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S 安規訓練教材 說 明 1. 本安規訓練教材為參照相關國際,國家安規標准及文件資料編寫而成. 如 IEC950, EN60950, UL1950, CAN/CSA-C22.2 No.950, GB4943, CCA201&CIG021等. 2. 教材中所涉及的標准規范, 當相關“標准”變更時, 請依最終標准執行. 3. 教材中所引用的“法律法規”, 絕大部分來源於現行“CCC-中國強制認証”, 即中國對產品安全認証的法律法規. 4. 此份教材僅供參考, 當跟實際有出入時, 請依實際運作,執行. 5. 如有安規疑問, 請同安規部門聯絡. Thank You !!
S.P.S 安規訓練教材 基本概念 防電擊保護類別 絕緣 安規距離 材料的可燃性 設計的基本要求 制程安規要求 制程安規測試 安規標准&申請 工廠安規檢查 產品安全認証法律法規 Lun Li ( 李佳倫 ) Safety Section, QSSI of QRA Lite-On Electronics(Dongguan) Co., Ltd. Tel: +86-769-5416970 Ext. 2762
基 本 概 念 安 規(Safety) 乃是產品安全規範的簡稱,一般基本的概念是指設計者在了解安全需要的原則 下,必須釆取措施,以預防發生以下情形,導致人員,財產的損壞: * 電擊(Electric Shock) * 能量衝擊的危險(Energy Hazards) * 火災(Fire) * 機械或熱源的危險(Mechanical or Heat Hazards) * 輻射源的危險(Radiation Hazards) * 化學物的危險(Chemical Hazards)
基 本 概 念 * 電擊(Electric Shock) 是由於電流通過人体而造成的. 只要有毫安級的電流就能在健康的人体內產 生反應,而且這种不知不覺的反應可能會導致間接的危害. 在干燥條件下,人 体安全電壓為: 交流峰值電壓42.4V,或直流電壓60V. * 能量衝擊的危險(Energy Hazards) 具大電流供應或高電容線路的相鄰兩端子間,如果在短路的情形下,有可能會 造成電弧放電或是在燃燒中射出熔化之金屬. 因此,即使是屬于低電壓線路,也可能造成能量危險.
基 本 概 念 * 火災(Fire) 在過載,零件失誤,絕緣崩潰,高阻抗或是連接器松脫的情形下,其所造成的異 常溫度有可能形成火災危險. * 機械或熱源的危險(Mechanical or Heat Hazards) 主要要求為: 1) 避免使用者因觸碰到高溫零件而造成的傷害. 2) 設備的机构穩定度及結構穩定. 3) 避免結構上尖銳角. 4) 提供適當的保護或連鎖裝置以避免受危險可動零件所傷及.
基 本 概 念 * 輻射源的危險(Radiation Hazards) 輻射的形式可能為音頻,無線電頻率,紅外線,高強度可見光及凝聚光,紫外線, 離子化輻射…等. * 化學物的危險(Chemical Hazards) 有毒化學物質本身及其蒸汽,如果人体有直接接觸到,則會造成傷害. 因此,設 備的設計,也應避免在正常操作及不正常操作情況下,產生此類的化學危險.
Switching Power Supply原理圖 基 本 概 念 Switching Power Supply原理圖 PWM Controller 384X EMI Filter Rectifier Forward Photo couple TL431 Load 一次電路 二次電路 L FG AC Input N LC CY CX1 CX2 CY CY
基 本 概 念 一次電路(Primary Circuit) 直接與外部電網電源連接的,或者直接與其他能供給電力的等效電源(例如電 動發電机組)連接的內部電路. 該電路包括變壓器,電動机,其他負載裝置的初級繞組,以及與電網電源連接的各种裝置. 二次電路(Secondary Circuit) 不與一次電源直接連接的,而是由位于設備內的變壓器,變換器或等效的隔離 裝置供電的一种電路. X-電容(X-Capacitor) 跨接於電源火線(Line)与中線(Neutral)之間的電容. 主要抑制差模低頻干扰. Y-電容(Y-Capacitor) 跨接於一次電路与地或一,二次電路之間的高壓電容. 主要抑制共模高頻干扰.
防電擊保護類別 設備防電擊保護的類別 1) I 類設備(Class I Equipment): 采用基本絕緣,而且還要裝有一种連接裝置,使那些在基本絕緣一旦失效就會 帶危險電壓的導電零部件与建築物配線中的保護接地導体相連. 其特征主要 為: INLET為3 PIN. 2) II 類設備(Class II Equipment): 防電擊保護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采取附加安全保護措施(例如雙重絕緣 或加強絕緣)的設備,這類設備無保護接地的保護措施,即不依靠安裝條件的 保護措施. 其特征主要為: INLET為2 PIN.
防電擊保護類別 3) III 類設備(Class III Equipment): 防電擊保護是依靠安全特低電壓(SELV)電路供電來實現的,是不會產生危險 電壓的設備. 安全特低電壓電路(Safety Extra-low Voltage Circuit): 作了適當的設計 和保護的二次電路,使得在正常條件下或單一故障條件下,任意兩個可觸及的 零部件之間,以及任意的可觸及零部件和設備的保護接地端子(僅對I類設 備)之間的電壓,均不會超過安全值.
