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外系統的運作: 建構幼兒學習的支持環境 第二篇 外系統的運作: 建構幼兒學習的支持環境 第三章 幼兒園的行政意涵與籌備規劃
壹、行政的意義 (P.65) 第一節 幼兒園行政的意義、範圍與功能 第一節 幼兒園行政的意義、範圍與功能 壹、行政的意義 (P.65) 依中文字義解釋乃指「國家與公共團體為實現預定目的所做的事務與行為」,亦可指某一機構的組織與其功能。
近代學者對行政的解釋 一、從政治層面的解釋 (一)就政府分工情形來說 (二)就涵蓋的範圍來說 所謂「行政」,乃係行政機關所管轄的事務,但立法與司法機關所管轄的事務並不包括在內 (二)就涵蓋的範圍來說 政治的範圍較廣,層次較高;行政的範圍較狹,層次較低
二、從管理層面的解釋 H.Fayol認為:「行政工作乃是由計畫、組織、命令、協調,以及控制等五種功能所構成」 L.Gulick與L.Ulwick認為:「行政就是計畫、組織、人員、指導、協調、報告、預算等之繼續不斷的歷程」 從管理層面解釋「行政」,特別著重於利用有效的方法
三、從公共政策層面的解釋 T.R.Dye認為,公共政策就是「政治選擇作為或不作為的行為」 「行政」的定義為:「一個機關有效管理人、事、財、物等行為,以達成目標的過程」 以幼兒園行政而言,應屬教育行政
貳、教育行政的意義與特質 一、教育行政的意義 (P.67) 教育行政(Educational Administration)係指,國家對於教育、文化與學術,負起計畫、執行、考核的責任,採用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以實現國家宗旨與政策,而達到建國的理想與目的
狹義的教育行政: 僅指政府對各項教育事業之計畫、執行、考核等活動而言 廣義的教育行政: 除上述以外,更包括學校行政在內
二、教育行政的特質 (P.68) 教育行政 一般行政 對象是教育,教育須著重「人」與「我」的關係 要實現「教育是國家的一種投資」之理論 對象是眾人之事,注重「行政人員」與「事務」的關係 以經營利潤為目標,投資效益須立即可見
英國教育家G. Balfour曾說:「教育行政的目的,乃在使適當的學生,能於適當的情況下,從適當的教師,接受適當的教育」
美國教育行政專家E.P. Cuberley指出,教育行政乃集中於下列三種人的工作: 教室內的教師管理教室內的工作,亦即現在通稱的班級經營 學校的校長,主管一校的組織行政和監督事宜 教育、文化、學術行政機關的長官或負責人
近年來,有關教育行政的研究都集中於三方面 (P.69) 教育行政的效率要高,最重要的還是在於人 近年來,有關教育行政的研究都集中於三方面 (P.69) 如何落實計畫、組織、溝通、協調及評鑑的整個行政過程 如何使機構層面與個人層面取得協調、完整,產生良好的仲裁力量 如何使行政人員表現出符合要求的行為,最後求得教育問題的圓滿解決
A. Guilick認為,教育行政是計畫、組織、任用人員、導引、協調、報告及預算之繼續不斷的過程 教育行政實乃教育行政人員所表現的行為形式,這些人員被認為是視導者,也是仲裁者,亦是問題解決者
參、幼兒園行政的意義、範圍與功能 一、幼兒園行政的意義 (P.69) 幼兒園行政乃是:「幼兒園依據教育與保育原則,運用有效和科學的方法,對於園內之人、事、財、物等業務,做最妥善而適當的處理,以增進幼兒健全發展,達成幼兒教保目標的一種歷程。」
幼兒園行政的本質,具有教育性和服務性,在於導引和支援教與學,為師生服務 幼兒園行政其任務在提供幼兒良好的學習情境,使教師能專心教學,發展並維持幼兒園與社區間動態的和諧關係
二、幼兒園行政的範圍 (P.70) (一)行政組織編制 (二)行政計畫與園務分掌 幼兒園為達到教育目標與行政效率,須有系統而適當的行政組織 決定行政組織編制時,須注意法令依據及管理的方便 (二)行政計畫與園務分掌 幼兒園為求行政績效,須擬訂周密的行政計畫以及明訂園務分掌明細表,以推動業務之順利進行
(三)各項會議與規程章則 (四)教務工作 有關幼兒園會議可依規模大小做彈性調整 規程章則方面可依需要訂定,以適應行政的需要 包括:招生報名、班級編班分配、建立幼兒資料、訂定生活作息時間表、規劃幼兒學習評量等
(五)保育工作 (六)總務工作 包括:導護、校內外活動安排、每日餐點的調配與管理、健康安全教育與設施之規劃、家庭訪問與聯絡等 包括:文書、圖書、庶務、經費等,諸如:公文、檔案的管理;教具、教學用品、圖書等的採買與保管;園舍建築、房舍設備修繕;經費的分配管理等
三、幼兒園行政的功能 (P.71) 幼兒園行政的功能可以從計畫、執行及評估的循環歷程來討論,也是園長執行教育理念所產生的教育成果 圖3-1所呈現的是園長的辦學理念,它是一種想法和計畫,對於教師的專業培訓及行政管理就是執行計畫的第一環
圖3-1 幼兒園行政功能產生循環圖
幼兒園行政其主要任務可歸納下列五項 建立良好的教學情境 提供幼兒良好的服務 提供教師良好的服務,使教師能專心教學 發展並維持幼兒園與社區間動態的和諧關係 為達成這些任務,幼兒園的行政人員應善於利用經費與資源,以充實設備,支援教學
