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交流材料 2016年4月19日
主要内容 一、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背景及现状 二、解读《海南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背景 2010年,为了服务上海世博会的道路运输安保工作,交通运输部决定以此为契机整合行业现有动态监控资源,建设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为营运车辆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提供有效的支持手段。
2、建成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2010年4月,联网联控系统开通运行,实现了全国31个省份,1000多家运营商平台的联网,初步形成了部、省、市县、企业四级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和动态监管网络。
2、建成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部级平台 政府监管平台 省级平台 省级平台 市县级平台 市县级平台 虚拟市县级平台 企业监控平台 交通专网2M 交通专网2M 政府监管平台 省级平台 省级平台 市县级平台 市县级平台 虚拟市县级平台 VPN专网 INTERNET VPN专网 企业监控平台 企业平台 企业平台 企业平台
2、建成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联网联控系统建成的意义】 赋予动态监管工作以新的内涵,不仅改变了动态监管工作的模式,而且也对道路运输信息化、道路运输的管理方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系统将零散的、流动的营运车辆管起来,有效解决了过去“看不见、听不到、管不着”的问题,成为促进现代道路运输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抓手。 6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原则 【原则: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 企业监控:道路运输企业既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其有责任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管理,有效遏制车辆超速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政府监管: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不是直接监控车辆的动态信息,而是监督企业的监控行为,并督促企业对违规驾驶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并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联网联控:整合政府和企业的信息资源,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管。 7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原则 运输企业应自行建设非经营性监控平台或选择运营商的经营性监控平台,实施对车辆的实时监控。 【监控平台与监管平台的关系】 运输企业应自行建设非经营性监控平台或选择运营商的经营性监控平台,实施对车辆的实时监控。 政府监管平台是管平台的平台,不负责对运输车辆的具体监控,用于监督企业的监控行为。 8
4、编制系列标准,建立符合性技术审查制度 2011年3、5月相继发布4项行业标准: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794 )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79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4、编制系列标准,建立符合性技术审查制度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结合北斗卫星导航技术特点, 2013年发布了: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 术规范》;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 上述标准的发布,为统一、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保障联网联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水平奠定了技术基础。
建立并实施了标准符合性审查制度。 4、编制系列标准,建立符合性技术审查制度 为了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相关标准执行到位,部建立了标准符合性审查制度。凡未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的车载终端及系统平台(包括企业监控平台、各级政府监管平台),不能用于动态监管工作。
5、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第5号令) 《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5]18号)
5、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关于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和完善入网车辆档案的通知》(琼道运技[2012]151号) 《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运输行业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道运技[2012]156号) 《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企业监控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琼道运技[2013]136号) 《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备案管理的通知》(琼道运发[2015]142号) 《海南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6、联网联控平台各方管理职责 道路运输企业职责 运营商职责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责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责
6、联网联控平台各方管理职责 是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道路运输企业法人代表是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道路运输企业职责】 是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的责任主体。道路运输企业法人代表是重点营运车辆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在所属重点营运车辆上安装通过标准符合性审查的车载终端。 负责本企业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可自行建设非经营性监控平台或选择在我省备案的经营性监控平台,实现对车辆的动态管理工作。 15
