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第12屆第2次定期大會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工作報告 報告人:蘇建榮 104年10月1日 1
報 告 大 綱 一、前言 二、財務管理 三、稅務與菸酒管理 四、金融管理 五、市有財產管理 六、非公用財產開發 七、未來施政重點 八、結語
一、前言 籌措市政建設財源 中央修法減免稅每年減少200億 -財政困難 建構永續發展的財政 打造健康富裕的臺北 願景 策略目標 強化成本效益 減少不經濟支出 開創新種財務工具 中央修法減免稅每年減少200億 -財政困難 願景 1.提升財務效能,節省債息支出 2.統合資訊資產,提升本局e化效能 策略目標 高品質的財務管理 高效益的資產管理 建構永續發展的財政 打造健康富裕的臺北 3 3
二、財務管理 (一)104年度總預算執行情形(1/2) 項 目 預算數 (1) 實際收(支)數 (2) 達成率% (1)/(2) 歲入小計 單位:億元 (一)104年度總預算執行情形(1/2) 項 目 預算數 (1) 實際收(支)數 (2) 達成率% (1)/(2) 歲入小計 1,590.59 1,114.45 70.07 稅課收入 1,069.54 664.53 62.13 稅外收入 349.81 308.46 88.18 補助收入 171.24 141.46 82.61 融資調度收入小計 60.85 公債及賒借收入 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 收入總計 1,651.44 67.48 歲出小計 1,585.44 963.79 60.79 債務還本 66.00 100.00 支出總計 1,029.79 62.36 4 4 資料截止日;104年8月31日
(一)104年度總預算執行情形(2/2) 預算執行 預算編列 歲入實收納庫數1,114億 4,532萬元 占歲入預算總額70.07% 截至104年8月31日止 預算編列 歲入編列1,590億5,881萬元 歲出編列1,585億4,407萬元 歲入、歲出相較計賸餘5億1,474萬元,連同債務還本編列66億元,合計須融資調度60億8,526萬元,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歲入實收納庫數1,114億 4,532萬元 占歲入預算總額70.07% 歲出累計實付數963億 7,855萬元 占歲出預算數60.79% 5 5
(二)債務未償餘額 本市103年底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1,468億6,697萬元,104年6月1日執行103年度編列之104年度債務還本預算66億元,故截至104年8月31日止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下降至1,402億6,697萬元(含公債390億元,借款1,012億6,697萬元) 。 6 6
(三)重要財政措施 1.靈活庫款調度,截至104年8月底止節省債 息支出估計逾7億元。 2.在不增加市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前提下,適 時調整債務結構,以強化本市債務基金管 理,俾節省債息並健全債務結構。 3.將266個特種基金保管款與20個特種基金專 戶納入集中支付,以延緩貸款之借入,節省 債息支出。 7 7
96年至105年度臺北市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含專案補助)數額表 (四)建請中央修正財劃法(1/2) 1.爭取中央保障北市收入不減少 地方財源不足之困境 97年北縣升格準直轄市,100年縣市改制為5都,103年縣市改制為6都。 北市府基本主張與立場 中央與改制縣市間之行政調整,並不影響臺北市之組織與事權,中央不應任意減少北市原有收入。 北市兼具首都城市與直轄市之特殊地位。 爭取中央保障本市獲配收入不減少。 96年至105年度臺北市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含專案補助)數額表 年度 中央統籌 分配稅 專案補助 一般性及專案補助 合計 金融營業稅 調降補助 統籌減少專案補助 96 573.91 34.90 --- 608.81 97 395.66 23.15 155 573.81 98 339.65 21.79 516.44 99 366.45 19.72 541.17 100 325.82 12.99 213.25 552.06 101 327.20 10.59 185.41 523.20 102 332.37 14.27 132.72 479.36 103 360.43 14.18 138.49 513.10 104 349.56 118.81 482.55 105 377.78 18.70 91.72 488.20 註:96年至102年為決算審定數,103年為決算數、104年為預算 、105年為預算案數。 8
