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资产减值 小组成员:李 苑 时丽玉 王 娟 金一帆 陈文婷 臧超艳 赵丽华 葛王燕 陈静珺 王 珏
存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CAS1 存货 第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存货的减值测试: 期末存货如果发现以下情况之一,应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一)计提方法 基准方法:单项计提 备选方法:分类计提 合并计提 (二)计提(冲销) 1、可变现净值<成本 应提(冲)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金额 -调整前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2、可变现净值>成本 减值恢复,全额冲销跌价准备
CAS22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与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注意: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时 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转回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损失的计入: 账面价值减记至DCF,减值损失计入权益 相关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减值的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CAS2 长期股权投资 第十五条 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准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 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 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长期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CAS4 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处理。
一、固定资产减值定义 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二、计提原因 谨慎性原则 “不高估资产或收益, 也不少计负债或费用。”
三、计提条件 2006年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这些迹象包括: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降,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 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 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它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实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 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或高于) 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四、对企业的影响 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 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 新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限制,大大收缩了“资产减值转回”虚增利润的弹性空间,将会使报表信息更加客观真实。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执行新准则后,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将会相当谨慎,从而增加当期利润。
CAS6 无形资产 第二十条 无形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处理。
无形资产减值的判断 企业应当定期对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发现以下一种或数种情况,应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计提减值准备: 该无形资产 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无形资产减值的计提 (一)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无形资产减值的计提 (二)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不作处理
CAS8 资产减值 第四章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第十五条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第十六条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对资产减值准备问题的几点思考 (一) 借鉴国际会计准则。 (二) 转变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三) 建议关注股改方案中有业绩承诺、股权激励机制, 同 时减值准备占净资产比例高的公司。 (四) 加强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