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主流化發展與運用: 從性別統計出發 許雅惠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yhds@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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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主流化發展與運用: 從性別統計出發 許雅惠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yhds@ncnu.edu.tw

性別新紀元 1995年性別主流化行動策略 聯合國在2010年7月1日宣佈整併原有的四個婦女與性別平等相關組織,成立一個更高決策層級的整合性單位「UN Women」,以強化各項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的推動。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草案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2012年成立

從婦女權益到性別主流化 1995 1985 性別主流化 提高婦女地位奈羅比前瞻性戰略 保障婦女權利促進婦女行使權利 北京行動綱領 1985 提高婦女地位奈羅比前瞻性戰略 保障婦女權利促進婦女行使權利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婦女十年 1975 墨西哥 世界婦女大會 1979 聯合國CEDAW公約 1980 哥本哈根 1985 奈洛比 1995 北京世界婦女大會

平權進程-從婦女權益到性別主流化 2004 2012 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CEDAW 國內法 1995 2000 1997 台北市政府 成立婦女權益委員會 1997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2000 平等參與 兩性共治 婦女政策綱領 2004 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2012 CEDAW 國內法

立法院院會通過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2011.5.20立法院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EDAW在臺灣 2007.1.5 立法院院會通過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2007.2.9 總統簽署 加入書 2009 國家報告/NGO替代 報告 2011.5.20立法院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宣示台灣保障婦女權益促進性別平等之決心

回顧:歷次政策綱領 歷次政策綱領內容大要 跨世紀 婦女政策白皮書 婦女政策藍圖 婦女人身安全 婦女教育 婦女健康 婦女就業與經濟 婦女貧窮與福利 婦女政治參與 婦女與環境 婦女與媒體 婦女政策白皮書 婦女勞動與經濟 婦女福利與脫貧 婦女\性別教育與文化 婦女健康與醫療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權力、決策與影響力 教育、文化與媒體 經濟、就業與福利 人口、婚姻與家庭 人身安全與司法 健康、醫療與照顧 科技、能源與環境

基本理念 融入性別意識的教育政策是鞏固性別平等環境的基石 消除性別歧視與性別暴力是捍衛人身安全的重要關鍵 性別平等是保障社會 公平正義的基礎 性別觀點的人口政策是 健全社會發展的基礎 提昇婦女權益是促進 性別平等的首要任務 融入性別意識的教育政策是鞏固性別平等環境的基石 性別主流化是政策規劃 與資源配置的必要策略 消除性別歧視與性別暴力是捍衛人身安全的重要關鍵 實踐參與式民主是促進 性別平等的具體指標 性別友善及身心並重是推動全方位健康政策的目標 混合式經濟體制是婦女 經濟安全的最佳屏障 女性關懷融入環保與科技是對永續社會的承諾

台灣的婦女角色變化 油麻菜仔命?農業社會中的兩性分工 經濟起飛的主力推手-三、四年級女生的青春與血汗貢獻有份的經濟奇績 客廳及工廠的生產力貢獻 長期的無酬性家務勞動與照顧功能 追求獨立自主的空間與意識覺醒-五、六年級的女強人嘆息 F世代-七年級女生的未來發展

家庭主婦:消失中的行業?

敗犬與剩男:gender politics 『敗犬女』一辭源自於日本,意指適婚年齡的女性,無論事業上多有成就、在職場上多叱咤風雲,「只要未婚」,就是人生戰場上的一隻敗犬!

敗犬還是女王?22項特質調查 女人婚後生活無虞,仍要繼續工作,才不會變成愚婦和社會退節(67.23%) 一個人逛街、吃飯、看電影,但看到手牽手的老夫妻,仍心生羨慕(62.71%) 對週遭男性的大男人主義,會忍不住OS:「天哪!你又是什東西」(59.6%) 常會羨慕年輕人,感嘆青春不再(49.44%) 放假都一個人,總要自己找事忙打發時間(48.31%) 朋友寄來的紅色炸彈越來越多,自己卻遙遙無期(46.89%) 不會和男人撒嬌什麼都要自己來(40.68%) 和男友吵架或失戀,第二天仍會抬頭挺胸美美的準時上班(39.83%) 為打發下班時間,會想辦法去進修,拓展交友圈(35.88%) 在身上偷放粉晶、姻緣線、拜廟,希望增加桃花運(35.31%)

熟齡未婚 =『敗』犬?NO! 38.98%非自願性地變成敗犬女王 47.46%則是在不知不覺中變成敗犬女王 48.31%樂於當個敗犬女王 若有機會選擇,58.47%並不後悔當個敗犬女王 優點:生活自由(73.73%)、經濟自主(45.76%)、不必為遷就別人犧牲自己(39.83%) 缺點:缺少感情上的依靠(73.73%)、節慶常一人渡過(55.08%)、生活瑣事沒人幫忙(35.59%)。 詢問非敗犬女,若能選擇,59.57%也想當個獨立自主的敗犬女王 近7成粉領族不認同  熟齡未婚=『敗』犬