(四)建請中央修正財劃法(2/2) 2.本府修正建議 建議將所得稅由6%調增至10%,以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 建議刪除有關勞健保補助費扣減之相關規定,以免造成仍由地方實質負擔的情況 建議減少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比例,併同年度超徵部分納入地方財政重建基金或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平準基金 建議將基準年期修正為與其他五都相同之96年度,以保障北市不少於96年度收入609億元 建議遺產及贈與稅直轄市分成比率提高 另財劃法修正通過後,中央尚需配合研訂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及補助辦法等子法,建議未來統籌分配指標應考量本市肩負首都之特殊負擔,並應強化地方財政努力誘因機制。 9
(五)促請機關依規定合理調整規費, 以達規費合理化目標 依規費法規定,應定期檢討收費基準,如有新增服務項目,應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研訂收費標準。 103年度本府新增及調整規費收費項目共計10項,增加收入約3,324萬7,504元。 10
三、稅務與菸酒管理 (一)合理稅制改革 維護租稅公平(1/2) 1.稅收概況及達成率 項目 預算數 104年1至8月分配預算 (一)合理稅制改革 維護租稅公平(1/2) 1.稅收概況及達成率 單位:億元;% 項目 預算數 104年1至8月分配預算 104年1至8月實徵淨額 超(短)徵 年度預算 達成率 金額 百分比 稅課收入 650.75 359.73 385.35 25.62 7% 59% 地價稅 218.00 11.19 3.88 -7.31 -65% 2% 土地增值稅 176.00 117.55 127.00 9.45 8% 72% 房屋稅 126.00 125.09 139.23 14.14 11% 110% 使用牌照稅 68.00 63.67 68.73 5.06 101% 契稅 18.00 11.70 15.29 3.59 31% 85% 印花稅 42.60 29.05 29.49 0.44 69% 娛樂稅 2.15 1.48 1.73 0.25 17% 80%
(一)合理稅制改革 維護租稅公平(2/2) 2.加強課徵豪宅稅 開徵年度 開徵戶數 稅收 101 2,885戶 3.8億元 102 3,218戶 4.3億元 103 3,257戶 4.5億元 104 4,606戶 10.4億元 資料截止日:104年6月30日
(二)落實稅籍正確 加強稅捐稽徵 (三)多元租稅宣導 促進徵納和諧 項 目 查核件數 增加稅額 執行方式 104年截至8月止執行績效 (二)落實稅籍正確 加強稅捐稽徵 項 目 查核件數 增加稅額 104年截至8月止執行專 案績效 129,447件 12.54億元 (三)多元租稅宣導 促進徵納和諧 執行方式 104年截至8月止執行績效 主動拜訪議員、里長、企業、學校、 機關及團體,或辦理節稅講座。 拜訪里長192次 拜訪議員86次 社區租稅宣導112場次 租稅教育講習144場次
四、金融管理 督導動產質借處質借業務及 臺北惜物網執行績效 1.質借業務 (1)營運量:提供質借服務3萬8,214人次,計4萬 (資料截止日:104年8月31日) 1.質借業務 (1)營運量:提供質借服務3萬8,214人次,計4萬 6,631件,融資金額19.5億餘元。 (2)營業績效:稅前純益2,695萬8,144元,較法定預 算分配數2,218萬6,412元,增加477萬1,732元, 執行率達121.51%。 2.臺北惜物網: 計有3,086機關共同參與拍賣,完成交易17,783件, 交易金額5,224萬元。
五、市有財產管理 (一)103年度臺北市有財產總目錄總表 分類項目 金 額(億元) 比 例% 土地 81,281 91.80 土地改良物 金 額(億元) 比 例% 土地 81,281 91.80 土地改良物 1,323 1.49 房屋建築及設備 3,077 3.48 機械及設備 1,647 1.86 交通運輸及設備 770 0.87 雜項設備 198 0.22 有價證券 213 0.24 權利 28 0.03 總 值 88,537 100 15 15
(二)市有財產概況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及市營 事業機構所使用土地、土地改良物、房 屋建築及設備暨金額超過1萬元以上且 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之機械及設備、交 通運輸設備及什項設備,皆為本市市有 財產。依規定分為不動產、動產、有價 證券及權利4類,均納入電腦列管統計 ,目前總值為8兆8,537億餘元。 16 16
