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永昌國小 自衛消防編組訓練
今天的主題 : 自衛消防編組訓練 重點 一、自衛消防編組之目的 二、自衛消防編組作業之基本原則 三、法令規定 四、自衛消防編組作業之編組 五、各組的作業要領
推動自衛消防編組之必要性 自衛消防編組乃發生火災時,為盡量降低人命、財產損失之目的而預先編組訓練之消防體制。 自衛消防編組是結合軟硬體之整體消防活動。 自衛消防編組是主動積極之消防活動。
自衛消防編組作業之基本原則 發現火災及早通報。 救火活用滅火原理。 凡事人命救助為先。 竭力警戒防止延燒。 人力運用配置合宜。 依據狀況隨機應變。
法 令 規 定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自衛消防編組: 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 1.滅火班2.通報班3.避難引導班; 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 4.安全防護班5.救護班』。
永昌國小自衛消防編組 指揮班 通報聯絡 緊急救護 避難引導 安全防護 滅 火 指揮班 通報聯絡 緊急救護 本部隊隊長 地區隊隊長 避難引導 滅 火 避難引導 安全防護 滅 火
火災形成的原因 一定的溫度 (例如正燃燒的火柴棒) 可燃物(例如一根蠟燭) 助燃體(例如氧氣)
火 災 的 種 類 種 類 撲滅的方法 A類:一般可燃物火災 可用水.沙.滅火器撲滅 B類:油類火災 可用乾粉滅火器撲滅 C類:電氣火災 種 類 撲滅的方法 A類:一般可燃物火災 可用水.沙.滅火器撲滅 B類:油類火災 可用乾粉滅火器撲滅 C類:電氣火災 D類:特殊火災 可用特殊滅火器撲滅
發現火災應採取確認之措施 得知火災訊息後,立即趕赴現場,留下一名監視受信總 機,其餘均赴現場查看確認或協助。 發現火災應採取確認之措施 得知火災訊息後,立即趕赴現場,留下一名監視受信總 機,其餘均赴現場查看確認或協助。 防災中心緊急廣播,指示人員前往現場確認並回報。 受信總機多處警戒區域表示火災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發生動作時,應斷定為火災,立即採取必要活動。 由防災中心趕赴現場之際,應同時攜帶滅火器、手電筒、鑰匙等物。 現場即使未見有煙時,亦不能斷定不是火災。天花板、管道間、配管空隙、電線空隙等隙密部份應詳加觀察。若確認需耗費時間者;中途應將經過情形報告防災中心。 現場確認人員應利用電話等,將確認結果連絡防災中心。
人為發現火災時之處理 除非對象物或該場所無人在內,否則應大聲喚叫,含周遭之人知悉發生火災,並立即按下手動 警報設備或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發信機,使警鈴大聲鳴動。 設有防災中心,其內部經常有人服勤者,應立即以緊急電話或內線電話連絡防災中心,報告火災狀 況。若無防災中心,或值勤人員不在時,應立即通報消防機關(119)。 防災中心、廣播總機等處,張貼「通報範例」,緊急時 可供參考。
自衛消防編組作業使用之器材一 指揮人員 ○消防計畫書(自衛消防活動對策)○建築平面圖、配管、空調管路、電氣設備等之圖面資料 ○ 師生之名冊資料 ○攜帶用擴音機 ○指揮本部用器材設備及標識(隊旗) ○照明器具 通報連絡 ○緊急通報連絡一覽表 ○緊急廣播用詞一覽表 ○通訊器(對講機或緊急電話) ○攜帶用擴音器 初期滅火 ○滅火器 ○消防栓 ○水帶、瞄子 ○破壞器具
