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目睹兒少 辨識及處遇 講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家庭暴力及性侵 害防治中心 主任葉玉如 98.09.22-23
當前社會現象 出生率下降 人口老化快速 離婚率升高 女性勞動參與率上升 跨國婚姻增加 中度的失業率 家庭結構多元化
出生率下降 我國出生率從1971年25.64‰、1981年22.97‰、1991年15.70‰、2001年11.65‰、2003年10.06‰、2005年9.06‰,下滑到2007年8.92‰ 高雄市出生率從2001年9.94‰、2003年8.66‰、2005年7.87‰,到2007年7.9‰ 全國及高雄市粗出生率圖
育齡婦女總生育數下降 我國婦女總生育數(每一婦女一生中所生育的子女數)1951年7.04人、1961年5.59人、1971年3.71人、1981年2.46人、1991年1.72人、2001年1.4人、2003年1.24人、2005年1.12人,到2007年下降到1.1人 高雄市婦女總生育數2001年1.14人、2003年1.01人、2005年及2007年已下降到0.92人
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升高 全國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由1976年3. 64%、1981年4. 41%、1986年5. 28%、1991年6 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升高 全國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由1976年3.64%、1981年4.41%、1986年5.28%、1991年6.53%、1993年7.1%、1996年7.86%、2001年8.81%、2003年9.24%、2005年9.74%,升高到2007年10.21% 高雄市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由2001年7.41%、2003年7.93%、2005年8.59%,升高到2007年9.23% 全國及高雄市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圖
老年人口數比由7%升高到14%所需的年數,日本23年;台灣26年;英國45年;德國45年;美國70年;瑞典85年。顯見我國是世界上人口老化速度最快的國家之一。而人口老化速度過快,將會擠壓因應高齡社會準備的時間。 人口老化快速:我國老年人口比率因國民壽命延長及出生率降低而顯著上升,65歲以上人口估計在未來二十年內將增加近一倍,佔總人口比率由目前10%升高為16%,老年人口的照顧及扶養負擔,將更為沉重
高雄市粗離婚率2001年3.05‰、2003年3.41‰、2005年3.1‰,2007年下滑至2.8‰ 離婚率升高 我國粗離婚率(對/千人)於1971年0.36‰、1981年0.83‰、1991年1.38‰、2001年2.53‰、2003年2.87‰、2005年2.8‰,2007年下滑至2.5‰,然近十年來攀升速度很快,單親家庭比率也因此而升高 高雄市粗離婚率2001年3.05‰、2003年3.41‰、2005年3.1‰,2007年下滑至2.8‰ 全國及高雄市粗離婚率圖
高雄市女性勞動參與率從2001年40.61%、2003年42.64%,逐年上升到2006年43.91% 女性勞動參與率上升 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從1971年35.37%、1981年38.76%、1991年44.39%、2001年46.1%、2003年47.14%,逐年上升到2006年48.68%,雖然比率並非很高,但已足以影響家內照顧、家庭關係、家事分工,以及女性在職場的公平對待等現象與問題 高雄市女性勞動參與率從2001年40.61%、2003年42.64%,逐年上升到2006年43.91% 全國及高雄市女性勞動參與率圖
