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錦鋒、張宏哲、張振成、許臨高、莫藜藜、曾麗娟、黃韻如、顧美俐 合著 許臨高主編 徐錦鋒、張宏哲、張振成、許臨高、莫藜藜、曾麗娟、黃韻如、顧美俐 合著 本投影片僅供教學使用 請勿做商業或其他用途用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壹 前言 心理暨社會派有明確的理論觀點和工作階段,對於處置問題技巧之分類相當清楚,乃治本取向,具高度適用性。 本學派最顯著的特質是對「發展」與「改變」所採取之「開放」態度。 貳 基本假設 心理暨社會學派對人類行為的假定有以下七點: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1. 人類的行為是可以被瞭解和預測的。 2. 要瞭解及預測人的行為必須從個人、環境和二者間的互動來加以瞭解。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1. 人類的行為是可以被瞭解和預測的。 2. 要瞭解及預測人的行為必須從個人、環境和二者間的互動來加以瞭解。 3.人類行為改變會受到生理、心理或情境等不同媒介和方式的影響。 4.想要瞭解一個人目前的行為,必須瞭解這個人過去的生活經驗。 5.個人對於影響其目前功能的過去經驗和潛意識,常無法有充分的瞭解。 6.欲瞭解人的行為,除注意當事人所呈現出外在的行為外,亦應重視其對環境的知覺、內在認知經驗和心理感受。 7.人格在個人發展的過程,主要是受其內在驅力和自我的成熟度,以及個人與環境互動等因素所影響。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參 核心概念 一、強調「人在情境中」 (一)人的面向 (二)情境面向 (三)人與情境交互關係面向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參 核心概念 一、強調「人在情境中」 (一)人的面向 (二)情境面向 (三)人與情境交互關係面向 在人與環境互動的體系中,任何部分的改變將導致其他部分的改變,在不斷地交互影響和模塑的過程中,而達於平衡的狀態。 二、對「人的成長與發展」的看法 該學派認為人的成長與發展是受到生物、心理及社會三方面因素,以及此三因素交互的影響。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肆 實施過程的目標、原則與程序 三、對「人的行為」之觀點 四、自我功能與適應問題 五、重視工作者與案主之間的專業關係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三、對「人的行為」之觀點 四、自我功能與適應問題 五、重視工作者與案主之間的專業關係 六、尊重個人的「重要性」及「價值」 七、強調力量間的平衡 肆 實施過程的目標、原則與程序 一、目標 該學派工作的主要目標: 1.減低案主的焦慮不安及功能失調的現象。 2.改善環境以解決當前的問題。 3.促進人們健全的成長。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二、原則 1.彈性原則 2.個別化原則 3.重視個人早期生活經驗的原則 4.重視專業關係的原則 5.參與原則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二、原則 1.彈性原則 2.個別化原則 3.重視個人早期生活經驗的原則 4.重視專業關係的原則 5.參與原則 6.協助案主改變自己來影響環境 三、實施程序 (一)初期接觸與會談前預先的準備 這些準備可分以下兩部分: 1.認知上的準備 2.情感的或同理的準備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二)初期接觸與會談 初期的接觸與會談的重要性,其主要的目的為: 1.建立助人者與受助者之間的信任關係。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二)初期接觸與會談 初期的接觸與會談的重要性,其主要的目的為: 1.建立助人者與受助者之間的信任關係。 2.初步蒐集案主個人問題、家庭背景、生活經驗等,瞭解案主對其困難的看法和其求助的動機。 3.評估機構是否能配合案主之所需。 4.協助案主決定是否要繼續和工作者接觸。 5.擬定共同的工作契約,決定服務期限。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三)心理暨社會研究或診斷要項與內容 1.持續的探討和資料蒐集 在資料蒐集的過程,工作者應注意以下四點: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三)心理暨社會研究或診斷要項與內容 1.持續的探討和資料蒐集 在資料蒐集的過程,工作者應注意以下四點: (1) 不僅是瞭解案主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問題和困難中的細節和內涵。 (2) 工作者應誘導出案主面對治療情境的反應並持續地加以觀察。 (3) 在進行資料蒐集的過程不可忽視案主的生、心理健康狀況。 (4) 應經由各種管道蒐集資料。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2.診斷性預估 診斷性預估要項與內容,包括以下五點: (1) 確認案主待助事項和問題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2.診斷性預估 診斷性預估要項與內容,包括以下五點: (1) 確認案主待助事項和問題 (2) 研判案家生活系統和心理動力關係 (3) 瞭解案主過去生活經驗與行為特質 (4) 考量案主的自我評估 (5) 依工作者專業知識將案主情況加以分類 3.個案服務計畫 (四)問題處遇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1. 直接處遇程序 其可分為非反映式及反映式兩種溝通動力,其中支持性的技術、直接影響的技術,和探討、描述與宣洩的技術屬於「非反映式」。 (1) 支持性的技術 接納/再保證/鼓勵/實質伸援/非語言的支持/次級支持/聯合會談中的支持。 (2) 直接影響的技術 忠告或陳述意見/建議/強調/堅持/強烈警告/實際干涉案主的生活。