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1.熟悉基层单位(学校)召开小型田径运动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能够制定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掌握编排田径运动竞赛日程的规律与方法。 3.掌握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和裁判方法。 4,通过本章的教学与实践,初步具备小型田径运动会的组织和裁判工作能力。
田径运动竞赛是指有计划有组织的田径比赛。 田径运动竞赛是学校体育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帅明确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现在,很多学校都把每学年或每学期举行一次以上运动会作为主要竞赛内容的运动会,列人学校工作计划之中并按时召开。因此,作为未来的中等学校体育教师,必须掌握举办小型田径运动会的某本理论知识和具有组织召开学校田径运动会的实践工作能力。 田径运动竞赛的种类很多,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1998年出版的田径竞赛规则》中将国内田径竞赛 为6类。、本章着重叙述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学校仅开的小型田径运动会的组织和裁判工作方法。
第一节 田径运动竞赛的组织工作 一、 学校举办田径运动会的意义和要求 田径运动的开展,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到利用田径运动进行健身的活动中来;能够检阅学生参加田径运动锻炼和训l练的效果,促进田径运动的普及和提高;能够丰富学校的课余活动内容,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竞争意识,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使学校教育工作更加朝气蓬勃。通过举办以田径项目为主要竞赛内容的运动会,还能起到发现有培养前途的运动员的作用,同时也为参加校际间的田径运动会做准备。
学校举办田径运动会,属于群众比赛的性质,其特点和要求如下: 第一,学校举办田径运动会要有其自身的特点,要坚持以“团结、奋进、文明、育人”为宗旨。 第二,在制定运动会方案和竞赛规程时,应考虑吸收更多的学生参加比赛,让他们在运动会中当运动员而个是当观众。 第二,在项目设置上,要从学校和广大学生体质和实际运动水平出发,把一些《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项目作为主要比赛项目。另外,适当增加集体比赛项目,如每班出10~20人的接力赛跑等项目。为了使学校田径代表队的运动员有专项比赛机会,可将少数技术难度较大的竞技项目列为运动会表演或测验项目。
第四,在分组上,要尽量考虑学生年龄和身体发育的差异。中学举办田径运动会时,最好按年级分组进行比赛。 第五,在比赛规则的执行上也应从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出发,适当降低规则要求。例如:短跑比赛的起跑十一定作使用起跑器;跳远的起跳板可适当加宽等。 第六,学校运动会的时间,一般以一大到一天半为宜,以使运动会起到积极性休息的作用,不应给学生的身心造成过度疲劳。 总之,学校举办田径运动会应针对学校的自身特点,充分发挥竞赛的激励作用和育人功能,使之成为学校体育教育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
二、学校田径运动会的筹备组织工作 学校筹备举办田径运动会,应该在主管体育工作的校长领导下,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 动会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体育组等单件负责人参加,讨论决定运动会的组织方案、竞赛规程、组织机构等,开展运动会的筹备工作。 (一)组织方案 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通常包括: 1.运动会名称和目的、任务 根据学校体育的目的、任务和其他特殊要求来确定。 2.运动会的规模 主要包括参加单位、参加人数(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竞赛组别和竞赛项目等内容。
3.运动会的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包括机构构成部门、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名额等内容。 4.运动会的日期和地点 学校运动会通常放在一个学期的中间举行为宜。 5.运动会的经费预算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包括:会场布置、场地修建、比赛器材、裁判用具、宣传、奖品、印刷、文具、医药等费用。 6.工作步骤 主要说明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分哪几个阶段进行,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等。
(二)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是开展竞赛工作的依据,基层田径运动会的竞赛规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运动会的名称、目的、任务和主办单位 2.比赛日期和地点 3.参加单位和组别 是以班级还是以年级为参加单位,共分几个组比赛。 4.比赛项目 比赛项目要根据运动会的性质、规模、参加组别、运动员水平拟定,对有关比赛器材的规格应具体写明。基层单位(学校)举办田径运动会,在比赛项目一定要具有群众性和广泛性。
5 参加比赛办法 对参加多少人(男、女),每人可报几项,每项限报几人,集体比赛(包几人接力跑项目)的参加办法以及参加者的资格规定等。 6、报名办法 7 记分及奖励办法。 8.比赛规则 说明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某年田径竞赛规则和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制定的补充规则等。 9.其他事项 包括号码布的要求、召开领队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学校举办田径运动会的竞赛规程,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于运动会的2~3个月公布。