6、联网联控平台各方管理职责 应保证所属重点营运车辆通过监控平台,实时向上级监管平台传输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道路运输企业职责】 应保证所属重点营运车辆通过监控平台,实时向上级监管平台传输数据,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应建立并落实动态监控相关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与所属车辆数量相适应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分析处理动态信息。 应保证所属重点营运车辆车载终端工作正常,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车辆不停,监控不断”。 16
6、联网联控平台各方管理职责 应根据车辆类型以及行经道路实际情况,设置相应车辆行驶速度限速参数,并按要求设定车辆连续运行的时间限值标准。 【道路运输企业职责】 应根据车辆类型以及行经道路实际情况,设置相应车辆行驶速度限速参数,并按要求设定车辆连续运行的时间限值标准。 应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按照规定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并将违章情况、违章提醒及处理情况等信息记录至监控工作台账,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17
6、联网联控平台各方管理职责 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设、维护和使用监控平台及车载终端。 【运营商职责】 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设、维护和使用监控平台及车载终端。 建立本地化服务支持体系,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服务,保障监控平台稳定运行,保证向管理部门传输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提供监控平台及车载终端的软件升级、设备维护和技术服务,确保系统、车载终端的正常运行。 配合道路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岗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 18
6、联网联控平台各方管理职责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责】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建设和管理本行政区域重点营运车辆监管平台,指导、监督、考核辖区内运输企业平台监控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 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应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核验车载终端和监控平台接入情况。 19
6、联网联控平台各方管理职责 组织实施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责】 组织实施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 建设和管理重点营运车辆省级监管平台,指导、监督市县监管平台、企业监控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对本省范围内提供社会化服务的运营商进行备案管理。 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应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核验车载终端和监控平台接入情况。 组织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考核工作 20
7、我省联网联控系统运行情况 【监管平台】2个(省级平台1个,市县级平台1个) 【监控平台】10个(经营性9个,非经营性1个) 【运输企业】125家(客运企业89家,危货运输企业36家) 【运输企业】5248辆(客运4492辆,危货756辆)
7、我省联网联控系统运行情况 从2014年11月起,每月对全省“两客一危”车辆动态数据传输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通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企业监控平台在线率和车辆上线率明显提升,省级监管平台的各项运行考核指标在全国排名靠前。
8、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工作初显成效 一是提升了安全监管能力,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提升了市场监管能力,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有效技术手段。 三是提升了企业管理能力,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
9、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运输企业监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安装,轻使用,纯粹为了许可而安装,监而不控。 一是部分运输企业监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安装,轻使用,纯粹为了许可而安装,监而不控。 二是部分驾驶员存在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现象,导致车辆在线率不高。 三是部分运营商服务意识淡薄,技术服务不到位,缺乏开发能力,无法提供有效的增值服务。
9、存在的主要问题
9、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1至3月份共有违章报警数据16199860条(超速报警数据[包含瞬间超速] 2713577条,疲劳驾驶报警13486283条),470辆次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动态运行记录。
9、存在的主要问题 1:29:300:1000法则,每一起重大的事故背后,必然有29件轻度的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海因里希法则】 1:29:300:1000法则,每一起重大的事故背后,必然有29件轻度的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墨菲定律】 只要存在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就一定会发生。而且不管其可能性有多小,但总会发生,并造成最大可能的损失。 32
9、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是部分运管机构部分市县运管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到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放和审验《道路运输证》时,没有认真核验车辆入网情况,日常督促检查不到位,车辆动态监管流于形式。 五是应用水平不高,应用制度不健全,应用范围不广。
9、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述】 不重视用(管理部门); 不愿意用(不规范的小企业和驾驶员); 不敢真用(运营商); 不会用(普遍存在)。 34