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3) 探討、描述與宣洩的技術 (4) 反映性討論的技術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3) 探討、描述與宣洩的技術 (4) 反映性討論的技術 人與情境反映性討論/心理動態反映性討論/人格發展反映性討論。 2.間接處遇程序 針對案主的環境做改善或修正。 工作者只有在環境壓力已超過案主目前所能掌控,且案主無法在短期間透過工作者的協助而產生改變,只能由工作者來協助修正環境;或只要去除環境壓力,即可使案主社會功能發揮更好。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五)結案與追蹤 助人關係結束意味著案主個人必須獨立面對未來的各種挑戰。 第一節 心理暨社會學派 (五)結案與追蹤 助人關係結束意味著案主個人必須獨立面對未來的各種挑戰。 工作者除要注意自己面對結束情境之感受外,更要注意案主有無退化行為的反應,要依案主的個別情況,為結案預先做不同期間及不同程度的準備,提醒案主結束期限。 另為確保並維持案主的進步情形,可考慮定期或不定期以電話、書信或家庭訪問方式進行一段期間的追蹤。
第二節 問題解決學派 壹 前言 貳 問題解決學派的基本假設 第二節 問題解決學派 壹 前言 個案工作是一種「協助解決問題」的服務,因為要處理的個人問題複雜,且必須進行一連串的行動,所以有必要將行動予以分段進行。 貳 問題解決學派的基本假設 一、人類生活是一連串問題解決的過程 二、個人的行為有其目的和意義 三、問題解決是成長和改變 四、社會機構是一種表達社會責任的組織
第二節 問題解決學派 參 問題解決學派之理論核心與演進 一、Dewey和問題解決 二、傳統的解決問題理論 三、系統理論與生態理論的運用 第二節 問題解決學派 參 問題解決學派之理論核心與演進 一、Dewey和問題解決 二、傳統的解決問題理論 三、系統理論與生態理論的運用 四、優勢觀點和增權策略 五、問題解決學派為其他模式奠定基礎 (一)危機干預(crisis intervention)模式 (二)任務中心(task-centered)模式 (三)以問題解決為基礎(solution-based)的模式
第二節 問題解決學派 肆 問題解決學派理論適用之實務情境 一、問題解決學派的處遇目標 第二節 問題解決學派 肆 問題解決學派理論適用之實務情境 一、問題解決學派的處遇目標 社會個案工作的目標是「適應」(adaption),而不是治癒(cures)。因此,在考量案主的「想要(動機)」、能力和資源之後,機構的功能目標應在協助案主回復他先前的自我功能、社會功能,和/或提升目前所能達到的功能。 二、問題解決學派的處遇原則
第二節 問題解決學派 典型的問題解決社會個案工作是以四P(Persorv, Problem, Place, Process)的思考與行動邏輯,使得其目標明確,加上以區分段落,逐步達成目標。由於案主需具備三個重要條件,即動機、能力和機會。 三、實施過程與步驟 先正確地診斷問題。 應採用「問題的焦點」模式。 伍 實例討論
第三節 生態系統理論 壹 前言 生態系統理論是少數具有綜融性(generic)與折衷式(eclectic)特色的社會工作理論,在1970年代期間,得到社工實務界的矚目,並於90年代成為社會工作專業的主要觀點。 生態系統觀點與1970年代起主導社會工作「人在情境中」的觀點有共通處,然而,生態系統理論修正社會工作對「人在情境中」的「情境」面失焦的問題,在情境的空間面向上,提出微視、中介、外在與鉅視等環境系統,在時間面向上提出放下過去、努力現在與追求未來,其提供社工實務一個整合性的知識體系。
第三節 生態系統理論 貳 基本假設 參 核心概念 一、人具有與生俱來與其環境互動的能力 第三節 生態系統理論 貳 基本假設 一、人具有與生俱來與其環境互動的能力 二、「問題」是「人-社會環境」互動過程所產生的一種「失功能」的現象 三、個人的生活經驗是可以產生正向改變的 四、個體與環境間處於一種動態的平衡關係 參 核心概念 一、情境脈絡中的人類 二、聚焦在「交流」 三、生態系統觀的「環境」
第三節 生態系統理論 肆 實施過程的目標、原則與程序 四、人類的發展歷經不斷進化變遷之過程 五、良好的調和度 六、「失功能」的觀點 第三節 生態系統理論 四、人類的發展歷經不斷進化變遷之過程 五、良好的調和度 六、「失功能」的觀點 七、改變的意涵 肆 實施過程的目標、原則與程序 一、目標 1.協助個人取得所需及運用資源的能力,改善個人及環境間的交流品質。 2.改善個人所在的文化及物理環境條件,增進個人適應外在環境的能力、滿足個人發展的需要。
第三節 生態系統理論 二、原則 1.干預時應從微視、中介、外部至鉅視各系統層面上加以考量。 2.問題的產生是源於多系統互動交流的結果。 第三節 生態系統理論 二、原則 1.干預時應從微視、中介、外部至鉅視各系統層面上加以考量。 2.問題的產生是源於多系統互動交流的結果。 3.從個人擁有的力量和能力上切入。 4.問題的解決之道是多元的。 5. 注意系統中的某一部分的改變,會影響或造成該系統其他部分的改變,最後可能形成整個系統的改變。 6.需要具備有關個人和環境互動與交流時各種不同的系統知識。
第三節 生態系統理論 三、實施程序 (一)初始階段 1.建立信任關係 2.進入案主系統蒐集資料、組織資料、詮釋資料 第三節 生態系統理論 三、實施程序 (一)初始階段 1.建立信任關係 2.進入案主系統蒐集資料、組織資料、詮釋資料 3.繪製生態圖進行生態評量 4.依生態系統評估架構進行預估 5.界定案主的問題 (二)中間階段 1.創造改變的觀點