现以“湖南科技大学第一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为例,介绍如下: 一、竞赛日期 二OO三年十一月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日 二、竞赛地点 湖南科技大学北校区田径场(暂定) 三、竞赛分组 普通专业学生以院为单位为甲组(分男、女组) 体育专业学生以年级为乙组(分男、女组)
四、参赛单位与人数 甲组: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位、物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成教职教学院、研究生院以院为单位组团、每团参赛人数不得少于40人,最多不超过50人(男、女队人数不限)。 乙组:体育学院以年级为组队,每队参赛人数,男子不得少于20人、女子不得少于10人。
五、比赛项目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5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撑杆跳高(乙组),十项全能,共20项。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3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撑杆跳高(乙组),七项全能,共20项。
六、参赛项目规定 1、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3项,其中特长生限报两项(接力除外)。 2、每项接力各单位限报一队。 3、报全能项目的男女运动员,可报另一个单项(接力除外)。
七、报名办法 1、普通专业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体育学院学生以年级为单位报名、各单位运动员必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正式报名表的报送一律使用软盘及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表一份,否则不予受理,各单位报名表一经报出,一律不得更改。 3、比赛期间,无故不参加比赛者,或检录外点名三次未到者,均按缺赛论处,每人次扣单位团体部分2分(因伤、病弃权需持有医院证明)。
4、凡在比赛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则取消替赛和被替赛者所有比赛成绩,并扣除该单位团体总分5分,不佩戴号码布的运动员不准参加比赛。 5、各单位报名表必须于2003年11月3日17时30分前报送到体育学院办公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视为自动弃权。 八、竞赛规则与办法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规则。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团体名次 甲组:普通专业学生代表团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六名。 乙组:体育专业学生按年级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二名。 2、单项名次 甲组各单项取前八名,报名仅8人(队)时,则减一录取,乙组各单项取前四名,报名仅6人(队),则减一录取。甲、乙组报名不足3人的单项不安排比赛。已报名参赛,但因而受此限制比赛项目被取消,运动员可在编排完成前改报其它项目(由大会竞赛组通知,但不得违反参赛项目规定的第一款)。
3、计分办法 甲组单项名次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乙组单项名次前四名按5、3、2、1计分。名项接力、全能按录取的名次加位计分,破省大学生田径运动全纪录,则加评第一名分数的两倍;一个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几次纪录,都只计一次破纪录分。团体总分按代表团男、女运动员得分的总和计算,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总分相等,则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第一看破纪录级别,第二看破纪录的项目多少,第三看破纪录的人数多少),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奖励办法 1、男、女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六名,会颁发奖杯、奖状。 2、单项名次:甲组前八名、乙组前四名、由大会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和奖金(甲组:30、25、20、15、15、15、10、10,乙组:30、20、15、10)。 3、破省、全国大学生纪录者分别另发奖金。 4、本届校运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八名(其中乙组设一名)。发给奖状。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修改、补充权属于大会组织委员会。 十二、各单位号码顺序如下 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001—044 土木工程学院:045—094 机电工程学院:095—144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145-19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195—244 化学化工学院:245—294 教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95—337 物理学院:338—378 生命科学学院:379—423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424—472 人文学院:473—522 外国语学院:523—569 教育学院:570—616 商学院:617—666 湖南科技大学第一届田径运动会 组织委员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三)组织机构 田径运动会的组织与进行,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为统一管理,必须建立组织机构。机构的构成和规模根据实际需要而定。学校筹备和举办田径运动会,通常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3个组开展工作。 l 宣传组 负责宣传教育、会场布置、开幕式和闭幕式的组织以及奖状、奖品的发放等 2 竞赛组 负责编印秩序册、培训裁判员以及竞赛裁判等工一作。 3、后勤组 负责场地与器材准备、奖品的购置、赛会饮水供给和医务人员配备等工作
