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问题与中国的战略应对 上海师大人文学院院长 苏智良教授 北四
2009年 日本GDP为50728.90亿美元 中国GDP为49,092.81亿美元 2010年 日本 GDP 54742亿美元
钓鱼岛概况 相对位置:闽之正东,台之东北。距基隆102海里,距那霸230海里。 地质特征:其海域为新三纪沉积盆地,富藏石油。据1982年估计当在737亿-1574亿桶。 地理特征:处在大陆架上,附属于台湾岛,以2000米以上深海沟与琉球群岛相隔。群岛由八座小岛组成。 钓鱼岛概况
钓鱼岛位于大陆架的东缘,与琉球群岛相隔深约2500米的海沟,该海沟成为中国与琉球群岛之间的天然分界线,这是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的地理依据。 钓鱼岛距中国福建省东山岛约190海里,距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0海里,距琉球群岛的与那国岛约78海里。 带来 带来 钓鱼岛位于大陆架的东缘,与琉球群岛相隔深约2500米的海沟,该海沟成为中国与琉球群岛之间的天然分界线,这是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的地理依据。
由钓鱼岛(3. 91平方公里)、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南屿、北屿、飞屿等岛礁组成,总面积约5 由钓鱼岛(3.91平方公里)、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和南屿、北屿、飞屿等岛礁组成,总面积约5.69平方公里。这8个小岛礁在地质上和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一起,都是台湾北部近海的观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脉延伸入海后的突出部分,为台湾的附属岛屿。 钓鱼岛等岛屿,从地质上看,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南边缘上,因此,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一、钓鱼岛自古属于中国的历史证据 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人进行捕鱼、采药、避风、休息等活动的场所。至晚到明代就已经被中国人发现、利用和命名。航海指南 《更路簿》、《顺风相送》等中国古籍完整记载了中国渔民在此海域的航线。限于当时的海况等自然条件和造船等技术条件,只有中国军民可以利用季风前往钓鱼岛,从事航行、避风、在附近海域捕鱼、在岛上采集等活动。 该书在1609年由传教士送到牛津博物馆 明朝永乐年间(1403-1424) 《顺风相送》记载从福建到琉球途中,“取钓鱼屿”,为最早的历史记载。
钓鱼岛列岛是我国最早发现、命名,并行使主权的。在1895年前长达5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在平稳地行使这些权利。 1372年(明洪武五年),琉球国王朝贡,明太祖遣使前往琉球。至1866年(清同治五年)近500年间,明清两代朝廷先后24次派遣使臣前往琉球王国册封,钓鱼岛是册封使前往琉球的途经之地,有关钓鱼岛的记载大量出现在中国使臣撰写的报告中。如,明朝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1534年)明确记载“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附图《琉球过海图》 钓鱼岛列岛是我国最早发现、命名,并行使主权的。在1895年前长达5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在平稳地行使这些权利。
天启元年(1621)茅元议的《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一书中,再一次将“钓鱼山”、“黄毛山”、“赤屿”列入中国海防区之内。 明朝抗倭文献,胡宗宪主编,嘉靖41年(1562)的《筹海图编》;崇祯二年(1629年)茅瑞徵《皇明象胥录》;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坤舆全图》;同治二年(1863年)《皇朝中外一统舆图》等,均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筹海图编·沿海山沙图·福七、福八》 天启元年(1621)茅元议的《武备志·海防二·福建沿海山沙图》一书中,再一次将“钓鱼山”、“黄毛山”、“赤屿”列入中国海防区之内。
香港地图收藏家谭兆璋2010年9月18日展示百幅来自英、法、德、日的18世纪国际航海图,以证实钓鱼台的主权从古至今均属于中国大陆。他指着一幅1794年的英国航海图表示,图上的‘钓鱼台”译音,均用闽南话拼音,证明当时的中国已发现钓鱼台,并拥有命名权及主权,比日本声称由琉球人古贺辰四郎于1884年发现钓鱼台早近一个世纪。 另一幅1752年的英国航海图更清楚列明,由台湾基隆镇前往“琉球那霸港”的航线,其中,钓鱼台属于航行的标志岛,由此可知“钓鱼台”在外国人眼中属于中国大陆的部分。 “就算不讲外国地图,我们中国 1373年,明朝已经有文献记载钓鱼台的位置同地形,合乎国际法中先发现、先占有的规定。而我们亦都有命名权同使用杈。”有关的文献更记载钓鱼台附近的“黄尾屿”、“赤尾屿” 均标注中国大陆的版图内。
2005年,彭令在南京朝天宫发现钱泳《浮生六记》卷五佚文 。2010年12月20日,该文献在京以1300余万元被拍卖,《海国记》“册封琉球国记略”页,记载有“十三日辰刻,见钓鱼台,形如笔架。遥祭黑水沟,遂叩祷于天后。忽见白燕大如鸥,绕樯而飞,是日即转风。十四日早,隐隐见姑米山,入琉球界矣。” 这段文字中,确认以黑水沟为中国(清廷)与琉球国的分界线符合历史事实,钓鱼台(岛)明显在中国的领域内,不属于琉球。 据媒体报道,钱泳手迹原件的抄录时间为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比日本人所谓发现“尖阁诸岛”(即钓鱼岛)的时间早了61年。