第三節 生態系統理論 2.進行協調與溝通 3.再評量 (三)結束階段 1.處理案主分離的感受 2.評估 伍 理論適用之實務情境 陸 實例討論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壹 前言 貳 基本假設 一、緣起的多元脈絡 二、行為學派的連結 (一)認知學派的基本假設 1.環境形塑和自主性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壹 前言 一、緣起的多元脈絡 二、行為學派的連結 貳 基本假設 (一)認知學派的基本假設 1.環境形塑和自主性 2. 失功能或非理性認知 3.對於問題的覺知 (二)行為學派的基本假設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參 核心概念 1.環境的形塑 2.問題的來源 3.問題的覺知 一、認知理論 (一)認知的ABC情緒理論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1.環境的形塑 2.問題的來源 3.問題的覺知 參 核心概念 一、認知理論 (一)認知的ABC情緒理論 Activating event/Believe/Consequence。 (二)失功能的認知 1.隨意歸納 2.斷章取義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3.過度概化 4.事情輕重判斷失衡 5.個人化歸因 6.想法兩極化或二分化 (三)認知問題和精神違常 (四)認知重建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3.過度概化 4.事情輕重判斷失衡 5.個人化歸因 6.想法兩極化或二分化 (三)認知問題和精神違常 (四)認知重建 二、行為理論 (一)制約學習 (二)操作性制約 (三)治療的方式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肆 處遇原則與步驟 1.嫌惡學習 2.洪水和內爆法 3.系統減敏感法 4.行為修正法 5.社會學習 一、處遇原則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1.嫌惡學習 2.洪水和內爆法 3.系統減敏感法 4.行為修正法 5.社會學習 肆 處遇原則與步驟 一、處遇原則 (一)處遇關係 (二)合作調查 (三)說明教導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四)蘇式對話 (五)行為技巧 二、處遇步驟 (一)初期會談 1.建立關係 2.蒐集資料 3.定義和分析問題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四)蘇式對話 (五)行為技巧 二、處遇步驟 (一)初期會談 1.建立關係 2.蒐集資料 3.定義和分析問題 4.減輕症狀 5.家庭作業 6.問題表單 7.技巧的運用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伍 理論適用之實務情境 陸 實例討論 (二)中期和晚期 (三)結束 (四)追蹤 一、案例呈現 (一)基本資料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二)中期和晚期 (三)結束 (四)追蹤 伍 理論適用之實務情境 陸 實例討論 一、案例呈現 (一)基本資料 (二)問題摘述 (三)預估(assesment) 1.問題呈現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2.生理狀況和失能情形 3.人格特質 4.認知扭曲 5.經濟狀況 6.社會網絡 7.引發因素 8.病情評估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2.生理狀況和失能情形 3.人格特質 4.認知扭曲 5.經濟狀況 6.社會網絡 7.引發因素 8.病情評估 9.求助動機 (四)計畫與處遇 1.建立關係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2.釐清角色和期待 3.減輕症狀 4.協助解決問題 5.解決家庭議題 6.治療技巧之運用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2.釐清角色和期待 3.減輕症狀 4.協助解決問題 5.解決家庭議題 6.治療技巧之運用 二、案例討論--理論與實務之應用 (一)運用認知治療的理由 (二)老年族群應用的優勢 1.尊重老人的經驗 2.不強調案主必須具有心理心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3.不強調病態的評估和目標 4.任何地點均可進行 (三)應用在老人的注意事項 1.評估老人認知和溝通能力 2.聚焦 第四節 認知行為學派 3.不強調病態的評估和目標 4.任何地點均可進行 (三)應用在老人的注意事項 1.評估老人認知和溝通能力 2.聚焦 3.考量長者的情境 4.配合長者的發展需求 (四)限制 1.避免輕忽 2.不適用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壹﹑前言 任務中心理論(Task-Centered Theory)是由Reid和Epstein所提出一個以案主為中心,強調有時間限制、目標明確清楚、服務簡潔精要,及針對生活問題的介入模式。 所謂「任務」係指案主為緩和問題的嚴重性,所想要採取的行動。通常任務是由案主與工作者所共同訂定的。 而所謂「問題」則偏重案主生活的問題,此問題是案主生活上常出現而又想改變的情況。工作者介入案主生活問題的最終目的是在解決問題,而案主達成此最終目的的手段是靠執行任務而來。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任務中心理論在發展初期階段,深受Perlman(1957)與Studt(1968)兩人的觀點影響;Perlman認為生命是一連串問題解決的過程,Studt則主張案主的任務是個案工作服務的重心(Reid,1996)。 本理論從功能學派借用「有限時間」之介入方式;從問題解決學派借用以「問題為本」之取向;從系統理論借用「部分—整體」之論調,從角色理論借用「社會互動」的概念,從學習理論借用「社會行為」之原則,遂充實整個理論的知識領域。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Reid認為此理論可推展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點:(Reid,W.J.,1996;黃陳碧苑等,2001)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Reid認為此理論可推展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點:(Reid,W.J.,1996;黃陳碧苑等,2001) 1.它可達到與長期處遇相同的處遇效果及預後功能; 2.在長期處遇中,大部份的處遇效果往往在處遇初期時便已顯現; 3.大部分處遇的實際歷程都是簡短的,而此模式在有限時間內(bounded period)集中為案主提供扼要的服務,故頗具實務上的價值。