三、田径运动会秩序册的编排 [11径运动会秩序册的编排,是成功举办运动会的关键。科学合理的比赛秩,有利于参赛学生公平竞争;有利于参赛学生运动能力的发挥,有利于参赛学生积极休息和保证身心健康;有利于场地器材的布置及大会裁判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因此,竞赛组应安排具有一定编排工作经验和工作细致的同志,组成编排和记录公告组进行秩序册的编排工作。编排和记录公告组由主裁判1~2人、裁判员若干人组成。编排和记录公告组在竞赛前编排秩序册,准备比赛用的各种表格;在竞赛中及时登记、公布比赛成绩,公布、编排复赛和决赛的名单、秩序;在竞赛结束后,负责统计和整理比赛成绩、纪录,做好记录工作。
为了编好秩序册,编排和记录公告组成员在编排前必须认真学习竞赛规程和比赛规则,了解运动会的期限和每一个单元(上午、下午)可安排的比赛时间、比赛的组别和项目、参加办法、记分和奖励办法、场地器材条件以及裁判员人数和水平等情况,然后进行编排。编排的步骤与方法如下: (一)审查报名单 按照竞赛规程规定的参加办法,对各单位的报名单(表5——1)进行审查,如发现报名人数和项目超出限额,应立即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时解决。
(二)编排运动员姓名、号码对照表 运动员姓名、号码对照表的格式如下:
(三)统计各项目参加比赛人数 统计参加各项目比赛人数和集体项目队数,为分组和编排工作做好准备,然后填人“各项参加比赛人数统计表”(表5—2)。
(四)编排各竞赛项目分组 1、径赛项目 (1)、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项目的分组:在短距离跑、4X100m接力跑、跨栏跑等分道袍项目以及800m和4X400m等部分分道跑中,如果人数超过分道数,必须分组,分组注意以下几点: a、根据已经统计好的参赛人数、跑道的分道数以及比赛时间是否充裕等情况,拟定“径赛分组计划表”(表5—3)。然后根据此表进行分组。
②分组时尽量使每组的人数大致相等。同一单位的运动员尽量避免分入同一组内。 ③如按名次录取下一赛次参赛运动员,分组时应将成绩绩较好的运动员分别编在各组之内;如按成绩录取下一赛次参赛运动员,分组时则应将成绩较好的运动员编在一组。 ④如果没有报名成绩,一般按各单位报名表的先后顺序排列,然后用“斜线通过法”分组(表5一4,表5—5)。
例如:初一男子组 18人分 3组参加!00 m预赛,按成绩取前 8名参加决赛。分组时,先按表5—4的形式排列,然后按斜线通过法进行分组并抄人表5—5。等情况,拟定“径赛分组计划表”(表5—3)。然后根据此表进行分组。 ⑤如有全能项目比赛,其径赛项目分组时,每组最好为5人或5人以上,一般不少于3人。全能最后一个径赛项目的分组,LV将前面比赛各项累积分较多的运动员编在一组。 (2)不分道跑项目的分组:不分道跑的中长跑项目一般不分组。若人数过多必须分组时,应注意把成绩好的运动员集中在一组。关于不分道跑项目各单位运动员的起跑位置,由大会抽签排定(每个单位的运动员在起跑时排成一路纵队),然后编人秩序册。
2.田赛项目 田赛项目比赛一般不分组,运动员应按大会抽签排定的顺序参加比赛。人数过多时可在正式比赛前举行及格赛。基层举办的运动会如不举行及格赛,正式 比赛时也可分组,但要在条件基本相同的场地上比赛。远度项目先进行前3次的试跳或试掷,然后选出成绩好的 8人再进行后 3次试跳或试掷。高度项目分组比赛时,每次升高的高度应相等,在同一高度淘汰相当人数后,再合并比赛。径赛项目和田赛项目分组结束后,应将竞赛分组表抄写清楚,以便编人秩序册 同时,填写“径赛检录表”(起、终点用表)、“回赛高度项目成绩记录表”、“‘田赛远度项目成绩记录表”(表5一6~8),于赛前分别交径赛裁判长和田赛裁判长 以便比赛时使用。
(五)编排竞赛日程 竞赛日程是运动会一切项目比赛时间的依据,它直接影响整个比赛的展开、运动员水平的发挥和赛场的气氛。 1.编排竞赛日程应注意的事项 (1)要正确的估算各项比赛所需的时间,看其是否与运动会比赛时间相符(运动会比赛时间不包括开幕式、闭幕式等时间)。如不相符,应从减少分组、减少赛次、增加场地、适当延长单元比赛时间等方面考虑解决。要分别估算径赛和 田赛项目的比赛时间。可参考表5—9,估算田径各项目比赛时间。
(2)径赛每一赛次的最后一组赛完至下一赛次的第一组或决赛开始前,应 按下列最低标准确定运动员休息时间。 ①200 m及200 m以下各项为45min。 ②200 m以上至 1000 m各项为90 min。 ③1000 m以上的项目不在同一天进行。 全能项目各单项比赛的间隔时间至少30 min。
(3)按兼项的一般规律,把性质相近的项目分开编排,以减少兼项冲突。 例如: 100 m和200 m 100 m和跳远 200 m和 400 m 400 m和 400 m栏 400 m和 800 m 100 m和 4 X 100 m接力 800 m和 1500 m 400 m和 4 X 400 m接力 1500 m和 3 000 m 跳远和三级跳远 5000 rn和 10 000 m 铅球和铁饼 (4)性质相近的项目,编排时应注意其比赛的先后顺序。如:先 5 000 m后10 000 m;先跳远后三级跳远;先推铅球后掷铁饼等。
(5)在径赛项目中,不同组别和性别的同一项目比赛,要按照项目衔接规律进行编排。这样有利于裁判工作和场地器材的布置。在田赛项目中,不同组别的同一项目,不要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 (6)不得安排两个长投项目同时进行,以避免由于相对投掷发生伤害事故。 (7)跨栏跑项目的比赛,一般编排在每一个单元的第一项进行,也可编排在 长距离跑比赛的后面进行。 (8)200。以下(包括100栏)的径赛项目,最好安排在一天内结束比赛。
(9)决赛和比较精彩的项目 量分开排列,使比赛场上始终保持热烈的气氛 接力跑是引人人胜的精彩项目,应安排在每一个单元的最后。 (l0)为便于编排和记录公告组统计总分,运动会最后一项可编排长距离 也可以在最后一项结束前编排不计团体总分的表演项目。 (11)每单元的比赛,应尽可能使回赛和径赛同时结束。
2.编排竞赛日程的步骤与方法 编排竞赛日程的步骤与方法,实质是编排竞赛日程操作的程序与技巧。编排要妥善处理各种主要矛盾和冲突,努力为全体运动员创造最佳的公平的竞争环境,保证比赛在紧张、热烈而有秩序的气氛中进行。 (1)抄写“竞赛项目牌”: 项目牌可采用各种彩色硬纸制作(宽 2 cm、长10 cm左右),不同年级颜色不同。依据各项比赛分组表,把全部比赛项目的组别、性别、项目、赛次、人数、组别、比赛所需时间等逐项抄写,一个项目有几个赛次,就要写几张。全能每个单位抄写一张。项目牌必须核对准确,不能遗漏。其样式如下:
