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起草中的常见问题 2011年10月13日
以GB/T 1.1为理论依据,结合邮政企业标准起草的实际情况,分析标准起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出符合标准起草要求的修改方案。 两点说明 1、讲座的思路 以GB/T 1.1为理论依据,结合邮政企业标准起草的实际情况,分析标准起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出符合标准起草要求的修改方案。
标准的起草过程,是将技术要求、业务要求、管理要求等,通过标准的方式表示出来的过程。 两点说明 2、培训的必要性 标准的起草过程,是将技术要求、业务要求、管理要求等,通过标准的方式表示出来的过程。
主要内容 一. 标准的结构 二. 章 三. 条 四. 段 五. 列项 六. 封面 七. 目次 八. 前言 九. 引言 十. 范围 十一. 规范性引用文件 十二. 术语和定义 十三. 附录
一. 标准的结构 (一)标准的两种表现形式 1、部分 2、单独标准
(一)标准的两种表现形式 一. 标准的结构 1、部分 针对下述情况可考虑将标准划分为部分: ——标准篇幅过长; ——后续的内容相互关联; ——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被法规引用; ——标准的某些内容拟用于认证。
一. 标准的结构 (一)标准的两种表现形式 2、单独标准 单独标准,是一个标准化对象的内容制定成一个独立的标准。
一项标准由通用要素和核心要素构成。见图。 一. 标准的结构 (二)标准的构成 一项标准由通用要素和核心要素构成。见图。 通用要素是每项标准均可能包含的内容,包括:封面、目次、前言…… 核心要素是除通用要素以外的个性标准的核心内容。 标准结构示例1
二. 章 章是标准内容划分的基本单元,是标准或部分中划分出的第一层次,因而章构成了标准结构的基本框架。
(一)章的编号 二. 章 章的编号应从“范围”一章开始,一直延续到附录之前,如:1、2、3…… 附录中的章的编号,不同于正文中的编号,如:附录A中章的编号为A.1、A.2、A.3、A.4……,附录B中章的编号为B.1、B.2、B.3、B.4……。
二. 章 (二)章的标题 章的标题是必须的,即每一章都应有标题。 章的标题,尽量简短,注意文体的统一性,注意尽量不要和标准名称重复。
(三)章的设置 二. 章 1、通用要素中的章,按照GB/T 1.1的规定设置。 2、核心要素的章,应是标准化对象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同时考虑: (1)整体协调性 (2)内容的重要性
二. 章 章示例1 章示例2
条是对章的细分。凡是章以下有编号的层次都称为“条”。 三. 条 条是对章的细分。凡是章以下有编号的层次都称为“条”。
三. 条 (一)条的编号 条的设置是多层次的,第一层次的条可分为第二层次的条,第二层次的条还可继续分为第三层次的条,直至到第五层次(1.2.3.4.5.6)。如: 第6章的第一层次:6.1、6.2、6.3…… 第6章的第二层次:6.1.1、6.1.2……,6.2.1、6.2.2、6.2.3…… 第6章的第三层次:6.2.1.1、6.2.1.2、…… …… 第6章的第五层次:6.2.1.1.1.1、6.2.1.1.1.2、……
三. 条 (二)条的标题 1、条标题的设置是可选的 条的标题是否设置,可根据标准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设置标题,则位于条的编号后面;如果不设标题,条的编号后面紧跟着条的内容。也就是条可以是有标题的条,也可以是没有标题的条。 条标题示例1 2、第一层次的条 每个第一层次的条最好设置标题。第二层次的条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设置标题。
(二)条的标题 三. 条 3、条标题的统一性(包括黑体标出的主题) (1)虽然条标题的设置是可选择的,但在某一章或某一条中,其下一个层次上的各条有无标题应统一。 条标题示例2 (2)不同章中的条或不同条中的条,虽然处于同一层次,标题的设置可以不一致。
(二)条的标题 三. 条 4、无标题条的主题(这是GB/T 1.1 – 2009的新规定) (1)对于无标题的条,如果需要强调各条所涉及的主题,可将无标题条首句中的关键术语或短语标为黑体,通过突出显示的方式引起对相关主题的注意。 (2)无标题条中用黑体标出的术语或短语不应在目次中列出;如果有需要列入目次,就应选用有标题条的形式。
三. 条 (三)条的设置 设置条的时候,应遵循的原则: 1、内容明显不同 段与段之间所涉及的内容明显不同,为了便于区分,则需将它们分成彼此独立的条。 2、具有被引用的可能性 当某章或条的几段内容中的某段,有可能被本标准或其他标准引用时,尤其本标准内部就需引用时,应考虑设立条。这样可以通过直接引用相应的条编号就可以实现准确引用的目的。
三. 条 (三)条的设置 设置条的时候,应遵循的原则: 3、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条 一个层次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条时才可设置条。如:在第6章里没有6.2,就不应设6.1。条设置示例1 4、无标题条不应再分条 应避免对无标题的条再分条。(这是GB/T 1.1 – 2009的新规定),也就是说在没有标题的条下不能再分条。避免出现“悬置条”。条标题示例1
设置条的时候,应遵循的原则: (三)条的设置 三. 条 5、条的层次不宜划分过多 虽然允许将标准中条的层次分到第五层,但编写标准时,为便于引用、叙述和检索,不宜将条的层次划分过多。