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貳 基本假設 1.人之所以有問題是能力暫時受到限制,而非病理因素所致。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貳 基本假設 1.人之所以有問題是能力暫時受到限制,而非病理因素所致。 本理論認為人是健康的、常態的、有自主性的、理性的和有解決問題能力的個人。故案主的問題之所以發生,通常是因為暫時性之失功能所造成。 2.解決問題之障礙來自環境或資源不足。 人的問題是來自個人生活中內在的心理因素和外在環境因素之交互作用所形成。換言之,解決問題的障礙往往來自案主系統環境或可用資源不足所致。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3.人陷入問題困境時就產生改變之動力,但是人有適應問題之本能。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3.人陷入問題困境時就產生改變之動力,但是人有適應問題之本能。 人會想辦法調和生活上的問題,但如問題減輕到本身可以忍受的地步時,想要改變的驅力就會減弱;甚至長期累積下來,問題的複雜化會使其難以決定真正要的協助是什麼。 4.人有改變動力,但只想減輕困難到可以忍受為止,而非根本改變。 當案主陷入困境時,會有改變的動力;但是,案主此一改變的動力,往往只是想要減輕困難,將問題降低至可以忍受之地步為度。亦即案主對問題解決的看法偏向於問題的減輕,而非做根本改變。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參 理論核心概念 5.個人了解到有問題,而且處於一種不平衡的狀態下,會促使個人採取行動解決。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5.個人了解到有問題,而且處於一種不平衡的狀態下,會促使個人採取行動解決。 案主有改變的動機是解決問題的動力,而行動則是解決問題的手段。當案主陷入困境時,會有改變的動力,想讓自己早日恢復生活上的平衡狀態。 參 理論核心概念 一、理論基礎 1.社會學習理論:案主可能因缺乏在特定情境下執行任務的技巧,因而可透過示範、觀察、模仿,或將技巧分成數個小步驟等方式,來影響案主的行動方式、目標的確認以及任務、行為的演練。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2.溝通理論:著重行為的系列性和互動性。行動通常是有順序性,一個行動會對另一個行動產生循環的影響。組織會形成為一個行動的社會脈絡,對人們予以標籤或歸類,或對某種人存在集體的信念,例如原住民等。 3.系統理論:強調環境及環境中特殊組織的影響力。社會系統影響或產生案主的信念、問題、行動,而案主的改變亦將影響其他系統。借用「部分-整體關係」之觀點,強調案主與周圍環境互動的重要性和影響性。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4.認知理論:強調信念,並認為信念會引導行動,且信念也會在工作者、案主的互動中改變。有些信念就像槓桿的支點,有助於改變舊信念,如同認知治療的方針。這些平衡點是信念的正確性、範圍、一致性。 5.問題解決學派:著重運作程序。問題解決學派是以解決問題為主要取向,故其焦點放在問題的釐清上,並根據問題所形成的具體任務,將任務的執行予以結構化、步驟化。 6.功能派個案工作:此一學派影響對人的觀點。它主張案主的自我導向功能和個人行為受個人意志的影響,因而藉由機構、工作者與案主之間的專業關係,來強化案主的行動力,將有助於強化案主其解決問題的能力。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7.心理社會學派:主張人的問題即是心理暨社會問題,故案主是受其所處環境的影響。因此工作者在預估案主的問題時,應同時考量案主的內在心理因素與外在環境的影響。 8.行為取向:著重契約的使用。工作者應安排鼓勵案主完成任務的動機與誘因,給予案主好的問題解決經驗,協助案主處理未來的問題。 9.危機調適理論:此一模式著重處遇的時間限制,並強調密集性及短期性。它認為所有的危機會在六至八週內獲得解決。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參 理論核心概念 二、任務中心理論的內涵 (一)任務的定義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參 理論核心概念 二、任務中心理論的內涵 (一)任務的定義 所謂任務係指案主為緩和問題的嚴重性,所想要採取的行動。任務通常是由案主與工作者所共同訂定的(張淑貞,2001)。任務可區別為一般性任務(general tasks)即為處置過程設定政策;操作性任務(operational tasks)即定出案主應該做的事(張碧琴譯;1995)。 (二)案主的定義 所謂案主可以從案主的能力、案主的責任、案主的自願性等三方面,來加以詮釋(黃陳碧苑等,2001)。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2001;曾華源,2002): (三)問題的界定 1.問題類別: Reid將問題歸納為下列八類(張淑貞,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三)問題的界定 1.問題類別: Reid將問題歸納為下列八類(張淑貞, 2001;曾華源,2002): (1)人際衝突(interpersonal conflict):它是指兩個人在互動時所引起的衝突。 (2)社會關係的不滿(dissatisfaction in social relation):問題在個人,故其焦點集中在問題的本身或是他人對自己的行為上。 (3)與正式組織間的衝突(problem with formal organization):它係指個人與特定組織或機構間的衝突謂之。 (4)角色執行的困難(difficulty in role performance):案主對於執行某種特定的角色有所困難,尤其是與家庭的角色有關。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5)難於決定問題(decision problems):是指案主在面對特殊情況,而需做出決定時,所面臨的困難。