(三)市有非公用土地概況 資料截止日:104年8月31日 類 別 筆 數 比率% 面 積(㎡) 比例% 出 租 1,696 21.70% 類 別 筆 數 比率% 面 積(㎡) 比例% 出 租 1,696 21.70% 120,589.28 11.12% 出 借 17 0.21% 10,030.21 0.92% 被占用 處理中 75 0.98% 4,510.05 0.42% 按期繳納使用補償金 1,119 14.32% 34,272.59 3.16% 閒 置 234 2.99% 65,780.63 6.07% 抵稅地 3,379 43.24% 188,737.66 17.40% 其他(含保護區、農業區、既成道路、溝渠及尚未使用之機關用地) 1,293 16.56% 660,501.21 60.91% 合 計 7,813 100.00% 1,084,421.63 資料截止日:104年8月31日 17 17
(四)開源績效─資產活化 在短期活化方面,辦理公開標租、 提供短期使用、標售,增加市庫收入 1.市有非公用房地出租 2.非公用房地處分 3.非公用閒置不動產之利用 18 18
1.市有非公用房地出租 本局辦理出租之市有非公用土地截至104年8月31日止計1,696筆,面積12萬0,589.28平方公尺;建物77筆,面積125,094.29平方公尺 19 19
2.非公用房地處分 市有非公用房地原則只租不售,但面積狹小符合臺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67、69條及相關公產法規者,可辦理出售。 104年截至8月31日止出售房地總收入計2億8,406萬餘元。 20 20
3.非公用閒置不動產之利用 104年截至8月31日止標租及提供短期使用計土地60筆,建物46筆。 委由區公所、附近居民或里鄰社區團體代管或認養維護。截至104年8月31日止已提供設置完成者計41處,共計69筆土地。 21 21
六、非公用財產開發 以BOT、設定地上權、聯合開發、都市 更新等方式,辦理土地開發 (一)積極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加速本市 各項建設 (二)資產活化,以促參法或設定地上權方 式開發市有土地,增加權利金、土地 租金及房屋稅等收入 (三)資產活化 在長期活化方面推動房地主導都市更新 及跨域合作開發,引進民間投資 22 22
(一)積極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加速 本市各項建設(1/2) 1.本府於104年5月17日舉辦「BOT制度研討會」 104年7月1日起適用新制。 2.本府自93年4月起至104年8月31日止已召開40 次「臺北市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 員會」會議。 23 23
(一)積極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加速 本市各項建設(2/2) 3.本府自99年起至104年8月底止共辦理8期「促 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基礎班」,計 有287人經考試及格獲頒促參及格證書。 4.本府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訪視作業 要點」,設置「臺北市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 建設案件訪視小組」,104年度預計辦理訪視 作業件數為4件,目前已完成訪視2件。 24 24
(二)資產活化 以促參法或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市有土 地,增加權利金、土地租金及房屋稅等 收入 1.積極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加速本市各 項建設 2.加速推動市有大面積土地開發利用 25 25
1.積極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加速本市各項 建設 項目 件數 民間投資(億元) 權利金 (億元) 年租金 BOT 9 667.94 56.92 2.75 BOO 4 75.74 0.15 -- 設定地上權 17 1,939.54 904.35 11.14 OT、ROT、 委託經營 182 15.75 12.80 1.86 合計 212 2,698.97 974.22 資料截止日:104年7月31日 註:廣慈BOT案本府已終止契約,不予計入 26