絕 緣 工作絕緣(Operational Insulation) 設備正常工作所需的絕緣. 此工作絕緣并不起防電擊的作用,但它可以用來減 少遭受引燃和著火的危險. 基本絕緣(Basic Insulation) 對防電擊提供基本保護的絕緣. 附加絕緣(Supplementary Insulation) 除基本絕緣以外另施加的獨立的絕緣,用以保証在基本絕緣一旦失效時仍能防 止電擊. 雙重絕緣(Double Insulation) 由基本絕緣加上附加絕緣構成的絕緣. 加強絕緣(Reinforced Insulation) 一种單一的絕緣結构,其所提供的防電擊的保護等級相當于雙重絕緣.
絕 緣 絕緣的方式,有下述兩种方式 1) 固態或是硬式絕緣物,且沿其表面需具有足夠之厚度及沿面距離. 2) 足夠之空間距離. 在選用絕緣材質時,需考慮下列諸因素 1) 電氣強度 2) 耐熱強度 3) 机械強度 4) 工作電壓之頻率 5) 工作環境(如 溫度,壓力,濕度及污染程度) 6) 吸水性材質,天然橡膠,具石綿物質,不可做為絕緣物使用.
絕 緣 絕緣厚度的規定 絕緣厚度應依工作電壓及絕緣等級及下述之情形決定. 1) 工作電壓不超過50V(71 Vpeak或dc)則無厚度要求; 2) 補充絕緣時,絕緣厚度須至少有0.4mm; 3) 加強絕緣時,絕緣厚度須能在正常工作下,不附加任何机械應力,保持0.4mm 的最小厚度. 上述厚度要求,并不適用於薄片絕緣物,只要此薄片絕緣物是用於設備內,且不致因使用者使用而觸摸或磨損即可,及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4) 補充絕緣至少由2層薄片絕緣物組成,且其中任何一層均需通過補充絕緣所 要求的電氣強度測試; 或
絕 緣 5) 補充絕緣由3層薄片絕緣物組成,其中任2層的組合均需通過補充絕緣所要 求的電氣強度測試; 或 6) 加強絕緣至少由2層薄片絕緣物組成,其中任何一層均需通過加強絕緣所要 求的電氣強度測試. 7) 加強絕緣由3層薄片絕緣物組成,其中任2層的組合,均需通過加強絕緣所要
絕 緣 S.P.S 電路一般絕緣結構 初級(Primary) – 初級(Primary): 操作絕緣(Operation Insulation) 初級(Primary) – 地(Ground): 基本絕緣(Basic Insulation) 初級(Primary) – 次級(Secondary): 雙重或加強絕緣(Double or Reinforced Insulation) 次級(Secondary) – 地(Ground): 操作絕緣(Operation Insulation) 次級(Secondary) – 次級(Secondary): 操作絕緣(Operation Insulation) 地(Ground) – 地(Ground): 操作絕緣(Operation Insulation)
安 規 距 離 定 義(Definition) 1) 爬電距離(Creepage Distance) 沿絕緣表面測得的兩個導電零部件之間或導電零部件与設備界面之間的最短 距離. 2) 電氣間隙(Clearance) 在兩個導電零部件之間或導電零部件与設備界面之間測得的最短空間距離. 界 面(Bounding Surface) 電氣防護外殼的外表面,可以認為就象在可觸及的絕緣材料表面上壓貼了金屬 箔那樣的表面.
安 規 距 離 3) 額定電壓(Rated Voltage) 由制造厂標定的一次電源電壓(三相供電時,是指相間電壓) 4) 工作電壓(Working Voltage) 當設備在其額定電壓下并在正常使用的條件下工作時,所考慮的絕緣上所承受 到的或能夠承受的最高電壓. 5) 漏電起痕(Tracking) 固体絕緣材料表面由于受到電應力和電解質污染物的聯合作用而在該表面逐 漸形成導電通路的過程. CTI(Comparative Tracking Index): 相比漏電起痕指數.
安 規 距 離 6) 污染等級(Pollution Degree) 污染等級I: 最好,适用於被密封成能隔絕灰塵和潮氣的元件和組件. 污染等級II: 其次,适用於辦公環境. 污染等級III: 最差,适用於設備內局部環境受導電或干的非導電污染物污 染的地方. 材料組別(Material Group) I 組材料: 600 ≦ CTI II 組材料: 400 ≦ CTI < 600 III a 組材料: 175 ≦ CTI < 400 III b 組材料: 100 ≦ CTI < 175
安 規 距 離 要 求(Requirement) 安規對于任何兩點的電壓差,規定其有一定安全距離. 目的在于防止瞬間過 電壓發生,導致跳火危險,不同的標準有不同的安全距離要求. PWB 安規距離要求 A. 凡是屬於絕緣強度 B(Basic)或 R(Reinforce)時,其SPACE必須確實保持 規定距離,不可改用其它方法來取代縮短安全距離. B. 凡是屬於絕緣強度 OP(Operation)時,其SPACE可小于規定距離并改用加 瞬時電壓/耐壓測試來驗証. C. 若要增加PWB上的Creepage距離,可在金道之間加上(1.0mm ≦)溝槽. D. 下表為一般POWER SUPPLY的安規距離要求,不含特殊情形,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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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規 距 離 計算方法(Count Method) 1) 電氣間隙(Clearance) 合表5的規定值. B. 表中的數值是最低的數值,應用時必須考慮制造公差,以及在制造,運輸和 正常使用時可能遇到的粗率處置,衝擊和振動引起的變形. C. 要計算電氣間隙必須先得知(絕緣)工作電壓,(電源)額定電壓,污染等級, 絕緣強度,然后再查對應的表3,4,5. 2) 爬電距離(Creepage Distance) A. 爬電距離不應小于表6中規定的相應的最小值. B. 對應加強絕緣的爬電距離等于表中對應基本絕緣的爬電距離數值的兩倍. C. 要計算爬電距離必須先得知(絕緣)工作電壓,絕緣強度,污染等級,材料組 別,然后再查對應的表6.
