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更生團契 新竹區會 吳芳熹 傳道
中途輟學的定義及狀況分析: (一)中途輟學的定義: 聯合國教育科學與文化組織(UNESCO)的定義:「任何一階段的學生,在其未修完該階段課程之前,因故提早離開學校者。」 教育部85年「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辦法」中界定:「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發現有未經請假未到校達三天以上之學生,應即將其列為中途輟學學生追蹤輔導對象,未請假學生包括學期開學未到校註冊,或轉學時未向轉入學校報到之學生。」
學年度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實際中輟學生 人數 7,485 6,921 6,106 3,658 3,169 2,265 3,210 2,227 2,948 2,382 1,785 中輟率 % 0.24 0.23 0.21 0.13 0.08 0.11 0.1 0.06 曾輟學學生人數 9,790 10,112 8,984 8,368 5,638 8,666 9,464 9,595 8,605 8,168 7,453 單親人數 … 2,414 1,762 2,980 3,745 4,730 3921 3,799 3,627 原住民人數 921 564 887 984 1,713 1,244 1,118 992 復學人數 2,305 3,191 2,878 4,710 2,469 6,401 6,254 7,318 5657 5786 5668 復學率 % 23.54 31.56 32.03 56.29 43.79 73.86 66.08 76.27 65.74 70.84 76.05
新竹縣 206-2國中中輟生人數-按縣市別與性別分 統計期間:94年8月1日至95年7月31日 新竹市 縣市 該學年度縣市學生總數 該學年度中輟生人數分析 性別 背景 類別 身分 輟學原因 男 女 雙親 單親 失親 行蹤不明 非行蹤不明 一般 原住民 父(母)為 外籍配偶 隔代教養 個人 家庭 學校 社會 其他 新竹縣 20,076 96 81 84 86 7 150 27 94 62 2 19 28 23 36 6 新竹市 18,092 79 65 74 99 42 117 1 17 69 25 16 31 --
中輟生輟復學數據起記日為95年8月1日至96年3月31日(總輟學人數:4754人 (新竹縣) 中輟生:159人;復學數:106人 資源式中途班:8所117人(96人) (新竹市) 中輟生:109人;復學數:68人 資源式中途班:4所80人(81人) 合作式中途班:2所175人(169人) 中輟生輟復學數據起記日為95年8月1日至96年3月31日(總輟學人數:4754人 ;總復學人數:3190人) 中途班(校): 102所 (資源式70所;合作式18所;慈輝班10所;中途學校4所)
(一)一級預防(Prevention,教育宣導、全人關懷、型塑健康溫馨友善校園): 1.對象:針對一般學生進行一般宣教及輔導。 2.策略: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強化法治教育、親職教育、品德教育,結合教育、警政單位共同維護校園安全,以愛心關懷學生,以耐心照護學生。 3.目標:健全人格發展,型塑健康、友善校園。 4.作法: *強化學校人權法治教育 *強化學校及社區親職教育 *強化學生品德教育 *加強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與進修 *以愛心關懷學生,以耐心照護學生 *教育、警政單位共同維護校園安寧
(二)二級預防(Intervention,先期預警、即時輔導、防止涉入不良組織及重大違法、校安事件): 1.對象:針對出現偏差行為及適應困難之學生,即時輔導。 2.策略:進行高危險群篩檢,早期發現,早期介入,即時給予協助與輔導。 3.目標:特殊個案先期輔導,預防學生涉入不當場所與不良組織、幫派及重大違法、校安事件。 4.作法: *強化「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二級預防通報 *建構二級預防輔導網絡及危機處理機制 *落實執行「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方案」 *規劃及加強校園安全保全系統及校園防護工作 *規劃建立「高中職中途輟學學生通報系統」 *高關懷類型(丙丁類)學生「個案輔導」
