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講者 : 黃繼生副主席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背景 按<香港法例第550章>於2000年4月1日成立的法定團體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目標 監管專業房屋經理的服務水平; 確保“註冊專業房屋經理” - 有足夠資歷在港執業; - 服務及表現達致專業水平; - 於專業操守上自我監管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職能 建立註冊專業房屋經理名冊 訂定及檢討註冊標準 核實註冊申請 續期申請 處理違規行為
組織架構 管理局成員不多於16名 旗下委員會 所有每項委任均須在憲報刊登 註冊事務委員會 研訊委員會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主席 副主席 14名成員 2名由香港特別行政長官委任 12名由香港房屋經理學會理事會委任 旗下委員會 註冊事務委員會 研訊委員會 所有每項委任均須在憲報刊登
註冊資格 通常居於香港; 須連續在港擁有不少於一年的工作經驗;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員; 其他房屋管理團體的成員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註冊資格 通常居於香港; 須連續在港擁有不少於一年的工作經驗;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員; 其他房屋管理團體的成員 資格標準不低於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員的資格標準 如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會員
註冊資格(續) 其他獲管理局接納的學歷、訓練及經驗不低於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員,如 香港測量師學會 香港營造師學會 香港建築師學會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註冊資格(續) 其他獲管理局接納的學歷、訓練及經驗不低於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員,如 香港測量師學會 香港營造師學會 香港建築師學會 香港會計師公會 香港工程師學會
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員 有 會 員 必 須 完 成 以 下 其 一 認 可 課 程 :- 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房 屋 管 理 專 業 文 憑 - 香 港 大 學 專 業 進 修 學 院 物 業 管 理 學 ( 榮 譽 ) 理 學 士 -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房 屋 學 ( 榮 譽 ) 文 學 士 -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房 屋 學 文 學 碩 士 - 香 港 城 市 大 學 房 屋 管 理 碩 士 ( 專 業 課 程 ) - 香 港 大 學 城 市 規 劃 及 環 境 管 理 研 究 中 心 與 香 港 大 學 專 業 進 修 學 院 合 辦 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專業守則 2002年3月制定專業守則 註冊專業房屋經理必須遵守 如違規,管理局有權暫時或永久終止其註冊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註冊專業房屋經理 所屬學會統計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年齡統計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僱主類別統計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職位統計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性別統計
工作進程 就行業向政府及各界人士提供意見 使巿民大眾認識行業 路演(Road Show) 參與政府機構相關行業的委員會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職業訓練局(房地產服務業訓練委員會) 教育局(物業管理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 使巿民大眾認識行業 路演(Road Show)
工作進程(續) 專業資格互認 增加舉辦兩岸四地房地產交流活動 經“綜合經濟合作協議”與 內地的物業管理師進行互認; 增加各地專才合作機會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工作進程(續) 專業資格互認 經“綜合經濟合作協議”與 內地的物業管理師進行互認; 增加各地專才合作機會 增加舉辦兩岸四地房地產交流活動 認識彼此房地產行業的特色 取長補短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工作進程(續) 強制註冊 與香港特區政府研究強制註冊的可行性
房屋經理註冊管理局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