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修正 与工会工作的新课题 黑启明 手机:13707517335 邮箱:1005727838@qq.com 《劳动合同法》的修正 与工会工作的新课题 黑启明 手机:13707517335 邮箱:1005727838@qq.com 2015-11-17
个人简介 黑启明,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南医学院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 研究领域: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医疗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劳动关系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会副会长,海南省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海南省医患关系研究会秘书长,海南省劳动保障咨询专家。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第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2006.10.11)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
在人民大会堂为省厅级干部讲授 《劳动合同法》( 2007.12.28 )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两个重要里程碑
习近平出席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并讲话 (2011.08.15) 习近平出席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并讲话 (2011.08.15) 8月15日至16日,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举行。这是8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习近平夜访纺织企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2013.11.25) 新华网北京11月26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夜色降临,习近平25日晚6时许来到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听说企业在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的同时努力为员工提供住房、医疗保障,注重保持劳资关系和谐,总书记很高兴。他叮嘱企业负责人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多关心职工,多谋福利,多为社会和谐作贡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2015.3.2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2015.3.21)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 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逐步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
《中共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2015.10.29)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双11快递高峰到来,广州申通却传出罢工消息 日期:2015-11-16 来源:新快报 日期:2015-11-16 来源:新快报 申通此次“罢工”跟双11快件过多,工作压力增大但是工资问题没处理好有关。据申通内部人士爆料称,广州申通快递公司工资过了保底还要降低30%。“以前派件费一件1元,现在降至6毛”。这位爆料者还称,“员工累死累活一个月工资本来有6000元到7000元,但是被公司左扣右扣,就变成了3000元。公司不包吃不包住,这是逼死员工的节奏。”
讲授提纲 一、劳动关系和三方协商机制 二、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三、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 四、《劳动合同法》及其修正 五、工会如何参与劳动关系运行 六、工会工作的新课题 七、工会模式的转型与创新
一、劳动关系和三方协商机制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主体和结构 (1)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关系,通常是指生产关系中直接与劳动有关的那部分社会关系,或者说是整个社会关系系统中与劳动过程直接相关的社会关系系统。 具体地说,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的过程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常凯主编:《劳动关系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9
(2)劳动关系的主体 劳动者 工会组织 用人单位 雇主组织 政府
(3)劳动关系的结构 狭义的劳动关系即个别劳动关系,是指工人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劳资关系) 广义的劳动关系即集体劳动关系,是指由工会为代表的劳动者与雇主或者雇主组织所构成的社会关系。(Union-Management Relations) 企业劳动关系首先是一种个别劳动关系,一旦工人成立工会,企业的劳动关系便形成一种集体劳动关系。
社会劳动关系即整个社会层面的劳动关系,这是一种以劳动力市场为基础的,包括劳动力提供方的劳方、劳动力需求方的资方和协调方的政府的三方关系。(Industrial Relations) 社会劳动关系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关于劳工政策、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等层面的问题。
(二)三方协商机制 (1)三方协商机制 是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相互沟通、平等协商、合作共事的一种机制。 西方称之为“社会伙伴关系”。 (2)三方协商机制的主体 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工会组织 雇主组织
(3)三方协商机制的基本特征 平等性 协商性 合作性 (4)三方协商机制的职能 磋商咨询 谈判协商 协调仲裁
二、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1)工会的职能 工会的总体目标决定了工会的基本职能,可以概括为: 代表会员与雇主交涉。 代表会员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 为会员提供职业保障。 代表会员参与政治活动。 为会员提供社会性服务。
(2)中国工会的的职责 1992年修改后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将工会的职能概括为:“维护、建设、参与、教育”。 2001年修改后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将“维护”列为工会的基本职责。 依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职责可以分为基本职责和具体职责。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劳动权益,包括就业的权利、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社会保障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等; 二是民主权利,包括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中国工会的法律保障 中国工会的法律保障源于《工会法》、《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和行政规章。 1、对工会组织的保障 2、对工会干部的保障 3、对工会活动的保障 4、对工会财产经费的保障(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 从国际比较的视野观察,中国法律对工会履行职能的保护,在内容上属于最为全面的。