家庭為戰場:愛情的正常性混亂? 愛情流程圖F:\愛情流程圖.pps 敗犬三大主因包括沒有心儀/適婚的對象(76.27%)、喜歡單身/崇尚自由(32.2%)、目前經濟狀況不允許(28.81%),

重視差異,才是真正的平等 男女天生有可能平等嗎? 兩性平等與兩性平權有何差異? 性別探戈:兩性對立與兩性平衡? 一視同仁或重視差異? 兩性平等到性別平等

社會性别運作 社會性别 觀念 權力關係 與結構 男女家庭、社會 角色、责任的分配 體制化、規範化 對两性的 評價 完成角色、责任 的資源分配 能力、特長 的發展

台灣性別圖像ImagesOfWomen2007.pdf 台灣性別圖像2011ImagesOfWomen.pdf 台灣性別圖像2012ImagesofWomen.pdf 三低:低生育率(1.1)與性比率(109)、低教育投資比(博士282.6;碩士156.4;學士95.3)、低就業機會(48.1%)與薪資報酬(工69.2%,服務 83.1%)

三高:高受暴率(81%家暴被害人;86%是男性施暴者)、高家務貢獻(53. 3%因料理家務而未參與勞動)、高社會貢獻(68 三高:高受暴率(81%家暴被害人;86%是男性施暴者)、高家務貢獻(53.3%因料理家務而未參與勞動)、高社會貢獻(68.7%的志願服務人口是女性,約5.4萬人) 80萬未婚女性(25-49yr,120.5萬)坦承「遇不到理想的適婚對象 」 結婚離職後的復職率也高達40.9%,20年新高(過去平均25%)

現況與背景─勞動參與模式 女性勞動參與率提升,但與男性仍有差距

現況與背景─勞動參與模式 女性中斷就業狀況明顯

現況與背景─勞動參與模式 女性就業者從事非典型工作(部分時間、臨時 性或人力派遣工作比例)較男性為高 45歲以上群體從事非典型工作原因

現況與背景─工作薪資落差 女性工業與服務業受雇者 平均薪資為男性8成 2001年 47,010 35,620 75.8% 2002年 年度 男性平均薪資 女性平均薪資 比率 2001年 47,010 35,620 75.8% 2002年 46,128 35,838 77.7% 2003年 46,691 36,371 77.9% 2004年 47,472 36,845 77.6% 2005年 47,836 37,480 78.4% 2006年 48,021 38,035 79.2% 2007年 48,903 39,032 79.8% 2008年 49,065 38,870 2009年 46,459 37,144 80.0%

現況與背景─工作薪資落差 年輕世代已出現薪資落差 中高齡世代落差更為擴大 45-64歲群兩性薪資收入分配(2009) 25-44歲群兩性薪資收入分配(2009) 中高齡世代落差更為擴大

現況與背景─工作薪資落差 婚姻狀態與薪資的關連性

現況與背景─社會角色分工 兩性未參與勞動原因差異

現況與背景─社會角色分工 無酬照顧工作的女性化

現況與背景─社會角色分工 女性仍負擔多數家務勞動

現況與背景─經濟資源掌握 從業身分的性別差異─雇主以男性居多,無酬 家屬工作以女性為主

現況與背景─經濟資源掌握 職業身份─企業主管及經理人員男性為多,專業 技術人員兩性均衡,事務人員仍以女性為主。

現況與背景─經濟資源掌握 企業主與經營者仍以男性為主

性別主流化 ◆性別主流化是一種過程:為讓性別觀點成為公部門主流的思維,以及讓性別主流化工具成為其執行業務常規的過程,旨在達到性別平等的目標。 ◆性別主流化是一種策略:將女性及男性所關心的事與經驗特別標出,在所有政治、經濟、社會的範疇內,把女性及男性所關注的事宜與經驗反映於政策的規劃、執行與評估管考階段上,確保女性及男性均得以受惠,達成不同性別的平等受益(benefit equality)。 ◆性別主流化的最終目標,讓女性及男性均可以公平合理地取得與享有社會資源和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所追求的是一種實質上的平等,而非形式上的平等。 31

政策過程之絲絨革命 (重新)組織、改善、發展、評估 透過政策決策者 將性別平等的目標實踐於每層級、各項政策中:有系統地檢視性別差異與政策效益 哲學上主張「積極的差別待遇」 把性別不平等視為結構性問題

天下無處不性別:滲透的策略 培力婦女在非傳統範疇(如政治、科技、法律、醫療、領導、管治..)中的發展 提昇婦女的自信,協助她們發掘及發展 自己的潛能 建立適切的措施去令制度開放給婦女參與,尤其是政治方面的決策權 改變男性對兩性及性別角色的態度