(2)项目牌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准备好一块标明日期、比赛单元(上午、下午)、径赛、田赛的台面(表5-10),然后开始编排。
(3)编排时,全能项目应按照田径竞赛规则规定的比赛顺序先行安排,然后径赛项目(即将“竞赛项目牌”分别放到各日期。单元中去)。在编排径赛项 目时,如发现两个赛次之间的时间太短或违背了兼项一般排列规律以及比赛总时间与单元时间不符等问题,应重新进行调整。 (4)在编排田赛项目,仍应注意兼项的一般规律和性质相近项目的先后顺序 (5)全部项目排定后,应细致的进行检查,征求有关人员意见后呈送总裁。如有问题,要细心地进行研究后再调整。并按下列格式抄写清楚,以使编人秩序册。
(一)运动会召开前的工作 1.领队、教练员会议 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发放秩序册和号码布(如自备号码布需进行检查),提出运动会各项要求,说明竞赛规程以外的有关规定,提出人场式要求以及分配好各单位的坐席等。 2.组织裁判员学习 组建裁判队伍,组织裁判员学习和进行裁判分工,准备好裁判用的各项表格及其他用品,作好竞赛裁判的一切准备工作。 3.准备场地器材 准备好比赛用的场地器材,画好径赛跑道和田赛场地。 4.布置好会场 包括布置好主席台和安装扩音设备,安排好检录处、准备活动场地、编排和记录公告组工作处、成绩公告栏、裁判员休息室、医务站、饮水处等。
(二)运动会进行中的工作 1.组织好人场式和开幕式。 2.根据比赛要求,作好场地的布置和器材的供应及回收工作。 3.编排和记录公告组要登记比赛成绩,及时公布径赛项目第一赛次之后的后继赛次的运动员分组名单,及时公布各项决赛成绩,每天比赛结束后整理好有关资料以及保证闭幕式前统计好团体总分名次和破纪录情况。 在基层田径运动会中,径赛分道跑项目第一赛次后,后继赛次的分组可根据录取参加下一赛次运动员的成绩优劣,按蛇形分布的排列顺序,将运动员编人各组。例如,录取了16名运动员参加下一赛次,可分为2个组。分组方法如下: A组:14589121316 B组:2 3 6 7 10 11 14 15 AB两组的比赛顺序由编排和记录公告组抽签排定。
4.做好比赛成绩公告发奖和大会宣传、教育、鼓动工作。 5.加强安全措施,维持好赛场内、外秩序,做好医务工作。 6.根据比赛进程,在必要时调整好比赛秩序。 7.组织好闭幕式。 (三)运动会结束后的工作 运动会结束后,要整理运动成绩和比赛纪录等资料,有条件和有必要时编印成绩册。清理场地、器材和各种用具。做好运动会的总结工作。
第二节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竞赛中,裁判工作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程。 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根据有关规定,等级田径裁判员的培养和审批工作,由田径协会负责,但作为一名体育教师应了解和掌握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掌握田径比路规则和方法、在裁判工作中作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地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田径运动会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竞赛组领导下,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根据运动会的规模选聘裁判员;对裁判员进行思想动员与明确分工;学习竞赛规程与田径竞赛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实习。 (二)召开各种会议 1.全体裁判员大会 会议的内容为进行思想动员,布置学习计划,宣布各裁判组人员名单和分工。
2.裁判小组会议 会议的内容为在主裁判领导下制定本小组学习和工作计划,讨论比赛和裁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主裁判会议 由总裁判长召开,会议的内容为了解各裁判小组准备情况并交流经验,解决存在问题。 4.领队、教练员会议 由竞赛组召开,总裁判长和有关的裁判长。主裁判参加。会议的内容为介绍竞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补充规定,听取领队和教练员意见,讨论竞赛有关问题。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各裁判小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要的器材和用具清单。对于领到的裁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责,以保证比赛时裁判使用。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的检查 各裁判小组于比赛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场地和器材,如有必要,须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进行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需要掌握田径竞赛规则。由于基层单位举办的田径运动会属于群众体育比赛性质,因此,执行竞赛规则应从实际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对于有变动或另行制定的竞赛规则,应在竞赛规程中或领队、教练会议上说明,下面介绍一些基层运动会通常采用的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在径赛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项目的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自己的跑道内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从而妨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比赛资格.在比赛中如发生此类情况,有关裁判长有权命令除被取消资格以外的运动员重赛。如发生于预赛,可允许任何由于受推或阻挡而受到严重影响的运动员进入下一赛次的比赛。在田赛的某一次试跳、试掷中,因故受阻的运动员,谈判长有权给予其重新试跳、试掷的机会。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项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比赛时,有关回赛项目的裁判长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次的比赛中或跳高、撑竿跳高的某一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试跳、试掷。如果该运动员不提前试跳。试掷或回来后已错过试跳、试掷的机会,一律不补,并视其试跳、试掷失败。 5.在所有的回赛比赛项目中,测量成绩时应以 Ion。为最小测量单位,不足1cm不计。
