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何夕平 13905698543 hxp@aiai.edu.cn
主要交流的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的探讨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的探讨 一、国内外招投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现状 1.美国工程招投标制度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的探讨 一、国内外招投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现状 1.美国工程招投标制度 特点 :(1)分政府工程和私人工程,前者必须招投标 (2)评标委员会由咨询公司组建的 (3)程序公众于众,未中标的必须通知他们为什么 (4)采用经综合评审后的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 (5)政府工程都要进行造价测算,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6)政府招标管理范围不仅包括招标行为,还包括建设项目计划、决策、实施、合同的签定,最终执行结果的追查 (7)审查投标者资格,重点检查工程担保保函、履约保函和付款保函 (8)作业标准化制度:如国际招标分8个阶段,共46个步骤
2.英国工程招投标制度 (1)分公共市场和私人市场 (2)评标阶段时,首先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清楚和不完善的地方加以澄清和解释,然后对投标资格进行审查,通常最低价中标 3.德国工程招投标制度 (2)编制标底 (3)最低价中标,最低价控制在标底的20%幅度内,德国的20%现也叫“死亡线” 4.日本工程招投标制度 (1)分一般竞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指名竞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设置了低于正常投标价格调查制度和最低限制价格制度 (3)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都是以企业资金为主要考核标准 3、都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4、建立中标价复核制度 5.香港地区合理低价中标制度 采用最低价中标,若不采用,负责提交评审报告的工程师要向招标委员会作出详细的解释,招标委员会也要向投标者和有关机构作出详细解释。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工程招投标的启示: 1、都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或最低价中标 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都是以企业资金为主要考核标准 3、都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4、建立中标价复核制度
案例分析 6.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发展 (1)第一阶段:招投标制度尝试阶段,20世纪80年代开始,90%采用议标方式 (2)第二阶段: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后期,相继出台了《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3)第三阶段:不断完善和健全阶段,工程交易中心的设立。 总之:我国招投标制度有如下特点 (1)招投标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强制性 (2)先试验后推广,渐进式变迁 我国评定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标法、标底接近评标法、二次报价评标法、最低价中标法、合理最低价中标法等。 案例分析
二、最低价中标的优点 1、操作简单易行,节约交易成本 2、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和开放的政府投资工 程市场 3、有利于从源头根治腐败行为 4、政府工程实行最低价中标的意义 5、有利于促进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与国际接轨
三、最低价中标的理论依据 四、评审成本价的方法简介 1、投标者是风险中性者 2、投标人具有私人估价信息 3、支付只是报价的函数 4、投标者是信息对称的 四、评审成本价的方法简介 1.专家成本法 2.平均报价下浮法 3.单价评审法 4.总价评审法
五、合理低价中标实施过程中违规现象及对策 (一)串通投标现象及对策 1.串通投标与反串通投标的博弈历程 (1)利用行政、法律手段反串通投标 (2)利用技术规则反串通投标 1)最接近标底者中标 2)最接近平均标价者中标 3)综合评分法评标 4)合理低价中标法
2.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现象及对策 (1)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滋生的条件 下列几种情况成为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条件: 1)数量较少的潜在投标人已经确定 2)潜在投标人的信息资料被泄漏给相关投标人 3)出现串标发起人并掌握投标资格人相关信息 4)串标发起人用各种手段迫使其他投标人与之达成串标协议,组成串标联盟 5)由串标发起人全权操作投标过程,以所谓“合法”手段“赢”标
(2)治理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的对策—资格后审法 1)取消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2)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分三个小组分别进行 3)取消投标报名制度,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使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和身份具有不确定性 4)不集中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等方式,信息可通过网上传递 5)投标资料全部装入投标袋,投标袋外不得留任何痕迹 6)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 按报价从低到高依次评出推荐中标人。
3.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现象及对策 (1)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产生的基础条件 (2)防止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的对策 1)评标专家库的改革 2)初步评审改革 澄清和纠错 3)详细评审改革 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采用“流水评审”法。
4.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串通投标及对策 (1)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串通投标的形式 1)招标文件设置陷阱 2)评标办法设置陷阱 3)招标代理机构“代而不劳” 4)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多计工程量 (2)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串通投标的对策 1)建立工程量清单复核制度(互核、双编、政府抽查) 2)发挥潜在投标人、中标机构的监督质询作用 3)建立投标人的诚信体系 4)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监督
六、合理低价中标后施工过程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一)合理低价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价低质 2、出现“烂尾”工程 3、低价中标,高价索赔 4、设置合同陷阱 5、恶意转包,拖欠分包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