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 行政院主計總處 1
大 綱 CEDAW基本概念 壹 直接歧視與間接歧視 貳 本總處性別友善措施及職場 参 結語 肆 2 2
CEDAW基本概念 3
一、CEDAW是什麼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簡稱CEDAW),係 聯合國人權公約之一,旨在消除性 別歧視,積極促進性別平等,以落 實CEDAW所列各項性別平等權利, 特別是在政治、社會、經濟、就業、 文化、教育、健康、法律、家庭、人 身安全等領域。我國於2011年訂頒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 行法」,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 行(附錄一及附錄二) 4
二、CEDAW三核心概念(1/7) CEDAW有三項核心概念,分別是: 不歧視 禁止歧視 形式平等 實質平等 個人義務 國家義務 5
二、CEDAW三核心概念(2/7) (一)禁止歧視原則 禁止有意的歧視與無意的歧視 禁止法律上之歧視與實際上之歧視 禁止政府行為之歧視和私人行為(非政府組織、 機構、個人、企業等)之歧視 6
二、CEDAW三核心概念(3/7) (二)形式平等到實質平等 男女平等易流於形式平等或保護主義平等,應 加以辨識 必要時需運用矯正式平等以達成實質平等 7 實質平等三組成請參閱附錄三
二、CEDAW三核心概念(4/7) 形式平等 圖中所有的動物受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但是忽略不同動物之間的差異 形式平等,假設所有男人和女人都一樣,若以不同的方式對待即謂不 平等,因此,男人和女人必須一視同仁,沒有分別 但是此等方式忽視女性的特殊需求,以及較難取得某些機會管道 8 資料來源:CEDAW怎麼教
二、CEDAW三核心概念(5/7) 保護主義的平等 圖中因為鳥兒不同於其他兩種 動物,所以提供鳥兒安全環境( 在籠中、被隔離) 保護主義的平等,認知到男女 間的差異,但這種差異,被認 為是弱點,並採取管制、控制 或排除女性的方式來提供平等, 而不是將環境導正為有利於婦 女的環境 這種方式並不改變結構,僅是 以限制和管控限縮了女性的平 等機會 9 資料來源:CEDAW怎麼教
二、CEDAW三核心概念(6/7) 矯正式平等 圖中認知到各種動物的嘴巴形狀、飲食和物理屬性上差異後,矯正方 法是為不同動物提供不同器皿 矯正式平等,認知到是甚麼原因造成性別差異,應用各種政策法令計 畫優惠措施等方法解決結構上的不平等 CEDAW就是以矯正式平等促進實質平等,創造有利的環境,消除不 利於婦女的因素 10 資料來源:CEDAW怎麼教
二、CEDAW三核心概念(7/7) (三)國家義務 消除歧視與保障婦女人權是國家的義務,並包括四大 目標: 法規或政策必須沒有直接或間接歧視 法律要防止違法行為、提供救濟 創造有利環境, 以積極的政策和 有效之方案實現婦女 權利,改善婦女的狀況 宣傳和提倡CEDAW之原則 尊重 義務 保護 促進 實現 11
三、CEDAW條文與一般性建議 CEDAW的運作方式好像一棵樹,公約條文猶如樹幹,而一般性建議 猶如分枝,針對新出現的議題解釋並擴大公約的意義。(條文及一般性 建議請參考附錄四及附錄五) 12
為加速實現性別平等,可採取 「暫行特別措施」 四、暫行特別措施(1/6) 為加速實現性別平等,可採取 「暫行特別措施」 13
四、暫行特別措施(2/6) (一)性質與意涵 何謂「暫行特別措施」(Temporary Special Measures, TSM)?從字面進行「說文解字」可分三個重點: 暫時的 非永久性的 具體措施 或做法 特別的 非一般常 態的 暫行特別措施相關規定及採行步驟請參閱附錄六及附錄七 14
四、暫行特別措施(3/6) (二)類型 設定配額比例 提供優先或優 惠待遇 重新分配資源 採取彈性作為 如:在國會、委員會、理(董)監事會等組織規範中,明訂女 性人數不得少於總數的三分之一,以提高女性參與決策之 代表性。 設定配額比例 如:針對女性較少有機會參與的領域,鼓勵並提供女性優 先參與的機會;在女性人數較少的職務上,優先錄用女性, 並依其能力優先拔擢於較高職位。 提供優先或優 惠待遇 如:提供女性民意代表參選人相關物資及經費,以期具體 鼓勵並支持女性對於公共事務之參與。 重新分配資源 如:提供彈性工時或職務分配制度,以使女性不因家庭的 角色責任而被剝奪勞動參與的機會。 採取彈性作為 15
四、暫行特別措施(4/6) (三)案例1 我國各級民意代表部分,即是採用「設定配額比例」之 措施確保女性在各級民意代表的當選比例。 除了在我國《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中明訂不分區 立法委員之當選比例外,在《地方制度法》中也明訂縣( 市)議員、鄉(鎮、市)民代每4人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 以期提升女性在各級民意代表的當選比例。 16