勞動 金融 性別主流化 政策擬定 資源分配重置 立法修法 福利 經濟 教育 醫療 文化 健康 環保 科技

性別主流化六大工具 性別意識相關研習訓練 性別意識培力 所有與人、業務相關的統計資訊,應盡可能以性別做為分類來呈現 性別統計 性別分析 針對性別統計, 提出具性別意識觀點之分析

六大工具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行政院婦權會、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性別平等機制 預算編列優先考量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友善環境建制 性別預算 在制訂方案、計畫、政策、立法時,考量不同性別觀點,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影響及受益程度進行評估檢討。 性別影響評估

人類送給自己最好的禮物 1964年聯合國即開始著手於將各種國際人權標準條約化,試圖以機制化的方式加以落實這些標準。 1978年起,聯合國開始推動各國以入憲或立法的方式,設立國家人權機構。 1979年通過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1989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 2009年3月,台灣批准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並通過〈兩公約施行法〉。

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聯合國大會1979年12月18日第34180號決議,於1981年9月3日生效。 通過並開放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現有185個締約國,被視為婦女人權法典) CEDAW 宣導影片

重申人權與平等 儘管有《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 ,歧視婦女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 關心在貧窮情況下,婦女在獲得糧食、保健,教育、培訓、就業和其他需要等方面,往往機會最少 念及婦女對家庭和社會的貢獻沒有充分受到公認,強調母性的社會意義以及父母養育子女的共同責任,婦女不應因生育而受到歧視 為實現男女完全平等需要同時改變男子和婦女在社會上和家庭中的傳統任務

弱勢者的人權保障:婦女 人身安全、國籍、婚姻自由、平等;政治參與;健康、受教育、工作權; 台灣的性別統計圖像2007-2012 家庭暴力、性侵害與性騷擾 性別歧視 貧窮女性化:老年與單親 外籍配偶 女性移工 數以百萬計的女性家庭照顧者

弱勢者人權保障:跨性別與性少數 「跨性別」(TG)一詞通用於自我性別認同與其生理性別不同者。一般而言包括「變性慾者」、「扮異性者」及「變裝者」。為了打開這個曖昧流動的性別空間,「跨性別」有時也被用來區分那些在性別表現上被視為不符合其生理性別的人(TG),以及那些透過手術和其他方式將其生理性別重新設定為異性的人(TS)。 性少數包括女性同性戀、男性同性戀、雙性戀以及跨性別。在民主國家,他們的權利日漸得到承認。少數的國家允許同性婚姻。但在保守的基督教與穆斯林教國家,他們仍然受到迫害。2006年,以挪威為首的54個國家,不包括中國,在聯合國的人權理事會發表一份聯合聲明,指出基於性別傾向與性別認同的人權侵犯事實,證據充足,包括剝奪生命、喪失免於暴力與酷刑的自由等等。

立法的落實 1994年開始的「民法親屬編的修改」 1995年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 1997年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1998年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 1999年通過「刑法妨害性自主章」 2002年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 2004年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 2005年通過「 性騷擾防治法」 2009年通過「 人口販運防制法」 2011年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 2011年CEDAW施行法

CEDAW第16條規範婚姻與家庭 1.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有關婚姻和家庭關係的一切事務上對婦女的歧視,並特別應保證婦女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 a)有相同的締結婚約的權利; b)有相同的自由選擇配偶和非經本人自由表示、完全同意不締結婚約的權利; c)在婚姻存續期間以及解除婚姻關係時,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 d)不論婚姻狀況如何,在有關子女的事務上,作為父母親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但在任何情形下,均應以子女的利益為重;

CEDAW第16條規範婚姻與家庭(續) e)有相同的權利自由負責地決定子女人數和生育間隔,並有機會使婦女獲得行使這種權利的知識、教育和方法; f)在監護看管受託和收養子女或類似的制度方面,如果國家法規有這些觀念的話,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但在任何情形下,均應以子女的利益為重; g)夫妻有相同的個人權利,包括選擇姓氏、專業和執業的權利; h)配偶雙方在財產的所有、取得、經營、管理、享有、處置方面,不論是無常的或是收取價値酬報的,都具有相同的權利。 2.童年訂婚和結婚應不具法律效力,並應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包括制定法律,規定結婚最低年齡,並規定婚姻必須向正式機構登記。