2.加速推動市有大面積土地開發利用(1/2) (1)市議會舊址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案 (2)中正區公園段三小段13地號等5筆市有 (3)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32、33地號等2筆 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案 27 27
2.加速推動市有大面積土地開發利用(2/2) 案 名 目 前 進 度 市議會舊址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案 104年9月4日公告招商 案 名 目 前 進 度 市議會舊址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案 104年9月4日公告招商 104年11月6日截止投標 中正區公園段三小段13地號等5筆市有土地 設定地上權開發案 1.104年7月6日土地處分案函送市 議會審議中。 2.顧問公司研擬招商文件中。 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32、33地號等2筆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開發案 委託顧問公司辦理開發可行性評估中。 28 28
(三)資產活化 長期活化方面─推動房地主導都市更新 及跨域合作開發,引進民間投資 1.辦理市有土地主導或參與都市更新案,並配 合市長政策提供公共住宅使用 2.參與聯合開發 3.辦理公有土地合作開發案 4.落實重大開發案之履約管理 29 29
1.辦理主導或參與都市更新(1/5) 148件 23件 92戶 161車位 1億7,508萬餘元 1億1,969萬餘元 (1)參與民間辦理都市更新案 目前 參與件數 完工 結案 件數 分回 房地 領回差額價金及現金補償 讓售實施者土地價款 148件 (至104年8月底止) 23件 92戶 161車位 (價值約25.15億元) 1億7,508萬餘元 1億1,969萬餘元 30
註:委託捷運局代辦案件,其中文山區羅斯福路眷舍案已於102年完工結案。 1.辦理主導或參與都市更新(2/5) (2)主導辦理都市更新案 辦理機關 已與實施者簽約案件(件) 未與實施者簽約案件(件) 辦理案件(件) 財政局 自行辦理 3 5 8 委託 捷運工程局 代辦 6 合計 9 14 註:委託捷運局代辦案件,其中文山區羅斯福路眷舍案已於102年完工結案。 31
1.辦理主導或參與都市更新(3/5) (2)主導辦理都市更新案-近期之辦理情形 案名(財政局辦理) 辦理情形 預期效益 中正區南海段市有土地都市更新案(重慶南路二段案) 101.6.25簽約。 103.4.30本市都市更新處函請辦理幹事會及權利變換審查小組複審。 1.潤泰創新公司所提共同負擔比例22.08%低於本案公告之31.5%。 2.預估更新後本府分回公營住宅約196戶、1店鋪及至少100個停車位。 信義區犁和段市有土地都市更新案 (嘉興街案) 101.8.16簽約。 103.5.30至103.6.28為公開展覽期間,並於103.6.12舉辦公辦公聽會。 103.10.16幹事會及權利變換計畫審查小組審議。 1.潤泰創新公司所提共同負擔比例29.38%低於本案公告之33%。 2.預估更新後本府分回公營住宅約80戶、派出所1戶及至少38個停車位。(如納入區民活動中心,公宅戶數將調整) 32
1.辦理主導或參與都市更新(4/5) (2)主導辦理都市更新案-近期之辦理情形 案名(財政局辦理) 辦理情形 預期效益 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472地號土地都市更新案(泉源路案) 103.10.31簽約。 104.8.11事業計畫申請報核。 1.本案係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地上權存續期間70年,未來規劃開發為溫泉旅館,將可促進新北投區域發展。 2.本案除收取權利金14.01億元、每年土地租金約500萬元及房屋稅約496萬元等挹注市庫外,尚可創造約200人之就業機會。 萬華區福星段四小段371地號等4筆土地都市更新案(康定路案) 101.9.17公告劃定更新地區。 103.8.29公告招商。 103.12.4評選出最優申請人,預計於104.9.16前完成簽約作業。 1.長虹建設公司所提共同負擔比例 32.47%低於本案公告之37.79%。 2.預估更新後本府分回公營住宅約 175戶、1至3樓並作為消防局西 門分隊與義消城中分隊使用及至 少60個停車位。 33
1.辦理主導或參與都市更新(5/5) (2)主導辦理都市更新案-近期之辦理情形 案名(財政局辦理) 辦理情形 預期效益 中山區中山段四小段479地號等12筆土地都市更新案(中山北路二段案) 101.8.29與顧問機構簽約,刻正研擬招商文件。 預估更新後本府分回房地將作為公共住宅、稅捐稽徵處中山分處使用。 士林區海光段一小段248地號等9筆土地都市更新案(延平北路案) 103.10.2與顧問機構簽約,刻正研擬招商文件。 預估更新後本府分回房地將作為公共住宅使用,另規劃區民活動中心使用。 34
