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学业导航 淮南师范学院2016级新生入学教育之学生学业导航教育
CONTENS 关于学籍 关于考试 关于学分 关于学位 1 2 ABOUT ENROLLMENT STATUS ABOUT EXAMNATION 关于学分 关于学位 3 4 ABOUT CREDIT ABOUT DEGREE
PART ONE 关于学籍
学籍信息管理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 学籍关键信息管理 在校生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姓名、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等学籍关键信息。 其他信息管理 在校生其他学籍信息,如需修改,需提交书面材料,由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报学籍管理部门修改。 特别提醒: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更改户籍信息,如特殊原因需更需首先通过学校审核同意。
休学与复学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 休学办理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期间因病等原因需要分阶段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复学办理 学生休学期满后需到校办理复学手续,并由学籍管理部门给学生开据复学通知单。 特别提醒:学生休学年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满复学至同专业下一年级就读。
转专业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的时间及程序》 一、原则 转专业的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申请转专业的时间 学生报到入学后,有两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第一次为新生入学报到后;第二次为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 特别提醒: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转专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的,需降级转专业。 <<
PART TWO 关于考试
考试时间与考试方式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 课程考核类型 考核类型分为考试和考查,各课程的考核类型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考试类课程的考核,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考查类课程考核在最后一次课时随堂进行。 课程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性质采取笔试、口试、论文、设计、调查报告、技能鉴定、表演及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
考场管理与考风考纪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 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考生座位应拉开距离; 除考试必备用品外,学生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对拒不服从安排的学生,监考教师应及时向学生所在院系和教务处汇报,作出处理。 特别提醒:学生参加校内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无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违纪可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直接影响学士学位授予。
考试成绩记载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 记分方式 考试课程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 考查课程采用等级制记分,具体为: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成绩修改 学生若对成绩有疑问,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方可进行核查。若确有错评现象,则由评卷教师把错评试卷交院系负责人审核,同时将错评情况书面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更正。 成绩查询 期末考试成绩评定后,学生可以通过教务处网站查询。
课程补考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 期末考试不及格 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下学期开学初学校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以考试卷面成绩为依据, 60分及其以上的,成绩记为“及格”。 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不安排补考,考试不及格者可重修或重选。 补考不及格 课程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该课程。 特别提醒:重修课程不安排补考,重修不及格者需继续重修。
不得参加补考情形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参加正常补考,直接重修: 1.凡课程考试卷面成绩在30分及以下(含30分)者; 2.旷考和在考试中因作弊、违纪受到学校处理者; 3. 因旷课、违反课堂纪律、不按时完成作业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平时成绩不合格者; 4.其他原因取消正常考试资格者。
课程缓考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程》 因病(事)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应事先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学生缓考申请单》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同意缓考的学生应参加下学期开学初学校统一组织的补(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记入。 特别提醒:学生缓考必须在考试前办理,已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缓考手续的需补办手续后方可参加缓考。 <<
PART THREE 关于学分制
课程分类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课程类型 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必修课分类 必修课程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实践教育课程等。 选修课分类 选修课程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三种类型。
毕业学分要求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实行弹性学制,本科正常学习年限为3-6年。 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学分要求,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 学生修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包含公共选修课5学分、社会责任教育5学分、创新创业教育9学分。 特别提醒: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所需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课程的选修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不同类别课程的选修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学生必须全部修读。 2.人才培养方案设有专业方向课程的,学生应按方案要求修读。 3.专业任选课程的修读,由各学院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生选修。 4.公共选修课程每生选修不少于5学分。
学分绩点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课程绩点的计算 百分制:课程考核总评成绩60分,绩点记为1(60分以下为0),以后每增加1分等于0.1绩点。如:65分,绩点为1.5;74分,绩点为2.4;100分绩点为5.0。 课程学分绩点的计算 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绩点×该课程学分数。如某门课程设计为2学分,某学生的课程成绩为68分,其课程绩点即为1.8,课程学分绩点应为1.8×2(学分)=3.6。 五级制等级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绩点 4.5 3.5 2.5 1.5
平均学分绩点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特别提醒: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和要求详见--获得平均学分绩点解读
关于创新学分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创新学分简介 鼓励学生在学科与技能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团活动、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考取专业资格证书及文体比赛等领域开展的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 ,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后获取的学分。 创新学分要求要求 创新学分是在校本科生必修学分,2016级学生要求修满5个创新学分,如未修满规定学分,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
PART FOUR 关于学位
学位授予条件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二)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和实践环节训练(课程设计、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须通过安徽省计算机一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
学位限授条件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学士学位限授条件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行政拘留或记过以上(包括记过)处分者。 (二)未取得毕业资格者。 (三)虽取得毕业资格,但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者。 (四)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8者。 (五)因其它问题,校学位工作委员会审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学位补授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学士学位补授程序 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满足够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可向学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经校学位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因处分未取得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若在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或在国家级学科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二等以上奖励者,可由本人提出授予学位申请(须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获奖证书原件),报教务处审核,经校学位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不合格未取得授予资格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两个月内向所在院系申请二次答辩。学生在答辩合格后,可向学校提出授予学位申请,报教务处审核,经校学位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学士学位。(此项工作应在每年8月30日之前完成)
辅修专业及学位 依据:《淮南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辅修双学位制度是指在完成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习后,按照两个专业要求获得学位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实践 环节训练,并分别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两个不同学科大类的学位证书。 一、申请条件及程序 1. 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 2. 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且专业核心课程全部70分(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学有余力。 二、辅修专业及学位证书 辅修专业合格办法辅修专业证书;符合辅修双学位授予资格者,授予辅修学位,颁发辅修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辅修学位需跨学科大类,辅修专业证书非学历证书,可在教育部学历信息网注册辅修专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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