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桓公伐楚 《左傳·僖公四年》
齐桓公春秋齐国国君,姜姓,名小白。其兄襄公被杀后,由莒回国即位。 任用管仲改革,选贤任能,尊王攘夷,阻止狄族进攻中原,安定周朝王室内乱,多次会盟诸侯,成为春秋五霸之首。 齐襄公时,国政混乱。小白的师傅鲍叔牙预感齐国将发生大乱,就保护小白逃到莒国。襄公十二年,襄公被杀。鲁国发兵送公子纠回国,莒国发兵送公子小白回国。鲁国派管仲带兵堵截住莒国到齐国的路,管仲一箭射中小白带钩。小白假装倒地而死,管仲派人回鲁国报捷。鲁国送公子纠回国,经过六天才到。这时小白兼程赶回齐国,已立为国君,即桓公。 鲁人害怕桓公,杀公子纠,囚管仲。桓公要杀管仲,鲍叔牙劝谏,桓公听从他的建议,把管仲接到齐国。 管仲和鲍叔牙初为至交,管鲍分金的故事千载流传。
两人曾合伙做生意,分利时,管仲总多拿些。别人都为鲍叔牙鸣不平,鲍叔牙却说:“管仲不是贪财,而是家里穷。”管仲几次帮鲍叔牙办事都没办好,而且他三次做官都被撤职,别人都说管仲没有才干。这时,鲍叔牙又出来替管仲说话:“这不是没有才干,只是没有碰上施展才能的机会而已。”更有甚者,管仲曾三次被拉去当兵参战,而且三次逃跑。人们讥笑地说他贪生怕死。鲍叔牙再次直言:“不是贪生怕死之辈,他家里有老母亲需要奉养!” 后来,鲍叔牙当了齐桓公谋士,管仲为齐公子纠效力。两位公子在回国继承王位的争夺战中,管仲曾驱车拦截小白,引弓射箭,正中小白的腰带,小白弯腰装死,骗过管仲,日夜驱车抢先赶回国内,继承了王位,称为齐桓公。公子纠失败被杀,管仲也成了阶下囚。齐桓公登位后,要拜鲍叔牙为相,并欲杀管仲报一箭之仇。鲍叔牙坚决辞掉相国之位,并指出管仲之才远胜于己,劝说齐桓公不计前嫌,用管仲为相国。齐桓公于是重用管仲。果然,如鲍叔牙所言,管仲的才华逐渐施展出来,终于使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
齐桓公任用管仲为相,促进国家的统一,“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最先成为霸主。齐桓公是公元前685年即位的。他在政治、经济上作了一系列改革,再加上齐国地近渤海,有山海渔田之利,齐国很快强大起来。齐桓公采用管仲的意见,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即在尊重周王室的名义下,团结其他诸侯,抗击威胁中原的周边少数民族,还出兵阻挡北上的南方强国楚,在诸侯国中树立了威信。后来,齐桓公召集诸侯国在葵丘会盟,周王室也派人参加,正式承认了齐桓公的霸主地位。
尊 王 攘 夷 葵 丘 会 盟 九 合 诸 侯
管 仲
背景: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有关记述 蔡女为桓公妻,桓公与之乘舟,夫人荡舟,桓公大惧,禁之不止,怒而出之。乃且复召之,因复更嫁之。桓公大怒,将伐蔡。仲父谏曰:“夫以寝席之戏,不足以伐人之国,功业不可冀也,请无以此为稽也。”桓公不听。仲父曰:“必不得已,楚之为菁茅不贡于天子三年矣,君不如举兵为天子伐楚。楚服,因还袭蔡,曰:‘余为天子伐楚,而蔡不以兵听从。’因遂灭之。此义于名而利于实,故必有为天子诛之名,而有报仇之实。” 妇人七去: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
大意 齐桓公为了称霸天下伐楚,但是楚也是不甘示弱,最后,齐国以失败告终。 本次参加战争的国家有鲁宋陈卫郑等。
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
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连动),蔡潰 以:动词,带领。侵:無鐘鼓進攻。潰:指兵敗。遂伐楚。楚子使與師 與,介詞,同。言曰:“君處(chǔ)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處,居住。及,趕上。不虞,沒有料到。虞,料到,之,介词,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何故?”