6.各项竞赛名次判定与成绩相等时的处理办法。 (1)径赛项目名次的判定与成绩相等时的处理方法: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是以运动员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分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先后顺序为准。以决赛成绩判定该项目最后名次,而不是以预、 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后名次。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时,应在任一赛次中,按成绩录取进人下一赛次时如遇运动员成绩相等(手记时),应根据判读的1/1 00 S的时间处理。如果成绩依然相等,则有关运动员均应进人下一赛次,如实际条件不允许,应抽签决定进人下一赛次的人选。决赛中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有关裁判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这些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重新比赛,如该裁判长认定无法安排重赛,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2)田赛高度项目的名次判定与成绩相等的处理方法:在田赛高度项目比赛中,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巨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然后以运动员个人最高成绩排列名次。如出现成绩相等,则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在包括最后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如成绩仍然相等,如不涉及第一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如涉及第1名时,在造成其成绩相等失去了继续试跳权利的最低失败高度上,每人再试跳1次。如有关运动员都跳过或都未跳过而仍不能判定名次,则横竿应提升或降低,提高或降低的高度,跳高为2 cm,撑竿跳高为 5 cm。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只试跳1次,直到分出名次为正。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表5-19为跳高比赛前4名成绩相等运动员的名次判定示例。
(3)田赛远度项目的名次判定与成绩相等的处理方法:田赛远度项目的名次是以该项目全部试跳、试掷中,每名运动员最好的一次试跳。试掷成绩来判定。 田赛远度项目判定名次时,如成绩相等,应在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仍相等,则以第3优成绩判大,依此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1名者,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fJ新的一次试跳(掷),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4)全能项目的名次判定、成绩相等的处理方法:全能项目以各运动员全部单项得分的总和排列名次,总积分多者列前。如总积分相等,应以单项得分多的项目较多者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则以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5)团体总分名次的判定与总分相等的处理方法:各单项决赛一般录取6~8人,除大会另有规定外,可分别按7、5、4、3、2、l或9、7、6、5、4、3、2、l计分。总积分较多者列前。如总积分相等时,应以破纪录项或次数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以第1名多者列前;若仍相等,则以第2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二)径赛主要规则 1.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记时应判读到较差的id0 S。停表时如果指针停在两线之间,应按较差的时间计算。当百分位秒不是零时,应进位至较差的 1/10 S,如 10 115应进位到 10 2 S。在 3只正式表中,两只表所计的时间相同而第3只表不同时,应以这两只表所计时间为准;如3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秒表,所计时间不相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计时应从发令抢发出的闪光或烟雾开始,直至运动员躯干(不包括 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 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2 400m及400m栏(包括 4 X 100 m、4 X 200和 4X400m接力的第一棒)各个项目,运动员应采用蹲踞式起跑(正式比赛必须使用起跑器)在“各就位”口令之后,双手和一个膝盖必须触地,双脚必须接触起跑器。发出“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应立即抬高身体重心,做好最后的起跑姿势。此时运动员的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两脚不得离开起跑器。运动员已就位时,其双手或双脚不得触及起跑线或起跑线前地面。运动员做好预备姿势之后到鸣枪之前开始做起跑动作,应判起跑犯规。对于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必须给予警告。对第2次起跑犯规有责任的运动员或在全能项目第3次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运动员,应取消其比赛资格。