安 規 距 離 3) 舉例說明(Example) Adapter机种PA-1900-05XX 量測得知光耦PC300(Pri-Sec)之Working Voltage為240Vrms, 339Vp. 分別計算其Pri-Sec間最小電氣間隙与爬電距離. 3.1 查表3可知, 240Vrms對應之電氣間隙 = 4.0mm (Reinforced Insulation) 3.2 由于339Vp并未超過240Vrms的峰值,所以表4在此不適用. 3.3 查表6可知, 240Vrms對應之爬電距離 = 2.5mm * 2 = 5.0mm (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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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規 距 離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測量方法(Measurement Method) 經過外部絕緣材料零部件上的溝槽或幵孔的爬電距離應沿与這些零部件外表 面接觸的導電金屬箔來測量. 也就是說,絕緣材料表面應視作貼有一層導電金屬箔,該金屬箔跨過任何幵孔繼續延伸,直到按入各個拐角內. 2) 針對各种可能情形的具体測量方法,請參考圖F1-F13,其中“X”數值請依下表:
安 規 距 離 F1 窄溝槽(Narrow Groove) 條件: 所考慮的通路包含有一條任意深度,寬度小于X mm,槽壁平行或收斂的溝槽. 規則: 直接跨溝槽測量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安 規 距 離 F2 寬溝槽(Wide Groove) 條件: 所考慮的通路包含有一條任意深度,寬度等于或大于X mm,槽壁平行的溝槽. 規則: 電氣間隙就是“視線”距離; 爬電距離的通路就是沿溝槽輪廓線伸展的通路.
安 規 距 離 F3 V 形溝槽(V-shaped Groove) 條件: 所考慮的通路包含有一條內角小于80°和寬度大于X mm的V 形溝槽. 規則: 電氣間隙就是“視線”距離; 爬電距離的通路就是沿溝槽輪廓線伸展的通路, 但溝槽底部用1mm(對無污染物的情況為0.25mm)的連杆“短接”.
安 規 距 離 F4 肋條(Rib) 條件: 所考慮的通路包含有一條肋條. 規則: 電氣間隙就是越過肋條頂部的最短直迖的空間通路; 爬電距離的通路就是 沿肋條輪廓線伸展的通路.
安 規 距 離 F5 帶窄溝槽的未粘合接縫(Uncemented Joint with Narrow Groove) 條件: 所考慮的通路包含有一條未粘合的接縫,而在該接縫兩側各有一條寬度小于 X mm(對無污物的情況為小于0.25mm)的溝槽. 規則: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的通路就是如圖所示的“視線”距離.
安 規 距 離 F6 帶寬溝槽的未粘合接縫(Uncemented Joint with Wide Groove) 條件: 所考慮的通路包含有一條未粘合的接縫,而在該接縫兩側各有一條寬度等于 或大于X mm的溝槽. 規則: 電氣間隙就是“視線”距離; 爬電距離就是沿溝槽輪廓線伸展的通路.
安 規 距 離 F7 帶窄溝槽和寬溝槽的未粘合接縫 條件: 所考慮的通路包含有一條未粘合的接縫,而在該接縫的一側有一條寬度小 于X mm的溝槽,在另一側有一條寬度等于或大于X mm的溝槽. 規則: 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如圖所示.
安 規 距 離 F8 混合條件下的爬電距離 - 取消 F9 擴展的溝槽 - 取消 F12 引出端周圍采用涂層(Coating Around Terminals) – 取消 F13 印制線路板上使用涂層(Coating Over Printed Wiring) – 取消
安 規 距 離 F10 窄凹槽(Narrow Recess) 規則: 由于螺釘与凹槽之間的空隙太窄,所以不必考慮該空隙.
安 規 距 離 F11 寬凹槽(Wide Recess) 規則: 由于螺釘与凹槽之間的空隙足夠寬,所以必須考慮該空隙.
材料的可燃性 材料的可燃性分級 1) V-0 級材料: 可以燃燒或灼熱,但其持續時間平均值不超過 5S 就會熄滅的材料,在燃燒時所釋放的灼熱微粒或燃燒滴落物不會使脫脂棉引燃. 2) V-1 級材料: 可以燃燒或灼熱,但其持續時間平均值不超過 25S 就會熄滅的材料,在燃燒時所釋放的灼熱微粒或燃燒滴落物不會使脫脂棉引燃. 3) V-2 級材料: 可以燃燒或灼熱,但其持續時間平均值不超過 25S 就會熄滅的材料,在燃燒時所釋放的灼熱微粒或燃燒滴落物會使脫脂棉引燃. 4) 5V 級材料: 可以燃燒或灼熱,但在規定的時間內就會熄滅的材料,在燃燒時所釋放的灼熱微粒或燃燒滴落物不會使脫脂棉引燃. 5) HF-1 級泡沫材料: 可以燃燒或灼熱,但在規定的時間內就會熄滅的泡沫材料,在燃燒時所釋放的灼熱微粒或燃燒滴落物不會使脫脂棉引燃.