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5)難於決定問題(decision problems):是指案主在面對特殊情況,而需做出決定時,所面臨的困難。 (6)反應性情緒壓力(reactive emotional distress):是指案主對突發事件的發生,茫然不知所措,且非其個人能力所能控制的,有焦慮、緊張、沮喪、挫折等情緒之反應。 (7)資源不足的問題(inadequate resources):它是指案主缺乏具體、特定的資源,這些資源包括金錢、食物、住宅及工作等方面而言。 (8)其他未分類的心理或行為問題:包括習慣上的失調、成癮行為、恐懼反應、自我形象等問題。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2.問題與任務:工作者介入的最終目的是在解決問題,而案主達成此最終目的的手段是靠執行任務而來。工作者在訂立任務時宜斟酌注意: (1)案主的動機; (2)任務之可行性; (3)任務如有不良後果之處置; (4)子任務及多元任務; (5)開放式任務及封閉式任務; (6)併行性任務及依序性任務; (7)任務可循多種途徑訂定。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四)界定目標問題 界定目標問題時,所強調的是以案主的意願、期望或願付出最大努力的部份作為出發點,因此需考慮何謂可處理的問題(accessible problem)、轉介過程中的問題差異、法定問題的處理等三方面,茲說明如下(黃陳碧苑等,2001): 1.可處理的問題:所謂可處理的問題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案主知道這個問題的存在; (2)案主承認自己有這個問題; (3)案主願意處理這個問題; (4)案主有能力在會談以外,主動去嘗試處理此問題。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2.轉介過程中的問題差異:不同的工作者會對案主的問題有不同的認知,因而在轉介會談時,宜確認案主希望解決的問題及其優先順序。此外,工作者亦要瞭解不同的工作者和不同的服務機構,對問題的看法往往也會有所差異的。 3.法定問題的處理:法定問題是不能妥協的,工作者可採取一個積極的態度減低案主與機構之間的歧見。但不能為改變案主對問題的看法而對其自尊,去做不自主地造成傷害。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五)目標與任務的連結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五)目標與任務的連結 工作者任務與處遇目標屬於手段和結果之連鎖 (means-ends chain),或手段與結果一體之兩面,端賴事件如何建構。例如:案主想返家,故立即性處置目標為回家,而此又是探討和紓解案主與父親人際衝突問題之手段(曾華源等,2008)。再者,事件為未來努力期望之結果,可視為目標,但也可視為達成未來狀況之手段。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六)工作者與案主的角色及職責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六)工作者與案主的角色及職責 在工作初期,工作者可能需要有較大的引導性,一旦建構好任務,就要從這引導地位退下來。所以,案主是扮演著一個學習者和一個行動者的角色,為自己的問題而努力。 (七)服務安排 任務中心理論的介入原則是精要、清晰及著重結構化,服務安排亦受這幾個原則影響。此外,由於工作者關注所有能解決問題之方法,所以環境介入及與案主和有關人員一同進行的共同會談亦是主要的服務安排。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肆 處遇原則與過程 一、處遇目標 1.協助案主解決其所關心的問題。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肆 處遇原則與過程 一、處遇目標 1.協助案主解決其所關心的問題。 2.給予案主一個好的問題解決經驗,增進案主處理未來困難的能力,提高受助意願。 二、基本特徵和原則 1.經驗取向(empirical orientation):本理論喜好 經實驗研究證實或支持的方法及理論、對案主的假設和概念來自於蒐集到的案主資料。 2.理論統整(integrative stance)。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3.集中焦點於案主認同之問題(focus on client acknowledged problems):本理論以案主關心和認可的問題為處理的工作重點。 4.系統與脈絡(systems and contexts)。 5.短期規劃(planned brevity)。 6.合作的關係(collaborative relationship)。 7.有結構性(structure)。 8.問題解決的行動(任務)(problem-solving actions/task)。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三、建立誘因和運作的基本原則(establishing incentives and rationale)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三、建立誘因和運作的基本原則(establishing incentives and rationale) (一)任務中心理論將溝通架構分為系統性架構和反應性架構兩種。 系統性架構包括探索案主問題、確認標的問題、任務行程、設定時間限度、實踐任務、有效的終結;而反應性架構包括提供案主回饋、鼓勵案主自我表達、讓案主感到被接納、使案主能瞭解與運用社會工作者的助力(曾華源,2002)。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二)工作者引發誘因的方式及原因,將使案主更為投入及積極去做。引發誘因的溝通技巧如下:(Reid,1996;李國隆,2000;黃陳碧苑等,2001 1.預期的障礙(anticipating obstacles):幫助案主認清在任務中潛在的障礙,並訂定計畫以便防止或將障礙降至最低。 2.模仿和引導練習(simulation and guided practice):它通常可以透過角色扮演來實施。 