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組員名單:鄭會成 (2) 吳天雄 (7) 鄭曉娜 (10) 黃海瑩 (34) 葉頌秋 (41)
目錄 S.2 封面 S.3 目錄 S.4 事件一 S.5 事件二 S.6 感想 S.7 勞工法例 S.8 顧員補償科 S.9 顧員補償條例
資 方 拒 談 港 機 工 潮 難 解 清 潔 工 維 修 航 機 員 工 指 罔 顧 安 全 【 本 報 訊 】 港 機 工 潮 未 有 解 決 跡 象 , 罷 工 的 外 勤 員 工 人 昨 日 增 至 四 百 多 人 。 勞 工 處 昨 正 式 就 港 機 工 程 的 勞 資 糾 紛 進 行 斡 旋 , 但 資 方 已 表 明 不 會 出 席 由 該 處 及 勞 、 資 三 方 代 表 列 席 的 調 解 會 議 , 亦 拒 絕 接 受 處 方 以 「 穿 梭 外 交 」 的 方 式 , 單 方 面 約 見 勞 方 及 資 方 進 行 調 解 。 勞 工 處 副 處 長 陳 永 傑 昨 和 勞 方 代 表 開 會 後 承 認 , 斡 旋 沒 有 大 進 展 。 勞 資 溝 通 獲 獎 夠 諷 刺 港 機 工 程 由 於 資 方 拒 絕 和 工 會 溝 通 , 而 引 發 的 集 體 罷 工 愈 演 愈 烈 , 但 諷 刺 的 是 , 原 來 勞 工 處 上 星 期 在 一 個 名 為 「 突 破 障 礙 , 溝 通 無 間 」 的 宣 傳 片 首 映 禮 上 , 曾 頒 發 「 勞 資 溝 通 獎 」 予 港 機 高 層 。在 處 方 的 宣 傳 片 內 , 又 邀 請 了 港 機 管 理 層 「 現 身 說 法 」 , 解 釋 公 司 「 勞 資 和 諧 」 之 道 。 有 工 會 人 士 表 示 , 今 次 工 潮 正 好 反 映 資 方 根 本 不 重 視 與 員 工 溝 通 。 兩 年 減 薪 四 次 支 取 可 恥 待 遇 【 本 報 訊 】 面 對 公 司 兩 年 內 的 第 四 次 減 薪 , 港 機 的 前 線 員 工 前 前 後 後 被 減 薪 逾 四 成 , 作 為 工 會 籌 委 成 員 的 黎 錫 強 無 奈 地 慨 歎 前 線 員 工 已 受 夠 了 欺 壓 , 亦 有 員 工 以 可 恥 來 形 容 目 前 的 待 遇 , 黎 錫 強 說 : 「 咁 情 況 , 炒 我 反 而 係 一 個 解 脫 。 」 二 十 歲 便 入 港 機 學 飛 機 維 修 的 黎 錫 強 , 已 是 高 級 飛 機 維 修 技 工 , 但 兩 年 內 被 勁 減 薪 達 八 千 元 下 , 薪 金 只 較 新 入 職 的 機 場 護 衛 稍 高 , 黎 錫 強 沒 想 過 自 己 做 了 這 份 工 十 四 年 , 回 報 只 是 一 萬 一 千 元 薪 水 。 他 反 問 自 己 : 「 咁 樣 我 重 做 來 做 乜 ? 我 去 做 護 衛 再 每 日 去 麥 當 勞 洗 多 幾 個 鐘 所 都 搵 到 啦 。 」 15 年 辛 勞 換 來 欺 壓 同 樣 , 在 港 機 工 作 了 十 五 年 的 飛 機 維 修 督 導 員 陳 先 生 , 也 以 「 十 分 可 恥 」 來 形 容 減 薪 後 的 待 遇 , 他 說 : 「 未 搬 入 來 赤 角 我 月 薪 二 萬 七 , 而 家 只 剩 一 萬 五 , 到 今 時 今 日 只 剩 『 失 望 』 兩 個 字 。 」 他 後 悔 自 己 當 年 為 興 趣 選 擇 留 在 飛 機 工 程 維 修 行 業 , 換 來 的 是 公 司 多 年 來 不 斷 「 欺 壓 」 。 1999© Apple Daily Ltd. ■ 大 批 港 機 員 工 在 機 場 遊 行 , 向 遊 客 表 達 對 資 方 橫 蠻 的 不 滿 。 曾 顯 華 攝