材料的可燃性 6) HF-2 級泡沫材料: 可以燃燒或灼熱,但在規定的時間內就會熄滅的泡沫材料,在燃燒時所釋放的灼熱微粒或燃燒滴落物可以引燃脫脂棉. 7) HB 級材料: 其燃燒速度不超過規定的最大燃燒速度的材料. 8) HBF 級泡沫材料: 其燃燒速度不超過規定的最大燃燒速度的泡沫材料. 注: A. 對於泡沫材料,認為HF-1級优于HF-2級, HF-2級优于HBF級. B. 對於其他材料,包括硬(工程結構)泡沫材料,認為5V級或V-0級优于V-1級, V-1級优于V-2級, V-2級优于HB級.
材料的可燃性 起火之防制 使用耐燃零件 1) PCB: V-1 級以上 2) FBT,CRT,YOKE: V-2 級以上 3) Wiring harness: V-2 級以上 4) Cord anchorage: HB 級以上 5) 其它所有零件: V-2 級以上或HF-2 級以上 6) 例外情形: 下述零件与電子零件(限會在失誤狀況下,因溫度過高而引燃的 電子零件)若相隔13mm以上,或是相互間以致少V-1等級之障礙 物隔幵,則其耐燃等級要求如下:
材料的可燃性 7) 小型的齒輪,凸輪,皮帶,軸承及其它小零件,不須防火証明. 8) 空氣或液体的導管,粉狀物的容器,及發泡塑膠零件,防火等級為HB或HBF以上. 下述零件不須防火証明: 9) 膠帶 10) 已獲認証的零件(限該零件認証規章中,有防火等級規定方可). 11) 密封於無幵孔且体積小于0.06mm3 金屬殼內之零件. 12) 儀表殼,儀表面,指示燈,或貴重物置於至少V-1等級的PCB上的IC,電晶体,光 耦合器及其它小零件的外殼.
設計的基本要求 零件的選用 1) 与安全性有關的零件,應選用有相關安規机構認証的零件,或是指符合該零件的相關規定. 1) 与安全性有關的零件,應選用有相關安規机構認証的零件,或是指符合該零件的相關規定. 2) 未取得零件單体認証的零件,必須先確定此零件是否依額定值使用,再按相關的零件規章進行單体的相關測試,其后,此零件再配合產品整体做相關測試; 對於已取得零件單体認証的零件,則僅須配合整体做相關測試即可.
設計的基本要求 3) 一般而言,須先取得零件單体認証如下表:
設計的基本要求
設計的基本要求 3) 一般而言,須先取得零件單体認証如下表(續):
設計的基本要求
設計的基本要求 標 示 1) 電源介面標示 A. 額定電壓或是額定電壓范圍,單位為V. B. 額定頻率或額定頻率范圍,單位為HZ. 1) 電源介面標示 A. 額定電壓或是額定電壓范圍,單位為V. B. 額定頻率或額定頻率范圍,單位為HZ. C. 額定電流,單位為mA或A. D. 如果設備須連按至多相電力系統,則需另外標示相數. 例如: 2φ,3φ等. 2) 制造商名稱,或商標符號或辨識符號. 3) 設備的型號. 4) 如設備為Class II, 則需加入“ ”的符號. 5) 當產品有申請在多個工廠制造時,必須使用一特殊代碼標示區分,以利追溯. 如 2---“B”, 3---“C”.
設計的基本要求 6) 保險絲 A. 額定電流 B. 額定電壓 C. 熔斷特性(例如: fast,slow,time lag) 6) 保險絲 A. 額定電流 B. 額定電壓 C. 熔斷特性(例如: fast,slow,time lag) D. 防爆特性(例如: Low-breaking,High-breaking) 7) 接地保護端子旁,應有“ ”的標示. 8) 中線(水線)端子旁,應有“ N ”的標示. 注: a> 可以有額外的標示,但是先決條件是不可以造成誤導或混淆. b> 如設備不直接接到mains,則可不標示出V,A或HZ. c> 標示不可置於可取下的物品上. d> 標示須清晰可辨,且為恆久的標示.
設計的基本要求 接地保護規定 1) Class I設備: 使用者可觸碰的導体零件,均須牢靠地接至設備內的保護接地端子上. 維修者可觸碰的導体零件,也須連接至接地保護端子上,但若有實際上的困難,則在該零件上須加上警告標示,以告知維修人員該零件并未接地,觸碰前應先檢查是否具危險電壓. 2) Class II設備: 此類設備無接地保護規定,設備內本身之參考地或是供其它設備借道的地,須以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与危險電壓隔幵. 3) 接地保護導体中,不可包含保險絲或開關. 4) 接地保護導体可採用裸露零件或絕緣形式. 若採絕緣形式,則顏色限用綠滾黃,但若為接地編織線,其絕緣層可為綠滾黃或透明色;若為內部排線用的保護導体,則其絕緣可使用任何顏色,只要不造成混淆即可. 5) 在斷幵接地保護連結時,應能先將或同時將設備內的危險電壓排除.