跨國婚姻增加 我國的跨國婚配率 從1998年15.69%、1999年18.63%、2000年24.76%、2001年27.10%、2002年28.39%,快速攀升到2003年的31.86% 然後2004年下降至23.82%、2005年20.14%及2006年16.77% 在2003年前增加速度十分快速,跨國婚姻組成的家庭所面臨的社會、文化適應問題,亟待協助
失業率上升 我國平均失業率從1996-2000年2.6%~2.99%、2001年4.57%、2002年5.17%、之後開始下降到2007年3.91%、2008年4.14%、2009年3月上升至5.81%。 高雄市平均失業率從1999年及2000年3.8%、2001年5.0%、2002年5.5%、2003年5.2%、2004年4.6%、2005年至2007年下降到4.2% 、2008年4.3%。 全國及高雄市失業率圖
家庭結構類型及比率圖
從上述數據也顯現出家庭變遷所衍生之問題,需要特別重視與關心 老化和少子化現象,呈現出扶養負擔將會加重,因此婦女就業增加和雙薪家庭增加都是因應而生的結果,而婦女長期背負著家中主要照顧者的角色,因此當婦女轉入勞動參與,則更加突顯出生育、托兒、托老等兒童及老人之照顧需求 離婚率升高也影響著單親家庭比例增加。在台灣地區離婚率逐年上升當中,處理離婚事件過程裡,是否充分考慮到兒童及婦女的最佳利益?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而離婚後接踵而來的贍養費及子女的監護權、探視權等爭議,也是現今社會家庭之另類戰爭 隔代教養家庭呈現成長現象,過去子女的主要教養者為父母親,祖父母只是從旁協助,但隨著社會的快速變遷,許多父母因工作、離婚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負起教養孩子的責任,祖父母自然成為了替代教養者的角色,而這對家庭產生何種影響值得注意 跨國婚姻家庭的產生,除關心新移民的生活適應及新台灣之子的成長環境之外,對於多元文化的認識與了解也是現階段關注重點
家的困境……… 危機家庭的辨識
危機家庭 高風險家庭 目睹兒家庭 兒童少年保護家庭
高風險家庭 當家庭遭遇重大變故、陷入經濟困境、負擔家計者重病、婚姻關係不穩定、家中成員經常衝突、患有精神疾病或酒藥癮等危機事件,又缺乏有力的支持系統和足夠的資源來處理危機
如何評估高風險家庭 家庭成員衝突 照顧者患精神疾病、染酒癮藥癮 照顧者有自殺傾向或自殺記錄 家庭貧困、單親、隔代教養 負擔家計者失業 負擔家計者死亡、離家、重病、入獄
高風險家庭風險因素 (宋麗玉教授及施教裕 ,2005) 高風險社會因素 含貧困、收入不固定、失業、.社交孤立、親友關係疏離、社區環境複雜、親屬從事不正當行業、親友關係衝突及其他等因素。 高風險家庭因素 含父母婚姻不和諧-含外遇、父母離婚、父母分居、父母有犯罪紀錄、父母入獄、父或母失蹤、父母死亡、家中成員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家庭/親子衝突、非婚生子女、影響家庭作息的工作、債務壓力或財務危機、家庭結構複雜及其他等因素。
高風險家庭風險因素 高風險照顧者因素 含迷信、吸毒、缺乏教養能力及技巧、酗酒、對子女有不實際期望、童年有受虐經驗、身心障礙-含精神疾病、外遇、頻換同居人、重病或長期疾病、主要照顧者年邁、夜間工作、乏適當親職態度、親職教養不一致、意外傷害及其他等因素。 高風險兒童及少年因素 含逃家、曠課、偷竊、參與幫派、學校人際/同儕適應不良、藥物濫用、遊蕩、攻擊行為、不被期望生下、身心障礙-含精神疾病、過動、過於調皮好動、違法行為、不服管教、情緒/學習困擾、中輟或就學不穩定及其其他等因素。