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1、工会在总体上提高了工资福利水平 2、工会推动了产业民主的进步,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3、工会为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可能 4、工会在维护社会公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平等协商的内容: 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关系双方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规定了六项基本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卫生; 5、职工保险; 6、福利。 除此之外,还可以涉及劳动关系相关的其他内容。
三、当代中国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 1、劳动制度的改革与劳动关系的转型 2、劳动关系主体定位已经完成,劳资双方力量对比极不平衡 1)劳动者阶层 2)雇主阶层 3)劳动关系中的政府 a.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和体系化 b.政府在劳资矛盾和劳资冲突中的公正性
3、劳动关系已经实现市场运行,但运行机制尚不规范 1)劳动关系初步实现市场运行 2)个别劳动关系很不规范(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大检查,五大方面问题) a.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内容不规范 b.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没有得到全面执行 c.超时加班现象比较普遍 d.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 e.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不够 3)集体劳动关系尚未形成
4、劳资矛盾和冲突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 1)中国开始进入劳资矛盾多发期和冲突期 2)近年劳资矛盾和劳资冲突行为持续高企 3)劳资矛盾和劳资冲突的原因和性质 4)劳资矛盾和劳资冲突的影响 a.对中国经济社会已经产生了深远影响 b.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c.政府的劳工政策和处理行为,使劳动关系问题具有相当的政治影响
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与调整思路 1、以政府主导的调整方式维持劳动关系的基本稳定 2、建立“一体多元”的劳动关系调整系统 1)劳动合同的实施 2)人力资源管理方式的改善 3)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 4)劳工NGO推进 3、推进集体劳动关系的构建与调整,实现劳动关系的长久和谐
四、《劳动合同法》及其修正 新中国的劳动法律体系 1、《工会法》(1950,2001修订) 2、《劳动保险条例》(1951,1954修订) 3、《残疾人保障法》(1991,2008修订) 4、《劳动法》(1994) 5、《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2012修订) 6、《就业促进法》(2007) 7、《劳动合同法》(2007,2012修正) 8、《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法》 (2007) 9、《社会保险法》(2010) 10、《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劳务派遣被严重滥用三大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劳务派遣被严重滥用三大问题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最新数据表明,目前劳务派遣人数为3700万人,约占全国职工总人数的13.1%。 1、许多用工单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的用工单位甚至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的问题比较突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权利得不到很好落实; 3、劳动争议激增,劳动者尤其是工伤、职业病劳动者维权极为困难——同时要与两个单位打官司让劳动者力不从心,严重危及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与社会稳定。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要点 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1、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 将注册资金由50万提高到200万 2、明确提出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不仅限于劳动报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还包括社会保险、带薪休假、企业福利等方面。 3、对劳务派遣岗位“三性”作出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为基本形式,劳务派遣仅为补充形式,并且将“一般”改为“只能”。 4、加重了违法劳务派遣行为的处罚力度。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要点 1、明确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2、派遣劳动者比例高的单位有两年过渡期。 3、保险福利同工同酬,跨地区派遣同工同保。 4、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责任。
五、工会如何参与劳动关系运行 1、工会与劳动权益 2、工会与促进就业 3、工会与劳动合同制度 4、工会参与平等协商
1、工会与劳动权益 (一)宪法中的劳动权(义务主体是国家) 1、个体劳动权: 自主择业权、平等就业权、劳动保护权。 2、集体劳动权: 团结权、团体协商权、争议权,被称为“劳动三权”。
(二)劳动法中的劳动权(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休息休假的权利; 4、获得劳动安全区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机制 一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是劳动合同制度; 三是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2、工会与促进就业 (1)通过参与制定促进就业的相关立法和社会政策,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维护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 (2)发挥工会自身优势,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促进职工就业和再就业。 (3)开展就业援助行动。 (4)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 (5)推动实施送温暖工程与促进实现再就业的有机结合。 (6)帮助和扶持劳动者创业。