2.參與聯合開發 20
3. 辦理公有土地合作開發案 合作緣起 合作歷程 持續推動 20 101年4月6日完成本府與國防部雙方首長簽訂合作開發契約,並以「臺北市立成功高中旁國有土地」及「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二小段838地號等10筆國、市及私有土地合作開發案」等2處基地作為合作開發之示範標的。 合作歷程 102年4月16日完成合作開發契約書第一次增補契約,新增臺北市立天母國小附近國有土地、臺北市捷運南京東路站附近國有土地等合作標的。 102年11月1日完成第二次增補契約,新增臺北市吉林國小附近國有土地之合作標的,並修訂部分條文。 103年2月12日完成合作開發契約書第三次增補契約,新增臺北市中正區銅山街附近國有土地之合作標的。 104年6月9日完成合作開發契約書第四次增補契約,刪除臺北市立天母國小附近國有土地之合作標的。 持續推動 積極協助辦理「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二小段838地號等10筆國、市及私有土地合作開發案」,刻評估以整街廓辦理開發之可行性中。 針對具有開發潛力之其他國有土地續行辦理現勘評估合作開發業務。 20
4.落實重大開發案之履約管理 20 序號 案名 面積(m2) 簽約日 得標人 得標權利金(億元) 每年土地租金(萬元) 設定地上權期限(年) 1 臺北市立成功高中旁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3,616.44 102.09.12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6.08 1,434 70 2 臺北市捷運南京東路站附近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1,012 102.09.23 新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31166 365 3 臺北市吉林國小附近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1,118 103.07.04 宜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7.1688 493 4 臺北市銅山街附近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 1,658 103.09.19 6.88 740 註1: 104年度計收取土地租金3,032萬元,本府可分收30%約909萬元。 註2: 104年9月18日前已收取「臺北市中正區銅山街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第二期權利 金3.44億元,本府可分收30%計1.032億元。 20
七、 未來施政重點(1/2) (一)密切注意「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進度,並 適時採行因應措施,以維護並爭取本市權益。 (二)賡續辦理特種基金財務監督、債務基金及公債管 理,並控管債務餘額。 (三)賡續促請機關依規定合理調整規費。 (四)積極清理活化市有閒置(低度利用)建物,以提 升市有財產使用效益 (五)統籌市有房地分配,以發揮市產效益 38 38
七、 未來施政重點(2/2) (六)財產管理系統精進,落實產籍管理 (七)積極清理及利用市有非公用閒置土地,除提供用 使用、綠美化及設置簡易運動設施外,短期無處 分或利用計畫者,辦理標租、提供短期使用或設 置圍籬,以加強管理並維市容觀瞻 (八)賡續辦理公有土地開發規劃,以促參或設定地上 權等方式引進民間資金與活力,促進地方發展 (九)推動辦理本府主導都市更新案 (十)賡續推動本府與國防部公有土地合作開發案帶動 本市整體經濟發展,創造市民就業機會,增益市 庫收入 39 39
六、 結語 展望未來,為提升市民的生活水準與福祉,建立宜居之城市願景,在政府資源有限的情形下,本局仍將本著「以財政支援建設,以建設培養財政」的施政理念,與本府各機關共同努力,以創意思考啟發創新作為,籌措充裕的財源,以持續推動各項公共建設及便民服務措施,以造福市民。 今後希能在各位議員先進的匡正與指導下,共同為市政永續發展及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質而努力。 40 40
簡 報 完 畢 敬 請 指 教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