自衛消防編組使用之器材二 避難引導: ○鑰匙 ○攜帶用擴音器 ○繩索 ○師生之名冊資料 ○引導之標示 ○照明器具 安全防護: 自衛消防編組使用之器材二 避難引導: ○鑰匙 ○攜帶用擴音器 ○繩索 ○師生之名冊資料 ○引導之標示 ○照明器具 安全防護: ○建築相關圖面 ○破壞器材、器具 ○鐵門鑰匙 ○繩索 緊急救護: ○緊急醫藥品 ○擔架 ○緊急救護所之設置用器材設備 ○受傷者紀錄用紙 搬運搶救: ○防水遮布 ○保管場所標識
自衛消防編組活動之要領 有備不亂: 平常器材就定位、台詞記熟悉,最好貼在廣播器。 定期演練: 要投入專注,當一回事。 自衛消防編組活動之要領 有備不亂: 平常器材就定位、台詞記熟悉,最好貼在廣播器。 定期演練: 要投入專注,當一回事。 事情發生: 馬上站定位,照著要領、流程來,大人鎮靜小孩才 不慌。 安全第一: 人命關天,救人第一。
聯 絡 通 報 要 領 通報消防機關(119)要領 向機關或場所內部通報連絡
通報消防機關(119)要領 1.發現火災者,或接到火災報告者,應立即向消防機關通報。通報時應鎮定而正確地撥號或按號鈕, 並報告下列內容: 2.事故之種類(火災或救護) 3.火災處所 4.建築物之名稱 5.火災之狀況(起火位置、燃燒物、燃燒程度、有無待救人員) 6.其他
通 報 連 絡 要 領 1.連絡師生,以緊急廣播迅速傳達起火場 所,滅火或避難引導等活動。 2.(廣播文例) 3.各位同仁請注意,各位同仁請注意。現在×樓的××部份發生火災。請依照引導人員 的指示,從南側的樓梯進行避難。 4.教室發生火災時,發生處之教職員工,除通報消防機關,從事初期滅火及引導師生避難外,應速連絡防災中心及其他部門(樓層),告知火災之發生。
平時消防安全檢查廣播 1.平時消防安全檢查廣播(可提高師生防災意識) 2.「這裡是防災中心(或自衛消防隊長)」或「現在消防安全檢查人員蒞臨本大樓作安全檢測試」「檢查時若有警鈴鳴動,請各位放心不要驚慌」 「檢查期間若真有火災發生,我們會另外廣播通知各位」 「打擾及不便之處,尚祈各位見諒」 「現在消防安全檢查已測試完畢, 警鈴恢復正常運作,謝謝各位!」
警 鈴 鳴 廣 播 文 例 廣播名 稱 廣播區 域 緊急廣播文例 現場確 認 反 覆 二 次 起火層及直上層 廣播名 稱 廣播區 域 緊急廣播文例 現場確 認 反 覆 二 次 起火層及直上層 「這裡是防災中心(自衛消防隊長)」 「現在×樓××區域之火災探測器起動警鈴鳴響。請×樓之通報連絡員速前往確認是否發生火災,並立即向防災中心回報」 「各位請留在原地等候進一步通知」 確 認解 除 全 棟 「剛才×樓與×樓的火警警鈴鳴動經調查確認結果,沒有火災狀況發生!」 「敬請放心」
廣 播 要 領 1.緊急廣播,應以鎮定的命令語調,重覆播放兩次。語調急促或聲音尖銳,易使在場人員產不安的感覺。 廣 播 要 領 1.緊急廣播,應以鎮定的命令語調,重覆播放兩次。語調急促或聲音尖銳,易使在場人員產不安的感覺。 2.明確告知廣播人員之名稱,提高信賴性。例如:「這裡是防災中心」。「這裡是自衛消防隊長」。 3.廣播務必交由經訓練過之負責廣播的人員為之。 4.(廣播文例) 5.「這裡是防災中心(或自衛消防隊長)。」 「現在×樓××附近發生火災。×樓與×樓的初期滅火班,請速前往滅火;避難引導班請立即就位。」 (重覆兩次)