兒童少年受虐待的定義 (一)係指有責任照顧兒童少年福祉者,本人或准許他人施加或疏忽或犯法的行為,導致兒童少年受到身體或心理的傷害,或有傷害之虞 (二)有責任照顧兒童少年福祉者係指兒童少年之父母親、養父母、監護人、寄養父母、兒童及少年教養托育機構人員、教育機構人員、醫療機構人員、娛樂場所管理人員、或任何參與兒童少年相關活動的管理或義務工作人員
兒童少年受虐待的定義 (三)身體傷害係指死亡、外型受損、或任何身體器官功能損害 (四)心理功能傷害係指兒童少年之日常行為呈現智力或心理能力的損害
兒童少年受虐類型 身體虐待 精神虐待 性虐待 疏忽 遺棄
兒童少年受虐待的類型 (一) 身體虐待: 施加於兒童少年身體上的傷害,或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兒童少年死亡、外型受損、或任何身體器官功能損害。 (一) 身體虐待: 施加於兒童少年身體上的傷害,或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兒童少年死亡、外型受損、或任何身體器官功能損害。 任何對兒童及少年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體傷害,而導致兒童及少年死亡、外型損毀及身體功能損害或喪失,或讓其處於可能發生上述傷害之險境,包括過度及不符合其年齡、不適合情境的管教或懲罰。
兒童少年受虐待的類型 (二) 精神虐待: 指有責任照顧兒童少年者,本人或准許他人持續或嚴重的對兒童少年排斥或不當待遇,導致兒童少年之身體發育、行為或情緒發展遭受嚴重不良影響。 如對兒童少年不關心、刻意忽視、時常怒罵、挑剔、批評、恐嚇、輕視、過分要求等,導致兒童少年之智能、心理、行為、情緒發展遭到嚴重不良影響。
兒童少年受虐待的類型 (三) 性虐待: 指有責任照顧兒童少年者,本人或准許他人對兒童少年施加性侵犯或性剝削行為。 (三) 性虐待: 指有責任照顧兒童少年者,本人或准許他人對兒童少年施加性侵犯或性剝削行為。 包括任何人以兒童及少年為性的刺激對象,而發生與其有任何性的接觸。亦包含加害者年齡在18歲以下,但其年齡長於受害者或其對於受害者居於控制或強勢的地位。 其行為有:1.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2.利用兒童少年拍攝或錄製猥褻、色情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3.供應兒童少年觀看、閱讀、收聽或使用色情、猥褻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等。
兒童少年受虐待的類型 (四) 疏忽: 指有責任照顧兒童少年者,本人或准許他人不加注意或忽視兒童少年的基本需求 (四) 疏忽: 指有責任照顧兒童少年者,本人或准許他人不加注意或忽視兒童少年的基本需求 該做而沒做:未提供足夠食物、衣 物、住所、醫療照顧、義務教育等基本需求。 不該做而做:利用兒童行乞、犯罪、參與妨害健康的活動。 讓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讓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 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兒童少年受虐待的類型 (五) 遺棄: 被父母或親友刻意拋棄不負照顧責任 棄嬰、棄童、遺棄少年
兒童少年本身的因素 有偏差行為、不被期望下出生、過於頑皮或好動、身心殘障、早熟,難產等 兒童少年受虐原因分析 兒童少年本身的因素 有偏差行為、不被期望下出生、過於頑皮或好動、身心殘障、早熟,難產等
父母本身的因素 婚姻衝突、缺乏親職知能與管教技巧、酗酒藥物濫用、性格粗暴、智能不足、對子女有不實際的期望、精神疾病,童年有受虐經驗、迷信等 兒童少年受虐原因分析 父母本身的因素 婚姻衝突、缺乏親職知能與管教技巧、酗酒藥物濫用、性格粗暴、智能不足、對子女有不實際的期望、精神疾病,童年有受虐經驗、迷信等
