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經濟概論-7 東協與地區經濟 河凡植 0953-464-738 bsha@nuk.edu.tw
「東協」是東南亞國家協會(Assonating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的簡稱,是東南亞地區最重要的國際組織。 東協不僅是東南亞地區最具有歷史、最具有影響力的組織,而且成為在國際政治及經濟舞台,尤其是政府間的國際組織,代表東南亞地區的唯一組織。 隨著冷戰結束與經濟地區化的發展,東協重要性與日俱增,甚至東協成為東南亞的代名詞。 由於地區經濟的發展,東協這個地區性的國際組織,就開始逐漸轉變其功能及角色。 由一個以地區為活動範疇的組織,轉變成為一個以跨地區為活動範疇的組織。 由一個以綜合性功能為主軸的組織,轉變成為一個以經濟功能為主導的組織。 由一個以東協會員國為主要活動對象的組織,轉變成為一個代表東南亞地區。
東協的成立 東協是於1967年8月8日在曼谷,當時是由印尼、泰國、新加坡、菲律賓及馬來西亞5個國家的外長,共同發表「曼谷宣言」而成立。 成立目標為加強各會員國家的經濟成長、社會進步、文化發展、及區域和平與穩定,解決東南亞地區的問題。 為此,東協合作的核心原則就採取不干涉,也就是所謂的「東協方式」。 汶萊在1984年1月1日獨立,不久即加入東協,成為第六個會員。 冷戰結束後,地區對峙緊張的氣氛緩和,及東南亞國家的政治改革及經濟開放,東協的組織亦隨即擴大。 越南於1995年7月加入東協,緬甸及寮國於1997年加入東協,而柬埔寨則於1999年加入東協。
東協的功能是全方位,包括所有區域內會員國的區域組織,區別有些特殊功能的地區組織(例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就東協的組織而言,最高權力機構是東協國家首及政府首長會議,但是東協的實際負責人是東協的秘書長,其任期為5年,地位屬於大使層級。 東協現任秘書長是泰國及的蘇林(Surin Pitsuwan),任期自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 東協的秘書長之下,有二位副秘書長,分別主管經濟合作事務及功能性的合作事務。 另外,還有四個局及十多個所屬的中心,分別負責東協相關的業務;隨著區域化的發展,東協的功能及任務愈來愈重要。
◎東協結構
東協的發展 東協發展因素 內部變化因素(東南亞區域內的各項政治、經濟、及安全因素的變化) : 首先,東協會員國的擴大,由原來最早的五個創始會員國,到目前已經擁有東南亞十個國家。 其次,東協各會員國的政治制度及政治民主化的發展,具有相當大的差異性。 最後,東南亞各國的經濟發展程度具有相當大的差異性。 外部變化因素(東南亞地區以外的因素): 首先是冷戰的發生與結束。 其次,中國大陸於1980年初,開始實施改革開放的政策,積極與外界接觸。 最後,區域主義自1990年代初期起,在國際社會開始盛行,各地區的區域組織及區域發展都蓬勃興盛。
東協的特徵 一、全面性功能的區域性國際組織 東協創立目的是包含全面性的功能,例如經由集體努力加速經濟成長、社會進步及文化發展、 尊重正義及法治精神、 促進區域和平及安定。 在東協的發展過程上,其所涵蓋的功能,包括經濟、成立非核區、能源合作、工業合作、科技合作、人力資源合作、農業合作、漁業合作、環保合作、對外關係的合作,及最近所發展的自由貿易區。 冷戰結束後,由於國際局勢的轉變,經濟發展成為主要的議題,東協建立自由貿易區,就成為主流議題。 自從2001年發生911恐怖事件之後,東協討論的議題更擴大至安全及反恐議題,不論是雙邊合作或多邊合作,都圍繞在打擊恐怖主義。
二、涵蓋的功能性議題愈來愈多且愈來愈廣 東協在成立之後的第一個十年,其所涉及的功能相當有限,大致包含經濟議題、文化議題、科技議題及教育相關的議題。 自1980年代初期起,東協所涉及的功能卻逐漸擴大,層面亦愈來愈廣,不僅包括環保合作、人力資源議題、農漁業合作,還包括過去所不願觸及的政治議題及安全議題。 東協國家自1990年代初期起,將經濟議題擴大到區域經濟的合作及區域自由貿易區的成立,這些都是相當大的突破。 在進入二十一世紀時,由於恐怖主義活動的蔓延,因此東協討論的議題,除繼續原有之議題外,再擴大至打擊恐怖主義的活動。 透過這些功能性議題的對話、互動及合作,東協各國對東南亞地區的共同意識已大為提昇。