41 其 士 員 工 拒 減 薪 被 解 僱 部 分 疑 受 歧 視 勞 處 介 入 調 查 【 本 報 訊 】 於 上 星 期 向 傳 呼 部 員 工 提 出 削 減 底 薪 四 成 的 其 士 傳 訊 , 兩 日 內 一 口 氣 將 四 十 一 名 拒 絕 接 受 減 薪 的 傳 呼 員 即 時 解 僱 。 工 會 批 評 , 其 中 三 十 名 員 工 因 協 助 工 會 組 織 抗 議 活 動 而 被 炒 , 故 資 方 有 歧 視 職 工 會 及 屬 於 不 合 法 解 僱 , 要 求 勞 工 處 檢 控 其 士 傳 呼 。 工 會 又 表 示 , 不 排 除 以 民 事 訴 訟 追 討 被 歧 視 員 工 的 損 失 。 勞 工 處 則 表 示 , 會 調 查 事 件 中 資 方 有 否 違 反 法 例 。 該 處 今 日 將 召 開 勞 資 調 解 會 議 , 讓 被 解 僱 員 工 可 直 接 向 資 方 反 映 不 滿 。 按 抗 議 信 名 單 解 僱 三 十 多 名 被 即 時 解 僱 的 其 士 員 工 昨 日 約 見 勞 工 處 , 員 工 都 表 示 突 然 喪 失 工 作 , 十 分 彷 徨 。 香 港 通 訊 業 人 員 協 會 執 行 幹 事 范 國 輝 批 評 , 資 方 由 於 獲 得 一 份 員 工 反 對 削 薪 的 聯 署 抗 議 信 , 故 憑 信 中 人 名 解 僱 , 而 這 是 違 反 僱 傭 條 例 二 十 一 條 中 不 合 法 解 僱 的 條 文 。 其 士 ( 傳 訊 服 務 ) 表 示 解 僱 行 動 跟 員 工 參 與 工 會 活 動 完 全 無 關 。 其 人 事 部 經 理 李 先 生 昨 回 覆 本 報 查 詢 時 承 認 , 該 公 司 在 前 天 和 昨 天 已 分 批 辭 退 四 十 一 名 沒 有 在 限 期 前 回 覆 減 薪 方 案 的 傳 訊 部 傳 呼 員 ; 其 中 除 了 兩 名 正 在 休 假 的 員 工 外 , 其 餘 的 已 經 即 時 離 職 。 他 們 均 獲 勞 工 法 例 規 定 的 補 償 , 包 括 遣 散 費 、 按 比 例 年 假 及 代 通 知 金 等 。 李 先 生 強 調 , 為 鞏 固 客 戶 利 益 , 該 公 司 已 在 本 月 十 九 日 在 市 場 上 公 開 招 聘 傳 呼 員 , 截 至 本 周 二 為 止 , 已 有 三 十 多 人 入 職 , 故 現 階 段 公 司 的 服 務 沒 有 特 別 受 到 影 響 , 公 司 亦 會 在 適 當 時 候 配 合 業 務 需 要 調 整 人 手 。 罷 工 權 料 將 獲 通 過 另 外 , 勞 工 顧 問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勞 資 關 係 小 組 昨 日 開 會 , 討 論 加 強 保 障 員 工 的 「 罷 工 權 」 及 「 復 職 權 」 , 資 方 在 會 上 並 無 強 烈 反 對 , 只 表 示 需 要 更 多 諮 詢 , 勞 方 委 員 梁 富 華 認 為 , 由 於 「 罷 工 權 」 的 修 例 涉 及 要 符 合 基 本 法 要 求 , 故 相 信 僱 主 無 法 抗 議 。 至 於 將 「 復 職 權 」 交 由 法 官 頒 令 , 僱 主 亦 不 能 質 疑 法 官 能 力 , 故 他 相 信 兩 項 修 訂 獲 通 過 機 會 頗 大 。 1999© Apple Daily Ltd. 大 批 其 士 傳 呼 員 昨 日 到 勞 工 處 , 要 求 該 處 起 訴 其 士 集 團 違 反 勞 工 法 例 。 司 徒 華 冠 攝
感想 勞資糾紛是香港常見的問題,但是,這樣的問題是不是無法避免呢?不,古語有云: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其實,只要一人讓一步,一定可以減少這類的事件發生。可是,資方的目的是以最少的代價,賺取最多的錢,因此不少無良顧主以刻扣工資來達到其目的;而打工仔則希望能夠賺多些錢養家,因此當然不希望有減薪的情況出現。在這樣的情況下,又有誰願意讓步呢? 事件一是由於勞資之間缺乏溝通,終導致罷工的情況出現。其實,資方如果願意和勞方作出溝通,我們相信絕對不會有罷工的情況。而我們覺得這次減薪的情況屬非常嚴重,勞方本身已沒得加薪,資方竟把一個工作了十多年的員工減薪超過四成。這樣,員工辛苦工作,除了得不到合理的薪金外,生活豈不是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事件二也是由於減薪問題而引起的。勞方因拒絕減薪及懷疑因參加工會而被解顧,這樣的情況也是不合理的。資方沒有權利因員工拒絕減薪而解顧他們,因為這與恐嚇無異。聖經都教導我們,主僕的關係應是:「奴僕~~甘心樂意地盡奴僕的本份,像是服事主;主人~~好好地對待奴僕,不要威嚇他們。」(弗6:7–9)可見事件二中的資方所作的是不合乎上帝的旨意,因為他們正在恐嚇那些拒絕減薪的員工。此外,若資方真的因員工參加了工會而解顧他們,這也是不合理的做法。因為參加工會是勞方的權利,並且有助勞方保障自己,因此資方不應因勞方參加工會而解顧他們的。 其實,在香港有著保障勞工的部門及法例,例如‧‧‧‧‧‧