家庭環境的因素 社交孤立、欠債、失業、家境貧困、經濟危機等 兒童少年受虐原因分析 家庭環境的因素 社交孤立、欠債、失業、家境貧困、經濟危機等
危機家庭的辨識 健康 黃金三角 關係 經濟
如何辨識孩子遭受虐待 有立即診治需求,但未就醫或延誤就醫 不合年齡的性知識或性行為(撫摸下體行為) 害怕與異性接觸 有不明的金錢、玩具、食物來源 對被觸摸的反應激烈 不願接近父母或其他照顧者 經常在外遊盪而不敢或不願回家 圖畫作品呈現扭曲的自我形象、低自尊心 (如圖畫中扭曲的身體、渺小的自己)
受虐經驗對兒童的影響 行為問題 與未受虐的兒童比較,受虐兒童較憂鬱、行為較被動與退縮,以及有較低的自我概念,而有些會呈現強烈的攻擊性
受虐經驗對兒童的影響 缺乏人際間的信賴感 受虐兒童在性格上常缺乏人際信賴感,很難信任別人,即使建立關係亦很容易破裂,往往影響其交友狀況
受虐經驗對兒童的影響 不健全的人格特質 受虐兒童較未受虐的兒童不快樂、常有過分自卑、自責、焦慮、害怕、沮喪、神經質等人格特徵出現,往往會阻礙其學習及在學校的表現
受虐經驗對兒童的影響 日後易成為虐待子女的父母 受虐兒童日後較有可能變成虐待子女的父母,受虐兒童的父母,其本身在幼年時期,即為受虐的子女
身體虐待―回報恨的苦果 小時候受虐長大後變成虐待別人的人,特別是對自己的子女 自己按照別人虐待他的方式來虐待自己 「虐待」會斷絕孩子與父母間的親密連結,不再信任父母或潛意識地選擇不跟別人太親近
受虐兒的腦傷永難平復 童年遭受虐待的時期,正是大腦發育成型的重要關鍵時刻,虐待產生的衝擊,會使大腦結構及功能留下無法消除的負面影響 ,一旦腦部構造改變,就不是遲來的愛心能撫平的了 受到傷害的腦部由於神經傳遞物失調,使負責處理情緒的邊緣系統不穩定,加上腦的整合下降,受虐者表現暴躁易怒、具攻擊性 、精神狀態無法平靜
對受虐兒童.青少年的危機處理﹖ 2.被誰打?為何事被打?用拳頭或器物打? 3.發生受虐的時間及頻率? 1.基本資料:姓名、性別、住址、電話、家庭成員、年齡(年紀越小危機越高) 2.被誰打?為何事被打?用拳頭或器物打? 3.發生受虐的時間及頻率? 4.目前傷勢狀況?(請留意衣服覆蓋下的身體) 5.家庭互動狀況﹖可利用之資源? 6.通報社工單位
如何協助孩子? 保持鎮靜 解除孩子的心理壓力,相信孩子所說的話 肯定孩子的勇氣 提供安全溫和的環境 傾聽、接納、信任、 不指責、不批判 說明處理流程 適時回應,與孩子共同面對事實 不批評施虐者 不對案情做主觀的批判與分析
還有一類兒童少年也須要被保護… 那就是… 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少年
何謂目睹兒童及少年 指經常目睹雙親之一方對另一方施予虐待之兒童及青少年。 包括直接看到或聽到施暴過程或無直接目睹過程但事後看到結果(如受暴傷痕)(Jaffe、Wolfe與Wilson,1990)
目睹家庭暴力對青少年之影響 情緒反應 恐懼與害怕/無力與無助/低自尊/憤怒與自責/失落、背叛及信任感被破壞 認知混淆 行為問題 目睹家庭暴力對青少年的身心發展及生活適應之影響 *情緒性的傷害:憂鬱、創傷性症狀及低自尊 *在以後的成人關係中使用暴力或過度忍受暴力 *反社會行為、常重演威脅生命的事件 家庭暴力對目睹兒童的影響: 使用暴力是正當的互動方式 你可以打你所愛的人 男人可以對女人使用暴力 當其他方法都不管用時,使用暴力可以讓你得到你想要的東西 父母可以打小孩 暴力是一種擺脫感受,解決問題以及獲得勝利的方法 將家庭不和歸罪於自己 對本身和雙親的福祉常懷恐懼 沒安全感,不信任感或身心方面的症狀 虐待模式延續至成年期 有自毀滅的傾向,可能自殺酗酒,嗑藥,做違法的事
