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 中国证券市场的开放 ——QFII与QDII 1
一、QFII (一)内涵 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是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是指在资本市场完全开放之前,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审核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 QFII制度是在资本项目未实现货币自由兑换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制度,其主要目的是引进外资,对外资的进入进行必要的限制和引导,并抑制境外投机性游资对本国经济的冲击。
一、QFII (二)QFII制度的一般特点 1.引进QFII制度的直接目的大都是借助外资激活国内市场,优化境内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 (1)对主体资格的限制,一般倾向于稳健型的机构投资者 (2)对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的限制。包括对单个的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的限制以及对所有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总额的限制。 (3)对境外投资者投资行业的限制。在QFII制度实施之初,一般作笼统性规定,限制境外机构投资于任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总比例,同时对于基础性、事关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则禁止境外投资者购买其股票。
一、QFII (三)我国QFII制度的特点 1.属于部门规章。 2.较台湾地区、韩国的初始阶段都更为开放,对外资进入的限制相对较小 (1)就主体资格而言,境外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券商、银行凡符合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原则和具体条件均可成为合资格的投资者。 (2)就投资额度的限制而言,我国实施的是双重股本比例限制,即任一境外机构投资境内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总数的10%,所有境外机构投资任一股票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而对任一外资和所有外资投资的金额均没有具体的数量限制。
一、QFII (三)我国QFII制度的特点 3.长远来看,我国QFII制度将朝着谨慎放开、强化监管的方向发展。暂行办法对于外资的处罚条款目前仅有第三十七条,且规定得相当笼统。而相比之下,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QFII制度建立之初对境外机构的违法行为都作了明确的处罚方法、程序规定。所以,我国QFII制度在处罚与监管方面仍显不足,仍须在这两方面进一步立法,从稳定、规范、发展的关系来看,在稳定的基础上发展,边发展边规范,这也是符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国情的。
二、QDII (一)内涵 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是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即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与QFII制度一样,是在外汇管制下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权宜之计,即指在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国家,允许本国投资者通过特许的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一种制度。 QDII制度是实质上是在外汇管制中所建立的特殊通道,可成功解决在外汇管制下对国内投资者开放境外资本市场的难题。这种特殊通道,实际上是在不可自由兑换的资本帐户下,开立特别可自由兑换的、进出数额相互关联的子帐户,各个获认可的机构投资者再在各子帐户下开设二级帐户,并接受帐户的实时监管。
二、QDII (二)可能的制度框架 1.投资者的资格认定。为了严格控制风险,应本着稳妥渐进,宁缺勿滥的原则,最初获准进入境外证券市场的国内机构投资者只能是综合类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 (1)若是在境外设有分支机构的证券公司,要求其境外分支机构在注册地最近两年内没有违规记录,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产状况良好。 (2)若是未设有境外分支机构的证券公司,要求资产规模在300亿元人民币以上,资产状况良好,从事国内证券投资或资产委托管理业务三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有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 (3)若是基金管理机构,要求公司成立满3年,且经营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总额在50亿人民币以上。
二、QDII (二)可能的制度框架 2.资金进出的监控。可采取的方法是: (1)资本项目下设立专门的QDII帐户,并为每一个通过QDII资格认定的国内投资机构建立二级帐户,该帐户资金流程接受外汇管理局的监控。 (2)国内投资机构在通过审批半年内,按批准的规模在境内公开发行外汇基金,并将资金汇出境外。 (3)投资机构的资金必须汇往事先报国内外管局备案的境外银行资金往来帐户,而投资机构的股票买卖则必须通过国内券商设在境外的分支机构代理,并在事先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镜外交易所的股东帐户进行,投资机构的上述银行资金往来帐户、股东帐户要相互连接,并与其在国内资本帐户下的特别帐户形成相互对应的关系
二、QDII (二)可能的制度框架 3.许可投资的证券品种和比例限制。原则上国内监管机构不对此做出规定,而遵从所在国的相应交易法规,但考虑到中国的特殊国情,为了切实保护境内居民投资者的利益,在初始阶段,考虑只允许QDII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上的国企、红筹股和蓝筹股,同时对每个QDII持有单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也做出一定限制。
以“QFII在中国”为主题,完成一篇调研报告 课外作业 以“QFII在中国”为主题,完成一篇调研报告 主要要求: 1.分组完成,每组3-5人 2.篇幅不限 3.6月底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