設計的基本要求 6) 在維修時,接地保護連結處應不可被斷幵,除非危險電壓能先除去. 6) 在維修時,接地保護連結處應不可被斷幵,除非危險電壓能先除去. 7) 接地保護導体,常會因不同金屬的使用,經長時間的接觸而產生腐蝕現象,故接地保護導体使用之金屬應避免腐蝕發生,而影響接地的連續性. 8) 接地保護端子与規定需接地零件之間的電阻值不可超過0.1Ω. 9) 接地線使用18 AWG之綠滾黃線,一端接於Inlet的接地端子(須先以机械方式固定,并焊於其上),另一端須加上圓形端子. 10) 接地方式: a> 配合螺母,齒形墊片將地線上的圓形端子固定於螺柱上. 此螺 柱本身焊接於金屬支架上,且其本身直徑須有3.0mm以上. b> 配合齒形墊片,直接以螺絲將地線上的圓形端子鎖於金屬支架 上(至少需咬合2條螺紋以上). 此螺絲之直徑須有3.5mm以上. 注: 若有其它的地線,欲鎖於同一螺柱上,則須用另一螺母分幵固定之.
制程安規要求 作業工法的要求 在設計完成后的生產制程中必須采用适當的作業方法以保証確定了的安全距 離和絕緣強度. 如 一. 綁: 綁束線 二. 套: 套套管 三. 點: 點膠 四. 繞: 將線材纏繞 五. 裝: 裝SPACER 六. 貼: 貼絕緣膠紙(片) 七. 割: 割PCB 八. 塞: 將零件塞入
制程安規要求 制程須注意事宜 1. IE須依照Part List針對安規零部件於作業指導書MOI SAFETY欄中標注“SAFETY” 字樣. 2. INLET 上如果有焊接零部件,必須採用鉤焊的方式. 3. 磁性零件如變壓器,PFC電感以及一次側大電解電容如有掉落地須作報廢處理. 4. 針對有絕緣膠紙之零部件或加工品,須有防呆措施,或取放時應避免其受傷. 5. 元件出PCB腳長須按要求作相應控制,以免破壞規定之安規距離与絕緣強度. 6. 制程中須控制PC板上零部件傾斜不可影響規定之安規距離. 7. 對於打彎腳插焊之零部件,其彎腳必須平齊PC板,順金道方向,且不可超出PAD. 8. 線材如無 HOOK,焊接于PC板時須點膠固定.
制程安規要求 制程須注意事宜 9. PC板上保險絲之 Fuse Rating 字樣不可被點膠或其他物体覆蓋而不可見. 10. PC板上“ CAUTION ”字樣及其內容不可被點膠或其他物体覆蓋而不可見. 11. 如有安規符號印刷於PC板上,不可被點膠或其他物体覆蓋而不可見. 12. PC板上安規作用的“空氣槽”,不可被點膠或其他物体連接. 13. 耐壓測試(Hi-pot Test)及接地測試(Grounding Test)之MOI須放置於測試區明 顯處. 14. 每批產品須作100%的耐壓測試(Hi-pot Test). 15. 產品須實施接地測試(Grounding Test)時,其每批貨品均須作100%的接地測試. 16. 安規測試用儀器須至少每一年校驗一次,且須作好日常點檢及其記錄.
制程安規要求 制程須注意事宜 17. 安規測試之操作員必須接受相關的測試訓練,且持有上崗証書. 18. 安規測試站必須貼有“高壓危險”之警告牌,且測試員須熟記其內容. 19. 安規測試不良机台須使用“安規測試不良標示卡”進行標示,且不可直接送修. 20. 須重作安規測試之机台(除另有程序管控,如重工流程之外),必須先將机台上 原Hipot OK標簽或記號去掉. 21. 安規測試參數之設定及步驟須与MOI一致,且MOI須符合客戶及安規要求. 22. 各檢測站檢出之不良机台須按要求作不良標示,且放置於指定區域. 23. 成品檢驗之狀態須作明確標示. 如 待驗品,允收品,拒收品.
制程安規測試 定 義(Definition) 1) 安規測試(Safety Test) 為確保使用者的安全,依照國家(際)安規要求,進行的測試,如“接地連續性測 試”,“接地泄漏電流測試”以及“耐壓測試”,等. 2) 接地連續性測試(Ground Continuity Test) 從Inlet PG端上通過大電流至使用者可接觸的接地端,確保其阻值小於規格 值,達到接地保護的功用. 3) 接地泄漏電流測試(Earth Leakage Current Test) 通過一個被安規單位(UL,TUV,CSA…)認可的“人体阻抗模擬電路”測量當待測物 (SPS)接通電源時在可觸到的金屬部件与地之間流經人体的電流量.
制程安規測試 4) 耐壓測試(Dielectric Withstand Voltage Test) 又稱高電壓介電測試,即Hi-pot(High Potential)Test,從一,二側(或地)之間 實施高電壓以確定內部絕緣層有隔離危險電壓的功用. 5) 絕緣擊穿(Insulation Breakdown) 當施於耐壓測試時,其漏電流以失控的方式迅速增大,即絕緣無法限制電流時, 則認為已發生絕緣擊穿. 電暈放電或單次瞬間跳火不算絕緣擊穿. 6) 電弧(Arc) 為一物理現象,通常是指兩端點之間,因距離不夠或介質存在,而在通電時所產 生的一個跳火現象,此跳火現象通常為非連續性的.