3.运动员在过栏瞬间其脚或腿低于栏顶水平面,或者跨越他人栏架,或者裁判长认为该运动员有意用手推或用脚踢倒栏架,应该取消其比赛资格。 4.接力跑时运动员必须手持接力棒跑完全程。如发生掉棒,必须由掉棒人捡起。允许掉棒运动员离开自己的分道捡棒,但不得因此缩短比赛的距离。如果捡棒时缩短比赛距离或侵犯其他运动员,则取消其比赛资格。在所有接力赛跑中,必须在接力区内传递接力棒。仅以接力棒的位置决定是否在接力区内完 成接力,而不取决于运动员的身体或四肢的位置。 4X400m接力的三四棒运动员应在指定裁判员指挥下,按照同队传棒运动员跑完200m时的先后顺序(由内向外)排列各自的接棒位置。
(三)田赛主要规则 1.跳高比赛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试跳中将横杆碰掉,则判为试跳失败。在越过横杆前,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立柱的沿(离落地区较近的边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也判试跳失败。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比赛时,运动员可以在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Lll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或请求免跳。但在某一高度L请求免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丈量高度时,须使木尺与地面垂直,从地面量至横杆上:沿的最低处。
2.田赛远度项目的比赛应抽签决定运动员试跳或试掷的顺序运动员超过8人,则每人先试跳或试掷3次,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再试跳或试掷 3次,试跳或试掷的顺序与前3次试跳后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三次试跳或试掷结束后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接田赛远度项目成绩相等处理办法处理,当比赛 人数只人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可试跳或试掷6次 3.跳远比赛时,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起跳中,运动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前面的地面;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线的沿长线前面或后面起跳;落地过程中触及沙坑以外地面,而沙坑外触地点较沙坑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沙坑。以上情况均属于试跳失败。
4.三级跳远比赛时,第互跳(单足跳)是用起跳腿落地,第2跳(跨步跳)是另一腿(摆动腿)落地,第 3跳(跳跃)是用双脚落人沙坑,才算完成试跳。运动员在试跳中摆动腿触地不应视为试跳失败。其余同跳远比赛规则。跳跃远度项目测量成绩的方法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线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丈量。
5.推铅球比赛时,运动员应从投掷圈内从静止姿势开始试掷。推铅球时,应将铅球抵住或靠近颈部或下颌,用单手从肩部将球推出,在推球过程中持球了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不得将铅球置于肩轴线后方。运动员进人圈内开始投掷后,如果身体任何部位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铁圈和抵趾板L面,或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铅球推出均判为一次试掷失败。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离圈时,必须从后半圈走出;铅球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以内,试掷方为有效。每次有效试掷后,应立即测量成绩。从铅球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线应通过投掷圈圆心。 其他投掷项目比赛,除场地、器械和投掷方法与铅球有差异外,比赛规则与铅球基本相同。
三、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工作方法 (一)径赛裁判工作方法 径赛项目裁判工作,是在径赛裁判长和径赛主裁判统一领导下,由检录(大型正规比赛为赛前控制中心,不属径赛裁判长领导)、发令、终点、计时。检查等裁判员共同协作和密切配合下进行的。 1.检录工作方法 检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运动会径赛项目的竞赛日程及规定的比赛时间,在每个项目比赛之前,按大会规定的检录时间召集运动员点名,组织运动员抽签决定道次,或按事先排定的道次点名,并组织、带领运动员到比赛场地。基层单位田径运动会的检录工作由3~4名裁判员承担,工作内容和方法如下:
(1)赛前要准备好检录所需要的各种用品(包括秩序册、检录单、抽签筒、复写纸、、扩音器等),编写并公布检录时间表(表5—20)了解各径赛项目的起点和接力区的位置。 (2)根据大会规定的检录时间,提前到达检录处做好准备,按时召集运动员点名。点名时,要检查运动员的号码、服装、钉鞋等是否符合规则要求。然后组织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项目的运动员抽签排定道次。第回赛次抽签时,每组运动员在一起抽签;后续赛次每组运动员分两批抽签;成绩较好的前4名(人或队).抽签排定3、4。5、6分道;成绩较差的后4名(人或队),抽签排定1、2、7、8分道; 抽签排定的道次一律不准更改。按抽签结果填写检录表(起、终点用表)。检录表一般项 目3份(起点。终点各 1份,留底 1份),4 X 100 m。接力 6份(起点、终点、第l、2、3接力区各一份,留底1份);长距离跑项目检录时,必须发给运动员小号码布,并规定佩带位置,比赛结束后立即收回待用。 (3 )检录完毕,按规定入场时间带领运动员人场到各项目的起点。4 XI 00m接力,还须将2。3。4棒运动员分别带至第1、2、3接力区。