四、暫行特別措施(5/6) 立法委員女性比率 2016年第9屆立法委員女性比率為38.05%,為歷屆最高, 顯示女性政治參與比率逐步提升。 立法委員女性比率 2016年第9屆立法委員女性比率為38.05%,為歷屆最高, 顯示女性政治參與比率逐步提升。 (%) (年) 女性立法委員比率 17
四、暫行特別措施(6/6) (三)案例2 我國政府於 2009 年將「微型企業創業貸款」(以45- 65 歲中高齡者為對象)與「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 (以20-65 歲女性為對象)整合為「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的作法,則屬於結合「提供優先或優惠待遇」及「重新 分配資源」的措施,降低女性融資的門檻與障礙,增加 女性貸款的資源管道,提升女性貸款的比率。 18
直接歧視與間接歧視 19
一、直接歧視定義 「直接歧視」(Direct discrimination)包括明顯 (explicitly)以性或性別差異為由所實施的差別待 遇 CEDAW第1條 在本公約中,「對婦女的歧視」一詞指基於性別而 作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其目的均足 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礎 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 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20
二、直接歧視案例 (1/3) 案例1:限制聘用女性測量助理人員人數 法規內容 彰化縣各地政機關測量助理管理要點第 6點規定:「地政機關測量助理名額, 依本府核定之設置基準予以配置,各地 政機關進用女性測量助理名額,不得超 過該機關測量助理名額總數二分之一。」 嘉義縣政府暨所屬各地政機關測量助理 管理要點第6點規定:「本府暨所屬各 地政機關測量助理名額,應依本府核定 之設置基準予以配置。本府暨所屬各地 政機關進用女性測量助理名額,不得超 過該機關測量助理名額總數四分之一。」 21
二、直接歧視案例(2/3) 違反理由 地方政府聘僱測量助理人員,限制女性 測量助理人員人數比例或人數,係以性 別而非該工作所需之資格或條件分配名 額,限制女性工作權,違反CEDAW第1 條及第11條第1項a款。 CEDAW第11條第1項a款 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在 就業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以保證她們在 男女平等的基礎上享有相同權利,特別 是: (a)人人有不可剝奪的工作權利 22
二、直接歧視案例 (3/3) 案例2:男女嬰待遇大不同 社會傳統文化 違反理由 生男嬰送油飯、生女嬰送蛋糕。 不會為女嬰舉行抓周儀式。 傳統根據新生兒性別有不同的禮俗,違 反CEDAW第5條。 CEDAW第5條a款 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 (a)改變男女的社會和文化行為模式,以消除 基於性別而分尊卑觀念或基於男女任務定型 所產生的偏見、習俗和一切其他做法 23 資料來源:現代國民生育禮
三、間接歧視定義 「間接歧視」(Indirect discrimination)指的是, 一項法律、政策、方案或措施表面上對男性和女 性無任何歧視,但在實際施行上產生歧視婦女的 效果。這是因為看似中性的措施沒有考慮男女間 既存的不平等狀況(CEDAW第28號一般性建議 第16段)。 24
四、間接歧視案例(1/3) 案例1:財產繼承 根據財政部統計,2014年國人遺產登記拋棄繼承人數共計5萬1,142 人,女性所占比例為56.8%,顯示拋棄繼承以女性居多數。而贈與的 統計數據則顯示,2014年贈與受贈人數共25萬1,981人,女性僅占 38.1%。 在民法已規定女兒同樣享有繼承權的現狀下,女性拋棄繼承權的比例 仍較男性為高,而受贈與的比例則較男性低,顯示社會仍存在「重男 輕女」、「土地房屋留給兒子」等傳統觀念。 遺產稅拋棄繼承者及贈與稅受贈女性比率 % (年) 25 資料來源:2016年性別圖像
四、間接歧視案例(2/3) 案例2:薪資差異 我國女性平均薪資持續提高,男女薪資差距逐年縮小,2015年工業 及服務業女性月平均薪資占男性的83.01%。由於工作性質、工作時 間、職位、年資、學經歷、工作績效等因素皆會影響薪資多寡,男女 性平均薪資存在差異,是否構成間接歧視? (元) (年) 平均薪資性別差異 26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