琉球原是明、清两朝的藩属国,向明、清朝贡,明、清两朝均派遣使臣对琉球诸王进行册封。钓鱼岛位于前往琉球必经的航路上,册封使臣前往册封琉球诸王,均以这些岛屿为航海标志,所记《使琉球录》等官方文书,详细记载了前往琉球途经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的航海经历,反复确认了中琉边界,史实说明钓鱼岛不属于琉球的范围。 明嘉靖13年(1534)第12届册封使陈侃的《使琉球录》道:五月“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十一日夕,见姑米山乃属琉球者。” 中国的史籍和官方文件均证明,中国人最早发现、开发和利用钓鱼岛。根据当时的国际法,发现即先占,先占即意味着取得领土主权。因此,中国通过先占取得了钓鱼岛的主权。
清乾隆元年(1736)初刻本《台海使槎录》作者黄叔儆于1722年巡查钓鱼岛后记录:“可泊大船十余。” 清代,钓鱼岛由台湾宜兰县管辖。 台湾的方志和台湾府志中的记载也证明钓鱼岛是中国领土。 清乾隆元年(1736)初刻本《台海使槎录》作者黄叔儆于1722年巡查钓鱼岛后记录:“可泊大船十余。” 乾隆12年(1747年)的《台湾府志》,在“海防”这一节中,提到了钓鱼岛,表明当时属于福建省的台湾府版图中有钓鱼岛。 嘉庆12年 《续修台湾县志》“海道” 中,在叙述海上海运的道路时也提到钓鱼岛。 历代的台湾地方志更明确记载:“山后大洋北,钓鱼台港深可泊大船十艘,”属台湾噶玛兰厅管辖。 根据《重纂福建通志》(1871),钓鱼岛属台湾噶玛兰厅管辖。
琉球和日本的文献也证实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的领土。 1785年日本近代军事思想家林子平根据《中山传信录》的地图绘制,他认为琉球只有36岛。钓鱼岛属于中国。后来井上靖即根据该图认定钓鱼岛属于中国。
日嘉永三年(1850年)秋岩原翚撰《琉球入贡纪略》一书所附的《(琉球)三十六岛之图》,继续沿用林子平《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的画法,填注的中国岛屿名称亦一仍林图之旧。值得注意的是,直到嘉永三年(1850年),距明治天皇即位之年1868年相隔17年,日本仍在直书中国岛名钓鱼台等原本岛名,继续承认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原始固有的领属关系,尚未冒出“鱼钓台”或“鱼钓岛”的颠倒岛名。
1741年(日宽保辛酉年)河津佑昌所绘的《琉球三十六岛图》 1769年(日明和六年)田村蓝水即田村登绘《琉球三十六岛图》
1809年日本官员高桥景保绘制的《日本边界略图》,收藏于官府的档案馆里。此图系参照中国、日本、朝鲜及俄国、葡萄牙等国所绘地图绘制而成。这幅图将萨哈林岛(即库页岛)诬称为“北虾夷”,而将林子平所指称的卡拉夫托岛名(原意指为唐人岛)舍弃不用,这种做法是预为日本将来窃取中国领土张本。此图还硬性地将琉球绘入《日本边界略图》之内,而不做任何说明,从而匿伏下吞琉灭国之计谋。但是,此图在琉球国属岛范围内只绘入宫古、石垣、入表,根本不涉及中国台湾附属岛屿,表明当时的官方制图人尚知道遵守中琉之间的疆域界限。
日嘉永七年甲寅(1854年)长山贯绘《唐土舆地全图》是继1785年林子平《三国通览图说》所附的《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图》、《三国通览舆地路程全图》及1850年秋岩原翚撰《琉球入贡纪略》所附《三十六岛之图》等图之后,又一幅将台湾附属岛屿彭化(即佳字之讹写)、黄尾(屿)、赤尾(屿)及浙江省所属南杞、鱼山、台山等,明明白白地记为“唐土”即中国领属之岛屿,更具有权威性和实证中国领属关系之价值。
日本幕府御用国师新井白石(1657~1725,名玙、君美,号白石,又号紫阳),1719年(日享保四年,清康熙五十八年)所著《南岛志》卷上,琉球国《地理》第一,全文公诸於世。只要细读全文便可发现,在琉球地理境界以内,绝然找不到钓鱼屿、橄榄山(俗名南小岛、北小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原本属于中国之岛屿。而在《南岛志》以前,中国图籍文献之中,钓鱼屿、橄榄山、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之名早已俯仰皆是。
史实说明,中国政府通过多种形式管理钓鱼岛,有效行使和巩固了对钓鱼岛的主权。 明朝初,钓鱼岛等岛屿就已属于中国版图。 1603年,日本进攻台湾失败。 1879年,日本吞并中国琉球群岛。同年,中日两国政府曾对琉球的归属问题进行谈判。在谈判中,双方都认为琉球共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根本不在36个岛之内。 1809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1811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1859年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1877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等地图,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二、日本对钓鱼岛的觊觎 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加快对外侵略扩张。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并改称冲绳县。 1884年,有日本人声称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该岛为“无人岛”。日本政府随即对钓鱼岛开展秘密调查,并试图侵占。日本上述图谋引起中国的警觉。1885年9月6日《申报》登载消息:“台湾东北边之海岛,近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上,大有占据之势。”由于顾忌中国的反应,日本政府未敢轻举妄动。