3、工会与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内容: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合同期限;(2)合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合同终止条件;(7)违约责任。 除此之外,双方还可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工会在劳动合同制度中的法律地位 (1)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2)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进行监督; (3)代表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有效调整劳动合同; (4)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调处劳动合同争议。
4、工会参与平等协商 平等协商是指工会与相应的用人单位或其代表组织,为协调劳动关系以及签订集体合同而进行的协商行为。 集体合同,也称团体协约,是工会与经营者及其代表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卫生、职工保险和福利等事项,经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实践中,平等协商不仅是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而且也是劳动关系双方代表组织协商处理劳动关系事宜的一种有效机制。
平等协商的作用: 1、保障劳动者权益。 2、促进用人单位利益的实现。 3、促进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 协商与谈判的不同,在于注重的是利益的共同点而不是利益的对立。
平等协商的内容: 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关系双方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规定了六项基本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 3、休息休假; 4、劳动安全卫生; 5、职工保险; 6、福利。 除此之外,还可以涉及劳动关系相关的其他内容。
工资集体协商议题 包括五个方面: (1)工资水平; (2)工资关系; (3)工资支付形式; (4)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5)其他有关的工资保障。
工会参与平等协商的策略 工会运用策略的一般原则: 一是充分准备,知己知彼。 二是原则性、合作性和灵活性有机统一。 三是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为协商的成功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留有余地,避免陷入僵局。
工会策略的选择 一是进攻策略,为劳动者争取更多的利益。 二是退却策略,即暂时的让步换取未来的回报。 三是坚守策略,即在坚持不降低原有劳动标准的前提下力争有所提高。 四是迂回策略,即把握好不同协商议题之间的相互影响或互补关系。
运用力求做到: 一是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策略运用和谋划有法可依。 二是搜集市场和用人单位相关信息,是策略制定更有针对性。 三是充分把握工会近期和远期目标,统筹规划,避免因小失大,顾此失彼。 四是分析对方的协商目标和可能采取的策略。 五是在制定策略前,尽可能征求职工意见。
六、工会工作的新课题 (一)积极引导被派遣劳动者工会的组建和入会。随着劳务派遣业设立资格的提升(注册资本和经营场所设施等),在用人单位引导被派遣劳动者成立工会成为工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地方或行业工会可协同劳动行政部门,掌握取得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信息,积极开展基层工会的筹建。同时,对于劳动流动性过大的行业,可考虑在用工单位工会吸纳被派遣劳动者入会。通过上述两种渠道,增强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会组织率,为工会维权夯实组织基础。
(二)对于被派遣劳动者针对同工同酬问题以及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向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提出权利利益主张的,工会应当依法代表劳动者维护其权利。
(三)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为工资增长代表职工努力争取,同时,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原则的落实纳入到企业或行业集体协商之中,特别是对于劳动报酬分配方法、工资定级和增长制度、岗位工资水平等信息,应当代表劳动者积极了解实际,敦促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诚实义务履行。
(四)对于吸纳被派遣劳动者入会的工会组织,应当积极探索平衡劳动合同制职工与劳务派遣职工之间的利益矛盾,一方面通过普法宣传活动让广大职工认识到同工同酬原则的意义和法律规定,一方面通过与用工单位的集体协商确保两种劳动者群体利益的保障。
(五)代表意见的形成和确立,应当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少数诉求渠道,并探索工会领导中的构成变化、特殊投票权制度、特殊决议等制度,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话语权。
(六)当发生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连带责任的情形时,基层工会之间应当协同配合,并在地方或行业工会的支持下,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修订,为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保障疏通制度障碍,与此同时,也对我国工会维权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劳务派遣制度的新规则,对我国工会发展和组织职能建设,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工会组织在这次法律修订实施后,一定可以大有作为。
七、工会模式的转型与创新 1、利益组织化需要工会 2、工会问题的国际比较 3、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工会模式 4、超越传统模式和西方模式
1、利益组织化需要工会 (一)为工人谋福利而不谋私利。 (二)正确对待工人的正当批评。 (三)工会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能。
2、工会问题的国际比较 (一)西方工会与会员的关系问题。 (二)中国存在的类似问题。 (三)解决问题的不同路径。
3、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工会模式 (一)自上而下的改革 (二)组织制度创新 (三)维权机制创新 (四)参与模式创新 (五)干部制度创新 工会干部之“三家”: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协调劳动关系专家。(王兆国,2003.12)
有关法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 通过,2001年10月27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通过,2012年12月28日修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
推荐阅读书目
参考书目 1、李德齐主编:《工会干部培训教程》,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9 2、冯同庆编著:《工会学——当代中国工会理论》,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 3、陈天学编著:《工会:组织与管理》,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
谢 谢 黑启明 博鳌.亚洲湾 201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