四、間接歧視案例(3/3) 案例3:勞動力參與率差異 2015年我國25-29歲女性有90%的高勞參率,但邁入婚育年齡後勞參率 逐漸下降,30-64歲女性與男性勞參率差距介於14.5~30.4個百分點;惟 20年來25-59歲各年齡層女性勞參率明顯提升,男性與女性整體勞參率差 距亦大幅縮減。由於兩性投入勞動市場的意願,與生活方式選擇及家庭 角色分工有關,男女性勞參率存在差異,是否構成間接歧視? 兩性勞動力參與率按年齡組分 (歲) 27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力資源調查」
五、政府推動消除歧視(1/2) 勞動部訂頒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安全衛生法,並推 動「企業托兒」、「友善職場優良事業單位評選及獎 勵活動」及「員工協助方案優良事業單位論壇暨表揚 活動」等。 CEDAW第11條第2項 締約各國為使婦女不致因結婚或生育而受歧視,又為保障其有效的工作權利起見,應採取適 當措施: (a)禁止以懷孕或產假為理由予以解僱,以及以婚姻狀況為理由予以解僱的歧視,違反規定者予以制裁; (b)實施帶薪產假或具有同等社會福利的產假,而不喪失原有工作、年資或社會津貼; (c)鼓勵提供必要的輔助性社會服務,特別是通過促進建立和發展托兒設施系統,使父母得以兼顧家庭義務和工作責任並參與公共事務; (d)對於懷孕期間從事確實有害於健康的工種的婦女,給予特別保護。 28
五、政府推動消除歧視(2/2) 內政部改善婚喪禮俗中傳統性別刻板角色 委託研究,檢視傳統婚喪禮俗中的性別不平等、性別刻 板角色 出版「平等自主‧慎終追遠~現代國民喪禮」 協調勞動部於禮儀師訓練課程納入性別平等意識,證照考試題目納 入性別平等議題 出版「現代國民婚禮」並舉辦創意婚禮短片競賽活動 引導國人在籌辦婚禮時,能夠重視新人主體、性別平等、民主協商的精神,希望每一對新人在籌辦婚禮時,都能不因性別、族群、階級而被僵化習俗所制約 29
本總處性別友善措施及職場 30
一、相關組設委員性別比例概況 符合CEDAW第23號一般性建議第16段之臨界人數,任 一性別比例均達三分之一 31
二、性騷擾防治(1/2) 性騷擾申訴機制 訂有「行政院主計總處 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 處理要點」 提供性騷擾申訴專線: 23803751(人事處) 23803762(政風室) 提供性騷擾申訴信箱: abc@dgbas.gov.tw 32
二、性騷擾防治(2/2) 多元性騷擾防治宣導 張貼性騷擾防治宣導海報 於行政知識網(AKM)設有 「性騷擾防治專區」 33
三、生育補助 小孩出生日起三個月內,申請人於AKM表單填妥 生育補助單後傳送,並列印申請表,檢附戶口名 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及出生證明書正本,簽名後送 人事處 34
四、哺乳室及兒童遊戲室 哺(集)乳室: 行政院區1樓→ 廣博大樓5樓↘ 中部辦公室↓ ↑兒童遊戲室: 廣博大樓1樓 35
五、對本總處提供優惠之 托育設施(1/2) 長頸鹿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何嘉仁股份有限公司 私立科箭語文文理短期補習班 臺北市私立維格幼兒園 合約上所列分校 贈送禮品一份 全額繳交學費可 扣抵300元 就讀安親班學費 95折 全國任一分校 全數繳清6個月 註冊費可折抵 4000元 低年級學童折抵 1000元;中年 級折抵500元 全國任一分校 依報名班別給予 優惠價格 註冊費及月費給 予優惠價 延托費延遲3次 不收費 才藝課享有優惠 券 36
五、對本總處提供優惠之 托育設施(2/2) 臺北市私立百家姓幼兒園 YMCA 臺北市私立萬華幼兒園 法務部附設員工子女幼兒園 臺北市私立南門幼兒園 註冊費及月費給 予優惠價 延托費特定時段 不收費 贈送體能服一套 學費依團體報名 人數給予折扣優 惠費 提供試讀服務 提供臨時托育 服務 2人同行9折 提供親職服務 資訊 贈送圍兜1件 37
六、子女教育補助 每年9月及3月(註冊後)人事處於AKM公告並箋 送通知,申請人於AKM表單子女教育補助系統填 妥申請表後傳送,並列印申請表,黏貼相關單 據,簽名後送人事處 38
七、親子活動 每年均舉辦親子活動,活動項目包括: 親子樂活童趣團康活動 主計長致贈圖書禮券 親子參觀活動 39
結 語 本總處掌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業 務,同仁以女性居多,未來將賡續努 力建構性別友善職場環境,並將 CEDAW所列各項性別平等觀點融入重 要業務、計畫及落實性別平等。 40
