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基金项目申报受理 二OO九年十二月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受理 一、前言 (一)政府为什么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 (二)政府如何支持中小企业 (三)创新基金设立的目标与宗旨 二、支持对象 三、支持的重点范围及领域 四、不支持的项目 五、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六、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一、前言 (一)政府为什么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 从宏观经济层面理解 1、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 创新型的经济结构是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创新型经济的有效载体 2、市场经济社会经济调节手段: 政府计划——看得见的手 市场调节——看不见的手 在市场失灵的时候,需要政府计划调节
一、前言 从微观经济层面理解 1、对技术应用的经济过程的研究表明: 技术创新就是从应用技术开发到商品化的过程, 是实现公共财政投入良性循环的关键,分为两种类型: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
一、前言 2、企业经济的研究表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加快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创新的有效载体,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 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所需资金少、周期短,决策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市场适应性好,在创新机制和效率方面有优势
一、前言 (二)政府如何支持中小企业 ——政府专项资金直接支持中小企业创新 ——政府财政为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提供支持计划 目前各国政府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政策或计划,可分为四种类型: ——政府专项资金直接支持中小企业创新 ——政府财政为中小企业创新融资提供支持计划 ——政府行为的风险投资计划 ——税收激励政策
一、前言 (三)创新基金设立的目标与宗旨 设立时间:1999年5月21日 批准机构:国务院 管理部门:科技部、财政部 管理依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 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一、前言 创新基金设立的主要目标与宗旨: 政策性----体现政府的宏观引导和政策导向,支持 创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引导性----引导地方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 非营利性----不以营利为目的;重点支持产业化初 期,风险较大,商业性投资商不愿出资,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项目
二、支持对象(以2009年为例) (一)支持的项目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4.重点支持符合《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支持对象 (二)支持的企业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由中方控股 ;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报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指南》);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 .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
三、支持的重点范围及领域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2. 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国家十大重点振兴产业中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 3. 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市场转化项目,尤其是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的培育项目; 4 .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点创新项目; 5 .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 6 . 项目优先支持技术领域主要涵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节能等六大技术领域。
四、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指南》中明确当年度不支持的项目
五、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项目类别: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 (一)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二)一般创新项目(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 (三)重点创新项目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自2006年、2007年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安排了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主要用于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
五、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直接资助 简接资助 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类型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一般创新项目 重点项目 公共技术服务机构 补助资金项目 简接资助 创业投资 引导资金项目
五、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一)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2.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7. 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五、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二)一般创新项目—无偿资助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销售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五、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二) 一般创新项目—贷款贴息 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2009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2008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2)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4)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
五、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三)重点创新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围绕每年度国家经济发展领域(产业、行业)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给予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的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200万元。申报工作由推荐单位负责,采取先行申报后立项支持的方式,地方支持额度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数额的60%。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 1. 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 2. 符合《项目指南》规定的支持方向,其中符合重点创新项目支持方向优先;项目技术领域是国家及地方重点或急需发展的领域,与产业或行业关联度很大,对产业或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大。 3. 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支持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