3.問題和任務回顧(problem and task review):問題是以案主同意的任務及焦點去制定仔細的推行計劃,而回顧具有讓案主回顧自己的成就及可改進之處,工作者也會和案主討論障礙,並策劃不同的計畫以完成任務或應用其他任務完成活動。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4.結構的分析(Contextual Analysis) : 亦即結構化(structuring)。它是指建構工作,包括工作者與案主的互動中的溝通架構及方向,說明目標和治療之性質,對問題、任務、時間性等組織架構後作溝通,清楚明確指出著重在與任務有關內容上之反應等(曾華源,2002)。 5.結案(Terminating):結案可以作為一種推動案主承擔責任、積極參與及自我檢討的驅力,這種未來的問法會鼓勵案主發揮本身現有及潛在的能力。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四、評估: 1.評估案主需求的強度和方向。 2.了解案主內在價值信念。 3.協助案主了解信念之影響。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四、評估: 1.評估案主需求的強度和方向。 2.了解案主內在價值信念。 3.協助案主了解信念之影響。 五、「任務完成序列(TIS)」的執行步驟 Reid(1975)認為如案主能運用「任務完成序列」的系統性方法,將會比未運用此種方法的案主更容易成功。Reid(1975)認為「任務完成序列(TIS)」的執行步驟有: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1.提昇案主完成任務的承諾。 2.計劃完成任務的細節。 3.分析並解決可能面臨的阻礙:。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1.提昇案主完成任務的承諾。 2.計劃完成任務的細節。 3.分析並解決可能面臨的阻礙:。 4.讓案主預想或練習在完成任務過程中的行為。 5.為任務完成計劃做摘要,並鼓勵、期待案主完成任務。 六、處遇程序 Reid認為任務中心理論之運作程序主要包括下列幾個階段(Reid,W.J.,1996;Reid,W.J.,1999;李國隆,2000):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1.問題探索與詳述—評估(Problem Exploration and Specification; Assessment):焦點應放在案主的需求。換言之,標的問題是在工作者提供本身的知識和看法並與案主討論後,所提出的需求。在這個過程(通常是第一、二次會談)的結束,工作者和案主應對於想解決問題達成明確的共識。 2.契約(Contracting):工作者和案主可以發展一個口頭或書面的合約,契約也包含了案主與問題相關的目標陳述,亦即案主想達到何種的問題解決方法。一旦契約形成,必須恪遵這些條件。契約也包含一個限制處遇的評價,通常表達會談的期間及每次會談的時間。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3.任務規畫(Task Planning): (1)任務計畫過程: 確認可能的任務; 達成共識;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3.任務規畫(Task Planning): (1)任務計畫過程: 確認可能的任務; 達成共識; 計畫執行的情況; 任務摘要。 (2)任務的執行: 設立記錄系統,尤其契約中要求有系列的或重複的行動時; 確認策略,確認完成任務的動機、誘因與獎賞; 確定案主了解完成任務的價值及任務將如何協助達成目標;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藉由模仿或引導式練習,練習完成任務的相關技巧; 分析與去除障礙(動機、理解力、信念、情緒、缺乏技巧);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藉由模仿或引導式練習,練習完成任務的相關技巧; 分析與去除障礙(動機、理解力、信念、情緒、缺乏技巧); 規劃工作者的任務:工作者的任務如下: a. 與案主以外的人合作,協助案主達成任務; b. 安排引發成功的誘因; c. 在案主技巧或資源不足時,與案主共同分擔以達成任務; d. 在每次會談時與案主一起回顧已達成的任務及關聯性改變的分析。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四、結束階段 描述以前和現在之標的問題的形態; 由工作者、案主及與改變有關的他人共同評估;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四、結束階段 描述以前和現在之標的問題的形態; 由工作者、案主及與改變有關的他人共同評估; 計畫未來及協助案主處理未來的問題; 額外的契約,使過程完整結束或建立新任務; 若案主與工作者或機構仍將持續接觸,要有一明確的結束; 朝向長期處遇過程或安排追蹤; 轉介其他機構接受其他服務。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伍 理論的應用 一、優點 1.短期、扼要的介入。 2.重視案主的同意與參與 3.案主的問題與任務相關聯。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伍 理論的應用 一、優點 1.短期、扼要的介入。 2.重視案主的同意與參與 3.案主的問題與任務相關聯。 4.理論多元化。 5.人與環境的關係。 6.專業訓練。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二、缺點 1.契約的提供造成案主和工作者間的假平等,相同於專業霸權的概念。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二、缺點 1.契約的提供造成案主和工作者間的假平等,相同於專業霸權的概念。 2.無法有效處理因社會結構不公平而帶來的不平等或社會問題。 3.此理論之結構清晰及標的問題的取向,可能引發工作者原本應提供長期性服務,反而不當地使用此方法。 4.此理論看似簡單實則複雜,須有高度技巧及訓練方能勝任,並非每個工作者皆能使用。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5.對某些類型的案主不適用:(張淑貞,2001)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5.對某些類型的案主不適用:(張淑貞,2001) (1)並非要解決特定明確的問題,只想對一些問題探索:案主對於採取行動解決生活中的問題並不感興趣,但是案主較希望能探究有關存在的議題,例如關心自己的生活目標、或身份、或誰願意談談關於壓力的經驗。 (2)案主不能接受結構式的協助:例如:案主寧願用臨時、非正式的方法來獲得幫助,或是案主面對喧囂的環境,這樣可以不必被孤立,也不用跟著特定的問題。