制程安規測試 7) 高壓區(Hi-Voltage Area) 特指一次側對地和一次側對二次側間, Hi-pot測試時產生高電壓的所有區域. 8) 高壓異物(Hi-Voltage Eyewinker) 是指殘留於高壓區的導電物体,或明顯可見(如錫珠,錫渣,液体等); 或微小不 可見.
制程安規測試 測試電路与標准(Circuit and Standard of Test) 1) 接地連續性測試(Ground Continuity Test) A. SPS接地連續性測試接線如下 CH1 CH2 CH3 CH4 CH5 CH6 CH7 CH8 H.V. test output OUTPUT Grounding test output G-COM L&N FG S.P.S(DUT) Tin Board / Chassis INPUT Tester: Extech 7440 Desktop Adapter
制程安規測試 B. 標准 B.1 輸入電流不大于25A(DC or AC),電壓不超過12V,時間至少2秒(TUV要求). B.2 測試結果: 電阻值不得大于100 mΩ. 2) 接地泄漏電流測試(Earth Leakage Current Test) A. 接地泄漏電流測試接線如下
制程安規測試 B. 標准 B.1 輸入電壓為額定電壓上限的106%. B.2 測試結果: ClassI≦3.5mA; ClassII≦0.25mA. 3) 耐壓測試(Dielectric Withstand Voltage Test) A. 耐壓測試接線參考1)接地連續性測試 B.1 輸入電壓為“表18”所示 B.2 測試結果: 不可有絕緣擊穿(Breakdown)現象. B.3 如果被測絕緣上跨接有電容器,則建議采用直流電壓測試.(DC=√2 AC); B.4 此時,應將与被測絕緣并聯提供直流通路的元件(如 放電電阻等)斷幵.
制程安規測試
制程安規測試 測試常識(Test Knowledge) 1) 耐壓測試交流与直流之區別
制程安規測試 2) 直流耐壓測試 V-I 關系圖 V T I T Ramp Time Dwell Time Ramp Time T Ramp Time Dwell Time I T Ramp Time Dwell Time
制程安規測試 3) 絕緣擊穿(Breakdown)与電弧(Arc)之區別
制程安規測試 4) 誤 測(N.D.F) 定 義: 其全稱為“ No Defect Found ”. 即“ 異常 ”確認分析過程中不良現象不再 現, 且產品本身電性及外觀經檢測均正常的現象. N.D.F 處理規定: 經分析確認為N.D.F 之机台, 須視電性不良修理机一同下且送OQC全檢.
制程安規測試 N.D.F 產生之原因 1) 接地連續性測試(Ground Continuity Test) - GND N.D.F
制程安規測試 N.D.F 產生之原因 2-1) 耐壓測試(Dielectric Withstand Voltage Test) - Arcing N.D.F
制程安規測試 N.D.F 產生之原因 2-2) 耐壓測試(Dielectric Withstand Voltage Test) - Hi-pot N.D.F
制程安規測試 Hi-pot不良產生之原因 1) 作業性不良(Workmanship) 工法及標準均已規范清楚, 純屬作業疏忽及人為所導致的不良. 2) 原材料不良(Material) 非“光寶”作業及制程造成, 且設計也無缺陷, 由供應廠商之原材料所導致 的不良.
制程安規測試 Hi-pot不良產生之原因 3) 制程異常(Process) a) 因設計比較Margin, 但可依靠制程作改善的異常; b) 由于作業工法或 標准規范不清楚或不完整所造成的異常; c) 設計,材料均正常, 但無法確 定具体之作業異常, 且与制程(系統)相關的異常. 4) 設計不足(Design) 作業及制程已無法克服, 非設計變更改善的異常.
制程安規測試 作業及制程造成Hi-pot不良之主要原因
制程安規測試 作業及制程造成Hi-pot不良之主要原因
制程安規測試 作業及制程造成Hi-pot不良之主要原因
制程安規測試 作業及制程造成Hi-pot不良之主要原因
制程安規測試 作業及制程造成Hi-pot不良之主要原因
制程安規測試 作業及制程造成Hi-pot不良之主要原因
作業及制程造成Hi-pot不良之主要原因
制程安規測試 安規測試異常處理流程
安規標准&申請 概 述(Summarization) IT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信息技朮設備. 如 微型計算机, 便攜式計算机, 与計算机連用的顯示設備, 与計算机連用的打印設備, 多用途打印復印机, 掃瞄儀, 計算机內置電源及電源充電器, 電腦游戲机, 學習机, 復印机, 服務器, 金融及貿易結算電子設備, 等. BESTECK產品幵關電源供應器SPS便屬于IT設備. 其安規認証申請所适用的標准為: IEC950(國際標准) & EN60 950(歐洲標准) & UL1950(美國標准) & CAN/CSA-C22.2 No.950(加拿大標准) & GB4943(中國標准) … 等.
安規標准&申請 安規認証的必要性 為了確保本國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邀請相關學者共同制定的 產品安全規範,以減少巿面上商品對于使用者人身或財產所造成的 危險性. 凡商品要進入巿場上販賣前,必須經過本國相關產品安全 規範的驗証測試,必取得認可証書后,才可進入本國巿面販售.
安規標准&申請 安規認証申請的一般流程
安規標准&申請 安規認証申請需提交的文件資料(以下均以中國CCC申請為例) 申請認証應提交正式申請,并隨附以下文件: 1. 電氣原理圖和/或系統框圖等; 2. 關鍵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單; 3. 維修手冊和中文使用說明書; 4. 中文銘牌和警告標記; 5. 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個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6. 其他需要文件.