通 報 延 誤 之 原 因 1.平時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經常發生誤報,日久習以為常,認為非真正發生火災未能立即確認。 2.發現火災人員先連絡上級,擬獲其許可後,再通知消防機關,但臨時又找不到人因而延誤。 3.誤以「可能已有人通報」或「自己不通報,總有人會通報」,而延誤報警時機。 4.小火已撲滅,認為已無通報之必要。 5.以內線電話通報119失敗之例:某醫院起火時經過確認,護士長乃拿起電話撥「0-119」, 但每次皆是通話中之聲音,最後放棄。事後調查,該內線電話並未故障,護士長所以撥不通,可能係按 「0」之後未待發出「嗡」的聲音,即連續撥119,以致未能接通、足見慌張之際,易生錯誤。 (日本消防法第24條規定,即使撲滅後,仍有通報之義務)
避 難 引 導 之 關 鍵 避難引導員之言語及行動,對處於火 煙侵襲下恐慌無助之群眾,其影響非 常深遠,因此,每個避難 引導員所作 的初期指示及行動,將是決定整體避 難引導活動成敗之關鍵。
避難引導時機之判斷 起火層火災狀況 起火層為地上二層以上時 起火層為一樓(避難層)或地下層時 證實為火災時(立即撲滅時除外) 避難引導時機之判斷 起火層火災狀況 起火層為地上二層以上時 起火層為一樓(避難層)或地下層時 證實為火災時(立即撲滅時除外) 起火層及直上層應立即避難 起火層、直上層及地下層之人員全數避難 以滅火器無滅火或以室內消防栓進行滅火作業時 起火層以上之樓層均應避難 整棟建築物人員均應避難 以室內消防栓無法滅火之狀況 全棟建築物人員均應避難
一般避難引導時期之判斷基準 1.避難引導開始之命令,原則上由自衛消防隊長下令,若隊長不在場,則由副隊長指揮之。 一般避難引導時期之判斷基準 1.避難引導開始之命令,原則上由自衛消防隊長下令,若隊長不在場,則由副隊長指揮之。 2.地區分隊長即使無接到指示命令,但依該地區之狀況,判斷有引導避難必要者,應立即實施。 3.判斷疏散之基準,原則上只限於疏散起火層及其上層,但其他樓層因煙之流入,地區分隊長判斷有緊急避難時,亦可立即引導避難。 4.避難引導與初期滅火應併行,但若人員稀少,兩方面分配人員困難時,除非火災之規模不大,可用 滅火器撲滅者外,應以避難引導為優先。滅火活動則委由後續前來支援之隊員,甚至等待避難引導之後 再行實施。
避難引導之原則 一 1.避難有關之指示命令,使用緊急廣播設備為之。 2.引導員優先配置於起火層與其直上層之樓梯入口、通道角落處所。 3.起火層在地上二樓以上時,應優先引導起火層及其直上層人員避難。 4.儘可能使用安全梯等較安全且可供多數人避難之設施。在無其他避難方法下,才考慮使用救助袋,緩降機等避難器具。 5.避難者人數眾多時,應速將人員疏散,以防止混亂。危險性較大之場所,應優先避難。 6.避難層樓梯之出入口、門應事先開放。 7.一度已經避難者,勿使其再返回火場。 8.引導員撤退時,應先確認是否尚有人未逃生。
避難引導之原則二 9.因火煙之侵襲,致樓梯無法使用,或短時間內無法將在場人員移動至安全處所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 將人員引導至消防隊可以救助的陽台等暫時安全之場所,並揮動布條求救。 (2) 運用附近之避難設備進行避難。 (3) 無法走出廊時,應速將出入口之門緊閉,防止煙霧流入,等待消防救助,並由窗口揮動布條求救(夜間使用手電筒)。內線電話尚可通話者,應立即將人員、狀況、位置等告知消防隊。
初 期 滅 火 之 時 機 1.火勢尚未延燒至天花板之前,得以滅火器、水桶等從事滅火。 2.在未產生閃燃(flash over)之前,可藉室內消防栓鎮壓。 3.滅火班長等指揮官判斷,在安全管理上尚無危險者。