第五節 任務中心理論 (3)案主想改變的問題無法藉由任務達成:例如,案主具有心因性的或是行動困難的問題,則此類案主不可能去確認與完成問題解決的任務。 (4)案主不希望被幫助,但是需要「保護理由」:此理論能運用在許多非尋求工作者協助或最初勉強答應接受來自工作者的影響,使其改變對問題的概念。
第六節 危機干預 壹 前言 在社會工作實務領域中,社會工作者經常接觸遭遇到有潛在災難性生活事件或處在危機中的人們,而需要提供危機干預服務。 第六節 危機干預 壹 前言 在社會工作實務領域中,社會工作者經常接觸遭遇到有潛在災難性生活事件或處在危機中的人們,而需要提供危機干預服務。 危機干預的涵義有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的危機干預採用公共衛生三級預防的概念:初級預防從個人與環境兩個層面著手,一方面企圖經由改善環境以減少人們面臨危機情境的機會;另一方面提升人們因應生活事件的能力,以降低所面臨的壓力事件成為危機的機會。次級預防努力降低危機情境的嚴重性。三級預防的目標為降低損傷或失能的程度,針對危機所造成的傷害進行復健。
第六節 危機干預 狹義的危機干預是針對處在危機狀態下的個人所進行的預估與處遇,主要目的為協助當事人恢復危機前的功能,處置範圍鎖定因危機事件所引發的各項反應。 貳 基本假設 1.危機是每一個人在生活中都可能遭遇到的經驗。 2.處在危機中的個人會出現情緒性失衡、社會解組、認知失調與生理症狀。 3.危機是一個具有時間性、發展性的歷程。
第六節 危機干預 參 核心概念 4.在失衡的階段中,人們會本能地努力奮鬥以回復生活的均衡。 第六節 危機干預 4.在失衡的階段中,人們會本能地努力奮鬥以回復生活的均衡。 5.處在危機中,出現高張情緒的個人對於協助的接受度高。 6.危機也是一個轉機。 參 核心概念 危機干預的核心概念包括下列幾項: 1.危機干預所處理的問題包括正常成長過程所面臨到的轉變,與生活中所遭遇到的意外事件。 2.危機干預的重點在協助當事人回復到正常(或危機前)的狀態。
第六節 危機干預 肆 干預目標、原則與過程 3.當事人在危機干預過程中擔任重要角色。 第六節 危機干預 3.當事人在危機干預過程中擔任重要角色。 4.工作者的角色為提供資訊、建議,在必要的時候採取主動,指導當事人採取一連串系統性的步驟,示範如何採取有效的解決方法。 肆 干預目標、原則與過程 一、干預目標與原則 (一)干預目標 1.舒緩危機情境所產生的壓力或衝擊,減輕症狀及負向情緒。
第六節 危機干預 2.瞭解危機誘發事件及其影響。 3.規劃可採取哪些行為以維持最大的自主性。 4.發掘可運用的資源。 第六節 危機干預 2.瞭解危機誘發事件及其影響。 3.規劃可採取哪些行為以維持最大的自主性。 4.發掘可運用的資源。 5.回復危機發生前的生活功能。 除了上述的基本目標之外,在某些條件具足的情況下,工作者可以進一步朝下列兩項進階目標努力: 1.確認目前的壓力,以及引發這些壓力的過去生活經驗與衝突
第六節 危機干預 當事人現階段所面臨的壓力,可能是目前生活中的某些特殊情境引發過去生活中某一個特定經驗,而將其經歷該事件時所產生的狀態彰顯出來;也可能是因為過去未適當處理的衝突壓抑在心中,這個衝突受到目前所面臨的情境所引發而再度浮現。 在此情況之下,危機干預的目標為協助當事人回顧目前壓力與過去生活經驗的關聯性,以便處理過去未完成的經驗或未化解的衝突。
第六節 危機干預 2.引發新的思考、認知及感覺模式,並發展新的適應及因應 第六節 危機干預 2.引發新的思考、認知及感覺模式,並發展新的適應及因應 透過處理當事人的情緒及危機經驗,引發長期性的改變,使其各項功能在經過危機干預之後有所提升,而超越危機未發生之前的程度。 (二)處遇原則 1.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主動提供協助 2.同時進行診斷與處置 3.處置有時間限制,是短期的 4.扮演積極的角色
第六節 危機干預 5.限定工作目標 6.提供實用的資訊與實際的支持 7.動員社會支持 8.鼓勵表達情緒、症狀與擔憂 第六節 危機干預 5.限定工作目標 6.提供實用的資訊與實際的支持 7.動員社會支持 8.鼓勵表達情緒、症狀與擔憂 9.支持有效的因應,讓當事人感覺到自己還是有能力的 10.提出認知方面的議題、對其經驗作面質 11.必要時需使用藥物 二、處遇步驟 (一)舒緩情緒、建立關係
第六節 危機干預 可採行的具體作法如下: 1.表達對當事人情緒的瞭解、舒緩其情緒 2.告訴當事人「強烈情緒是對壓力情境的正常反應」 第六節 危機干預 可採行的具體作法如下: 1.表達對當事人情緒的瞭解、舒緩其情緒 2.告訴當事人「強烈情緒是對壓力情境的正常反應」 3.指導當事人進行深呼吸或肌肉放鬆 4.在特殊情況下,要考慮用藥物來協助當事人 5.運用當事人的社會支持系統 (二)進行預估 預估的重點可以分為三個層面探討,第一個層面是危機情境的客觀情況,第二個層面是當事人的狀態,第三個層面是當事人的社會支持。
第六節 危機干預 1.客觀情況的預估 (1)危機事件及其所引發的危險程度 第六節 危機干預 1.客觀情況的預估 (1)危機事件及其所引發的危險程度 危機事件的預估重點,在於瞭解促使當事人尋求協助的事件是什麼、其嚴重性、持續時間、發生頻率及暴力程度如何。 致命性預估包括是否需要醫療照護;危險程度的預估包括攻擊者是否在附近、是否有幼童處在危險當中、是否藥物或酒精作用持續影響、當事人是否想自殺或自我傷害等。其中當事人是否想自殺或自我傷害,是危險程度預估的重要指標。
第六節 危機干預 需要透過下列問題進行預估: 當事人是否計畫要自殺或殺害別人? 當事人只是想想而已,還是已經選定某一種方式? 第六節 危機干預 需要透過下列問題進行預估: 當事人是否計畫要自殺或殺害別人? 當事人只是想想而已,還是已經選定某一種方式? (2) 危機事件對當事人所造成的生活層面的影響 危機事件對當事人生活層面造成的影響預估重點包括:當事人的工作或生活受危機事件的影響情況、當事人的狀態對他周遭的人所產生的影響、重要關係人對當事人目前狀態的看法、他們認為當事人應該做什麼等。