四. 段 段是章或条的细分。 段没有编号,这是段与条的明显不同。
为了不在引用时产生混淆,除引导语外,应避免在章标题或条标题与下一层次条之间设段,此段称为“悬置段”。 四. 段 悬置段 为了不在引用时产生混淆,除引导语外,应避免在章标题或条标题与下一层次条之间设段,此段称为“悬置段”。 悬置段示例1-1、悬置段示例1-2 悬置段示例2 悬置段示例3-1、悬置段示例3-2 悬置段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解决: 1、对于统领描述的内容,如果可以通过具体条来体现的,直接删除。 2、改为a)这样的列项形式,引导语+:引出列项。
五. 列项 列项是段中的子层次,它可以在章或条的任意段里出现。 列项示例1
通过列项,突出并列的各项,强调各项的先后顺序。 五. 列项 (一)列项的作用 通过列项,突出并列的各项,强调各项的先后顺序。
由引导语(一段文字+“:”)引出并列的各项。 五. 列项 (二)列项的形式 由引导语(一段文字+“:”)引出并列的各项。 一般情况下的标点形式。 列项通常是将一个包含并列成分的长句,采用分列的形式表述; 列项也可由并列的句子构成。
五. 列项 (三)列项的编号 1、无编号列项 (1)“破折号”或“圆点” 无编号列项,是在列项的各项之前使用“破折号”或“圆点”。应注意,在一项标准中同一层次的列项中,使用破折号还是圆点应统一。也就是说,一项标准的列项如果使用破折号,则全部使用破折号,反之则全部使用圆点;或者第一层次的列项使用破折号,第二层次的列项使用圆点,全文统一。 (2)细分 无编号列项的细分,只能继续细分成无编号的列项,否则应使用有编号列项。
(三)列项的编号 五. 列项 2、有编号列项 (1)字母编号 有编号列项,是在列项的各项之前使用字母编号[a)、b)、c)……]的列项。 (2)细分 有编号列项,可以分成有编号列项[1)、2)、3)……],也可以分成无编号列项(当不需识别时)的列项。
(四)列项中编号的选择 在下述两种情况下,需要对列项进行编号: 五. 列项 1、为了便于引用 2、表明先后顺序 推荐使用有编号的列项,为了便于引用。 列项示例1
五. 列项 (五)列项中各项的主题 在列项的各项中,为了标明各项所涉及的主题,可将其中的关键术语或短语标为黑体。如果标出,每个列项都应标出关键术语或短语。 这些术语和短语不应列入目次中,否则,应使用有标题的条的形式。
(六)列项与条的区别 五. 列项 1、从内容上看,“条”之间是内容明显不同、彼此独立的;“列项”中的各项是彼此相关的、并列的。 2、从所处的位置看,“条”是章的细分,而“列项”是段中的子层次,它可以在章或条的任意段里出现。 3、从编号上看,“条”是有编号的,一直可以编到第五层;而列项分为“无编号列项”和“有编号列项”,编号只能编到第二层。
五. 列项 列项示例2-1 列项示例2-2 列项示例3-1 列项示例3-2
(七)应注意的问题 五. 列项 1、没有引导语 2、引导语与列项的内容重复 3、条与列项混用 4、引导语与列项不符 5、引导语、各列项后面的标点
六. 封面 (一)必备要素 封面为必备要素。每个标准都必须有封面。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企业标准,其封面的内容有: 六. 封面 (二)封面的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企业标准,其封面的内容有: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标准”字样、 标准编号(Q/YB xxxx—xxxx)、 代替标准编号、 标准的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可选)、 一致性程度的标识(采用国际标准时需标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和标准的发布部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标准草案制修订阶段,应标注“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或“报批稿”,以及本稿完成日期。 封面示例1
六. 封面 (三)应注意的问题 1、标准名称的修改 2、标准草案制修订阶段的表示 3、本稿完成日期的表示 名称可以修改
目次为必备要素。每个标准都必须有目次。(QY/B 0043.1-2009《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标准编写指南 》) 七. 目次 (一)必备要素 目次为必备要素。每个标准都必须有目次。(QY/B 0043.1-2009《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标准编写指南 》)
(二)目次的内容 目次的内容包括: 七. 目次 前言 引言(如有) 章的编号和标题 条的编号和标题(需要时) 附录(如有)(包括附录的编号、性质和标题)
(二)目次的内容 七. 目次 附录章的编号和标题(需要时) 附录条的编号和标题(需要时) 参考文献(如有) 索引(如有) 图的编号和标题(需要时) 表的编号和标题(需要时)等
(三)目次的级数 集团公司的《标准编写指南》规定: 七. 目次 (三)目次的级数 集团公司的《标准编写指南》规定: 目次级数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等通用要素章的目次级数一般设置为1级,核心要素章的目次级数设置为2级,核心要素复杂的章的目次级数可设置为3级。
七. 目次 目次示例1 目次示例2-1 目次示例2-2 目次示例3