從上述任務,可以引申幼兒園行政的功能有四: 提供幼兒接受適當的教育 協助教師教學活動的進行 增進幼兒學習活動的興趣 協助政府各種政令的推動
肆、幼兒園行政的基本原則 一、專業化原則 (P.73) 提供獨特的服務 接受較長時間的養成教育 不斷接受在職教育 具有相當的自主權 遵守倫理信條
二、科學化原則 幼兒園行政已紛紛採用管理資訊系統(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來處理學校各項業務 運用有組織、有系統的方法,處理各項業務,使其能夠順利有效的運作,亦為科學化的方式之一
三、學術化原則 幼兒園的行政人員必須隨時進修與研究,方能掌握教育動態與訊息,成為時代的先鋒 四、民主化原則 幼兒園行政的推動,必須群策群力、集思廣益,方能收到最大效果 在一個開放和多元的社會中,應讓同仁們有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
五、整體化原則 為求幼兒園能夠健全發展,園務行政的推動須從整體著眼,因此要去除各單位「本位主義」的觀念,彼此相互協調、密切合作,以謀求幼兒園整體的發展 六、彈性原則 幼兒園的事務處理必須保持充分的彈性,才能適應環境可能的變化和發展
七、績效原則 幼兒園行政的好壞,最重要的在於是否培養出幼兒健全的人格 行政績效原則不僅是追求經濟效益,更重要的是要追求教育效益和社會效益,培養出社會有用的人才
第二節 幼兒園籌備與規劃的程序 壹、規劃籌備方案 幼兒園的籌備計畫有三個目的: 第二節 幼兒園籌備與規劃的程序 壹、規劃籌備方案 幼兒園的籌備計畫有三個目的: 用來發展幼兒園的經營策略,該策略主要是能和幼兒園的籌備單位溝通,並促使幼兒園運行 做為籌備預算的當然依據 提供一個監控進度的工具,並於計畫進行過程中做為計畫更正的措施
幼兒園運行計畫有二個層次: 策略計畫(strategical plan) 指計畫幼兒園經營情形及營運機會的分析,並發展廣泛的教育推廣目標和策略 運行計畫(tactical plan) 指籌備特定時期的經營策略 現今幼兒園經營管理學的計畫應是團隊發展的,而不是由個人/單位獨立或單一功能的發展
一、幼兒園籌備程序 幼兒園籌備程序乃是依籌備計畫,協調未來幼兒園開辦系列工作過程之程序 程序規劃的目的乃在幼兒園未來的經營運行中,作為組織與系統的前階段程序 幼兒園籌備計畫所要討論的程序為:幼兒園籌備程序的主要步驟、計畫的主要內容,以及理論工具
所謂「價值傳送」觀點,至少有二個要件:分別為理念的認同及幼兒園的回饋 「價值傳送」觀點乃是說明幼兒園知道該機構的特色及目標 有形的辦學理念與教育推廣必須擬訂詳盡,設定教育目標 教育目標之設計須配合幼兒園的特色、收費及適合現階段家長的需求
二、籌備訊息傳播 幼兒園籌備過程之訊息傳播 家長的回饋 教學改善 教學的完整性 幼兒園籌備計畫必須是使人信服的一個計畫,應將此計畫「推廣」至未來幼兒園的全體教職員工,然後執行此計畫
在籌備期間,分別有以下幾個程序: 分析幼兒來源 研究與選擇目標市場和教學特色定位 設計幼兒園經營策略 規劃幼兒園經營方案、組織、執行與幼兒園經營活動
貳、籌備與執行 一、籌備支出 幼兒園必須決定達成開辦目標所需要的開辦支出水準,並應以正常運行的開支編列預算 在開辦工作期間,計算的花費成本,便是「開辦預算」
二、籌備組合 幼兒園的籌備組合、規劃分為四類: 教學經營 收費標準 社區資源 教育推廣/廣告 以上都是幼兒園經營變數的內容
三、籌備資源分配 幼兒園在短期內,可以改變經營組合,同時將籌備支出予以適當的分配,使資源能充分地被運用
幼兒園必須建立一個能夠執行開辦計畫的籌備組織小組 籌備組織小組有二主要的事項: 四、組織、執行與掌控開辦活動 幼兒園必須建立一個能夠執行開辦計畫的籌備組織小組 籌備組織小組有二主要的事項: 協調所有幼兒園內教師/教保服務人員的工作 和其他功能的部門/組別密切合作
籌備開辦掌控類型 (一)年度計畫控制 (二)執行控制 (三)策略控制 年度計畫控制的任務,是確保幼兒園能如期完成計畫、執行、評估與其他目標 執行控制的任務,是衡量教學、家長、幼兒學習及幼兒園運行等相關事宜 (三)策略控制 策略控制的任務,是去評估幼兒園的經營策略,是否仍然適用於目前的社會環境狀況
參、招生策略與市場調查分析 一、招生策略 我們可以從招生資訊系統中預設三個不同的教學特色,假設幼兒園家長分群,為目標市場發展一個差異化與定位策略 幼兒園開辦後,須依不同的成長生命週期階段,評估/檢討必要的修正
策略選擇將取決於幼兒園在這個社區中要扮演領導者、挑戰者、跟隨者或利基者的角色 最後,還必須把變化中的社會環境與挑戰對象列入考慮
二、市場調查分析 分析與選擇目標市場和教學特色是幼兒來源的首要工作 在幼兒來源的分析工作上,應注意分析幼兒預期的來源機會
未來教育環境已漸成為一種服務植根計畫,在分析幼兒來源的同時,也應考慮家長的就業、工商社會的時間考量,以及快速的社會資源流通 在分析幼兒來源的時候,必須提出一個有益於將來經營的計畫