主要内容 一、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背景及现状 二、解读《海南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办法解读 本《办法》共5章18条,包括总则、考核内容、职责分工、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应用、附则。 36
二、办法解读 【考核原则】 统一部署:自上而下,统一开展考核工作。 统一标准:统一指标要求,规范统计口径。 分级管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别负责企业、运营商的考核管理。 企业为主:运输企业要建立车辆和驾驶员的考核档案;运营商要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 37
二、办法解读 【考核对象】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企业 卫星定位服务运营商 【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按自然月进行,采取系统自动统计方式,考核系统平台运行情况。 年度考核:按自然年进行,为综合考核,包括月考核情况、以及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等情况。 38
二、办法解读 【纳入考核范围的重点营运车辆】 旅游客车、包车客车、市县际班线客车、省际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其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要求,应当纳入重点营运车辆管理的道路运输车辆。 【纳入考核范围的系统平台】 市县监管平台(含选用省级监管平台作为虚拟市县监管平台)、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社会化监控平台。根据我省联网联控系统的实际情况,目前对市县监管平台运行考核的统计数据全部基于省级监管平台提供的虚拟市县监管平台。 39
二、办法解读 【正常运营车辆】 指已接入联网联控系统且未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报停手续的重点营运车辆。除车辆入网率外,其余考核指标均不对报停车辆进行统计,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建议长时间不运营的车辆去运管机构办理车辆报停手续(与征稽部门办理通行附加费的报停不同)。 40
二、办法解读 【基于平台运行情况的考核指标】 车辆入网率:截至某一统计时点至少一次向省级监管平台上传动态信息的车辆数占本辖区内或本企业重点营运车辆总数的比率。(考核车辆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情况) 车辆上线率:统计期间内向省级监管平台正常上传数据的车辆数占本辖区内或本企业正常运营车辆数的比率。(考核车辆在运在线情况) 车辆在线率:统计期间内车辆在线天数总和占正常运营车辆运营总天数的比率。 (考核车辆在运在线情况) 平台断线率:统计期间内监控平台与省级监管平台之间数据传输中断时间总和占统计期间总时长(以分钟为单位)的比率。(考核监控平台运行稳定性) 41
二、办法解读 【基于平台运行情况的考核指标】 数据不合格率:统计期间监控平台上传的车辆数据存在车牌号、车牌颜色、时间、经度、纬度、速度、方向、海拔等不合格数据的条数占上报总条数的比率。 (考核车辆动态数据质量情况) 平台查岗响应率:统计期间政府监管平台不定期向监控平台下发查岗指令,监控人员在收到查岗指令后及时(5分钟之内)响应,查岗响应次数占查岗次数的比率。查岗次数每天不低于一次。(考核监控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值班情况) 超速车辆率:统计期间内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定的车辆限速标准,上报超速信息的车辆占本辖区或本企业统计期间内正常运营车辆数的比率。(考核车辆违章情况) 42
二、办法解读 【基于平台运行情况的考核指标】 疲劳驾驶车辆率:统计期间内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定的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限制标准,上报疲劳驾驶信息的车辆数占本辖区或本企业统计期间内正常运营车辆数的比率。 (考核车辆违章情况) 车载终端故障申报处理率:统计期间内运输企业向监控平台申报车载终端故障维修,监控人员在收到申报信息后及时(30分钟之内)响应且在48小时内修复,监控平台车载终端故障申报响应次数占车载终端故障申报总次数的比率。 (考核服务响应情况) 43
二、办法解读 基于平台运行情况的考核指标将根据联网联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技术支撑情况动态调整。 44
二、办法解读 【对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月度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计算公式 分值 计分标准 车辆入网率 (辖区入网车辆数/辖区重点营运车辆总数)×100% 25 入网率×25;入网率低于95%的,不得分。 车辆上线率 (统计期间内辖区上线车辆数/统计期间内辖区正常营运车辆数)×100% 30 (上线率-90%)×10×30,上线率低于90%的,不得分 车辆在线率 (统计期间内辖区车辆在线天数总和/(统计期间内辖区正常运营车辆数×统计期间天数)×100% 车辆在线率×25 超速车辆率 (统计期间内辖区超速报警车辆数/统计期间内辖区正常运营车辆数)×100% 10 10-超速车辆率×10 疲劳驾驶车辆率 (统计期间内辖区疲劳驾驶车辆/统计期间内辖区正常运营车辆数)×100% 10-疲劳驾驶车辆率×10 平台查岗响应率 (统计期间内辖区道路运输企业查岗响应次数总和/统计期间内辖区道路运输企业查岗总次数)×100% 参考指标,不计分 45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3月份考核表 46
二、办法解读 【对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年度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计算公式 分值 计分标准 制度建设情况 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 应急处置办法; 违规行为处理制度 20 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并执行,4分; 建立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并落实,4分; 建立应急处置办法并执行,4分; 制定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并落实,4分; 制定逐级考核和通报制度并落实,4分。 监管平台运行情况 月度平台运行情况平均值 60 各月考核结果平均值×60% 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运行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15 落实,计15分。 未落实,不得分。 保障监管平台长期稳定运行的其他措施 5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满分5分。 47