七. 目次 (四)应注意的问题 1、目次必须列出的内容:在“目次的内容”中除了标有“需要时”的内容,其他各项如果有,必须在目次中给出; 2、除了上述内容之外,其他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列出。选择列出的条、附录的章和条、图、表等都应有标题,如果没有标题就不应列出; 3、目次中不应列出“术语和定义”一章中的术语,术语不是条的标题; 4、附录应给出附录编号、附录性质、附录标题;
(四)应注意的问题 七. 目次 5、目次中所列出的内容,包括编号、标题、页码等都应和文中完全一致; 6、目次应位于封面之后,前言之前; 7、使用模板编写标准,目次是自动生成的; 8、GB/T 1.1 -2009目次的层级表示方式与GB/T 1.1 -2000的规定不同,正文和附录的条按层级缩进。
前言为必备要素。每个标准或者标准的每个部分都应有前言。 八. 前言 (一)必备要素 前言为必备要素。每个标准或者标准的每个部分都应有前言。
八. 前言 (二)前言的内容 前言应视情况依次给出下列内容: 1、标准结构的说明 所起草的标准为系列标准或分部分标准,应在第一项标准或标准的第1部分的前言的开头说明标准的预计结构。在系列标准的每一项标准或分部分标准的每一个部分中应列出所有已经发布或计划发布的其他标准或其他部分的名称。 单独标准不涉及此问题,不用说明。
这是GB/T 1.1 -2009的新规定,提及GB/T 1.1。如: 部分标准,如此提及: 八. 前言 (二)前言的内容 2、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 这是GB/T 1.1 -2009的新规定,提及GB/T 1.1。如: 部分标准,如此提及: 本部分按照GB/T 1.1 -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单独标准,如此提及: 本标准按照GB/T 1.1 -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3、标准代替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文件的说明 要给出被代替的标准(含修改单)或其他文件的编号和名称; 列出与前一版本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 八. 前言 (二)前言的内容 3、标准代替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文件的说明 要给出被代替的标准(含修改单)或其他文件的编号和名称; 列出与前一版本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
以国外文件为基础形成的标准,可在前言中陈述与相应文件的关系; 八. 前言 (二)前言的内容 4、与国际文件、国外文件关系的说明 以国外文件为基础形成的标准,可在前言中陈述与相应文件的关系; 与国际文件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修改或非等效的标准,应按照GB/T 20000.2的规定陈述与国际文件的关系。 没有采用国外文件、国际文件的标准,不涉及这个问题。
凡可能涉及专利的标准,如果尚未识别出涉及专利,则应按照C.2的规定,说明相关内容。 八. 前言 (二)前言的内容 5、有关专利的说明 凡可能涉及专利的标准,如果尚未识别出涉及专利,则应按照C.2的规定,说明相关内容。
(二)前言的内容 八. 前言 6、标准的提出信息(可省略)或归口信息 标准的提出信息,如: 本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 标准的归口信息,如: 本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企业发展与科技部归口。
(二)前言的内容 八. 前言 7、标准的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标准的起草单位,如: 本标准起草单位:××省邮政公司。 本标准起草单位: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准确、清晰地给出标准的历次修订的时间、标准的合并、分部分、被代替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准的变化情况。 八. 前言 (二)前言的内容 8、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准确、清晰地给出标准的历次修订的时间、标准的合并、分部分、被代替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准的变化情况。
八. 前言 前言示例1 前言示例2 前言示例3
八. 前言 (三)应注意的问题 1、前言中不应给出要求和推荐性条款。也不应包括公式、图和表。 2、前言中不应包含“范围”一章的内容 3、前言中不应规定配合使用的文件 4、前言中不应阐述编制标准的意义或介绍标准的技术内容 5、前言中不应介绍标准的立项情况或编制过程 6、前言应位于目次之后,引言(如有)之前,或首页之前(如没有引言)
九. 引言 (一)可选要素
九. 引言 (二)引言的内容 1、编制标准的原因 必要时,可在引言中阐述编制定或修订标准的原因、目的、意义等。 2、标准技术内容的特殊信息或说明 在引言中可对标准中涉及的总体技术内容进行说明,包含为什么对这些技术内容进行标准化的说明,还可以给出与技术内容有关的特殊信息。 3、专利的说明 如果已经识别出某项标准涉及专利,则在引言中应给出有关专利的声明。