幼兒園可在宗旨設立及特色訂定後,將相關資訊傳達到社區,同時需要一個可信賴的幼兒來源資訊系統分析(圖3-2) ,以做為評估幼兒來源的機會
圖3-2 幼兒來源資訊系統分析
在幼兒來源分析中,招生研究是不可缺少的招生工具 園長(管理者)應不斷地蒐集資料,內部的作業系統應進行次要資料的正式分析研究 若蒐集的資料都用於經營前的統計與分析,則幼兒園將可能得到許多不同的招生活動方案
幼兒園的研究目的,是蒐集有關幼兒園的招生環境,以顯著的資訊進行研究與計畫,其中包含: 個體環境(microenvironment) 影響教學目標之設計與運行的所有變數, 如:家長需求、社區資料、同行競爭者, 以及各種不同的社會大眾 總體環境(macroenvironment) 影響教學理念與幼兒園營運的力量,如: 人口統計、經濟、科技、政治/法律,以 及社會/文化等
幼兒園內部需要組織一個委員會,對於招生相關對象的入學行為,做一個完整的了解與組織規劃 幼兒園也要緊密地注意競爭者,對於同行競爭者的掌握,也能幫助幼兒園知道如何迅速地做出決定性的反應
三、研究與選擇幼兒來源和幼兒園的定位 園長(管理者)需要衡量市場潛能與預測未來需求的主要方向,更需要了解各個經營目標的優點和限制,以避免誤用資源及時間 市場衡量與預測將成為目標市場與教學方向選擇的重要關鍵
執行幼兒園營運方向的區隔以幼兒家長/幼兒入學需求的二大變數,來區隔幼兒來源與幼兒相關需求(圖3-3) 幼兒園內部可以估計每一個格子內市場的吸引力以及幼兒園競爭優勢的程度,並找出什麼樣的教學特色/經營方向格子,最能配合幼兒園的目標與資源
幼兒園設立宗旨/經營方向方格
第三節 幼兒園的立案程序 壹、幼兒園立案申請程序 第三節 幼兒園的立案程序 壹、幼兒園立案申請程序 公立或私立幼兒園申請立案應向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以下茲將相關法令規章彙整,並依申請程序予以簡明條列提供參考(如表3-1所示,以屏東縣為例)
申請人(創辦人)備齊幼兒園籌設所需文件 直轄市、縣(市)政府收發單位收文、掛號、分文 教育局(處)承辦人初核 送會各單位審核園址土地是否符合使用規定 綜簽意見,長官判行 承辦人擬辦文稿,函覆申請人 經縣(市)政府核准幼兒園籌設後,申請人(創辦人)備齊幼兒園園舍所需文件
直轄市、縣(市)政府收發單位收文、掛號、分文 教育局(處)承辦人初核 承辦人會同相關人員實地勘察 承辦人複核全案並彙簽綜合意見,長官判行 承辦人擬辦文稿,函覆申請人 申請人申請設立許可手續完成,或補辦未符手續
表3-1 私立幼兒園申請立案需備文作
貳、幼兒園換照、增班與減班申請 一、幼兒園換照申請 幼兒園換照申請係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5條的規定: 「本法施行前之公立托兒所、幼稚園或經政府許可設立、核准立案之私立托兒所、幼稚園,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改制為幼兒園,其園名應符合第8條第5項所定辦法之規定,屆期未申請者,應廢止其設立許可,原許可證書失其效力。但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許可兼辦托嬰中心之私立托兒所,應於本法施行之日起二年內申請完成改制……」
幼兒園之設立、變更、停辦、復辦、撤銷或廢止設立,及其他相關管理事項,應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辦理 二、變更、增班、停辦等相關事宜 幼兒園之設立、變更、停辦、復辦、撤銷或廢止設立,及其他相關管理事項,應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辦理 (一)變更 「幼兒園有變更負責人、設立性質、名稱之必要,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後始得辦理;其分班應併同辦理。」
(二)增班 (三)改建、擴充、縮減場地或遷移 「幼兒園或其分班有增加招收幼兒人數之必要,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後始得辦理。」 (三)改建、擴充、縮減場地或遷移 「幼兒園或其分班需改建、擴充、縮減場地或遷移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在園幼兒安置計畫及相關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許可後始得辦理。未依規定辦理或不符許可內容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設立許可。