语法 齐侯以诸堡之师侵蔡:连动结构,“以”用作动词(不是介词),率领。 楚子使与师言曰:省略宾语,省略使者。
主語 謂語 主語 謂語
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 ——没想到您走到我的土地上来了,是什么缘 故? 动词“虞”的宾语原来是一个主谓结构“君涉吾 地”,这个结构共同充当“虞”的宾语,所以中间 加上一个介词“之” ,使它由一个完整的主谓结 构变成一个偏正结构,也叫使主谓结构名词化。 即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涉 《說文》:徒行濿水也。 涉:趟水過河 →進入、到 说话的艺术性。 涉:侵入的代名词
管仲對曰:“昔召(shào)康公命我先君大公④ 大,讀爲tài,後來寫作“太”。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⑤女,后来作“汝”。實,表期望、祈使的語氣詞。之,指代詞,指代五侯九伯。賜我先君履,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dì)。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共,供給,這個意義後來寫作“供”。無以縮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⑥ 。” 寡人是征:我就是來索取這個的。是,前置賓語,複指成份“之”省略。下句“寡人是問”同。
春秋时期统治阶级结构关系: 最高统治者:周王(天子 拥有整个天下: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其次:诸侯国君( “公侯伯子男”五个不同等级,各国君主即按照所封爵位称呼,如“宋公”“侯”“郑伯” “楚子”“许男”——他们的封地称为“国”。) 再次:卿、大夫(他们也有自己所统治的区域,即自己 的封地,当时称为“家”,故“家”也同“国”一样,是一级政权机构,后来组成双音词“国家”。) 最末:家臣——替在诸侯国中服务的贵族管理“家”的人员。如孔子的学生冉有、季路就是季氏的家臣。
姜太公,本姓姜。 封於吕,遂以吕爲姓, 名尚,故稱吕尚。 一説字牙,故稱姜子牙。 「吾太公吾望子久矣」, 故號太公望。 尊稱師尚父。 封於齊,爲始祖,故稱齊太公。
赐我先君履 ——赐予我先君的权力范围 履,先秦是动词,后来转化成名词,指“鞋”,如《韩非子》中所讲的“郑人买履”的故事,《史记·留侯世家》里记载“张良纳履”的故事。但在先秦“履”主要用作动词。另有指鞋的名词——屦。《齐晋鞌之战》“流血及屦。” 如履薄冰
至于: 至,到;达到。于,介词,引出对象。 尔贡苞茅不入,王祭不共(否定宾语前置 尔贡=苞茅 寡人是徵=寡人徵是、寡人是问=寡人问是
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徵。 包匦菁茅 《史记·集解》引郑玄曰: “匦,缠结也。菁茅,茅有毛刺者,给宗庙缩酒。重之,故包裹又缠结也。”
女汝 古今字。表示第二人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女,本指女性(与“男”相对),借为第二人称代词(音而),后来写作“汝”。 徵≠征 徵: 1、徵召、徵收、徵求、 徵詢、徵兆 簡化爲征 2、Zhǐ,五音之一。 征: 遠行、征伐 如履薄冰
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此句为判断句。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前一“之”是放在主謂結構中的結構助詞,其作用是取消主謂結構的獨立性。“貢之不入”作主语,後一“之”是放在定中結構的結構助詞。“寡君之罪也”充当谓语。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⑦ 。”敢,表谦敬的副词,岂敢。其,语气词,表示祈使。 诸,“之于”的合音。 師進,次於陘(xíng)⑧ 。次,临时驻扎。
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 康王卒,子昭王瑕立。昭王之時,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諱之也。 《史記·周本紀》
[唐]張守節《正義》: 《帝王世紀》云:“昭王德衰,南征,濟于漢,船人惡之,以膠船進王,王御船至中流,膠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沒于水中而崩。其右辛游靡長臂且多力,游振得王。周人諱之。”
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之”用在主谓词组“昭王不复”的主语和谓语之间,使原来的主谓词组失去了独立成句的可能性,在形式上变成偏正词组,整体充当全句的主语。其,表委婉的语气词,还是;诸,“之于”的合音字。
师进,次於陉 師:二千五百人爲師。 小司徒曰:五人爲伍,五伍爲两,五两爲卒,五卒爲旅。五旅爲師。 次:不前不进也。
蔡 桐 柏 山 漢 水 大 別 山 漢 水
夏,楚子使屈完如師①。如:往,到……去。師退,次於召(shào)陵②。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③之,指代諸侯之師。齊侯曰:“豈不穀是爲?先君之好是繼④不榖,諸侯國君的謙稱詞。這裏作“爲”的前置賓語, “是”複指代詞提前。“先君之好”是動詞“繼”的前置賓語,也是依靠指代詞“是”複指提前。與不穀同好,如何?”