九. 引言 (三)应注意的问题 1、引言中不应给出要求; 2、引言中不应包含“范围”一章的内容。
范围作为标准正文的第1章,是必备要素。每个标准或者标准的每个部分都应有范围这一章。 十. 范围 (一)必备要素 范围作为标准正文的第1章,是必备要素。每个标准或者标准的每个部分都应有范围这一章。
应明确界定标准化对象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指明标准或其特定部分的适用界限。必要时,可指出标准不适用的界限。 十. 范围 (二)范围的内容 应明确界定标准化对象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指明标准或其特定部分的适用界限。必要时,可指出标准不适用的界限。 一般情况下,“范围”这一章有2句话; 特殊情况下,“范围”这一章有3句话。
十. 范围 (二)范围的内容 1、第一句话:界定标准化对象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表述形式为: 本标准 + 规定了(确立了、给出了……) + ……(标准化对象)的 + 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核心要素各个章的标题),如: 本标准规定了……的尺寸(方法、特征……)。 本标准确立了……的系统(一般原则……)。 本标准给出了……的指南。 本标准界定了……的术语。
(二)范围的内容 十. 范围 2、第二句话:指明标准或其特定部分的适用界限。 表述形式为: 本标准适用于……。 本标准适用于……,也适用于……。 本标准适用于……,……也可参照(参考)使用。
十. 范围 3、第三句话:必要时,可指出标准不适用的界限。表述形式为: 本标准不适用于……。 或者第二句话和第三句话合并为: (二)范围的内容 3、第三句话:必要时,可指出标准不适用的界限。表述形式为: 本标准不适用于……。 或者第二句话和第三句话合并为: 本标准适用于……,不适用于……。 对于部分,“本标准”应为“本部分”。
为了便于标准中的叙述,在范围一章中常常对标准中重复使用的、较长的术语给出简称。这个术语应该在“范围”一章中出现,通常仅限于在该标准中使用。 十. 范围 (三)给出简称 为了便于标准中的叙述,在范围一章中常常对标准中重复使用的、较长的术语给出简称。这个术语应该在“范围”一章中出现,通常仅限于在该标准中使用。
十. 范围 范围示例1 范围示例2 范围示例3
十. 范围 (四)应注意的问题 1、应明确标准化对象; 2、一般情况下,标准化对象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就是核心要素的各章的标题; 3、罗列标准化对象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时,不应包括“术语和定义”一章; 4、不能包含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为可选要素。只有所引用的文件或条款是标准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时,才可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十一.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可选要素 规范性引用文件为可选要素。只有所引用的文件或条款是标准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时,才可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如果标准中有规范性引用文件,则应以“规范性引用文件”为标题单独设一章,为第2章,以便给出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清单。 反之,如果标准中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就不要设“规范性引用文件”这章。
十一. 规范性引用文件 (二)引导语 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应由下述引导语引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十一.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 1、文件清单包括下列文件,且排列顺序为: 国家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仅适用于地方标准的编写) 国内有关文件 国际标准(含ISO标准、ISO/IEC标准、IEC标准) ISO或IEC有关文件 其他国际标准 其他国际有关文件
十一.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 2、文件清单不应包含: 不能公开获得的文件 资料性引用文件 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过的文件
列入“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的文件应同时满足2个条件: 十一.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四)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规范性 列入“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的文件应同时满足2个条件: 1、在标准条款中被引用; 2、被规范性引用。