(三)三級預防(Postvention,查察通報、矯正輔導、協助脫離不良組織): 1.對象:針對嚴重偏差行為及嚴重適應困難學生,進行專業之矯治諮商及身心復健。 2.策略:降低危害、有效處理、預防再犯。結合教育與警政力量,落實涉入不良組織幫派學生之查察通報,藉教育及社工輔導資源,協助脫離不良組織、幫派,導向健康正向行為。 3.目標:早期發現、早期介入、積極輔導、協助脫離。 4.作法: *落實執行「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三級預防查察通報 *建構三級預防輔導網絡及危機處理機制 *強化國中小認輔制度 *強化高中職校認輔制度 *督導縣市辦理多元型態中介教育措施 *持續強化彈性教育措施 *高關懷類型(甲乙戊類)學生「個案輔導」及「個案輔導會報」
高關懷學生類型分類 *甲類:經警察機關通報已參加幫派組織者。 *乙類:經警察機關通報已參加登記為不良陣頭或廟會組織者。 *丙類:未經警察機關通報參加不良組織,惟已有行為偏差遭學校處分或出現嚴重適應不良者,如暴力霸凌。 *丁類:未經警察機關通報參加不良組織,惟出現偏差或適應不良行為(尚未遭處分)需學校強化關懷者 *戊類:藥物濫用經查獲者。
(一)受保護管束少年組 1. 兒童期前期:乖小孩的童年生活,只有「天真無邪」的想法,主要影響因素為家庭。 2. 兒童期中後期:叛逆想法及反抗行為的開始,中心想法由「正向服從」漸漸 走向「叛逆權威反抗」,主要影響因素為家庭、學校及偏差同儕。 3. 青少年前期:嚴重偏差行為的出現,中心想法為「挑戰權威自我中心」,主要的影響因素為家庭和學校及偏差同儕。 4. 青少年後期:因犯罪行為接受保護管束後的自我省思與轉變,中心想法為「自我反省悔不當初」,主要的影響因素為工作、家庭、機構。 5. 在保護管束組犯罪思考型態方面,計有「解除禁制」、「自以為是」、「情緒補償」、「過度樂觀」、「認知怠惰」等五項。
(二)輔育院少年組 1. 兒童期前期:如同一般小孩,偶有家庭問題,仍保有「單純乖巧」的想法, 主要影響因素為家庭。 2. 兒童期後期:因家庭變故使行為發生明顯轉變,中心想法則由「聽話順從」 漸漸走向「愛玩叛逆」,主要影響因素為家庭、學校及偏差同儕。 3. 青少年前期:狂飆歲月—價值觀的偏差導致犯罪,中心想法為「價值偏差認知扭曲」,主要的影響因素為家庭和學校,偏差同儕及機構。 4. 青少年後期:由不知天高地厚到自我反省悔悟,中心想法為「冥頑不靈到自我悔悟」,主要的影響因素為家庭和機構。 5. 在輔育院組犯罪思考型態方面,計有「推諉卸責」、「自以為是」、「權力導向」、「情緒補償」、「過度樂觀」、「認知怠惰」等六項。
1. 兒童期前期:和父母親關係疏遠,中心想法為「逆來順受」,主要影響因素為家庭。 (三)矯正學校少年組 1. 兒童期前期:和父母親關係疏遠,中心想法為「逆來順受」,主要影響因素為家庭。 2. 兒童期後期:犯罪行為的早期出現,中心想法則由「愛玩叛逆」漸漸走向「享樂主義」,主要影響因素為家庭、學校及偏差同儕。 3. 青少年前期:逞兇鬥狠的暴力化行為,中心想法為「逞兇鬥狠英雄主義」,主要的影響因素為家庭和學校及偏差同儕。 4. 青少年後期:結群聚黨的暴力性犯罪並鑄下大錯,中心想法為「自我反省」, 主要的影響因素為偏差同儕及工作的負向影響、和機構的正向影響。 5. 成年前期:不堪回首,重新規劃人生,中心想法為「後悔重新開始」,主要的影響因素為機構和家庭。 6. 在矯正學校組犯罪思考型態方面,計有「推諉卸責」、「解除禁制」、「自以為是」、「情緒補償」、「過度樂觀」、「認知怠惰」、「半途而廢」等七項。