2.发令工作方法 发令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竞赛日程规定的比赛时间,组织运动员准时比赛;保证运动员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起跑;执行有关起跑规则,有权警告与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发令工作一般设发令员1人,执行发令任务;助理发令员1一2人,其中1人协助发令员工作,另l人负责运动员上道,核对组别、项目、赛次、道次和运动员号码等工作。工作内容和方法如下: (1)赛前应准备好发令工作所需的各种用品(包括发令枪、手旗。道次牌等,接力跑项目比赛时还需准备接力棒),提前到达运动场地,检查各项目的起点线位置是否正确。 (2)每组比赛前,发令员右手侧举手旗与终点主裁判进行联系,待终点回旗门,手旗上举,表示即将发令,然后通知运动员上跑道。
(3)400m和 400 m以下的径赛项目(包括 4 X 400 m接力跑在内),起跑时,发令的口令为“各就位”、“预备”。4川_以上的项目起跑时,发令口令只有“各就位”。口令发出,待全体运动员稳定后再鸣枪。发令时,口令要清晰洪亮,“各就位”拉长一些“预备”口令 平稳、短促。举枪时,枪应举到烟屏中央稍下部位。同时,另一手持哨子于口旁。鸣枪后,要稍停片刻再将持枪臂放下。发令时,一旦发现运动员起跑犯规,应立即吹哨或鸣枪将运动员召回,明确指出犯规的道次和运动员,并将道次牌转向。部分分道跑项目,发令员在发令前应向运动员说明抢道标志线的位置。
(4)发令员发令时所站的位置要适当,既能清楚的观察到所有运动员的起跑动作,又要使运动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口令和枪声,还要使终点计时员能清楚看到发令动作和烟屏。分道跑项目直道、弯道起跑时和不分道跑项目起跑时发令员所站位置如图5—1—3。
3.终点和计时裁判工作方法 大型、正规田径运动会的终点裁判了作和计时裁判工作,都采用电动记时或配备终点裁判和计时裁判两套人员分别进行终点裁判工作。基层单位召开运动会,由于受设备条件和人力的限制,通常把终点裁判工作和计时裁判工作合并进行,即终点裁判员既要负责判定名次,又要负责记取成绩。因此,基层单位运动会终点裁判工作的任务是:准确、迅速地判定径赛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及记取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另外,还要担任 1500 m以上项目的记圈工作。 基层单位运动会的终点裁判工作通常由10-12人承担(配备终点裁判员和计时员两套,终点裁判工作人员至少20-24人,其中1名终点主裁判负责终点全部工作以及与发令员和检查员取得联系,8~9人负责判定名次和记取成绩,2人负责终点记录工作。除上述人员外,非电动记时,为便于裁判工作的进行 还配两名司线员。终点裁判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如下:
(1)比赛前应准备好终点裁判所需用品(包括秒表、终点记录用纸。铅笔。终点柱、、终点带等),检查、核对秒表。 (2)比赛开始,终点主裁判要与检查长联系,并通知终点裁判员(计时员)作好战判准备,然后举旗通知起点,表示准备就绪,可以发令。 (3)当发令员发出“各就位”口令时,主裁判应向裁判员发出运动员“上道”的通知,以提醒裁判员注意;当发令员举枪时,主裁判应发出“举枪”的通知,再次提醒裁判员注意。此时裁判员(计时员)应全神贯注地观看烟屏;当看到枪烟的同时应立即开动秒表。
(4)当所看的运动员跑到距离终点线约 20 m时,裁判员应做好停表准备;当运动员的躯干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平面的瞬间,立即停表,做到“人到停表”。 (5)为了准确判定名次,裁判员应首先记住运动员的特征,然后再辨认其号码和道次。当主裁判将运动员召回终点按自己道次站好后,裁判员应立即填写“终点名次报告单、径赛计时表”。每组比赛结束后,主裁判应及时收集“终点名次报告单、径赛计时表”并认真、细致的核对,确认无误后交记录员填写“成绩报告单”。
(6)判定终点名次的方法一般有: ①在短距离跑比赛时,一般采用按名次分工法,即定名次报道次的方法。 ②在800 m和 1500 m比赛中,如运动员人数超过8人,首先应保证前6~8名有专人负责,其余名次可采用一名裁判报号码,一名裁判记录的方法。如不超过8人则采用按道次分工或“人盯人”到底的方法。 ③在长距离比赛时,为了准确判定长距离跑项目的名次和记录成绩,应设记圈员。记圈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分别记圈,每名记圈员记录的人数不超过4人;另一种是填表记圈,即由3名裁判员组成记圈小组,一人报运动员每次通过终点的顺序号码,一人将通过终点的号码填人总记录表,另一人核对填表记录情况。当运动员剩最后一圈和距终点只剩50 m时,记圈员及时将运动员号码告诉终点主裁判。当运动员到达终点时,终点主裁判及时用手势和口令示意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
(7)进行 1500 m以上的项目比赛时,终点应设置报圈牌或由裁判员直接向运动员报圈。当领先的运动员剩最后一圈时,应用铃声或枪声通知运动员。 (8)当一组比赛_工作结束时,终点主裁判应提醒裁判员(计时员)回表,准备迎接下一组比赛; 4.检查裁判工作方法 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赛前检查径赛场地、器材设备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在比赛中检查运动员有无犯规情况。基层单位召开的运动会可设检查员5~6人。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如下: (1)检查主裁判领导全体检查裁判员熟悉规则及规程,准备好各种用品(如手旗。木尺、皮尺、检查报告单等),确定联络信号;在跨栏项目比赛前,要复查栏间距离和栏架高度;要确定检查裁判员的位置和检查区域。
(2)检查员按主裁判分配的任务和位置,负责检查径赛运动员有无犯规,如发现运动员犯规时,应立即标明运动员犯规的地点、犯规运动员的号码、道次和被影响运动员的号码及道次,并向检查主裁判举旗示意,如实报告犯规情况并填写“检查报告单”。 (3)主裁判在每组径赛比赛前后,用旗示与检查裁判员联系,如有犯规应亲临现场,根据检查裁判员的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报告径赛裁判长。