十一.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示例1 规范性引用文件示例2
(五)应注意的问题 十一. 规范性引用文件 1、被规范性引用的文件,列入文件清单 “规范性引用”指,被引用的文件,或引用的部分条款,是标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换句话说,不要列入标准起草过程中依据或参考的文件,因为这些文件不是规范性引用的文件,但可以列在参考文献中。
十一. 规范性引用文件 (五)应注意的问题 2、被资料性引用的文件,不应列入文件清单 “资料性引用”,指标准中引用了某文件后,这些文件的内容并不是引用它的标准中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使用标准时,并不需要遵守所引文件中被提及的内容。提及这些文件的目的是提供一些供参考的信息或资料。如果需要,可将资料性引用的文件列入“参考文献”。 “资料性引用”还包括标准条文中的注、脚注、图注、表注中提及的文件,标准中资料性附录提及的文件,标准中的示例所使用或提及的文件;“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在定义后的方括号中标出的术语和定义所出自的文件;摘抄形式引用时,在方括号中标出的摘抄内容所出自的文件。
(五)应注意的问题 十一.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文件清单中列出的文件,应在标准中提及; 4、标准中提及的、规范性引用的文件,应列入“规范性引用文件”这一章的文件清单中。
十二.术语和定义 (一)术语标准和非术语标准 术语及其定义,一般有两种方式出现在标准中: 1、一种是专门的术语标准,标准中只有术语和定义,没有其他内容。这些术语通常提供给其他标准使用。 2、另一种是非术语标准的“术语和定义”一章,这类标准还有很多核心内容(规范性技术要素),给出“术语和定义”一章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理解核心内容。这章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标准本身。
在非术语标准中,“术语和定义”这一章为可选要素,仅给出为理解标准中某些术语所必需的定义,给出这些术语的定义,也是为了更准确地理解标准。 十二.术语和定义 (二)可选要素 在非术语标准中,“术语和定义”这一章为可选要素,仅给出为理解标准中某些术语所必需的定义,给出这些术语的定义,也是为了更准确地理解标准。
(三)引导语 十二.术语和定义 引导语的3种形式: 1、只有标准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时,应使用下述引导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这是GB/T 1.1 - 2009新规定的表述方式,更加简化。GB/T 1.1 - 2000的表述方式为: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的本部分。
(三)引导语 引导语的3种形式: 十二.术语和定义 2、除了标准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外,其他文件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也适用时,应使用下述引导语: ……(某文件)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三)引导语 引导语的3种形式: 十二.术语和定义 3、只有其他文件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而本标准中没有界定术语和定义时(此时“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只有引导语,没有术语条目),应使用下述引导语: ……(某文件)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四)术语条目的内容 十二.术语和定义 1、条目编号 每条术语都应有编号。只有一条术语时,也应有条目编号。 2、术语 3、英文对应词 4、定义
(五)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应该给出哪些术语及其定义? 十二.术语和定义 (五)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应该给出哪些术语及其定义? 1、在标准中多次使用的术语 (1)在标准中已经使用的术语,或者在“术语和定义”一章的定义中使用的术语。 (2)在标准条文中多次用到的术语。
(五)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应该给出哪些术语及其定义? 十二.术语和定义 (五)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应该给出哪些术语及其定义? 2、不是一看就懂或众所周知的术语,或者在不同语境中有不同解释的术语 “一看就懂”的术语,是指已经定义过的术语,或由这些术语组合而成的组合术语。