五、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三)重点创新项目 4. 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在被分析的三个年度中,第一年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5. 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 6. 企业已获得过创新基金支持,且项目验收合格;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优先支持。 7.企业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五、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服务机构补助项目自2006年开始,由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发联合发文实施。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创新资源共享、专业技术及技术转移等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60%以上;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具备较好的服务基础和一定的服务能力;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60%以上。 (五)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企业要有风险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
五、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式 支持方式与额度: 一般创新项目有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其他类别均为无偿资助支持方式 一般创新项目的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5万元),以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 初创期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其中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15万,西部地区不得低于10万); 所有申报的项目需经项目组织单位立项支持 。
六、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 (一)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是归口管理辖区内创新基金工作的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主管部门是推荐单位。 (二)项目组织单位 具体组织该辖区内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地方评审和立项等工作。推荐单位可以作为项目组织单位,其他项目组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推荐单位同意并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2.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六、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是为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服务的工作 3.已建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地方基金,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4.掌握创新基金的法规与政策,熟悉创新基金业务管理有关知识; 5.具有相应的网络工作条件和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 6.具有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的能力; 7.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管理经费 。 (三)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是为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服务的工作 机构。服务机构由项目组织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审核 认定和管理,报管理中心备案。服务机构必须具备以 下条件:
六、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经验、能力和良好信誉; 3.有相应的人员和由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提供的工作、管理经费; 4.熟悉国家的相关科技政策和创新基金的法规与政策; 5.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的要求和范围; 6.具有良好的帮助企业完成相关注册、认证等工作的软、硬件条件和环境; 7.自愿接受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单位的业务指导,并承诺承担其委托的相关事宜 。
六、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 推荐单位与项目组织单位的职责与任务: 1.推荐单位应协助管理中心征集和推荐创新基金评审专家,协助完成专家的注册工作;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建立地方专家库,同时为辖区内的项目组织单位开放专家库;专家库内的专家应在创新基金评审工作中有效使用并对相关信息及时维护; 2.项目组织单位负责推荐服务机构,经推荐单位审核认定,报管理中心备案; 3.项目组织单位对服务机构进行工作指导及日常工作管理,协助服务机构完成注册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支持,提供相应工作经费;推荐单位承担对服务机构的监督与管理职责,对有违规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机构应取消其资格,并报管理中心取消其备案; 4.负责对其所辖地区服务机构、专家和企业的培训;
六、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 5.项目组织单位对辖区内申报创新基金的项目,按照管理中心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组织专家进行地方评审,将列入地方创新基金支持并符合创新基金条件的项目通过推荐单位择优推荐给管理中心,未列入地方基金支持的项目不得推荐;推荐的项目须以正式立项文件(包括立项项目清单和地方基金支持项目的金额)报送管理中心,立项文件由管理中心在创新基金网站上予以公布; 6.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企业的注册信息资料、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将推荐项目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及企业注册信息、合同草本、推荐意见、地方专家评审意见等装订成册,至少二册,通过推荐单位邮寄一册到管理中心,项目组织单位自留一册;
六、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 7. 项目组织单位上报的项目,需经推荐单位汇总,并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8 .经省级财政部门备案的项目,由推荐单位将辖区内所有推荐的创新基金项目通过国家科学技术部门户网站(简称“一站式”)申报; 9.推荐单位于每年年底向管理中心上报辖区内年度创新基金的申报、立项和执行情况,以及相关的统计数据,并对创新基金立项项目存档; 10.负责所推荐项目立项后的合同审核工作,对立项项目负有监理验收职责; 11.承担管理中心委托的其它相关事宜; 12. 对企业有关信息保密;
六、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 13. 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不准有如下行为: (1)在组织项目申报、监理、验收工作中收取项目申报企业任何服务、劳务费用; (2)为企业编写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3)在申报创新基金项目工作中指定为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或与中介机构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4)组织或参加以帮助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为幌子,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各种商业活动
六、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职责与任务: 1.辅导和帮助企业学习和使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 2.协助项目组织单位完成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的征集筛选、认证工作; 3.协助企业完成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的身份注册及认证工作。主要包括: (1)指导企业下载法律文书、依据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审查企业送交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的复印件以及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等注册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可靠; (3)对申报注册企业提交的材料及信息审验合格后,在网络工作系统平台上对该企业进行初期激活; 4.为企业提供创新基金相关的政策咨询、申报流程的咨询、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具体填报内容的咨询服务;