在三組共同發生偏差及犯罪的影響因素方面 1. 在家庭因素中,造成三組少年發生偏差及犯罪的影響因素的共通點可歸納為: (1)單親或破碎家庭、(2)隔代教養、(3)管教態度不當、(4)家庭成員關係、 親子關係及氣氛不佳、(5)家人有犯罪前科、(6)父母親的職業均屬勞動階層工作性質及與母親關係疏離、(7)經常搬家、(8)逃家的經驗等八項共同點。 2. 在學校因素中,造成三組少年發生偏差及犯罪的影響因素的共通點則可歸納為: (1)師生關係惡劣、(2)學行表現不佳、(3)同學關係不良等、(4)都曾出現逃學中輟情形等四項共同點。 3. 而在同儕因素中,造成三組少年發生偏差及犯罪的影響因素的共通點「交到壞朋友」的偏差同儕因素。
在三組個案於犯罪時期的想法方面 1. 三組在犯罪時期的想法分別為: A 組(保護管束組)的想法為「挑戰權威、自我中心」。 B 組(輔育院組)的想法為「價值觀偏差、認知扭曲」。 C 組(矯正學校組)的想法為「逞兇鬥狠英雄主義」。 2. 三組個案於犯罪時期的不同想法,導致由這些想法所發展出 來的犯罪行為嚴 重程度的不同,如: A 組多是機車竊盜的個案,且為初犯。 B 組則為竊盜、毒 品等累犯,而被撤銷保護管束改判感化教 育。 C 組,則多為強盜搶奪、殺人、傷害等嚴重的暴力犯罪行 為。 可見不同的想法會導致不同的犯罪行為結果。 在建議部份以影響 犯罪少年各時期的可能影響因素,將其區分為家庭、學校、同 儕、機構及工作及個人想法等六部份,就本研究結果所得,分別 提出建議,期望能提供相關單位及後續研究的參考。
政府解決中輟與少年犯罪問題的策略有三種可能組合: 一、僅有中輟問題者需要的可能是替代性家庭支持,或另類的學校適性教育,也就是中介教育。 二、僅有犯罪問題者需要的是身心輔導、替代性家庭支持,並給予重新復學回歸主流教育的機會。 三、合併有中輟與犯罪問題者需要的是替代性家庭支持、身心輔導以及另類學校教育。換算成政府的角色,教育部、法務部、內政部的社政單位與兒少局的責任最大。
政府矯正機關收容一位少年犯的平均花費每年約三十多萬元,教育部安置一位中輟學生的平均花費每年約六萬多元,不論從少年最大利益、犯罪預防,或政府開支的角度來看,教育部的工作做得愈好,法務部的工作就可以減輕不少,有人說:「蓋再多的監獄,不如多蓋一所學校」就是這個道理。
然而,中介教育設施要蓋多少才夠?目前教育部成立的中介教育設施容量約三千人,似乎比需求的九千多人少,因此有人認為中介教育設施嚴重不足。這個說法亟待商榷: 一、每年約有兩成學生行蹤不明,實際復學人數僅約 七千多人。 二、目前中介教育實際收容人數不到兩千人,遠低於 收容上限。 三、有些學生復學後,至原校、轉學或至補校就讀, 沒有、也不需要轉介至中介教育設施。 四、有些學校喜歡將行為偏差或犯罪學生轉介到中介 教育設施,但這些學生可能只有行為問題,而非 學習問題,使得理應提供另類教育適性課程的中 介教育設施變成「輔導教室」。 五、每年各縣市中輟人數會變動,任意增減中介教育 設施均可能造成資源浪費或不足的後果。
澳門,當地每年中輟生一千多人,少年犯罪三百人時,心想以這樣的規模,澳門政府應該沒有理由解決不了吧?但當美國學者訪問台灣,知道台灣每年的問題少年是二至三萬的規模,比之美國每年一百七十萬少年犯罪人口時,他們心裡應該也會想,台灣政府應該沒有理由解決不了吧? 的確,每年二至三萬的中輟與犯罪少年,台灣真的沒有理由弄不清楚、解決不了。
一、以兒童與少年福利角度出發,設置具有家庭住 宿式又兼具學校教育功能之機構,來優先處 理既有中輟又有犯罪之虞的高危險少年。 二、不要把僅有行為或犯罪問題學生踢出校門或班 級,儘量讓他們回歸主流教育,發揮學校輔 導室與社會工作之功能。 三、各縣市能以中輟危險因子(如:過去五年的中 輟人數、單親家庭成長比例、兒童少年人口、失業率 等)預測未來該縣市五至十年的中輟可能人數,作為 政府對中介教育設施規劃的參考標準。 四、內政部應負起等同的責任,不能躲到教育部與法務部 後面,因為造成中輟與少年犯罪背後的家庭問題,才 是許多孩子提早結束童年始作俑者。
教育部校安中心「重大案件」通報事件統計表 (3月31日-11月10日) 事件類別 暴力事件 毒 品 恐嚇勒索 輔導管教 霸 凌 幫 派 性 侵 強盜搶奪 不良組織 槍砲彈藥 刀械管制 爆裂物品 件數 96 61 24 18 9 7 6 2 1 合計 237
與文化
我聽一個xx國小畢業,現在國2的朋友說,xx國中有很多幫派,要在裡面讀的話,一是要功課好給老師靠,二就是加入幫給幫派靠,他還說了很多的打架事件,我聽了覺得很不可思議,因為我要是沒有搬家的話原本就要讀xx國中,以前國小就讀xx國小,只覺得國中生很高大而已,我搬家後讀大成國中,我是覺得大成也很壞啦。 為什麼呢?
