員工進修審議評量表。 4.6.履行服務義務契約書。 4.7.教師進修變更申請書。 4.8.職員工進修變更申請書。 37

(八)進修: 5.依據及相關文件: 5.1.教師法。 5.2.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5.3.○○學校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38

(九)考核: 1.流程圖: 2.作業程序:學校應分別訂定教師及職員成績考核辦法,並 依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4項規定,準用 公立同級同類學校之規定。亦即,訂定 (修正)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時,應準用「公立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訂定(修正) 職員成績考核辦法時,應準用「公務人員 考績法」暨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但性質差異難 以準用者,如成績考核獎金之發給額度,可不準 用公立高級中等學校之規定,另教職員考核案報 核程序及期限、考核所需表冊格式等,因與公立 學校不同,故由學校自訂,不準用公立高級中等 學校之規定。

(九)考核: 3.控制重點: 3.1.是否對每一教職員工進行考核。 3.2.教職員之考核辦法及考核標準,是否分別先行 告知教職員工。 3.3.對教職員工考核是否經教職員工考核委員會決 議通過,並送校長核定。 3.4.教職員工考核結果,是否以「考核通知書」書 面通知受考核人。 3.5.教職員工考核結果,是否作為晉級、獎金之依 據。 40

(九)考核: 4.使用表單: 4.1.教職員工成績考核表。 4.2.考核通知書。 41

(九)考核: 5.依據及相關文件: 5.1.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 5.2.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 法。 5.3.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 則。 5.4.○○學校教師及職員成績考核辦法。 42

(十)獎懲: 1.流程圖: 2.作業程序: 2.1.本校教職員工平時表現之獎懲,依本作業 辦理。 2.2.本校教職員工在同一年度內之獎懲,得相 互抵銷。 2.3.本校對教職員工有本校「教職員工獎懲辦 法」所規定情形之一,具體事實足資證明 者,依規定予以獎懲。

(十)獎懲: 2.4.獎懲原則如下: 2.4.1.對於職責內應辦事項,除屬創新作法、 簡化流程等績效卓著或有特殊貢獻者得 予獎勵外,經常性、例行性業務,僅作 為年終考核之參考。 2.4.2.同一事項,應俟全部完成後,視實際績 效依規定辦理獎懲,且不得重複獎懲, 其議獎人員以不超過參與人員○分之○ 為原則。 44

(十)獎懲: 2.4.獎懲原則如下: 2.4.3.對涉及數單位協力完成之案件,獎勵應 以負主要責任之主辦單位人員為優先, 其餘人員視其具體績效審慎核議獎勵; 懲處應不分主、從單位一併檢討責任歸 屬,覈實議處。 2.4.4.對於跨單位間之方案或計畫執行成效之獎 懲,主辦單位應於擬定方案或計畫時,視 實際需要訂定統一之獎懲標準,或於辦理 獎懲時,本衡平原則通盤考量,避免寬嚴 不一。 45

(十)獎懲: 2.4.獎懲原則如下: 2.4.5.基於獎勵不重複原則,已領取津貼或工作 酬勞者,除具有特殊之功績外,不議獎。 2.4.6.校外單位建議敘獎案,由本校衡酌實情並 參考往例辦理。 46

(十)獎懲: 2.4.獎懲原則如下: 2.4.7.教育部或各級政府明定之獎懲案件,依 教育部或各級政府之規定辦理。 2.4.8.獎勵之高低,依其所著之功績為標準, 懲罰之輕重,依其所犯之事實為標 準。

(十)獎懲: 2.4.獎懲原則如下: 2.4.9.因案已由司法機關偵查或移付懲戒者, 在未經裁定前不議懲,對匿名檢舉信件 概不處理。 2.4.10.獎懲案件審議時,得邀請與獎懲案件 有關之單位主管或相關人員列席職員工 考核委員會說明。 48

(十)獎懲: 2.5.教職員工之獎懲事宜,由提案單位主管填 具「教職員工獎懲提案表」,檢附具體事 實足資證明,依下列程序,報請校長核定 之。 2.5.1.嘉獎及記功、申誡及記過之獎懲,依行 政程序辦理,核示結果由人事單位 公告。 2.5.2.記大功、大過之獎懲,由人事單位提報 教職員工考核委員會討論,經出席 委員○分之○通過,由人事單位公告。 49

(十)獎懲: 2.6.核定之獎懲結果,由提案單位將通過之 「教職員工獎懲提案表」影印予人事單 位、當事人所屬單位及當事人,當事人如 對獎懲內容有異議時,得於收到獎懲 通知起○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校教 職員工考核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覆。 50

(十)獎懲: 3.控制重點: 3.1.教職員工獎懲是否填具「教職員工獎懲提案表」, 檢附具體事實足資證明,經規定程序辦理。 3.2.教職員工之獎懲事宜,是否由提案單位主管填具 「教職員工獎懲提案表」,檢附具體事實足資證 明。 3.3.經提案教職員工獎懲,是否依獎懲程度不同,經規 定程序審核通過,報請校長核定之。 3.4.教職員工獎懲是否適時公告。 3.5.當事人對獎懲內容有異議而申覆或對申覆結果不服 提出申訴者,是否依規定受理。

(十)獎懲: 4.使用表單: 4.1.教職員工獎懲提案表。 5.依據及相關文件: 5.1.○○學校教職員工獎懲辦法。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