子女姓氏之法律平等 1930民法1059條 ‧子女從父姓 ‧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1985年修正 ‧子女從父姓。但母無兄弟,約定其子女從母姓者,從其 約定。 ‧贅夫之子女從母姓。但約定其子女從父姓者,從其約定 2007年修正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 姓。 ‧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姓氏之法律平等 2007年修正(續)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 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 更子女之姓視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 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2010年最新修正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 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姓氏之 實質不平等 彭渰雯和洪綾君(2011) ‧自2007年子女姓氏改為父母約定之後,平均僅有1.54% 「約定從母姓」,低於「單方面決定從母姓」之2.92%。 另外抽籤從母姓者有0.11%(抽籤從父姓者0.03%)。 ‧在241份約定「從母姓」的問卷中,母無兄弟者有107人 (44.4%)、母親為原住民者有46人(19.1%)、父親外國籍 有38人(15.8%),剩下50人(20.7%)則基於其他理由從母 姓。 ‧在507份約定「從父姓」問卷中,母無兄弟的比例亦高 達18.85%,但相對的平均卻只有1.54%家庭約定子女從母姓。 ‧顯現「母無兄弟」不一定帶來子女從母姓的結果

遺產繼承之法律平等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民法第1174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民法第1187條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民法第1223條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二分之一。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遺產繼承之 實質不平等 2009年遺產拋棄繼承案件中,女性所佔比例64.9%。 2010年,男性擁有土地權屬者,為女性之2.01倍;擁有之土地面積及公告現值,分別為女性之2.9倍及1.9倍。

歐美國家婦女獲得選舉權的時間 紐西蘭 1893年 芬蘭 1906年 美國、奥地利 1920年 挪威 1913年 英國 1928年 紐西蘭 1893年 芬蘭 1906年 挪威 1913年 荷蘭 1917年 瑞典 1919年 丹麥 1919年 德國 1919年 美國、奥地利 1920年 英國 1928年 西班牙 1931年 法國 1946年 意大利 1947年 台灣 1947年

性別權力測度 (Gender Empowerment Measure) 女性政經參與程度及其對決策影響能力:「管理及經理人員女性比率」、「專業及技術人員女性比率」、「國會議員女性比率」及「女性及男性按購買力平價計算之平均每人GDP」四個指標。 台灣GEM排名約20,亞洲第2,遠勝韓、日。

國家事務 婦女參與決策的現況 無論是閣員、民選行政首長、民意代表、或是文官體系中的簡任官職,女性所佔比例雖有成長,但仍遠低於男性。 女性公務員、女性立法委員比例

市場經濟 2009年聯合國的性別權力測度(GEM)評比,在企業管理與經理人員的女性比例排名全球第86位。《天下》雜誌調查發現全國一千大製造業及五百大服務業中,女性執行長或總經理人數比例各佔為3%及4%。可見企業高階經理人中性別比例懸殊。 2010營利事業女性負責人性別比例

社會組織 根據內政部2004年針對全國人民團體的調查指出:女性擔任理事長的比例為15%,女性秘書長或總幹事比例為28%,女性理事與女性監事的比例分別為21%與24%。但是。 2009年全國超過15萬的志願服務者中,有69%是女性。可見男女在社會組織中的差距不是參與程度而是權力分配。 2010社會組織女性領導人比例

家庭生活 家庭中權力與資源分配的相關調查有限,但已有研究顯示家庭中教育資源的分配與兩性成就的差距密切相關。家務分工部分也顯示無論教育和收入程度,女性仍普遍承擔較多家務。 15-64 歲已婚女性料理家務時間

女力的升起? 女人稱起半邊天-她們逐步攻占男人權力與財富的山頭 New Gender Gap (新兩性失衡)「從幼稚園到研究所,男孩變成弱勢(From kindergarten to grad school, boys are becoming the second sex)。」 -美國商業周刊 , May 2002

女力的甦醒與高齡化社會 為少子化、高齡化社會作準備:「鼓勵越多女性出去工作,才能有足夠的稅收。」 日本經濟長達十三年未復甦,跟女性勞動力未被適度釋放有關。 韓國二十年前就希望透過提高女性就業率來提高GDP,穩定社會。為了提升兩性平權,韓國政府2001年甚至在內閣新設性別平等部。

平均每3個男人就有1人感受女人威脅 超過80%民眾同意,台灣女性的能力比男性優秀的情形越來越多,且女人對自己比較有信心 超過70%認為,20年內台灣將會出現第一位女總統 半數認為男性的地位還是比女性高,僅30%認為兩性已達平等;女性及高教育程度者,對目前社會男女不平等的情形感受較深刻。 「台灣女性是意識與行動不一致!」台灣老闆娘、地方政治人物太太參與程度高,但卻無明顯的女性意識。 平均每三個男性就有一個認為女性會帶來威脅 《商業周刊》的〈台灣女性地位認知調查〉

有參與,才有未來 推動性別主流化,不是歧視男人,也不是僅讓女性受惠 很多家庭人口變遷,性別暴力問題,均來自於兩性權力失衡與和反撲 惟有男人、女人都好,人類才能真正地提升生活品質、兩性關係與因應後現代與全球化的趨勢(孤陰不生、獨陽不長)

女人是複數,不是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