三、高峰會議的召開而提高區域組織的重要性 東協高峰會議從1976年2月召開第一屆會議以來,每次會議簽署「會議宣言 」產生對區域組織重要決策。 在1976年2月23日至25日召開第一屆高峰會議,會後五個國家的行政首長並簽署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 第三屆的東協高峰會議於1987年12月14日至15日召開,除了簽署「馬尼拉宣言」外,共同簽署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東協國家非關稅壁壘固定和消滅諒解備忘錄、改善東協關稅優惠的議定書等。 東協高峰會議自第四屆起(1992年1月27日),產生重大的變化,每三年舉行一次正式的高峰會議,將過去不定期召開的高峰會議,改為每三年定期舉行。 並且簽署「東協自由貿易區共同有效優惠關稅議定書」、「加強東協經濟合作架構議定書」,決定適度降低東協國家的關稅,並於未來15年內完成自由貿易區的計劃。
第五屆曼谷高峰會議起(1995年12月24日),決定擴大東協會議成員,決定東南亞的十個國家全部納入東協以及邀請中國大陸、日本、及南韓三國首長參加,以推動「東亞經濟核心會議」的成立。 因此,1996年11月30日,東協召開第一屆非正式高峰會議,以後每年均召開這項非正式的高峰會議。 第六屆河內高峰會議是在1998年12月15日至16日舉行,這次會議主要討論遭遇東亞金融危機,如何恢復東南亞經濟。 因此,各國首長簽署「河內宣言」及「河內行動計劃」,決定關稅減讓、進行基礎建設的區域合作、研究東協貨幣交換體制的可能性、 推動債券市場、 放寬外資擁有土地和企業股權的規定, 並且決定將「東協自由貿易區」由2003年提前至2002年實施,進一步推動東南亞地區的經濟合作與整合。
第七屆高峰會議是在2001年11月5-6日至日在汶萊舉行,發佈「東協第七屆高峰會議對愛滋病的宣言」,「東協2001年對打擊恐怖主義聯合行動的宣言」,「第七屆東協高峰會及三方加一的新聞公報」等文件,這些文件代表東協討論議題擴大,也表示東協區域化的擴大發展。(加強與中日韓的互動及合作關係)。 第十屆高峰會議在2004年11月29-30日在寮國永珍,決定2005年時東協加三高峰會議將轉型成東亞高峰會(East Asian Summit),,改為兩年集會一次。 第十一屆高峰會在2005年12月14日馬來西亞吉隆坡舉行,制訂東協憲章的「吉隆坡宣言」。 最近一屆是2010年4月8日至9日於越南河內舉行,各國領袖發表對於氣候變遷的回應、持續復原與發展以及「邁向東協共同體:從願景到行動」等。 由此顯見,除了顯示東協將依照「東協憲章」來持續推動整合的決心之外,對於經濟議題之外的環境問題也展開關注。
四、參與東協活動的國家越來越多 東協活動除了東協會員國的活動及會議之外,還與其他的國家有所互動。 這個以東南亞地區為構成份子的區域組織,自從1972年成立「東協特別協調委員會」後,就逐漸開始與區域外的國家對話,最後就成為東協的對話伙伴。 東協建立對話伙伴關係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對話伙伴提供政治及經濟的支持,並與對話伙伴討論及交換東南亞區域的相關議題,以促進東協的發展和進步。值得注意的是,東協的對話伙伴關係,愈來愈密切而且愈來愈多。
自1977年起,東協的年會是每年的七月中旬召開,由各國外交部長參加;但是,在年會之後,東協隨即召開「東協擴大外長會議」。 目前東協的對話伙伴國家共有歐盟(1972)、澳洲(1974)、紐西蘭(1975)、日本、美國、加拿大、聯合國發展計劃(1977)、韓國(1991)、及中共、印度、俄羅斯(1996)等 。 這些國家成為東協對話伙伴的時間不一,其過程亦不大相同。在1977年之前成為對話伙伴的國家較為單純,其過程亦較為順利,經過申請之後,得到東協的同意,隨即成為東協的對話伙伴國家。 1977年之後,東協就暫時未接受對話伙伴國家,直到進入1990年代,才再度接受新的對話伙伴,不過其過程就較為複雜,其對象亦擴大到亞洲國家。 東協亦與非政府間組織建立互動機制,擴大其在國際活動的參與,至2004年10月,東協已經與53個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有正式的互動關係。