六、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 5.辅导和帮助企业学习和使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包括:了解“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企业角色的相关要求和操作方法,指导企业了解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平台,接受企业的咨询,熟悉相关的功能模块、指导企业进行相应的操作;依据以企业为核心的“学习型”申报流程,帮助企业在自主申报项目的过程中,清楚地了解各项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写作要点,指导企业独立完成项目的申报; 6.完成企业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认证工作,包括:申报企业是否符合要求;报送的申报资料、相关附件等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申报材料中的文字、填写格式、有关内容是否清楚并符合有关规定; 7.公正、真实、准确地将完成审查认证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资料、相关附件、企业注册信息及合同草本等)报送项目组织单位;
六、组织管理与服务机构 8.受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委托,协助监理、验收有关立项项目。完成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单位委托的其它工作; 9. 对企业有关信息保密; 10. 服务机构不准有如下行为: (1)在组织项目申报、监理、验收工作中收取项目申报企业任何服务、劳务费用; (2)为企业编写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3)在申报创新基金项目工作中指定为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或与中介机构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4)组织或参加以帮助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为幌子,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各种商业活动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截止时间根据申请支持的方式、类型确定并以推荐单位上传电子申请资料日期为准。各地方的项目组织单位对企业的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地方自行确定。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一)企业可按下列程序进行注册 1.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一并送交企业选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4.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一经注册,原则上企业不得变更注册信息; 5.注册后没有申请国家创新基金的企业注册资料由项目组织单位每年年底一次性集中寄送管理中心备案。 (二)企业网上申报 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 新基金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1、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具体的指导);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3、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发送服务机构,同时将相关附件的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服务机构; 4、服务机构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 5、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资料报送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单位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项目组织单位进行地方基金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立项后由推荐单位推荐。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三)项目推荐 (1)档次分为a档、b档、c档,其中技术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定为a档;技术分数在75分(含75分)至85分定为b档;技术分数在65分(含65分)至75分定为c档,技术分数65分以下的项目以及财务分数在60分以下的项目不得推荐给管理中心; (2)地方对立项项目支持的资金额度与档次挂钩:a档不低于55万元;b档不低于45万元;c档不低于35万元。对评分较高的项目可以降档支持,但原则上只能降低一档,不得低于35万元。西部地区对项目的档次划分与其他地区一致,支持的资金额度可按上述规定减半;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正式申报项目的电子申请资料和书面申请资料; 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将辖区内推荐的所有项目报同级财政盖章、备案; 2009年推荐单位应对辖区内的一般立项推荐项目汇总并排序的立项文件报管理中心(12月15日前完成)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四)项目申请材料 1.电子申请资料: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由推荐单位经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申报; 2.书面申请资料包括: (1)项目组织单位地方立项文件、分档支持项目的清单(对再次申请项目加以标注); (2)项目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资料(按电子申请资料打印的书面材料)、相关附件、企业注册信息、推荐意见表、地方专家评审表,按以上顺序汇总装订一套后寄至管理中心(项目名称为产品名称,一般不要××研究、××技术。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企业注册信息一定要装订在申请资料内,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由管理中心最终激活企业身份。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相关附件包括: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7年度、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请重点项目的企业须增报2006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2009年注册的新办企业,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相关附件包括: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一般创新项目需提供2008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各一份 ;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相关附件包括: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请重点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申请企业请认真阅读《指南》,并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
流程管理 辅导与修改 企业注册 服务机构认证 学习型申报 多媒体信息 项目组织单位评审、推荐单位推荐 国家项目评审 确定支持方案 项目监理验收 立项、拨付资金 杜绝“跑部钱进” 杜绝“黑中介” 时间控制 链式管理,全程监控
七、注册申报与推荐 (五)注意事项 1.各推荐单位推荐到管理中心的项目,其地方基金支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辖区内地方基金在管理中心备案的地方基金总额 。 2.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管理中心只接受一个项目的申请,并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3.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原则上应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请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4.对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要认真核对,在评审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均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5.项目受理期间,原则上企业不得变更信息。确需变更的,由推荐单位审核确认,管理中心备案。
谢谢大家!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统计监测中心 毛秀珍 电话:0571-87054081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统计监测中心 毛秀珍 电话:0571-87054081 Email:mxz@zjinfo.gov.cn 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网址:http://www.innofun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