《僱 員 補 償 條 例》 《僱 傭 條 例》 《職 業 介 紹 所 規 例》 《僱 用 兒 童 規 例》 《婦 女 及 青 年 (工 業) 規 例》 《工 廠 及 工 業 經 營 條 例》 《職 業 安 全 及 健 康 條 例》 《職 業 安 全 及 健 康 規 例》
僱 員 補 償 科 協 助 因 工 受 傷 或 患 上 職 業 病 的 僱 員, 根 據 《僱 員 補 償 條 例》 的 規 定 獲 得 補 償; 協 助 在 工 作 意 外 中 喪 生 的 僱 員 的 受 養 人, 根 據 《僱 員 補 償 條 例》的 規 定 獲 得 補 償; 協 助 肺 塵 埃 沉 著 病 患 者 或 其 家 庭 成 員, 根 據 《肺 塵 埃 沉 著 病 (補 償) 條 例》的 規 定 獲 得 補 償, 或 根 據 肺 塵 埃 沉 著 病 特 惠 金 計 劃 領 取 特 惠 金; 以 及 宣 傳、 檢 討 和 執 行 《僱 員 補 償 條 例》 及 《肺 塵 埃 沉 著 病 (補 償) 條 例》 的 條 文。
《僱 員 補 償 條 例》 《僱 員 補 償 條 例》 就 僱 員 因 工 受 傷 制 定 一 個 不 論 過 失 及 毋 須 供 款 的 僱 員 補 償 制 度。該 條 例 的 主 要 條 文 包 括 : 適 用 範 圍 僱 員 因 工 及 在 僱 用 期 間 遭 遇 意 外 而 致 受 傷, 或 患 上 《僱 員 補 償 條 例》 所 指 定 的 職 業 病, 僱 主 有 責 任 支 付 補 償; 《僱 員 補 償 條 例》 一 般 適 用 於 根 據 僱 傭 合 約 或 學 徒 合 約 受 僱 的 僱 員。 由 香 港 僱 主 在 本 港 僱 用, 而 在 外 地 工 作 時 因 工 受 傷 的 僱 員, 也 受 保 障。 評 估 喪 失 工 作 能 力 的 程 度 兩 級 制 評 估 委 員 會 ─ 普 通 評 估 委 員 會 及 特 別 評 估 委 員 會 ─ 負 責 評 估 僱 員 因 工 傷 所 須 缺 勤 的 期 間 和 永 久 喪 失 工 作 能 力 的 程 度。 醫 療 費 僱 主 須 負 擔 僱 員 的 工 傷 醫 療 費, 每 日 最 高 限 額 為 港 幣 175 元。 解 決 工 傷 個 案 的 途 徑 視 乎 個 案 情 況 , 工 傷 個 案 可 循 下 列 途 徑 解 決 : 直 接 支 付 補 償 直 接 解 決 以 協 議 方 式 解 決 以 簽 發 證 明 書 方 式 解 決 由 法 院 裁 決 強 制 保 險 僱 主 必 須 按 規 定 投 購 保 險, 以 承 擔 其 根 據 《 僱 員 補 償 條 例 》 及 普 通 法 就 僱 員 因 工 受 傷 所 負 的 法 律 責 任。
總結 總括而言,上帝創造人,讓人管理大地 ,要人作祂的好管家,我們就應運用自己的天賦,各展所長,把自己奉獻給社會,管理好社會。可是,亞當夏娃卻違背上帝的命令,因此上帝便要人辛勞工作,才得溫飽。 有些人認為辛苦工作,也只是為了餬口,可是我不認同這樣的說法。因為我們能從工作中找到自己的才能,發揮自己的潛質。可是如果我們沒有工作,我們就會遊手好閒,身心也得不到寄托,那麼生命就會沒有意義了。 因此,不論在聖經的角度或是生命的意義,我們也不應沒有工作。即使是經濟低迷時,我們也應努力工作、緊受崗位、謙卑順服上司。而位居要職的,也要尊重和禮待下屬,不能濫用職權,或藉此隨便削減員工的薪水,造成勞資糾紛等不必要的問題出現。
The End 「懶惰的人哪,要察看螞蟻的生活,向牠們學習。牠們沒有領袖,沒有官長,沒有統 治者,可是牠們在夏天儲備糧食,準備過冬。懶惰的人哪,你要睡到幾時?你幾時 才起來呢?你說:「我只要打個盹,睡個覺,抱著手休息片刻。」可是,當你沉睡 的時候,貧窮要像強盜襲擊你,缺乏要像帶武器的匪類攻擊你。」 (箴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