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国际合作局 2010年9月
一、合作研究项目 1、定位 管理办法中的关键词: 立足学科前沿、利用国际资源 开展实质合作、提升研究水平 -----研究内容创新性,国际合作必要性。 与合作交流项目在定位上明显不同。 (2009年度此类项目经费已占国际合作总经费的70%)
2、具体类型 a.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单方申请、单方评审、单方资助 资助强度:200~300万元 资助期限:一般4年
b. 组织间协议合作研究项目 双方各自同时申请 双方各自或联合评审 双方共同资助 资助强度30~300万元 资助期限:2~4年
3、申请资格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3年期以上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3)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4、其它申请要求 (1)合作研究协议书 研究课题、双方负责人、主要参与者、合作期限、知识产权、各方投入等; (2)申请书英文版 用于国际评审。(在申请材料中作为附件上传)
二、合作研究项目申请常见问题 1、超项 主持人或参加人超项。 2、合作研究协议不够规范 缺少基本的要素和必要的条款。 3、手续不完备 缺少签字和/或盖章。
4、附件不完整 缺少申请书英文版。 5、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不一致 (2010年度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中,有约10%的项目因1~5的原因被初筛)
6、填错申请书 混淆协议/非协议申请书。 前者专用,后者通用。通过ISIS在线填报时务必选择正确的申请书名称。 7、提醒 对外合作,注意保密。 合作研究期限长,需更加重视。 单位一定要把好关口。
三、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申请注意事项 1、项目定位 “鼓励外国优秀青年学者到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促进中外学者之间的研究合作与学术交流。” 引申解释:发达国家本土人士 培养中国情结 培养潜在合作伙伴
资助对象: (一) 申请当年35周岁以下,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外国 优秀青年学者; (二) 曾在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从事过三年以上基础研究工作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的经历; (三) 在中国工作期间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2、资助内容 在华期间的研究费用; (在华生活费用由依托单位负责) 10万元/半年,1月1日~6月30日, 或7月1日~12月31日 20万元/一年, 1月1日~12月31日, 或7月1日~次年6月30日
3、受理方式 中科院、教育部推荐,基金委评审。 每年受理两次。 通过ISIS系统填报。纸质版一式两份。 目前仍处于试行期,暂不受理以上两系统之外的高校和研究机构提出的申请。
4、申请材料 申请书 合作协议 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 两封推荐信 不超过五篇代表性论文的首页 以上材料必不可少!
5、常见问题 a. 超龄:申请当年不超过35周岁。 b. 合作协议不规范 基本要素不全,应涵盖:合作领域、合作期限、生活条件保障、工作条件保障、知识产权约定。 合作期限应涵盖项目执行期限; 生活条件保障应明确阐述。
c. 手续不完备 缺少签字或盖章; 合作协议必须由依托单位代表与申请人签署。 d. 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 如,用证明材料来代替博士学位证书。 6、说明 科研管理部门要督促国内合作者发挥应有作用,包括准备申请材料、积极协调研究工作、政策解释等等。
今后,科学基金国际合作将继续完善各类国际合作研究和交流项目的管理。 希望各依托单位给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