東協與區域經濟發展 1997年是東南亞地區與東北亞地區的關鍵年代,這一年不僅首度召開東協及中國的高峰會議,同時亦首度舉行東協加三的高峰會。1997年所發生的亞洲金融風暴是促成這次發展的近因,冷戰的結束及中國的持續改革開放,則是大東亞地區經濟區域化的遠因。 就遠因而言是冷戰的結束,冷戰雖然是由美國及前蘇聯所主導,但它是卻影響到全球各地的區域發展。而且,自1990年以後,中國的改革開放政策愈來愈有成效。 就近因而言,亞洲金融風暴於1997年爆發,東南亞地區的幾個主要國家(泰、印、馬、菲、越及新),都受到嚴重的衝擊,這些國家的貨幣紛紛大幅度貶值。但是,人民幣卻未貶值,成為東亞地區的金融靠山,進而中國大陸的經濟實力更加受到重視。如此就促成東南亞與東北亞的區域經濟發展。
一、以東協為核心的區域層次經濟合作 (一)東協加一 東協加一於1997年12月首度舉行時,當時中國領導人江澤民與東協國家領袖共同簽署「面向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東協合作」。 其主要內容是強調中國與東協會員國,將共同發展二十一世紀的睦鄰互信夥伴關係,並以此作為雙方未來關係發展的重要目標。之後,中國與東協就展開全方位的關係發展。 東協與中國的關係包括經濟合作、政治安全合作及社會文化合作,其中最受矚目及最有成效,就是經濟的合作,也就是說「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 「中國-東協FTA」就是推動中國與東南亞地區經濟區域化的基礎,這也是中國加強與東南亞國家 關係的重要關鍵。
「東協加一」之所以受到舉世的矚目,因為這是全世界最大的自由貿易區。 根據東協秘書處的資料宣示,此自由貿易區的成立將結合雙方目前共17億的人口,GDP總計為2兆美元,對外貿易量總計為1.23兆美元,而依照「東協-中國大陸經濟合作專家小組」的估計,自由貿易區成立後將使東協至中國大陸的出口量增加48%,中國大陸至東協的出口量增加55%,而東協的GDP將上升0.9%,中國大陸的GDP將上升0.3%。 明顯地,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的成立,對雙方都具有正面意義,而且這種互利的現象如果穩定成長,將加強雙方貿易的互賴關係及經濟的互補關係,如此,就會持續加強區域經濟化的現象。
(二)東協加三 自從1997年12月舉行第一次的東協加三非正式高峰會議之後,就幾乎每年都舉行這場高峰會議,因而形成一種制度性的規範。 這是東南亞與東北亞國家的領袖高峰會議,而且又是定期的舉行,因而就促成東北亞與東南亞的區域整合。 東協加三的高峰會自1997年召開第一屆之後,就每年定期的連續召開。1999年,南韓總統金大中在東亞願景小組中,提出東協加上中、日、韓三國的「東亞自由貿易區」構想,但並未獲得太多回響。 2002年11月會議上,同意在未來將東協加三非正式領袖會議提升至「東亞高峰會」,同意除了考量降低商品關稅外,將投資、人員移動、智慧財產權和認証標準納入議題,最終達成成立「東亞自由貿易區」的目標。
第四屆東協加三高峰會議(2000)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東北亞及東南亞國家的領袖,共同提出新世紀的發展願景,共同積極發展大東亞地區的區域整合發展。 目前,東協加三已經有14個部長會議機制,包括外長、經濟、財政、農業、勞動、旅遊、環境、及衛生等。 另外,還有19個資深官員會議及18個技術層次的會議;合作的範圍及領域亦相當廣泛,包括政治、安全、經濟、金融、農林業、礦業、旅遊、環境、科學、社會福利、跨國犯罪、災害處理、婦女、青年等。 由此可見,東協加三自1997年成立之後,雖然僅有十多年的歷史,但是對於促進東北亞及東南亞的區域合作及發展,已有相當程度的貢獻。
(三)東協加六 東協加六是指東協10國加上中國、日本、南韓、印度、澳洲、及紐西蘭。 東協加六稱為「東亞高峰會」,是第8屆東協加三高峰會召開時,各國領袖因應印度、澳洲及紐西蘭的要求而成立。同時決定「東亞高峰會」將每二年召開一次。 因此,自2005年起,每次東協高峰會議召開之後,就接續召開東協加一、東協加三、及東協加六的高峰會議。 東亞高峰會其具體合作架構始於2005年12月14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召開第一屆會議,宣言中指出期望在涉及共同利益與安全的政經議題上,促成東亞各國更廣泛的對話機會。 東協加六的區域合作及整合基礎,由東北亞及東南亞,擴大到南亞的印度及南太平洋的澳洲及紐西蘭。並且在既有的機制及基礎上,目前僅召開過四屆會議的東亞高峰會,已經有達成一些具體的成果。
東協加六源自於1997年12月的東協加三,而東協加三又是源自於1997年12月召開的東協加一,東協加一又是源自於1967年成立的東協。 ◎東南亞與東北亞區域整合發展路程
