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工作情况汇报 湖北省荆门市水务局 二0一六年九月
荆门市地处湖北中部,国土面积1.2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万,下辖7个县(市、区),亩均水资源占有量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境内大、中、小水利工程兼具,放、引、提水灌区齐备,在湖北省农业灌溉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一、广泛调研,出台方案 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别必雄4次就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出批示。市水务局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先进地区经验,深入研究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面重大问题,并开展系列专题调研,在反复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荆门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方案制定中,省水利厅给予了全力支持和精心指导。王忠法厅长批示:“荆门市工作积极主动,水价改革超前谋划,请财务处研处,并予以指导支持。”
一、广泛调研,出台方案 省水利厅分管领导和厅财务处、农水处主要负责人先后多次到我市调研,指导科学制定方案,优化试点布局,完善工作举措。
一、广泛调研,出台方案 目前,《荆门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先后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率先在全省市州中以市政府文件出台。
二、明确要求,建立机制 一是明确主题定水权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紧扣“节水、减污、减负、增收、可持续运行、良性发展”等关键词,着力建立“三定机制”: 一是明确主题定水权 以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综合农业用水定额、灌溉面积、水文数据、渠道水利用系数、种植结构等因素,确定乡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将其细分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颁发用水权证,明晰农业水权。
二、明确要求,建立机制 二是分级分类定水价 根据年度来水量预报,实行年度动态水权。建立水权交易平台,对用户结余水量,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以回购或跨区域、跨行业转让。目前,我市正在制定农业水权分配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等配套政策。 二是分级分类定水价 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大型灌区骨干工程由市政府定价,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由县级政府定价,跨行政区划的灌区由上级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罐区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可实行政府定价,也可实行协商定价。
二、明确要求,建立机制 分级 定价 分类 市级政府 县级政府 上级政府 供需双方协商 大型灌区 中型灌区 跨行政区划的灌区 具备条件的灌区 粮食作物 经济作物 养殖业 达到全成 本或微利 达到运行成本 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灌区可控范围内限采地下水,使地下水用水成本高于当地地表水,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和生态改善。实行农业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建立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农业节水。目前,我市已对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试点区域末级渠系的运行成本价和完全成本价进行了测算,提出了分级分类分档水价草案,正在征求各方意见。
二、明确要求,建立机制 三是靶向施策定奖补 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补贴对象主要为定额内用水的种粮农户、农民用水者协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结合农业用水定额、降雨量、供水远近、地形地貌、同区域同类型作物年度亩均用水量,确定标准亩节水量奖励基准,按照节水量给予分档奖励。统筹水管单位工程公益性维修养护经费、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调水费用补助、高扬程抽水电费补贴、农村水利“一事一议”资金、节能减排资金及其他有关农业奖补资金、农业水费结余资金等,拓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来源。市、县(市、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建立农业节水奖励基金。
三、明确路径,梯次推进 我市明确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定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在保证用水户基本用水需求的同时,建立多用水多花钱、少用水少花钱、节约用水得补贴的机制,既不在总体上增加农民负担,又促进节约用水。全市将用9年时间,形成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奖补机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制度、节水技术措施普遍运用;农业用水方式根本转变。
三、明确路径,梯次推进 按照“四个阶段、三个批次”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个阶段”,即制定方案、建立机制、完善工程、考核验收;“三个批次”,灌溉设施已经完善的作为第一批,漳河水库三干渠、刘畈、石门等7个灌区2018年底完成改革任务;正在完善灌溉设施的作为第二批,2022年底完成改革任务;准备完善灌溉设施的作为第三批,2024年底完成改革任务。
四、统筹布局,抓好结合 一是与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相结合 坚持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系统工程,结合荆门实际,赋予改革新的内容,整合部门资源,同向聚力推进。 一是与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相结合 建立完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灌区骨干工程、末级渠系配套工程、供水计量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夯实改革工程基础。
四、统筹布局,抓好结合 二是与按户连片耕种、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 大力推广“沙洋模式”,通过土地集约、连片经营,破解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最后一公里”困局,提高水资源要素与其他经济要素的适配性。
四、统筹布局,抓好结合 三是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 树立“节水即治污”理念,提倡农民少用一方水、少施一斤肥、少打一两药;全面推广旱育秧和“薄、浅、湿、晒”水稻节水灌溉制度,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水肥药一体化技术;每个县(市、区)都要办好节水型示范灌区,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节水减排水平。通过田间水肥高效利用、排水沟渠对面源污染的去除净化和塘堰湿地对面源污染的去除净化等“三道防线”的协同运行,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生态化、无动力或微动力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技术,减轻农户点源污染。
四、统筹布局,抓好结合 四是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相结合 推行自建自管自用型、自建自管共用型、共建共管共用型和公建公管共用型“四型”改革模式,将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两手发力,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
四、统筹布局,抓好结合 五是与农村自来水厂运行维护机制改革相结合 六是与财政节能减排综合试点相结合 对农村水厂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定价,保障其良性运行,助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六是与财政节能减排综合试点相结合 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纳入财政节能减排综合试点工作范畴,安排资金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五、试点先行,重点推进 漳河水库三干渠灌区作为市级和沙洋县试点,今年将完成所属的仓库、洪庙、陈池等3个灌区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为全市改革提供经验。目前,市水务局、市漳河水库三干渠管理处与沙洋县政府、灌区乡镇、村、协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沙洋县积极发挥改革主体作用,共同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三干渠灌区被省水利厅纳入全省改革试点,给予了项目和资金支持。目前,省财政已下达三干渠水价改革专项资金1500万元,荆门市落实配套资金500万元。 二是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改革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进驻一线工作。
五、试点先行,重点推进 三是完成了洪庙、陈池、仓库支渠等9个农民用水者协会换届选举,落实了办公地点,配备了办公设施,完成了协会章程、制度上墙等工作。完成了三干渠灌区已成立的29个农民用水者协会法人变更、登记发证等工作。
五、试点先行,重点推进 四是深入试点区农户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灌溉面积、亩均用水量、自备水源、用水成本等情况,为测算用水定额、落实初始水权、测算供水成本以及落实奖补政策提供基础数据。其中,陈池、洪庙、仓库支渠等3个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的灌区正在开展水权分配工作。
五、试点先行,重点推进 五是以村为单位,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册及公开信、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引导干部群众掌握政策、形成共识、支持改革。
五、试点先行,重点推进 六是正在开展渠道硬化、土方整治、计量设施安装、光纤敷设等工作。
五、试点先行,重点推进 七是形成了《三干渠灌区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市财政局会同市水务局具体负责奖补资金管理工作。 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这次会议精神,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按照抓节水、保供水、治污水、蓄雨水“四水同生”的思路,全面推开第一批次单位改革工作,确保改革落地、惠及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