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环境 标准知识 應急准備與響應
(一)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 1、转变——破坏生态系统正常运转 2、攫取——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循环 生产者 (植物) 物理环境 (阳光、空气水、无机物) 消费者 (动物) 分解者 (细菌)
3、污染——危害人类及其生存环境 ● 生物污染:病毒、真菌、细菌、寄生虫 ● 化学污染:农药、重金属、添加剂 ● 物理污染:噪音、放射、电磁、热 ● 危害生命:急性中毒、慢性危害、远期危害
4、“八大公害事件” ● 1930比利时写斯河谷工厂排放大量S02、S03,三仟人中 毒,60人死亡; ● 1943美国络杉机汽车排放氮氧化物与紫外线作用,大多 数人患病,400人死亡; ● 1948美国多拉诺镇排放S02、S03,6000人患病,20多人 死亡; ● 1952年英国伦敦居民煤炉排放大量S02、S03,5天内 4000人死亡 ;
● 1953日本水俣镇氮肥厂,把含巩催化剂废水排入海湾,180人神经病,22人死亡; ● 1955日本四日市工厂,排放大量S02,并含钴锰钛,500人患病,36人死亡; ● 1968日本爱知县的米糖油被多氯联苯污染10000多人受害, 16人死亡; ● 1931日本富山炼锌厂,把含镉污水排入河中死亡215人 ;
5、全球性环境问题 ● 全球变暖,到2050年可能升高5到10度,海水上升1 米多,起因S02; ● 臭氧层破坏,臭氧变薄,南极上空有臭氧调洞紫外 线伤人,起因CFCS; ● 酸雨PH值低于5.6的降水越来越多,腐蚀环境,起 因S02;
● 淡水缺少与污染,淡水占总水量2.48%,每年10亿人吃污水生病,300万人死亡; ● 生物多样化丧失,每天绝灭一物种,破坏生态系统, 起因捕杀与农药; ● 海洋污梁,油、垃圾、废水污染。鱼类死亡; ●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破坏生态,损害发展中国家人的健康
应急准备和响应 為對緊急及意外狀況預先作好準備,並建立相關的回應流程,一旦發生意外事件時,能對人員或環境之影響及污染威脅降至最低。
緊急事件之鑒別與評估 5.2.1.1 環境影響評估小組應針對廢液、廢氣、廢棄物以及使用化學溶劑、電氣儲存及高溫高壓設備等可能發生之災變,如:大量泄漏、腐蝕、燙傷或發生爆炸、火災、颱風、地震等意外事件作好事前評估,作為預先制訂應急措施之參考依據。 5.2.1.2 環境影響評估小組依<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之規定針對災變發生可能性、可偵測性及產生災變的嚴重性做具體評估,經判斷屬風險性高之項目,須預先做好事先防範並制訂相應之應急措施。
5.2.2 擬訂應變方案 5.2.2.1 對風險性高之緊急或意外事項,總務課主管應制訂<緊急應變計劃書>作爲意外發生時採取應變措施之依據。 5.2.2.2 對可能發生緊急災變之事項,公司需組成“緊急應變小組”負責應變處理。 5.2.2.3 “緊急應變小組”需教導有關人員熟悉相關處理措施,且應將緊急應變小組各成員、總 務課主管及各廠外聯絡機構之地址、電話、代理人均列表,發行至所需單位備用。 5.2.2.4 公司內部所有消防設備、泄漏防治設備、通訊及警報系統以及污染防治設備均須詳細列表外並說明其所在位置、設備外觀特徵及功能登錄在【應變設備清單】中列管。 5.2.2.5 災變發生時人員疏散計劃、疏散方式、主要疏散路線、預備疏散路線及疏散命令下達訊號、疏散方向標誌等均應於相關<作業標準>內規定。
5.2.2.6 <作業標準>應對發生緊急意外產生廢棄物之特性加以掌控,並規定相應處理方式 A. 液態廢棄物:如廢酸、廢油等。 B. 燃點較低之廢棄物。 C. 容易逸散之廢棄物:如灰燼等。 D. 其他不易貯存、處理且有潛在危害性之廢棄物。 5.2.3 緊急應變程序演練 總務課主管應對火災等意外事件擬定【 年度緊急應變演練計劃】呈環境管理代表核准後, 實施緊急應變演練,以提升員工應變能力。 5.2.4 發生緊急狀況採行應變措施 5.2.4.1 災變發生時,緊急應變小組相關負責處理人員應立即執行廠內應變措施,及負責進行廠外機構聯繫,如:地區消防隊、警察局、環保機關、醫療機構等協調作業。
5.2.4.2 緊急事故發生時,緊急應變小組相關負責處理人員必須在極短時間內到達發生地點,採取因應措施。平時須對<緊急應變計劃書>細節徹底熟悉,並了解廠區配置可使用資源,以利有效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5.2.4.3 災變及危害事件發生時,負責處理人員須採取措施如下: A. 打開警報系統及通訊設施,必要時應利用廣播通知廠區所有員工目前災變發生之情況。 B. 視狀況需要通知當地環保機構以及任何能夠提供協助之單位。發生火災、泄漏或爆炸事故時,負責處理人員必須立刻做災變評估,對災變經觀察、查閱記錄或必要時做特性或化學分析,以辨別事故發生源、可能後果及影響範圍,並據以判斷須立即採取之措施。
5.2.4.4 如災變事故發生將對廠內、外人員健康及周邊環境產生威脅,則負責處理單位及對外協調人須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A. 如有人員疏散必要時,則總務課主管須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村委主任及周圍居民,並對疏散方式及地點提供意見及協助。 B. 如確定大規模地區即將受到影響,則應通報當地主管機關,說明狀況及按 <緊急應變計劃書>迅速處理,使災變損失減至最低。 5.2.4.5 相關部門負責整合人力、設備資源,依<緊急應變計劃書>迅速處理,使災變損失減至最低。
5.2.5 善後處理 災變過後,各相關部門提供災後廢棄物、被污染之土壤、水、設施或其他受損之設備及產品 等並確認災變或事故所影響之範圍。 5.2.5.1 收集之廢棄物於處理、儲存或運輸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其相容性,並加以防護,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2.5.2 所有使用過之設備均需徹底清洗並回復至其備用狀態及定位存放。 5.2.5.3 對周邊環境產生之影響,如:廢水、廢液排入雨水排放口將產生之污染影響做好善後處理,減少災變處理後之後遺症。 5.2.6 事故檢討 5.2.6.1 負責處理單位必須將整個事故始末、時間、發生原因、處理狀況、結果等,做成 【環境災變處理報告】,提報公司最高主管審核作為修改處理標準之依據。
5.2.6.2 當事故處理完成時,負責處理單位應召集緊急應變組織及相關人員對本次事故處理方式加以檢討,必要時修改原緊急準備及應變措施標準以能有效防止再發或發生時能將損失降至最低。修改之程序、標準應組織相關人員重新宣導並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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