(4)检查裁判员重点的检查犯规违例内容如下: ①短跑项目。是否发生串道、跌倒或其他影响他人的动作;弯道跑时踏左侧分道线或左侧分道等。 ②中长跑项目。有意挤撞和阻碍他人跑进;未过抢道标志线提前切人内道;不合理的超越;退出跑道后又继续跑进等。 ③跨栏跑项目。在跨越栏架时其脚或腿低于栏顶水平面;故意用手推倒或用脚踢倒栏架;未跨过规定数量的栏架;手臂的摆动影响他人等。 ④接力跑项目。未在接力区内完成传接棒;用抛掷方式传接棒;掉棒后,不是由原掉棒人捡起;未持棒跑完全程;传棒后离开跑道时阻挡他人跑进等。
(5)检查员的工作地点及位置如下:直道比赛项目,检查员应分布在直道两侧,离内突沿和外突沿约2m左右的地方,两侧检查员应交错排列,分别检查运动员有无犯规和违例情况;200 m比赛时,检查员应分布在弯道和直道两侧,重点检查运动员在通过弯道时有无犯规情况 ; 400m及中长距离跑项目比赛中,检查员应分布在直、曲段分界线附近;接力跑比赛时,接力区应有检查员;部分分道跑项目比赛时,抢道标志线处应有检查员。
(二)田赛裁判工作方法 田赛项目裁判,是在田赛裁判长统一领导下,由各项目主裁判具体组织、领导进行裁判工作的。 1.跳跃项目裁判工作方法 跳跃项目可根据比赛的实际需要,分成高度和远度两个裁判组,在主裁判领导下进行裁判工作。 (1)跳高项目裁判工作;田赛高度项目裁判组由4 5人组成,主裁判领导全面工作,并负责判定 动员试跳是否成功和丈量横竿的高度,裁判员出2名.负责放置横忏和提升高度,并兼看运动员有无犯规情况。记录员 1-2人负责检录通知运动员试跳和记录试跳情况。如跳高的落地区为沙坑,还须有2名服务员负责翻挖沙坑。跳高比赛时,裁判员的工作位置如图 5—4所示,其工作内容和方法如下;
①赛前应了解并根据运动员水平,拟定各组起跳高度和升高计划,交总裁判在领队。教练员会议上征求意见。比赛前要提前到达场地,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和领取裁判用品。 ②记录员赛前按大会规定时间,到检录处召集运动员点名,检查运动员号码。服装。钉鞋等是否符合规定。大型赛会检录时还要组织运动员抽签确定比赛试跳顺序。检录完毕,将运动员带人场内。人场后,先由主裁判向运动员讲解比赛注意事项,宣布起跳高度和升高计划,然后组织运动员丈量步点,并按试跳顺序进行 l~2次赛前试跳,赛前5 min应停止练习。 ③比赛开始,由记录员按试跳顺序呼号试跳,运动员试跳成功,主裁判上举白旗;试跳失败,则上举红旗。
④记录员应将运动员每次试跳情况记人“田赛高度项目成绩记录表”,通常采用的记录符号如下: 试跳成功——0 试跳失败——X 免 跳——一 兼项请假—— ⑤每一高度(轮次)试跳结束后,裁判员应按升高计划升高横杆,每次横杆升高之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均应丈量高度。凡涉及纪录高度时,有关裁判员必须审核丈量。自上次丈量后,如横杆又被触及,裁判员在每次后继试跳之前,必须再次审核丈量。 ③在高度项目比赛中,如遇运动员破纪录时,裁判员审核丈量成绩后,还应立即请出赛裁判长复核高度,经确认签字后,方能继续比赛。 (7)比赛结束后,记录员要整理成绩、排定名次,主裁判 应认真审核并签字,然间交田赛裁判长审核签字,最后送交编排和记录公告组。
(2) 跳远、三级跳远项目裁判法:田赛跳跃远度项目裁判组由4~6人组成,主裁判领导全面工作,并负责判定运动员试跳是否成功和检查丈量成绩。裁判员2名,负责丈量绩,其中一个兼看起跳是否犯规和及时修补起跳板前沿橡皮泥或沙台,另一人看落点。记录员卫~2人,负责检录、通知运动员试跳和记录试跳情况。三级跳远比赛时,需有一名裁判员协助主裁判判定运动员在三跳过程中有无犯规情况。应有1~2名服务员负责挖、平沙坑。裁判员的工作位置如图5—5所示。其工作内容和方法如下:
①赛前应提前到达场地,检查场地器材和领取裁判用品。记录员按大会规定时间到回赛检录处召集运动员点名,检查运动员号码、服装、钉鞋等是否符合规定。大型赛会检录时还要组织运动员抽签确定比赛试跳顺序。检录完毕,将运动员带人场内,并组织运动员练习和丈量步点。赛前5 min应停止练习,修补好起跳板前沿橡皮泥或沙台,准备开始比赛。 ②比赛开始后,由记录员按试跳顺序呼号试跳。运动试跳成功,主裁判上举白旗,两名丈量裁判员开始丈量成绩;试跳失败,则上举红旗。 ③记录员应将运动员每次试跳成功的成绩记人“田赛远度项目成绩记录表”,遇到失败、兔跳、弃权、错过顺序等情况,应采用下列符号记人表内: 失 败——X 免 跳——一 错过顺序— = 请 假——
④前3次试跳结束,记录员应根据运动员3次试跳中的最佳成绩选8名交主裁判审核后参加后3次试跳。后3次试跳结束后,记录员按运动员6次试跳小的最佳成绩判定名次。主裁判应认真审核并签字,然后交回赛裁判长审核签,最后送交编排和记录公告组。 全能项目中的跳远比赛,试跳次数为3次,记录员应将运动员3次试跳中最佳成绩作为决定成绩,登记后交由主裁判审核签字,然后交由全能项目裁判
2、投掷项目裁判工作方法 投掷项目应根据比赛的实际需要,成)投掷裁判小组,在主裁判领导下进行裁判工作。 投掷裁判小组一般由5~6人组成,主裁判领导全面工作,并负责判定运动U试掷是否有效。1名裁判员在投掷区附近协助主裁判判定运动员试掷是否有效并负责丈量成绩。另2~3名裁判员八器械的落地区负责看落点是否有效。而旗和丈量成绩。记录员l~2人,负责检录、通知运动员试掷和记录试掷成绩。另有l~2名服务员,负责将掷出的器械送回投掷区。投掷项目裁判员的工作位置如图5—6所示。其工作内容和方法如下:
①赛前应提前到达场地,检查场地和领取比赛器材与裁判用品。运动员可以使用自备的器材。但须在比赛前将器材交大会检查批准,未经批准使用的投掷器械,禁止带人场地。 ②记录员按规定的检录时间到回赛检录处点名,大型赛会检录时还要组织运动员抽签决定比赛试掷顺序。检录完毕后,将运动员带人场内,并组织运动员进行回~2次赛前的试掷,赛前5 min应停止练习。 ③比赛开始后,由记录员按试掷顺序呼号试掷。运动员试掷时,主裁判在投掷区附近负责看运动员试掷有无犯规,判定试掷是否成功。落地区附近的裁判员要注意器械的落地点,对有效的落地点,要根据主裁判的旗示,再决定是否插旗和丈量成绩。投掷项目比赛时,裁判员通常采用的旗示如下:
(基层单位举办田径运动会进行投掷项目比赛时,为节省比赛时间,通常不采用每次 掷都丈量成绩和每名运动员都插旗的办法。而采用一种“追逐”插旗的办法(此法只给前8名插小铁旗,未超过第8名者一律不插旗,如有超过8名中任何一名者,则将原来第8名旗拔掉,插L写有超过者号码的铁旗)。前3轮试掷结束后,丈量8名运动员成绩,并宣布后3轮试掷顺序,组织好后3轮比赛。 ③记录员应将运动员每次试掷的情况记人“田赛远度项目成绩记录表”。丈量成绩的,应将成绩记人表内。不丈量成绩的,通常采用下列符号记录表内: 试掷成功——①试掷失败——\ 免 掷——一 兼项请假——二
③投掷项目丈量成绩的方法是从器械落地的最近点(距离投掷圈或起掷弧的最近点〕取直线通过投掷圈或起掷弧至圆心,丈量着地的最近点至投掷圈或起掷弧内沿之间的距离。 ①后3轮试掷结束后,记录员根据6次试掷中的最佳成绩判定比赛名次,主裁判应认真审核并签字,然后交回赛裁判长审核签字,最后交编排和记录公告组。 ③全能项目中的投掷项目比赛,运动员试掷次数为3次。记录员应将运动员3次试掷中的最好成绩作为决定成绩,登记后交主裁判审核签字,然后交给全能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