(五)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应该给出哪些术语及其定义? 十二.术语和定义 (五)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应该给出哪些术语及其定义? 3、不是通用词典中的词或通用的技术术语 通用词典中的词或通用的技术术语,不需要定义; 如果是通用词典中的词或通用的技术术语,并且用于特定含义时,需要给出该术语的定义。
(五)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应该给出哪些术语及其定义? 十二.术语和定义 (五)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应该给出哪些术语及其定义? 4、从未定义过的术语、或需要改写已定义过的术语 在对“术语和定义”一章的术语进行定义时,首先要在现行术语标准中查找相应的术语和定义,如果定义适用,就直接引用,无须再给出定义;如果不定义适用,可以对现有定义进行改写。 在现行的术语标准中没有定义过的术语,或者已有定义不适用时,需要在非术语标准中给出定义。
(五)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应该给出哪些术语及其定义? 十二.术语和定义 (五)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应该给出哪些术语及其定义? 5、标准的范围所覆盖领域中的术语 如果一个术语需要定义,但不属本标准范围所覆盖的领域中的术语,不应再“术语和定义”一章中给出定义。如果没有检索到该术语的相应定义,建议在标准条文中说明其含义。不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定义,以免被其他标准引用。
(六)如何给出术语定义? 十二.术语和定义 定义的方法有2种: 1、内涵定义 内涵定义是一种科学定义模式,是主要使用的定义模式。它的定义方式为: 定义=用于区分定义概念与其他并列概念的区别特征+上位概念
(六)如何给出术语定义? 十二.术语和定义 定义的方法有2种: 2、外延定义 下位概念是众所周知的且屈指可数,可采用外延定义。 例如:“太阳系行星”的定义:水星、金星、地球、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和海王星的总称。
十二.术语和定义 (七)邮政的术语标准 曾经发布过的邮政术语标准有: GB/T 10757-89 邮政通信网术语 YD/T 605-93 邮政业务术语 邮政包裹部分 YD/T 606-93 邮政业务术语 函件部分 YD/T 725-94 邮政业务术语 报刊发行部分 YZ/T 0004-2000 信函分拣设备技术词汇 YZ/T 0005.1-2000 邮政业务词汇 特快专递部分 YZ/T 0005.2-2001 邮政业务词汇 第1部分:基本概念 YZ/T 0005.3-2002 邮政业务词汇 第8部分:邮资票品发行与集邮 YZ/T 0005.4-2002 邮政业务词汇 第7部分:汇兑 YZ/T 0039-2001 包裹处理系统技术词汇 YZ/T 0124-2006 邮政设备词汇 ……
(八)起草术语定义应遵循的国家标准 十二.术语和定义 GB/T 20001.1 标准编写规则 第1部分:术语
十二.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示例1 术语和定义示例2 术语和定义示例3
(一)附录的作用 十三.附录 1、合理安排标准的结构 起草标准时,如果某些内容篇幅较大,影响了标准结构的整体平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合理安排标准的整体结构,可将这些内容编写在一个附录中。
(一)附录的作用 十三.附录 2、安排标准中的附加技术内容 有些内容不是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而是一些附加的但又是必须涉及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突出主要技术内容,可以将这些内容安排在规范性附录中。
(一)附录的作用 十三.附录 3、给出正确使用标准的示例 4、提供资料性的信息 为了正确理解标准中的技术内容,常常给出比较详细或复杂的示例,作为资料性附录。 4、提供资料性的信息 为了方便使用者更好地实施标准,提供一些资料性的信息,作为资料性附录。
(一)附录的作用 十三.附录 5、给出与国际标准的技术差异或结构变化情况 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时,并且一致性程度为修改采用时,需要在前言中阐述本标准与国际标准的技术差异或结构变化的情况。如果内容较多时,可作为资料性附录,详细阐述这些变化。
(二)规范性附录 十三.附录 规范性附录中给出标准正文的附加或补充条款。附录的内容是构成标准整体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执行标准时,规范性附录是要执行的。
(三)资料性附录 十三.附录 资料性附录中给出有助于理解或使用标准的附加信息。包括三个方面: ——正确使用标准的示例、说明; ——标准中某些条文的资料性信息; ——给出与采用的国际标准的详细技术差异或文本结构变化情况。
(四)附录的提及 十三.附录 1、标准中提及规范性附录的措辞方式: 符合附录A的规定 见附录C 2、标准中提及资料性附录的措辞方式: 参见附录B
十三.附录 附录示例1-1 附录示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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