初 期 滅 火 之 要 領 1.在火災附近之人員,應速取附近之滅火器、水桶等器具從事滅火活動。注意使用之滅火器具 ,應依火災之種類(普通、油、電氣)選擇適當之類別。儘可能將滅火器具大量集中火源附近,以便連續使用。 2.滅火班應迅速將最近的消防栓箱打開,取出水帶。一旦判斷無法以滅火器滅火時,立即使用消防栓進行初期滅火活動。此時,千萬勿忘操作消防栓之啟動鈕及開關閥。 3.利用消防栓滅火者,注意勿過量射水,以免造成嚴重水損。另外,為避免喪失避難時機,應經常確保退路。 4.自動撒水設備啟動,確認火已撲滅時,應即關閉控制閥,停止灑水,以免造成水損。
安 全 防 護 措 施 1.防火門、安全門之閉鎖 2.關閉空調設備及開啟排煙設備 3.停止電梯、電扶梯之運轉 4.危險物品等之安全措施
引導消防隊接續滅火活動 1.消防隊進入門之開放 2.引導消防隊至火災現場 3.情報之提供 消防隊進入門之開放 為使消防隊易於進入火場,應先將各門戶開放。對於進入門或進入通路,乃至於水源附近會構成 活動障礙之物品,亦應移除。 引導消防隊至火災現場 為使消防隊迅速到達火災現場,應積極做下列引導: 1. 到達起火場所最短通道之引導。 2. 前往進出口之引導。 3. 前後緊急用昇降機之引導。 情報之提供 機關或單位之負責人或熟悉狀況內容之人,應積極與消防隊指揮中心連絡,提供下列情報: 1. 延燒狀況有關之事項 ○起火場所 ○起火原因 ○燃燒範圍(火煙之擴散狀況等) ○對滅火活動有障礙之物等 2. 避難有關之事項 ○有無逃生不及之人員 ○避難引導狀況 傷亡者等之狀況 3. 自衛消防活動有關事項 初期滅火狀況 防火區劃構成狀況 固定滅火設備(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其他滅火設備等)之使用及動作狀況 4. 空調設備之停止運轉及排煙設備之動作狀況 空調設備之停止運轉狀況 排煙設備之動作狀況 電梯、電扶梯之停止運轉狀況 緊急電源之確保狀況 (註)○者應最優先報告。提供情報之人員,應滯留於消防隊之指揮中心,以便隨時答覆消防隊之問題
防 災 宣 導 資 料 一、火場逃生險又急,彎腰低身爬前行, 逃生路線先瞭解,胸有成竹路看清。 二、火場濃煙最奪命,袋裝空氣罩口鼻, 開門之前想清楚,門後可有火撲逼。 三、地震不會先預警,天搖地動鬼神驚, 關電開門先熄火,大樓不能搭電梯。 四、夏秋颱風總不閒,狂風暴雨家門前, 樹倒水淹招牌落,躲在家中最安全。 五、碗盤平日低處放,櫥櫃素來釘牆牢, 地震來時莫驚慌,高高家具傍身旁。
通 報 訓 練 內 容 1.火警受信總機火災表示時之現場確認訓練。 2.由緊急廣播設備進行廣播訓練。 3.由場所內以電話向防災中心通報之訓練。 4.由場所內以電話打一一九傳達必要情報之通報訓練。 5.由起火場所及各班對指揮官之通報訓練。 6.由指揮官對各班及消防隊傳達情報之通報訓練。
滅 火 訓 練 內 容 1.水桶、滅火器之使用訓練。 2.消防栓之操作、放水訓練。 3.特殊滅火設備(海龍、二氧化碳、乾粉等)之模擬操作訓練。 4.使用火源設備(瓦斯、危險物品)之燃料遮斷等之訓練。
避 難 引 導 訓 練 內 容 1.由緊急廣播設備進行避難誘導訓練。 2.各場所最適當避難路徑之選擇訓練。 3.安全防護班對防火門、防火鐵捲門等之閉鎖訓練。 4.避難器具操作、保養訓練。
安全防護訓練內容 1.關閉防火門、防火鐵捲門、防火閘門訓練。 2.昇降機、電扶梯之緊急處置。 3.確認及警戒瓦斯洩漏時之狀況。
救 護 訓 練 內 容 1.設置緊急救護所。 2.緊急處理受傷者訓練。 3.與消防救護隊連繫,並提供情報 。
安全, 要靠大家平日的 細心、練習、和投入 THE END Thank you 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