第六節 危機干預 2.當事人狀態的預估 (1) 情緒層面的預估 第六節 危機干預 2.當事人狀態的預估 (1) 情緒層面的預估 透過當事人所反應出來的情緒,可以瞭解整個事件中較麻煩的層面及其所造成的影響,發覺當事人的需求。 (2) 認知層面的預估 認知層面預估的重點在於瞭解當事人如何解讀危機情境對其所產生的影響。 (3) 因應策略層面的預估 要預估當事人的因應能力。
第六節 危機干預 3.社會支持層面的預估 預估重點在於瞭解當事人有沒有社會支持系統、其社會支持系統中包括哪些人、這些人對於當事人及其所面臨的情境有何看法、他們認為當事人應該怎麼做、可以提供哪些支持或協助。 (三)規劃危機干預策略 可以從兩個層面做規劃:一個層面是規劃工作者要採取的作法,另一個層面是規劃要協助當事人採取的作法,這個部分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六節 危機干預 1.探索各種可能的因應作法。 2.決定因應作法。 3.規劃具體細節。 4.分析、解決可能遇到的障礙。 第六節 危機干預 1.探索各種可能的因應作法。 2.決定因應作法。 3.規劃具體細節。 4.分析、解決可能遇到的障礙。 5.簡要陳述執行計畫。 (四)執行處遇 實際執行處遇時所著重的層面有兩類: 1.以當事人的危機處境為處遇重點 透過調整當事人的環境、與重要關係人進行會談、動用當事人身邊的重要他人提供各方面的支持與協助、運用相關資源等作法,來化解當事人的危機處境。
第六節 危機干預 2.以當事人為處遇重點 (1) 情緒層面的處遇 協助當事人探索、抒解情緒,降低危機情境所造成的情緒衝擊,舒緩壓力與焦慮。 第六節 危機干預 2.以當事人為處遇重點 (1) 情緒層面的處遇 協助當事人探索、抒解情緒,降低危機情境所造成的情緒衝擊,舒緩壓力與焦慮。 (2) 認知層面的處遇 協助當事人對於危機情境有一個理性、合乎現實的認知。 認知層面的處遇可以歸納成三個步驟: 協助當事人對事件有客觀、真實的瞭解 協助當事人瞭解危機事件的意義 協助當事人修正其非理性認知,重建新的、具功能性的認知
第六節 危機干預 (3) 行為層面的處遇 協助當事人找出新的、有效的因應方法去處理危機事件。 第六節 危機干預 (3) 行為層面的處遇 協助當事人找出新的、有效的因應方法去處理危機事件。 以當事人為重點的處遇多透過會談來進行,會談的模式有不同的取向,從非結構式到高度結構式的處遇模式都可以採用,工作者要找出自己所熟悉的方法,加以運用。 (五)干預成果評估 衡量危機解除與否的指標包括:(1)當事人生活恢復平衡;(2)當事人認為自己已經可以掌握情境;(3)當事人可以直接談論危機經驗;(4)當事人已經發展出因應危機的策略。
第六節 危機干預 一般而言,危機干預的處置至此可能告一段落,如果條件俱足,工作者可以再進行下列的步驟,將危機干預的功能作進一步的提升。 第六節 危機干預 一般而言,危機干預的處置至此可能告一段落,如果條件俱足,工作者可以再進行下列的步驟,將危機干預的功能作進一步的提升。 (六)預防性輔導 預防性輔導是在危機干預的結束階段所進行的具有預防意義的前瞻性輔導,目標為協助當事人預估將來可能遇到的危機、預想可採用的處理方法,以降低再遇到危機時可能受到的衝擊(Aguilera, 1994)。相關的作法包括:
第六節 危機干預 1.分析此次危機出現時產生強烈負向情緒的原因。 2.指出當事人在因應過程中有哪些能力獲得改進、出現哪些建設性的改變。 第六節 危機干預 1.分析此次危機出現時產生強烈負向情緒的原因。 2.指出當事人在因應過程中有哪些能力獲得改進、出現哪些建設性的改變。 3.探討避免類似危機再度發生的作法。 4.預想未來再遇到類似危機情境可能會產生的需求、可運用的支持系統及其他資源。 5.列出面臨危機時需要處理的重要事項。 (七)後續會談、輔導
第六節 危機干預 在危機處理的過程中,當事人可能發現自己需要針對某些議題作深入的探討,或遇到其他事件,希望能繼續接受輔導。在這種情況下,要為當事人安排常規性的會談,進行後續輔導。 伍 理論適用之實務情境 一、運用現況 以國內而言,下列各個體系中的社會工作者經常需要為其所服務的對象進行危機干預服務: (一)醫療體系
第六節 危機干預 (二)社會服務機構體系 (三)學校體系 (四)部隊體系 (五)社區 第六節 危機干預 (二)社會服務機構體系 (三)學校體系 (四)部隊體系 (五)社區 不論哪個領域,個案工作者提供危機干預的方式包括下列二種: (一)以個人為焦點的危機干預 針對遭遇危機的個人,提供協助。 (二)以整個家庭為焦點進行危機干預 當家庭中的某一個成員所發生的事件衝擊到整個家庭的均衡時,就以所有的家庭成員為對象進行危機干預協助。
第六節 危機干預 二、評論 (一)優點 危機干預理論在實務工作的運用上,具有下列各項優點: 1.提供工作者系統性的評估與介入的步驟 第六節 危機干預 二、評論 (一)優點 危機干預理論在實務工作的運用上,具有下列各項優點: 1.提供工作者系統性的評估與介入的步驟 2.對危機採取積極、正面的看法 3.在整體模式的運作之下保持彈性與動態性,可以隨當事人的狀況作必要的調整 4.強調工作者主動迅速地因應當事人的需求 5.強調工作者的主動、指導性及權威,在某個程度上順應國人尊重權威的習性,在案主順從、配合度高的情況下,有助於協助的進行
第六節 危機干預 (二)限制 危機干預模式在實際執行上難免會遇到下列各項限制: 1.危機狀態非常難界定。 第六節 危機干預 (二)限制 危機干預模式在實際執行上難免會遇到下列各項限制: 1.危機狀態非常難界定。 2.危機狀態存在的時間長短有極大的差異。 3.危機發展階段理論可能會視某些具有獨特發展模式的危機經驗為異類。 4.危機的發展階段可能是相互重疊,或未按照理論所提的順序出現。 5.保密的原則可能會讓工作者在工作執行上遇到兩難的情況。
第六節 危機干預 6.由於危機干預具有時間性,無法適用於需要危機干預,卻缺乏受助意願或防衛性重之當事人。 第六節 危機干預 6.由於危機干預具有時間性,無法適用於需要危機干預,卻缺乏受助意願或防衛性重之當事人。 7.強調快速、獨立決策及主動外展服務使得工作者在執行上承受巨大的壓力。 8.由於其綜融性之特質,造成工作者在運用上的困難。 9.在實際執行上,可能因工作者個人能力或概念的問題而造成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