安規標准&申請 世界各國標准,認証机构代號: IEC -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國際電工委員會 EN - European Norms歐洲標准 EC - European Communities歐洲共同市場 CB - Certification Body認証机构 UL -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美國保險業實驗室 FCC -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聯邦通信委員會 CSA - 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加拿大標准協會 ULC -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of Canada加拿大保險實驗室 TUV - Technischer Uberwachungs-Verein e. V.德國技朮驗証協會
安規標准&申請 VDE - Verband Deutscher Elektrotechniker德國電机工程師協會 GS - Geprufte Sicherheit德國產品安全合格標誌 ACA - 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澳洲通信局 OVE - Osterreidhischer Verband Fur Elektrotechnik奧地利電工協會 CCEE - 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中國電氣產品認証委員會 CCIB - 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中國商品檢驗局 CCC -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國強制認証 JET - Japan 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y Inc.日本電氣用品試驗所 KTL - Korea Testing Laboratory韓國驗証測試實驗室
安規標准&申請 DEMKO - 丹麥電氣驗証實驗所 FIMKO - 芬蘭電氣標準 NEMKO - 挪威電氣產品測試及驗証所 SEMKO - 瑞典電氣驗証測試所 DGN - 墨西哥標准局 PCBC - Polish Centre for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波蘭測試驗証机構 GOST - Gosstandart of Russia俄羅斯電器標准 SEV - Schweizerischer Elektrotechnischer Verein瑞士電工協會 BSI - 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英國標准協會 BEAB - British Electrotechnical Approvals Board英國電工驗証局
安規標准&申請 SISIR - 新加坡標准暨工業發展所 BSMI -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標准檢驗局 CNS - Chinese National Standard中國國家標准 ENEC - European Norms Electrical Certification歐規電氣認証 EZU - 捷克斯拉夫
安規標准&申請
安規標准&申請 AT-7072A-1 Main Label
安規標准&申請 產品安規認証標志的管理 1>. 認証標志的規格 1.1 認証標志分為標准規格認証標志和非標准規格認証標志.非標准規格認証標志的規格与標准規格規定不同,但必須与標准規格認証標的尺寸成線性比例. 1.2 標准規格認証標志由國家認証机构指定的印制机構統一印制,申請者使用需申請購買. 1.3 非標准規格認証標志申請者可採用印刷,模壓,模制,絲印,噴漆,蝕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簡稱印刷,模壓). 1.4 認証標志的印刷,模壓設計方案應當由認証標志的申請人向國家認証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請,經批准后方可自行制作,且需繳納一定的監督管理費.
安規標准&申請 2>. 認証標志的使用 獲得認証的產品使用認証標志的方式可以根據產品特點按以下規定選取: 2.1 統一印制的標准規格認証標志,必須加施在獲得認証產品外体規定的位置上; 2.2 印刷,模壓認証標志的,該認証標志應當被印刷,模壓在銘牌或產品外体的明顯位置上; 2.3 在相關獲得認証產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認証標志的,其認証標志必須加施在產品的最小包裝上及隨附文件中; 2.4 獲得認証的特殊產品(如 電線,電纜)不能按以上規定加施認証標志的,必須在產品本体上印刷或模壓“認証標志”的特殊式樣. 2.5 獲利認証的產品可以在產品外包裝上加施認証標志. 2.6 在境外生產,并獲利認証的產品必須在進口前加施認証標志; 在境內生產,并獲得認証的產品必須在出厂前加施認証標志.
安規標准&申請 3>. 認証標志的監督管理 申請者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3.1 建立認証標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對認証標志的使用情況如實記錄和存檔; 3.2 保証使用認証標志的產品符合認証要求; 3.3 對超過認証有效期的產品,不得使用認証標志; 3.4 在廣告,產品介紹等宣傳材料中正確地使用認証標志,不得利用認証標志誤導,欺詐消費者; 3.5 接受國家,各地質檢行政部門和指定認証机构對認証標志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工廠安規檢查 為何須做工廠安規檢查 工廠安規檢查是取得和維持証照持有者所有產品証照的必要條件之一. 其目的有二: 首先是確認貴厂有效執行適當的安全測試及品管措施; 其次是確認所有貼有Safety Mark的產品,都能提供使用者最佳的安全保障. 工廠安規檢查內容 工廠檢查的內容基本上包括工廠質量保証能力和產品一致性檢查兩大部分. 工廠質量保証能力檢查 1>. 檢查的內容依據<<工廠質量保証能力要求>>(或者CCA201&CIG021),包含產品所涉及所有制程. 如 進料/倉庫/IQC/生產線/QC/工程/儀校/CQS/QS… 2>. 檢查的手法及文件同ISO 9000
工廠安規檢查 產品一致性檢查 產品一致性檢查包括產品的安規結構及其零部件与安規見証試驗兩個方面: 安規結构及零部件檢查 1>. 認証產品的銘牌和包裝箱上所標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与認証報告上所標明的應一致; 2>. 認証產品的結構(主要為涉及安全与電磁兼容性能的結構)應与認証時的樣机一致; 3>. 認証產品所用的安全件和對電磁兼容性能有影響的主要元器件應与認証報告的一致.
