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救災角色暨實務 經驗分享 報告人:陳綉裙
災害防救業務重點 一、災前整備階段所需進行之工作重點及項目 二、災害應變階段所需進行之工作重點及項目 三、災後復原階段所需進行之工作重點及項目
災害防救的重要性 全球環境變遷 極端氣候現象 都市化 趨勢
災害防救的趨勢 大規模化 高頻率化 高複雜化
災害發生了……
面對災害你準備好了嗎?
災害的類型 風災、火災、輻射災害、爆炸災害 水災、旱災、坡地災害(崩塌、地滑)、土石流災害 震災 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 養殖漁業寒害、海難(漁港區、漁船海難)、海嘯 空難、海難(渡輪、觀光船海難)、陸上交通事故、捷運營運 (列車衝撞或出軌)災害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 捷運工程災害 職業災害 農、林、牧業寒害、動物疫災
災害指揮系統 前進指揮所 區應變中心 市應變中心
災害處理之原則 防災重於救災 離災優於防災
避難收容之原則 離災不離村(里) 離村不離鄉(區)
安置避難處所及物資的整備 處所是否安全? 通往避難所的道路是否是安全的? 是否有消防安全檢查? 避難處所內所需物資是否足夠?是否有利於物資的運 補? 平日是否有溝通與協調? 開設後的管理運作是否已協調與分工?
物資運送道路與交通 應依據災害潛勢圖,規劃物資儲存地點至優先選定之 災民收容場所運送路線至少各兩條。 建立轄內軍方、消防等單位支援聯繫機制,以利災害 發生時運送緊急救濟民生物資。
福利菱形圖 資源使用者 政府 (第一部門) 營利部門 (第二部門) 非正式組織 非營利組織 (第三部門) 政府服務 私人企業 志願性機構 自助性團體 鄰居 親友 家庭
災害應變階段所需進行之 工作重點及項目 掌握災害的可能性與影響 。 確認整備就緒狀況。 啟動應變機制並掌握正確即時回報訊息。
災害應變階段所需進行之 工作重點及項目 配合疏散撤離計畫。 安置收容所管理人員做開設準備,應即開設收容場所 及告知民眾,對老人、外國人、嬰幼兒、孕婦、產婦 及身心障礙者等應優先協助,必要時得增設收容安置 處所。 開設後即向上一級災害應變中心回報開設之時間、數 量及地點,並依重大災害災情通報表式填報作業規定 持續定期回報直至結束收容 。
特殊弱勢災民之 轉介、控管與協助 安置特殊弱勢災民:經通報撤離或勸導撤離 安置之特殊弱勢災民,協助安置至優先選定 之安置收容處所,並確認照顧條件與生活狀 況,直至風險解除可安全返家為止。 協助特殊弱勢族群機構住民安置:密切保持 與機構間之連繫,掌握高危險潛勢區之避險 機制與因應作為,若有災情擴大或須進一步 協處時,須即時應變與支援。
媒合民間人力資源與 災民服務照顧 媒合當地社區、社團組織等之協助,以維護良 好生活環境與秩序,並掌握安置收容者身心狀 況之相關資訊。
確實之物資運補與分配管理 災民收容場所負責人做好災民收容及民生 物資運送準備;聯繫廠商、交通或軍方等 單位運送物資至災民收容場所;並視情況 動員所屬之志工團隊、轄內巡守隊、慈善 社福等民間組織或團體,協助搬運及發放 民生物資。儲存物資不敷因應時,應即啟 動物資供應協定機制,聯繫廠商提供民生 物資。
收容管理作業 辦理災民資料登記時,可詢問了解其專長,俾加以 運用暨鼓勵災民協助相關管理作業,以減輕人力不 足問題。
災民照顧服務 收容後須進行服務登記,含姓名、性別、年齡、 原居住地、安置收容時間、離開時間、電話等, 發放領用物資亦須確實紀錄。並可視收容安置人 數與需要,成立相關作業組別進行管理。
二次收容應變 安置收容期間仍應持續注意安全,若災情擴大 或複合型災害發生,警戒區域已涵蓋原安置收 容處所時,為民眾安全或收容容量之需,則該 安置收容處所應予撤除,改以其他或外地適當 收容安置處所。
災民異地避難收容處所 1.收容人數較多 2.管理容易 3.考量特殊弱勢民眾
災民收容處所 針對風災、土石流等災害,規劃災民收容安置場所,場地以活動中心、學校、地方宗教場所為主。
六大種類防備災民生物資 ■物資整備內容 1.糧食類:白米、泡麵、麵條、罐頭、調理包、 口糧餅乾、奶粉等。 2.飲用水類:礦泉水。 3.禦寒衣物類:運動服、內衣、免洗內褲等。
六大種類防備災民生物資 4.盥洗用具類:盥洗包(盥洗用品如毛巾、香皂、 洗髮精、刮鬍刀、牙膏、牙刷、梳子、鏡子等)、 洗衣粉、洗衣繩、洗衣夾等。 5.寢具類:睡袋、棉被、毛毯、睡墊、帳篷等。 6.其他民生必需用品:衛生紙、尿布、生理用品、 雨衣、針線包、炊食工具或佐料品如大鍋碗瓢盆、 免洗餐具(杯)、瓦斯爐具、瓦斯(桶)、垃圾 袋、油醬醋等、手電筒、電池、蠟燭、藥品、急 救箱等。
災害防救整備作業- 資訊系統建制及運用 內政部防救災資源資料庫(EMIS) 可將收容情況、物資儲存及發放、支援人力等即時回 報,供災害發生時立即運用及查詢。 內政部重大災害物資及志工管理系統 可進行跨縣市之物資與志工媒合,重大災害發生時將 可妥善管理民眾捐贈物資及媒合各專長志工提供協助。
災後復原階段所需進行 之工作重點及項目 、短期收容安置報結與轉銜 、中長期安置之規劃與銜接或結束安置 三、備災物資之清點與再運補 四、災情查報與災害救助作業探勘調查 五、災後救助作業
結 語 建立災害指揮體系 整合災害防救系統 整備收容安置處所 儲備充足必要物資 有效調度運用資源 結合民間彈性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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