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通关服务 促进外贸便利 2016.6
企业信用 进出境通关 缴纳税费 1 特殊监管区 2 新型贸易 3 4 5
感谢你的关注 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12月1日起实行 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一般认证企业适用下列管理原则和措施: (一)较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 (二)简化进出口货物单证审核; (三)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 (四)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原则和措施。 高级认证企业除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管理原则和措施外,还适用下列管理措施: (一)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 (二)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 (三)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 (四)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
设立海关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通关中的问题; 非常时期的优先处置等等。 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国际互认 中韩、中新(加坡)、中欧、内港、中欧 降低进口货物查验率; 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 进口货物优先通关; 设立海关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通关中的问题; 非常时期的优先处置等等。
三证合一 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经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有关业务的,凭登记管理部门发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办理,海关不再验核未转换的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 一地注册,全国报关 2015年12月28日起,全面取消报关企业异地申报限制。
属地申报 口岸验放 区域通关 一体化 全国通关 一体化 海关通关一体化 2014年7月起,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在收发货人所在地、货物进出境地海关办理申报、纳税、查验、放行等手续。 属地申报 口岸验放 区域通关 一体化 全国通关 一体化
跨区域通关更为便捷,优势互补、错位分工、资源共享与执法联动 企业更多自主选择权,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和物流运作规律 关区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三互”水平与海关总体把关服务效能得到提升
关检合作三个一 2012年9月海关总署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推行,包括“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货物进出口时,企业在“一次申报”客户端上一次性录入报关、报检需要的所有申报数据,系统自动分别发送至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完成生成通关单电子数据向海关发送,凭以报关。
通关作业无纸化 2013年6月合肥海关启动试点 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风险等级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运用信息技术对企业联网申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审核、征税、验放的通关作业方式。
优化查验服务 严格落实查验作业“双随机” 积极参与、准备“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
海关查验TIPS 海关查验不收取费用。 特殊原因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海关实施查验前,以签发“海关查验通知书”等形式,通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到现场。 对于危险品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验放的货物,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可以优先安排查验。 查验结束后,查验记录需由在场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确认。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
汇总征税 海关总署2015年第33号公告 企业无需再向海关逐票申报纳税,可以在提供税款担保后先行提取货物,事后在规定的纳税周期内汇总缴付税款。 作为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汇总征税改变了海关传统的“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征管模式,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实现了“先放后税、汇总缴税”。
电子支付系统是由海关业务系统、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商业银行业务系统和第三方支付系统等四部分组成的进出口环节税费缴纳的信息化系统。 税费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系统是由海关业务系统、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商业银行业务系统和第三方支付系统等四部分组成的进出口环节税费缴纳的信息化系统。 目前,涵盖了进口关税、增值税等进出口环节海关征收的几乎全部税费种类。 与传统柜台支付方式相比,电子支付借助信息化传输手段,更为高效、安全、便捷,企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正本税单,及时办理放行、入账。
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14项制度 1.先进区,后报关 2.区内自行运输 3.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 4.保税展示交易 5.境内外维修 6.期货保税交割 7.融资租赁 8.批次进出,集中申报 9.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 10.统一备案清单 11.内销选择性征税 12.集中汇总纳税 13.保税物流联网监管 14.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 蚌埠B保 芜湖综保 合肥综保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海关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措施
1.推行全程通关无纸化 2.明确“三单”数据传输主体,统一传输标准 3.对B2C销售模式按照“B2B”通关 4.实行“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 5.实行“税款担保、集中纳税、代扣代缴” 6.允许批量转关 7.创新退换货流程 8.有效管控风险 9.对接“单一窗口”平台,强化通关协作 10.实行大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