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监管与资助经费使用 科研处 08. 12. 17
陈宜瑜主任讲话:已开展的抽查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了处理。其中有的问题有客观原因,如经费使用规定的不合理造成经费使用上的偏差。从我们这个角度,要努力和财政、审计部门沟通,使经费使用规定更加符合实际,避免科学家为完成正常科研工作而出现不必要的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重要的是要告诉基金项目承担者,不要做损害基金声誉的事情。有些个别问题一旦被媒体炒作,对整个科学基金声誉将会产生很大的损害。
有关文件的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国务院转发了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 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文件,强 调加强项目管理,要求收回结余经费。 国家审计署科技审计局和行政事业司对基金资助使用要 求越来越高。
研究经费 基金项目开支范围 科研业务费 实验材料费 仪器设备费 实验室改造费 协作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劳务费 管理费 类别 国际合作 劳务费 管理费 面上 15% 15% 5% 重点、重大 10% 10% 5% 杰青 20% 10% 5%
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察审计局 、北京中岳洲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组成审计小组对广东地区15个单位受资助的120个项目进行就地审计。审计金额9013万元(2002年至2008年7月31日,近7个年度)。
审 计 报 告 中岳审字[2008]00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审 计 报 告 中岳审字[2008]00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我们接受委托,于2008年10月15日至17日,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汕头大学1个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7个面上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所涉及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该校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该校提供的会计资料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中我们结合该校的实际情况,听取了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情况介绍;查阅了被审计项目的批准通知书、计划书、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相关资料;抽查了会计记录;分别与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等有关人员进行了审计座谈等,以及其它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审 计 报 告(汕大) 中岳审字[2008]00号 一、基本情况 审 计 报 告(汕大) 中岳审字[2008]00号 一、基本情况 二、基金经费收支情况:1.收入情况: 2.支出情况:占资助经费的90.91%;3.结存情况: 三、基金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好的方面 1、重视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审计工作,准备较充分。 2.制定管理办法,做到有章可循。 3、把住了经费使用方向,开支较合理。 4、积极扶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有的原始凭证要素不全,缺乏足够的证据力 3、有的项目会计核算还不够规范 四、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极个别开支超出了规定的范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2、有的原始凭证要素不全,缺乏足够的证据力 劳务费无研究生本人签字,检测费无具体测试明细,原始凭证无单位名称。 3、有的项目会计核算还不够规范 凭证记录开支差旅费含其它费用(版面费等),报销时间滞后。 在审计报告中列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凭证号(2005年10月12日第329号凭证记录),开支内容,存在问题。
五、审计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2、进一步加强经费核算,把好开支报销关。 建议在今后的核算报销中,对要素不全的凭证,要附必要的说明。 3、加强结题后经费的管理。 建议该校对结题后的结存经费,进行结题结账。结存经费“仍用于项目依托单位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部分应用研究项目工作” 4、进一步强化项目负责人管好经费的意识。 5、进一步做好实验材料费开支的管理。 6、发挥好审计的监督、促进作用。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从抽查审计看资助经费使用情况(全国) 大部分项目依托单位的内控制度较严谨、规范;单位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与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相符;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开支真实,开支范围基本符合规定;落实了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等。
从抽查审计看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 经费预算管理失控,实际开支与预算差异较大; 劳务费、国际交流费(15%)开支超出标准;管理费(5%)计提超出标准; 核算不够清晰,原始票据要素不全; 协作费开支手续不严谨,转拨协作费无协议; 课题进展与经费使用相脱节,科研经费混收混支; 分成结余经费、提取个人酬金、滥用经费; 结题报告经费决算信息失真,弄虚作假; 结题不结账,结存经费开支审批把关不严谨。
从抽查审计看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通过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 普遍存在的问题:1. 开支范围扩大;2. 管理费、劳务费等的提取超出规定;3. 经费节余较多。 各 类 经 费 占 总 的 比 例 2005年度抽查审计结果统计
科研经费使用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请项目负责人在使用经费时务必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项目计划书的经费预算执行,其中劳务费、国际交流合作费不得超过计划书预算范围,不得超过规定限额(15%)。如果因经费使用超额而无法顺利结题,或者审计抽查出现问题,将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的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对依托单位违反科学基金经费管理规定的,视情节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3至5年不得作为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负责人、参与者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追回已拨付经费,撤销项目,5至7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自然科学基金,且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侵吞、挪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并终身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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