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第1次總務實務研討會 經費申請、撥款程序及應注意事項 總務行政資源網 http://general.ntpc.edu.tw 報告人:教育局環教科 簡輔導員聰義、張技正國雄、廖技士美瑩、宋股長明昌、吳輔導員坤瑞、蔡股長建宗
計畫怎麼寫?重點是什麼? 先調查一下 計畫內容:1.前言。2.實施目標。3.實施方法。4.實施效益。5.辦理期程。6.申請經費。7.現況照片。8.施工位置圖。
經費申請的流程 2.教育局依據來函內容,判別其必要性,如有必要辦理現場會勘。 1.寫好計畫,來函向教育局申請 3.依據該年度編列之經費,依修繕急迫性排序。 4.回函校方審查結果
學校常見的工程簡介 運動場整建工程
學校常見的工程簡介 廁所整建工程
學校常見的工程簡介 屋頂防水(隔熱)工程
學校常見的工程簡介 新建大樓工程
學校需求 修繕需求—漏水、損壞(毀)……等 增設需求—監視系統、無障礙設施、增置設備…等 樹木修剪—校內、校外大型植栽修剪 整建需求—老舊校舍報廢拆除後之整建
提報需求計畫及概算表等資料 需求計畫 概算表—制式概算表(http://general.ntpc.edu.tw/經費申撥/本府經費/E1-1) 現況照片 施工位置圖-以學校配置圖標示其位置
概算表編列需注意之事項 工程項目單價可參考「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0-101年度營繕工程單價編列基準 」編列 間接費用:參考制式概算表之填表說明 (1)保險費:須填寫比率或公式 (2)其他項目:須填寫比率、分級距計算
會勘及修正概算 工程小組及區承辦前往學校辦理會勘時:請學校準備概算表 依會勘結論修正概算並檢具相關資料報局
經費補助 全部經費一次補助(甄選建築師→規劃設計→書圖審查<書圖報局備查【500萬元以上】>工程發包→申請撥款→工程施工→完工驗收→結算→結案) 先行補助規劃設計費及部分工程管理費 錄案視財源研議辦理
x v 經費核定、辦理發包 須甄選建築師(辦理規劃設計) 需申請建築執照 經費核定後多少工作天完成發包 40個工作天內 80個工作天內 180個工作天內
學校因故無法依上述各項期程完成發包,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學校因流標或其他因素,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發包,應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並來函敘明理由,經本局核准後,得重新起算執行期程。 (二)學校因流標或其他因素,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發包,需辦理經費調整者,應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經費調整對照表,並來函敘明理由,經本局核准後,得重新起算執行期程。 (三)學校有執行困難,應逕向本局反映,並函報本局申請註銷經費。但逾期未提出申請,因而造成工程延宕及影響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本局將視執行情形,予以註銷補助經費。
經費申撥 完成建築師甄選、工程發包後 申請撥款資料彙整表 開決標紀錄或議價紀錄 原核定概算表(公文) 工程合約書副本(250萬元以上)
預算書圖審查 先行補助規劃設計費(預算書、圖需報局申請後續工程經費) 核定補助經費超過500萬元且未達查核金額(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工程採購預算書圖審查作業規範辦理) 核定補助經費達查核金額以上(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採購規範辦理) 預算書圖獲教育局同意備查後,方可辦理工程發包
變更契約(設計)-1 本府所屬各機關辦理機關要求之設計變更或設計單位設計疏失之契約變更(簡稱契約變更) 以會議、會勘或其他方式,用書面確認變更原則 原採購標的(設計)之內容。 引發變更原因。 變更(設計)內容概述。 變更(設計)之範圍。 變更所需經費概估。 如須其他單位配合者,相關單位配合事項。
變更契約(設計)-2 有契約變更,必須追加預算,並需本府補助者,不論金額多寡,皆應報經本府核准,並敘明機關責任;報本府核准、備查。 檢附文件: 【1.變更之情形;2.預算來源;3.符合採購契約變更或加減價核准監辦備查規定一覽表之何項次規定及其理由。】 變更設計之書圖需先請外聘之專家學者辦理審查。
變更契約(設計)-3 完成變更設計之書圖審查修正後報局申請增加之經費 核撥經費後須辦理議價事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限制性招標辦理 變更後增加之經費不得超過原契約價金之50%
驗收結案 完工後學校排定時間辦理初驗 補助金額超過500萬元以上者需報教育局派員協助辦理驗收 報局派員協驗應準備之資料: 1.學校驗收之初、複驗紀錄;2.結算明細表; 3.竣工圖;4.廠商履約期計算清單 驗收缺失依合約規定期限完成改善,並擇期辦理複驗
感謝各位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