第一屆的東亞高峰會(2005年11月),承諾將加強這個區域的戰略對話及合作,提昇有關金融及經濟的發展,加強此區域人民及文化的了解,加強多邊主義以建立東亞共同體。 第二屆的東協加六會議(2007年1月),發表「東亞能源安全宣言」並支持東協扮演推動區域經濟整合的角色,並成立二軌機構,研究東亞綜合經濟夥伴關係。 第三屆(2007年11月),發表「氣候變遷能源及環境宣言」;同時,在日本的推動之下,成立「東亞及東協經濟研究所」,研究能源、環境、氣候變遷、永續發展、及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等。並且確立,將來「東協加六」及「東協加三」將平行發展。 第四屆(2009年10月),共同發表「華欣東南亞高峰會災難管理聲明」,開始推動區域內有關災難管理合作的機制。而東協、澳洲、紐西蘭自由貿易區也將在2010年1月生效。
二、東協區域內成長三角(Growth Triangle)經濟合作 「成長三角」經濟合作是涵蓋至少兩個或三個以上,地理條件近似而經濟情況迥異的開放經濟區,主要是奠基在經濟差異的互補性上,透過各國不同的秉賦提升對外貿易與投資。 它們擁有共同的國家界線,可跨越邊界進行投資或其它經濟活動,形成次區域經濟網絡。 區域合作乃是一國透過比較利益原則,在另一個國取得廉價的勞力與土地成本,並在第三國取得資金與先進技術,來建立出口導向的工業,並吸引外資的流入。 區域合作將導致經濟規模的擴大,並開拓產品之間的互補性,以及將擴展市場的大小;而外人直接投資則是促進經濟成長最大資源。
1990年代初期,東協內部所推展的「成長三角」經濟合作如下: 「南成長三角區」,或稱為「印—馬—新」成長三角,因範圍涵蓋新加坡、柔佛、廖內等地,又稱「新、柔、廖成長三角」。其主要構想是由新加坡提供管理人才、資金和技術,而馬來西亞和印尼則是提供土地、用水、勞力等生產要素,藉以達到互補共利之效。 「北成長三角區」是大馬總理馬哈迪於1991年8月30日所提議的,其構想是將馬國北部四州,泰國南部十四府及北蘇門達臘組成「北成長三角區」,或稱為「印—馬—泰」成長三角,目前,各國參與IMT-GT的省分,包括:泰國南部14省;馬來半島8州;印尼蘇門達臘島上的10省。 「東東協成長三角區」是印尼、汶萊、馬來西亞及菲律賓四國經濟部長於1994年3月26日共同簽署協議,宣布組成的,其範圍主要涵蓋菲律賓南部、汶萊、東馬及印尼的加里曼丹、蘇拉維西等地區。 「黃金四角」經濟區開發計畫,範圍涵蓋雲南省、寮國、泰國及緬甸,其主要目標是形成並發展一個跨邊境(cross-border)而相互聯結的貿易活動、旅遊業與運輸業。
◎東協國家各產業的相對優勢與潛力 重點產業 有潛力的領域 具優勢的國家 能源:石油及天然氣 鑽井、開採、生產、設備、服務、煉油及銷售、 庫存及運輸 汶萊、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越南 原物料 化學製品、建材、貨櫃、包裝、金屬及採礦、紙 張及木材產品 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泰國、越南 工業 航太及國防、建材、營建及工程、電器設備、貿 易公司、經銷商、商業服務及供應、空運及物流 、航空公司、海運、公路、鐵路、交通建設 非必需消費品 汽車及其組件、家庭耐久財、休閒用品、紡織品 、服飾及奢侈品、飯店、餐廳及休閒、多元化客 戶服務、媒體、零售 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越南 消費品 食品及必需品、飲料及食品、香菸、家庭及個人 用品 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泰國、新加坡、越南 醫療 器材用品、供應商及服務、技術、生物科技、藥 物、生命科學 印尼、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 金融 商業銀行、互助儲蓄銀行及貸款融資、消費金融 、資本市場、保險、房地產投資、管理及開發 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 資訊科技 軟體、服務、電腦設備及週邊商品、電子設備及 儀器、辦公室電子商品、半導體 電信 設備及服務 公用電信 電力、瓦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