參考資料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2016),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 公約」(CEDAW)教育訓練(參考版) 行政院主計總處(2016),2016年性別圖像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CEDAW專區,www.gec.ey.gov.tw Gender在這裡 性別視聽分享站, www.gender.ey.gov.tw/Multimedia/Default.asp 41
附錄 42
一、國內推動CEDAW過程 2007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於1月,立法院通過我國簽署CEDAW 於2月,總統頒布簽署加入書,並透過友邦向聯合國秘書長送存加入書,未完成存放程序 立法院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 總統6月8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函頒「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 檢視各級政府機關主管之法律、法規命令及行政措施 撰寫第2次國家報告 辦理第2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暨發表會 召開24場次「審查各機關對CEDAW總結意見初步回應會議」 函頒「『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教育訓練及成效評核實施計畫」 43
二、CEDAW施行法重要條文 44
三、實質平等的三組成 取得機會的平等 女性與男性必須有平 等獲得國家資源的機 會。此可透過保障婦 女權利資源的法律架 構、機制和政策來實 現 女性與男性有相同的 機會。但若女性沒有 取得的管道,僅提供 機會是不夠的 結果的平等 國家必須確保權利能 實際執行。國家有義 務展現結果,而不僅 是紙上談兵 45 45
四、CEDAW條文內容 46
五、CEDAW委員會通過一般 性建議 第1 號:締約國的報告 第2 號:締約國的報告 第3 號:教育和宣傳運動 第4 號:保留 第5 號:暫行特別措施 第6 號:有效的國家機制和宣傳 第7 號:資源 第8 號:《公約》第8條的執行狀況 第9 號:有關婦女狀況的統計資料 第10 號:《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 約》通過 十周年 第11 號:履行報告義務的技術諮詢服務 第12 號:對婦女的暴力行為 第13 號:同工同酬 第14 號:女性割禮 第15 號:各國防治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愛滋病)的 策略避免對婦女造成歧 視 第16 號:城鄉家庭企業中的無酬女工 第17 號:婦女無償家務活動的衡量與量化及其在國 民生產總值中的確認 第18 號:身心障礙婦女 第19 號:對婦女的暴力行為 第20 號:對《公約》的保留 第21 號:婚姻和家庭關係中的平等 第22 號:修正《公約》第20條 第23 號:政治和公共生活 第24 號:《公約》第12條(婦女和保健) 第25 號:《公約》第4條第1款(暫行特別措施) 第26 號:女性移工 第27 號:高齡婦女及其人權 第28 號:締約國在《公約》第2條之下的核心義務 第29號:《公約》第16條的一般性建議(婚姻、家 庭關係及其解除的經濟後果) 第30號:婦女在預防衝突、衝突及衝突後局勢中的 作用 第31號:與兒童權利委員會有關有害作法的第18號 聯合一般性建議 第32號:婦女的難民地位、庇護、國籍和無國籍狀 態 第33號:近用司法資源 47 詳細內容可參閱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CEDAW專區
六、暫行特別措施相關規定 CEDAW第4條第1項:「締約各國為加速實現男女事實 上的平等而採取的暫行特別措施,不得視為本公約所 指的歧視,亦不得因此導致維持不平等的標準或另立 標準;這些措施應在男女機會和待遇平等的目的達到 之後,停止採用。」 第5號一般性建議提出廣泛性之原則與呼籲 第25號一般性建議則以「 CEDAW第4條第1項」為 主,提出較為完整、明確地闡述 48 詳細內容可參閱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CEDAW專區
七、暫行特別措施採行之步驟 及原則 以性別統計與分析為採行「暫行特別措施」與否判斷依 據:當法律、規章、辦法本身無直接歧視女性條文存在 時,應以實際實施結果的統計資料為依據,檢視是否有 「間接歧視」之情形 決定「暫行特別措施」的類型: 常見設定配額比例、提供優先或 優惠待遇、重新分配資源、採取 彈性作為等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