岂不谷是为?=岂为不谷 先君之好是继=继先君之好 两例均为用提宾助词“是”使宾语前置,起到强调宾语的作用。 1、是=不谷 2、是=先君之好
不穀 诸侯对自己的谦称,义为“不善”,如“与不穀同好(haò)"。
不谷:古代王侯自称之谦辞。 “不榖”。“榖”,善,美。不谷就是不善。 《老子· 三十九》“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 “不榖”的本意是不结果实。水稻不灌浆就不会有稻米产生,这个叫“不榖”、“不谷”。 对人来说,就是没有子女,老绝户。叫“不榖”、“不谷”。和孤、寡意思相并列。用来比喻人没有德行,所以绝后。侯王以此自警、自谦。 榖”所有的善、美的含义是从”结果实“这个意思引申出来的。在古人看来,不结果实、不生子女都是不善、不美的。
寡君 古代臣子对其他国家的人称自己的国君为“寡君”,是一种谦称,义为“寡德之君”,如“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 寡人 古代君王的自称,是一种谦称,义为“寡德之人”(德行很少的人),如“寡人是徵”。 寡君 古代臣子对其他国家的人称自己的国君为“寡君”,是一种谦称,义为“寡德之君”,如“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
寡人:古代王侯可自谦为寡人。 寡人这个称号是在秦始皇之前的君主自称,春秋战国时期常用。而在其后皇帝一般都以朕自称。各代体制习惯虽各有不同,一般被封诸侯王者也可自称“寡人”。寡人,寡德之人,这个词的用法比“孤”复杂些。春秋战国时,诸侯皆称寡人 。 清代学者赵翼考察了历史上“寡人”的使用情况:春秋时期诸侯自称寡人,但楚王多自称“不谷”。而较弱的诸侯自称“孤”。
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⑤惠,表謙敬的副詞,用在對話中,表示對方的行爲給自己帶來了恩惠。徼,本義爲“尋”,這裏用其引申義——求。徼福,即求福。敝邑,對他人謙稱自己的國家。辱,表謙敬的副詞。相當於說承蒙 。”齊侯曰:“以此衆戰,誰能禦之⑥禦,抵禦?以此攻城,何城不克⑦克,攻克?”對曰:“君若以德綏(suì)諸侯⑧以,介詞,表憑藉。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爲城,漢水以爲池雖衆,無所用之⑨ 雖:雖然,即使。讓步轉折連詞。無所用之:沒有用他的地方。所,特指代詞,與“用之”一起構成一個名詞性的結構,一起作動詞“無”的賓語。”
①“惠”为敬词,表示对方做某事是给自己施以恩惠。可加在很多动词之前,如“惠存、惠收、惠领、惠顾”之类;“辱”为谦词,意谓对方做某事是使他受侮辱了,降低了他的身份了。 ②“社稷”在这里仍是两个词,社指土神庙,稷指谷神庙。因为前文是说的“徼福”(求福),求福当然是到神庙。所以这里的“社稷”不同于后来用以指代国家政权的“社稷”。
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 =楚国〔以方城〕为城,〔以汉水〕为池。 ——楚国拿方城山作为城墙,拿汉水当作护城河 (来与你对抗)。 ——宾语前置。 为了强调介词“以”的宾语,可以把“以” 的宾语直接放在前面。又如“以一当十”也可说成“一以当十”。“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同此
【城】本义为城墙、都邑四周用作防守的城垣,用作动词表示筑城、造城。 【池】本义为护城河,引申为水塘、积水的坑。 古代的城墙
屈完及諸侯盟。 及:介詞,和。 盟:訂立盟約。按:盟,《說文》作,是歃血殺牲以結盟之義,本爲動詞。
1.不虞君之涉吾地。(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2.五侯九伯,女實征之。(句中语气词,表命令或祈使) 【重要虛詞】 1.不虞君之涉吾地。(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2.五侯九伯,女實征之。(句中语气词,表命令或祈使) 3.貢之不入。(放在主謂結構中的結構助詞,其作用是取消主謂結構的獨立性) 4.寡君之罪也。(放在定中結構的結構助詞)
5.敢不共给?(表谦敬副词,岂敢) 6.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表委婉的語氣詞。“之於”的合音字)。 7.豈不榖是爲?(表反問的語氣副詞,可譯爲“難道”) 8.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惠,敬词。敝邑,谦称自己的国家。辱,谦词,表示承蒙) 10.無所用之。(特指代詞,與“用之”一起構成一個名詞性的結構,一起作動詞“無”的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