目睹家庭暴力對青少年之影響 學校與社會適應 *社會適應包括人我關係中的暴力信念影響其互動、缺乏社交技巧、低同情心、不足的問題解決技巧等 *學校方面也因為家庭的暴力與混亂而呈現學業表現落後、偏差行為、曠課等 家庭暴力目睹少年如何面對家庭內的暴力事件 *無力解決而選擇麻痺或逃避 *與暴力來源抗衡 家庭暴力對目睹兒童的影響: 使用暴力是正當的互動方式 你可以打你所愛的人 男人可以對女人使用暴力 當其他方法都不管用時,使用暴力可以讓你得到你想要的東西 父母可以打小孩 暴力是一種擺脫感受,解決問題以及獲得勝利的方法 將家庭不和歸罪於自己 對本身和雙親的福祉常懷恐懼 沒安全感,不信任感或身心方面的症狀 虐待模式延續至成年期 有自毀滅的傾向,可能自殺酗酒,嗑藥,做違法的事
目睹暴力兒童常見的反應 (林美薰,2003) 情緒反應 無助感、悲傷、模稜兩可的情緒、罪惡感、焦慮、害怕、尷尬、憂鬱、自責、兩極化的情緒反應 生理反應 功能退化(如尿床)、頭痛、胃痛、飲食失調、睡眠失調、噩夢、疲倦 行為反應 逃學、逃家、說謊、其他犯罪行為、退縮、退化、過度成熟、攻擊行為、自傷、自殺 認知反應 覺得要為暴力負責任、覺得世界不穩定、覺得暴力是正常的、覺得錯就該被揍、對愛的質疑、否認、低信任度、覺得婚姻是不安全的 家庭暴力對目睹兒童的影響: 使用暴力是正當的互動方式 你可以打你所愛的人 男人可以對女人使用暴力 當其他方法都不管用時,使用暴力可以讓你得到你想要的東西 父母可以打小孩 暴力是一種擺脫感受,解決問題以及獲得勝利的方法 將家庭不和歸罪於自己 對本身和雙親的福祉常懷恐懼 沒安全感,不信任感或身心方面的症狀 虐待模式延續至成年期 有自毀滅的傾向,可能自殺酗酒,嗑藥,做違法的事
目睹兒創傷嚴重程度參考因素 孩童的年紀與性別 暴力的頻率與嚴重程度 孩童所看到聽到各種暴力形式的程度 孩童得到的支持程度 孩童是否是暴力中的主題 目睹婚姻暴力子女的輔導 協助他宣洩情緒,如對父母的憤怒,擔憂 協助他了解父母的不良溝通模式,以及建立合宜的溝通技巧 協助他建立使用暴力是錯誤的,同時是犯法的概念 協助他了解父母在發生暴力時可求助及因應的措施 協助他建立父母使用暴力,我可以不必學他們的概念
如何幫助目睹兒童及少年 (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少年-辨識篇,2003) 求助相關資源 當你遇見目睹暴力兒童或少年時,你可以做什麼? 主動關懷,建立他對你的信任感 告訴他,如果他想說心裡的煩惱,你會很樂意聽 尊重他的想法與感覺,不要藉機說教,多聽少說 尊重他坦露的步調,不要因為心急或好奇追問暴力的細節 告訴他有許多家庭中的小孩和他有同樣的煩惱,讓他知道他並不孤單 肯定他有許多的感受,避免不當的樂觀或否定 讓他了解,父母間的暴力事件不是孩子的錯 多肯定他,讓他(孩子)覺得自己是個有能力的人 讓他知道暴力是沒有藉口的,可以選擇不用暴力的方式解決 當他出現暴力行為時,以「教導」代替「制止」,讓孩子有機會重新學習適當的行為 尊重他的隱私權,未經孩子同意,不擅自透漏給同學或其他非相關人員知道 目睹婚姻暴力子女的輔導 協助他宣洩情緒,如對父母的憤怒,擔憂 協助他了解父母的不良溝通模式,以及建立合宜的溝通技巧 協助他建立使用暴力是錯誤的,同時是犯法的概念 協助他了解父母在發生暴力時可求助及因應的措施 協助他建立父母使用暴力,我可以不必學他們的概念
社工處遇內涵分析 處遇內容 連結二線民間承辦單位進行後續追從輔導 裁處強制性親職教育課程 減輕照顧壓力,減少受虐機會 釋出協助善意,隨時可找社工員協談 提供同理支持、情緒支持與關懷 施虐者遇到困境會主動求助 安排照顧資源(安親班、保母、夜托、志工) 親子管教諮詢:討論管教方法,提供諮詢管道
社工處遇內涵分析 處遇內容 連結及提供經濟補助及物資資源 安排參加活動 進行醫療鑑定讓施虐者了解孩子生理上之問題 緊急安置、聲請保護令 宣示法令的警告 取得驗傷單,要求施虐者切結配合 協助具體化問題 拉近對孩子合理的期待 安排心理諮商 以優勢觀點融入服務 連結學校資源
社工員角色的運用 支持同理者 資源連結者 賦權者 關懷者 指導者、教育者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