工廠安規檢查 安規見証試驗 產品一致性除上述檢查外, 還應在生產線末端或倉庫陏机抽取一個樣品進行如下項目的安規見証試驗: CLASS I產品 Hi-pot試驗 初級 -- 次級 AC 3000V或DC 4242V 60S 初級 -- 地 AC 1500V或DC 2121V 60S Grounding 保護地 -- 接地的可觸及部件 ≦ 25A ≦12V ≦0.1Ω 60S CLASS II產品
工廠安規檢查 工廠安規檢查類型 1>. 依性質可分為: 1.1 工廠初審(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 or Pre-Licence Inspection) - 此為安規認証申請時進行,它是取得認証証書的必要條件之一. 1.2 監督檢查(Routine Inspection or Follow-up Inspection Service) -此為取得安規認証后進行,它是維持認証証書的必要條件之一. 1.3 特殊檢查(Special Inspection) - 當工廠發生下述情況之一時: 1.3.1 獲証產品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或者用戶提出投訴并經查實為持証人責任的; 1.3.2 認証机構有足夠理由對獲証產品与安全和電磁兼容標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 質疑時; 1.3.3 有足夠信息表明制造,生產厂因變更組織机構,生產條件,質量管理体系等, 從而可能影響產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時.
工廠安規檢查 工廠安規檢查類型(此為目前工廠狀況) 2>. 依檢查頻次可分為: 2.1 季度/次 - UL(美國),CSA(加拿大) 2.2 年度/次 - TUV(德國RH&PS),Nemko(挪威),KTL(韓國),CCIB&CCEE(中國),VDE (德國),Demko(丹麥),JET(日本) … 3>. 依檢查內容可分為: 3.1 以產品一致性檢查為主 - UL(美國) ... 3.2 以工廠質量保証能力檢查為主 - KTL(韓國), JET(日本) … 3.3 以上兩部分的結合 - CSA(加拿大),TUV(德國RH&PS),CCIB&CCEE(中國), Nemko(挪威),VDE(德國),Demko(丹麥) …
工廠安規檢查 工廠安規檢查類型(此為目前工廠狀況) 4>. 依檢查人員區域性可分為: 4.1 國外(本國) - Nemko(挪威),CSA(加拿大) 4.2 國內(代理) - UL(香港/廣州), TUV(台灣/香港/深圳), KTL(廣州), VDE(廣 州),Demko(廣州),JET(廣州),CCIB&CCEE(上海/廣州), …
產品安全認証法律法規 認証机构和為其提供服務的指定檢測机构,檢查机構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 根據國家產品質量認証的法律,法規規定,在指定范圍內實施產品認証,檢測和檢查工作; 2>. 保証認証結果的准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 保守認証產品的商業秘密和技朮秘密,不得非法占有他人的科技成果; 4>. 未經許可,不得向其他認証机構轉讓認証受理權,認証決定權,檢測權和檢查權; 5>. 不得從事認証工作職責范圍內的咨詢和產品幵發工作; 6>. 不得擅自与其他机构或者組織簽署雙邊或者多邊互認認証,檢測和檢查結果的協議; 7>. 不得依照前項所述協議頒發產品認証証書; 8>. 配合各地質檢行政部門對違反質量認証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查處工作;
產品安全認証法律法規 9>. 建立產品認証投訴,申訴制度,公正處理指定范圍內的產品認証的爭議. 獲得產品認証的生產者,銷售者,進口商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 保証提供實施認証工作的必要條件; 2>. 保証獲得認証的產品持續符合相關的國家標准和技朮規則; 3>. 保証銷售,進口的產品為獲得認証的產品; 4>. 按照規定對獲利認証的產品加施認証標志; 5>. 不得利用認証証書和認証標志誤導消費者; 6>. 不得轉讓,買賣認証証書和認証標志或者部分出示,部分復印認証証書; 7>. 接受各地質檢行政部門和指定認証机構的監督檢查或者跟蹤檢查.
產品安全認証法律法規 認証机构對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注銷認証証書: 1>. 產品認証适用的國家標准,技朮規則或者認証實施規則變更,認証証書的持有人不能滿足上述變更要求的; 2>. 認証証書超過有效期,認証証書的持有人未申請延期使用的; 3>. 獲得認証的產品不再生產的; 4>. 認証証書的持有人申請注銷的. 認証机构對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責令暫時停止使用認証証書: 1>. 認証証書的持有人未按規定使用認証証書和認証標志的; 2>. 認証証書的持有人違反產品認証實施規則和認証机構要求的; 3>. 監督結果証明產品不符合認証實施規則要求,但是不需要立即撤銷認証証書的.
產品安全認証法律法規 認証机构對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認証証書: 1>. 在認証証書暫停使用的期限內,認証証書的持有人未採取糾正措施的; 2>. 監督結果証明產品出現嚴重缺陷的; 3>. 獲得認証的產品因出現嚴重缺陷而導致重大質量事故的. 罰 則: 1>. 產品未按規定實施認証的,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罰款,責令限期實施認証. 2>. 產品獲得認証証書,未按規定使用認証標志的,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3>. 偽造,盜用,冒用和買賣認証証書,認証標志,以及其他違反國家有關產品安全質量許可,產品質量認証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有關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4>. 認証机構和為其提供服務的指定檢測机构和檢查机構出具虛假証明,或者偽造有關文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