(四)停辦、復辦 「幼兒園或其分班自請停辦,應敘明理由、停辦期限、在園幼兒及員工之安置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後始得辦理,並應對外公告。未依規定辦理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設立許可。前項停辦期限以一年為原則,必要時,得申請縮短或延長一年。幼兒園或其分班應於停辦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填具申請書,並檢具復辦計畫及相關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後始得復辦。第二項停辦期限屆滿未申請延長或復辦,或申請復辦未經核准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設立許可。」
(五)撤銷或廢止 「幼兒園或其分班經撤銷或廢止設立許可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註銷其設立許可證書,並予公告。」
第四節 非營利幼兒園之辦理 壹、用詞定義 一、公設民營 第四節 非營利幼兒園之辦理 壹、用詞定義 一、公設民營 公設民營指的是政府機關將公有財產對外委託民間(私人)提供服務、經營管理,委託之內容含:公有財產、公共設施及社會福利之經營管理 其他類似之名稱還包括:「委託民營」、「公有民營」及「委託經營管理」等
二、委託辦理 《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將前項「公設民營」改稱「委託辦理」,依據第7條規定:「……所稱委託辦理,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無償提供土地、建物及基本設施、設備,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徵求公益法人辦理非營利幼兒園;所稱申請辦理,指公益法人自行準備土地、建物或設施、設備,依規定檢具經營計畫書,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及核准辦理非營利幼兒園。…」
三、公益法人 乃「公益性質法人」之簡稱,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指設有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之私立大專校院、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及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教育、保育,或幼兒與兒童、家庭或教保服務人員福祉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
四、申請辦理 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所稱申請辦理,指公益法人自行準備土地、建物或設施、設備,依規定檢具經營計畫書,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及核准辦理非營利幼兒園。……」
五、非營利幼兒園 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非營利幼兒園係指:「……以支持家庭育兒、促進幼兒健康成長、推廣優質平價及弱勢優先教保服務為目的,其收費依營運成本計算,年度營運有賸餘款者,全數作為幼兒園設施、設備與教學品質改善之私立幼兒園。」
六、審議會 審議會乃「非營利幼兒園審議會」之簡稱,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其任務如下: 非營利教保服務政策及其發展策略之諮詢 非營利幼兒園辦理計畫之審議 公益法人申請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之審議 非營利幼兒園績效考評結果、違反規定終止契約或停止辦理之審議 依第31條第1項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其繼續任職工作人員薪級之審議 其他非營利教保服務事項之建議及諮詢
貳、申請程序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分析結果辦理非營利幼兒園時,應先擬訂辦理計畫,送審議會審議;其辦理計畫應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環境分析 預計辦理方式及數量