其實每所國中多多少少都會有學生加入幫派, 只是多和小的問題, 台北縣的還多的是入竹聯的, 端看個人怎麼去想吧~ 而且,加入幫派真的有什麼好處嗎? 幫派吸收學生及未成年多是為了可以有替死鬼, 有事可以叫學生去擔, 說的好聽說什麼出來給你當什麼什麼, 結果呢~ 因為未成年不需要關啦!所以比較好用, 他們也不痛不癢的,重點是你的人生會留下陰影, 而他們呢~(搞不好在背後還笑你笨) 而且入那個很好入啦~只是看你的定力,要或不要而已~
刺青文化
需求理論:學生需要被重視,包括父母、老師、同儕 可分為 一、心智較不成熟的學生 1 需求理論:學生需要被重視,包括父母、老師、同儕 可分為 一、心智較不成熟的學生 1.急於表現自己 覺得先做大家不敢做的事會被同學敬重(刺青像大哥) 2.形成次文化 當有帶頭做了,就會有人跟進,覺得是同一個團體的(取得團體認同) 關於這的部份是比較不樂見的,因為多為學生自己土法煉鋼,不但不美觀,衛生也是值得疑慮。建議老師與學生深層溝通,不要將重心放在學生的課業,鼓勵學生多元發展,讓課業不佳的學生在其他地方有所表現,滿足需求。培養學生認知、批判與價值衡量的能力。
二、流行文化引領 1. 媒體大量放送,偶像明星帶頭 2 二、流行文化引領 1.媒體大量放送,偶像明星帶頭 2.你有我沒有,遜掉了 這個部份比較接近藝術了,通常是年紀較大的學生,有一定的判斷力與經濟能力,通常是上專業刺青館刺青。 綜合來說,刺青多半是受外在因素所影響,年紀較低的學生判斷力不足,宜多加引導教育,可利用美術課上有關人皮藝術課程,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刺青並非罪不可赦,許多先進國家是一門藝術,不過重要的是澄清學生價值觀與審美觀的建立,媒體教育也該是教育的重點,要建立學生自己的判斷力與思辨能力,不隨媒體起舞,更要建立學生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態度,使學生了解事情的道理與後果。年紀較高的學生,不要怕引起話題,反而可以廣泛討論,藉機提升學生判斷力與價值觀,多觀察、傾聽,必要時引導之,最後,尊重學生理性思考後的選擇。
邊緣少年八家將的省思
網咖知多少
隨著網路科技的發達,許多與網路相關的社會事件與議題,也紛紛浮現檯面。如:「網友約會強暴」 、「網路一夜情」、「援助交際」、「網路犯罪」、「網路成癮」……;其他如健康問題、學業問題…不 但令校方憂心忡忡,也令家長夜夜不能成眠。「到底你們在想什麼」?
網咖與軟性藥物
搖頭丸(快樂丸 MDMA)
大麻 K他命 (安非命)
中 樞 神 經 興 奮 劑 Amphetamine 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
安 非 他 命 次 文 化 使用者常聚集在隱密的房屋吸食,吸食者會產生自大、自以為孔武有力的錯覺,爽快的興奮感,也會增加性慾,尤其吸食高純度的,更增加暴力、自殘行為的出現。 經常無故花費大量的金錢。 瞳孔擴散,心跳加速、血壓上升、頭暈頭痛、 發燒、聽、幻覺、視幻覺、怪異行為,執著某 種事物。 戒斷時會妄想躁動、憂鬱疲倦、失眠、噁心嘔 吐,被害妄想症。一週後漸緩,戒斷後有自殺 之頃向。
強 力 膠 (Organic solvent )
長期使用安非他命幻覺下之自殘行為
長期使用安非他命小腦萎縮致死
中樞神經迷幻劑(大麻)
摻雜大麻的香菸
大麻的老鼠尾巴
吸食大麻煙之後遺症 畸形手
用手術將畸形手指分開
吸食大麻煙之後遺症(畸形臉)
懷孕時使用毒品生下之早產嬰兒
吸食大麻煙之後遺症(造成畸形頭手之原因)
教 導 與 勸 誡 一旦染上毒品將很難脫離它的「控制」 不可輕忽毒品對身、心、靈的「殘害」 教 導 與 勸 誡 一旦染上毒品將很難脫離它的「控制」 不可輕忽毒品對身、心、靈的「殘害」 遠離不正當的場所,例如:夜店、異色網咖、卡拉OK店、彈子房、舞廳、聲色場所等 千萬勿喝已開罐或來路不明的飲料 面對毒品,勿存「僥倖、好奇」的心裡 謹慎交友,結交「益友」,棄絕「損友」 無論同儕如何聳恿,為自己一生的幸福,千萬、千萬勿『嚐試』第一口
吸 毒 的 原 因--III 社會型態:工作壓力、功利主義、過度競爭、消費能力 提昇心靈卻更空虛。 學校因素:功課壓力大,在學成績不好及低教育期望者 易有逃學、結黨派及使用藥物行為。 同儕慫恿: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受使用毒品藥物的朋 友、同伴之慫恿、相激、唆使。 環境複雜:居住或工作環境中有很多人吸毒,如特種行 業、幫派份子多的社區。
生命過程 從成長 製造問題 面對問題 到成熟 解決問題
愛他 懂他 陪伴他 教導他 放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