二、办法解读 【对道路运输企业月度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计算公式 分值 计分标准 车辆入网率 (企业入网车辆数/企业重点营运车辆总数)×100% 20 入网率×20,入网率低于95%的,不得分 车辆上线率 (统计期间内企业上线车辆数/统计期间内企业正常营运车辆数)×100% 25 (上线率-90%)×10×25,上线率低于90%的,不得分 车辆在线率 (统计期间内企业车辆在线天数总和/(统计期间内企业正常运营车辆数×统计期间天数))×100% 车辆在线率×25 超速车辆率 (统计期间内企业超速报警车辆数/统计期间内企业正常运营车辆数)×100% 10 10-超速车辆率×10 疲劳驾驶车辆率 (统计期间内企业疲劳驾驶车辆/统计期间内企业正常运营车辆数)×100% 10-疲劳驾驶车辆率×10 数据不合格率 (统计期间内企业上传的错误数据条数/统计期间内企业上传的数据总条数)×100% 10-不合格率×2×100,不合格率高于5%的,不得分。 平台查岗响应率 (统计期间内企业查岗响应次数/统计期间内企业查岗次数)×100% 参考指标,不计分 48
道路运输企业3月份考核表 49
二、办法解读 【对道路运输企业年度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制度建设情况 监控平台运行维护管理与考核办法; 15 监控平台运行维护管理与考核办法建立,并执行的3分,否则不得分。 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建立,并执行的3分,否则不得分。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的3分,否则不得分。 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 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建立,并执行的3分,否则不得分。 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等; 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等;建立,并执行的3分,否则不得分。 监控人员的配备情况 平台人员配备及教育培训情况 10 人员配备数量符合规定,且进行人员教育培训,有培训记录的5分,否则不得分。 工作岗位职责清晰,有工作流程且执行的5分,否则不得分。 车辆实时监控情况 月度平台运行情况平均值 70 各月考核结果计分之和的月平均值×70% 车辆数据保存情况 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5 动态监控数据按要求保存完整的3分,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按要求保存完整的2分。 50
二、办法解读 【对运营商月度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计算公式 分值 计分标准 平台断线率 (统计期间内平台故障时长/统计期间内总时长)×100% 20 20-平台断网率×100×4,平台断网率大于等于5%的,不得分 车辆上线率 (统计期间内平台上线车辆数/统计期间内平台正常营运车辆数)×100% (上线率-90%)×10×20,上线率低于90%的,不得分 车辆在线率 (统计期间内平台车辆在线天数总和/(统计期间内平台正常运营车辆数×统计期间天数))×100% 车辆在线率×20 数据不合格率 (统计期间内平台上传的错误数据条数/统计期间内平台上传的数据总条数)×100% 20-不合格率×100×4,不合格率高于5%的,不得分。 平台查岗响应率 (统计期间内平台查岗响应次数/统计期间内平台查岗次数)×100% (响应率-50%)×2×20,响应率低于50%的,不得分。 车载终端故障申报处理率 (统计期间内平台车载终端故障申报响应次数/统计期间内车载终端故障申报总次数)×100% 参考指标,不计分 51
运营商3月份考核表 52
二、办法解读 【对运营商年度考核内容】 53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制度建设情况 监控平台运行维护制度;车载终端安装维护制度;监控值班制度、监控人员岗位职责;监控数据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等 12 监控平台运行维护制度建立,并执行的2分,否则不得分。 车载终端安装维护制度建立,并执行的2分,否则不得分。 监控值班制度建立,并执行的2分,否则不得分。 监控数据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的2分,否则不得分。 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等;建立,并执行的2分,否则不得分。 工作岗位职责清晰,有工作流程且执行的2分,否则不得分。 人员配备情况 省内驻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8 省内驻点人数<10人的,2分;10≤省内驻点人数<20人的,4分;省内驻点人数>=20人的,8分;人员配备不符合备案要求的,不得分。 监控平台运行情况 月度平台运行情况平均值 60 各月考核结果计分之和的月平均值×60% 车辆数据、台账保存情况 入网车辆档案资料、数据转发台账存档情况;监控数据保存情况(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10 入网车辆档案资料、数据转发台账按要求保存完整的5分,动态监控数据按要求保存完整的5分。 服务质量 用户满意度、用户投诉等情况 服务质量未达到业户的基本要求,业户投诉经核实无误,每次扣2分。 53
二、办法解读 【有下列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运营商考核结果记为0分】 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 54
二、办法解读 【考核工作职责:省道路运输局】 组织全省联网联控系统的考核管理工作 联网联控系统平台运行考核指标的统计工作 实施对市县监管平台和社会化监控平台运营商的考核管理并通报考核结果。 【考核工作职责:市县运管机构】 实施对本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监控平台的考核管理并通报考核结果 55
二、办法解读 【考核结果的应用】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结果纳入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年度目标考核 道路运输企业考核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作为运输企业班线招标和年度审验及运力更新、新增的重要依据。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监控平台运营商未及时整改的, 暂停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资格。 56
主要内容 一、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背景及现状 二、解读《海南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规范和细化道路运输企业实施动态监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监控工作内容和流程、违规行为的处理、车载终端设备和平台的维护等要求(设定企业日常监控的规定动作)。 规范和细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车辆年审以及客车包车业务申请等营运手续时对车载终端、接入系统平台及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的内容和流程(设定运管机构审核的规定动作)。 建立运营商服务质量及监督制度,将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及技术服务不到位、维护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动态监控需要的运营商清退出市场。 推进联网联控系统与运政管理系统、包车系统、旅游车调度平台、班线车联网售票系统等系统的结合,实现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的相互促进和融合。 58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