一、「委託辦理」的申請程序 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採委託辦理方式辦理非營利幼兒園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提報第二項之辦理計畫時,應併同檢附需求說明書、投標須知及評選須知文件。」 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8條規定︰「前條第二項辦理計畫經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辦理計畫,按委託辦理或申請辦理方式,公告下列事項:
一、委託辦理:需求說明書、投標須知、評選須知、投標廠商聲明書、契約書及其他文件。……需求說明書,應記載委託辦理案名稱、依據、目標、委託事項、委託期程、提供之土地、建物或設施、設備、受委託辦理者之資格、應檢附之文件、投標資格審查及評選作業等事項。」
二、「申請辦理」的申請程序 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第8條規定︰「前條第二項辦理計畫經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辦理計畫,按委託辦理或申請辦理方式,公告下列事項:……二、申請辦理:辦理地區、幼兒園規模與幼兒數、申請者之資格、辦理年限、權利義務、應檢附文件、審查基準及相關程序等資訊。……」
參、承辦非營利幼兒園者應注意事項 「非營利幼兒園應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優先招收不利條件之幼兒,其仍有餘額者,招收一般幼兒。前項登記入園之幼兒人數逾可招收幼兒名額時,同一順序幼兒應採公開抽籤方式為之。」 「非營利幼兒園,以核定招收幼兒六十人至一百八十人為原則。」
「非營利幼兒園工作人員之配置,除依本法第十八條與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有關私立幼兒園之規定辦理外,幼兒人數六十一人以上者,增置學前特殊教育教師或社會工作人員一人及清潔人員一人。前項工作人員,其勞動條件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下列事項:(1)前學年工作報告(包括年度預決算書、資產負債表及收支餘絀表)及當學年工作計畫(含年度收支預算編列明細)審查。(2)每學期至少到園檢查一次。(3)每學年度應辦理績效考評。」
「其考評項目如下:(1)年度預算執行情形。(2) 招收幼兒情形。(3)收托不利條件幼兒情形。(4) 家長滿意情形。(5)履約情形。(6)各次檢查符合 法令規定情形。前項第四款家長滿意情形,以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各園幼兒家長問卷 調查之結果定之。第一項績效考評之總分為一百 分;考評指標及考評方式,應於考評六個月前公 布。」 「非營利幼兒園績效考評結果達七十分以上者為 通過;未滿七十分者為不通過。」 「非營利幼兒園績效考評結果達九十分以上者, 其工作人員得支領績效獎金。」
肆、結語 我國的幼教機構在幼托整合前包含幼稚園與托兒所,一直保持著公立及私立兩種主要的經營形態,幼托整合後改稱為幼兒園,亦維持公立及私立兩種主要的經營形態
基於社會環境的需求,在幼托整合前即有「公設民營幼教機構」,逐漸成為第三類之新興幼教機構 幼教機構之「公設民營政策」為政府「民營化政策」中的一種方式,政府推動公設民營之目標,是為了達成幼教機構透過與政府合夥經營的方式,以降低政府與民間經營成本
公設民營之幼教機構主要目標是利用民間經營,提高幼兒良好的教育品質及收取家長合理學費,進而達成優質的幼兒教育品質 其主要實施方式可以採「現有公立民營化」、「新增設立」,以及「現有私立轉公設民營」等三種類型
第五節 幼兒園行政的 常見問題與改進建議 壹、政府方面 (P.104) 法令規章尚未完備,有待儘速修訂 第五節 幼兒園行政的 常見問題與改進建議 壹、政府方面 (P.104) 法令規章尚未完備,有待儘速修訂 已訂幼教法規未能澈底執行,宜確實依法執行 幼教經費不足,宜增加幼教經費,積極推展幼教工作 建立幼教師資專業化制度,提高師資素質 制訂適當之幼兒教育與國小教育銜接方案 成立幼兒教育研究發展中心
貳、幼兒園方面 (P.107) 幼兒園的經營者未具正確之幼教理念,宜多吸收幼教新知 幼兒園行政人員不熟悉法令規章、不懂報表簿冊之整理,宜加強熟練 幼兒園主管沒有行政領導的理念,宜多加進修體驗
忽視制度化的重要,宜凡事建立制度,以法治人 未能適度建立幼兒園與家庭、社區之關係,宜多費心經營 對評鑑或督導人員不知如何表現本園的優點,宜深入研討
實務 思考題 為什麼幼兒園的帶班幼教老師或教保員也要分擔行政業務,試舉其工作內容為實例,證明之。 請就本章幼兒園行政運作的理論與實際,試擬三個問題,並訪談一位幼兒園園長,完成一篇報告。 試以各位戶籍所在地之小社區,預估如果要辦理一家幼兒園,則其幼兒來源可能有哪些途徑?並預估其經營成本及是否值得籌辦?請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