北京师大法学院博士赵英军展示几份日本政府的公文:1895年当日本政府批准在钓鱼岛设置标桩的时候,他们就早已知道钓鱼岛是中国的。 1885年9月文件 认识到钓鱼岛属中国 国立公文书馆1895年1月12日和14日的两份文件,一份是内务大臣野村靖提出在钓鱼岛设立标桩的申请;另一份则是日本内阁会议的批复。 日本一直依据上述两份文件称在1895年1月14日之前,钓鱼岛是无主地。但另外几份日本公文证明事实远不是如此。 1895年前,日本数次在公文中承认钓鱼岛属于中国。1885年9月26日编号315号文件,由当时的日本冲绳县令向内务厅伯爵呈交,钓鱼岛的表述:“该岛与前时呈报之大东岛地势不同,恐与中山传言录中记载的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不仅也已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知悉,且各自命名,并作了航标。” 1885年11月文件 曾忌惮清政府秘密查岛 1885年11月21日的另一份文件也说:“近来报纸盛载我政府占据台湾附近的清国属岛的传言,频频提醒清政府注意,若此时匆忙公然建立国标,恐怕反易招清国猜忌,当前仅需实地调查港湾形状及开发土地物产可能性做详细报告,至于建立国标之事,须待他日机会。” 表明,第一,日本在1895年1月14日之前,对于钓鱼岛在中国的大量历史文献里有记载,已有所认识。第二,不仅是单纯的历史记载,并且这些记载所反映的(事实)是当时的清国对钓鱼岛拥有主权,这一方面(日本也承认),否则的话它(日本)不会以担心招致清国的猜忌而将这个行动作为一个秘密的调查。然后从1885年一直搁置到1895年实际上是将近10年的时间。 1894年秘密文件 清政府实力下降想夺岛 甲午战争日本终于等来机会。1894年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在秘密文件中向外务大臣重提在钓鱼岛建立国标一事:“今昔情况已不同,可再提交内阁会议审议。”赵英军解释:今昔情况完全不同,这一点实际上说明了最根本的问题,不是因为(钓鱼岛)它不是无主地,而是因为(当时的)中国已经没有这个实力来进行抗议和反对了,所以日本把它(钓鱼岛)编入了所谓的领土,实际上是(日本)抢夺了钓鱼岛,因此日方这个(钓鱼岛是)无主地的主张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一旦它的这个无主地的主张不成立的话,那么我们之后可以看到,它(日本)所有的在国际法上对钓鱼岛的所谓占领都是非法的。
日本于甲午战争末期将钓鱼岛秘密“编入”版图。随后,日本又迫使中国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 日本海军将领在1892年8月12日的报告证实,对这些岛屿的勘察并未完成。来源:防卫省防卫研究所图书馆。 1894年5月12日的信札证实,明治政府并没有对这些有争议的岛屿进行再三的实地调查。来源:防卫省防卫研究所图书馆。 日本于甲午战争末期将钓鱼岛秘密“编入”版图。随后,日本又迫使中国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
1941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宣布废除中日之间的一切条约。1943年12月《开罗宣言》明文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并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训令第677号》明确规定了日本施政权所包括的范围是“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九州、四国)及包括对马诸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对日受降典礼在台北举行,中国政府正式收复台湾。1972年9月29日,日本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郑重承诺,充分理解和尊重中方关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立场,并坚持《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二战后,日本把台湾归还给了中国,却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私自交给了美国托管。20世纪60年代末,联合国宣布该岛附近可能蕴藏着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后,日方立即单方面采取行动,先是勘探,接着巡防,擅自将岛上原有的标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换上了标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界碑,并给钓鱼岛列岛的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名字。
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施政权” 1971年6月17日,美日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简称“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同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声明:“美、日两国政府在 归还 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 归还区域 ,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台湾当局对此也表示坚决反对。 面对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反对,美国不得不公开澄清其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的立场。1971年10月,美国政府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他们将这些岛屿施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施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同年11月,美国参议院批准“归还冲绳协定”时,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尽管美国将该群岛的施政权交还日本,但是在中日双方对群岛对抗性的领土主张中,美国将采取中立立场,不偏向于争端中的任何一方。
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飞机场,海峡两岸都向日本提出了交涉和抗议。 90年代以来,日本不断伸向钓鱼岛,先后在钓鱼岛列岛上修建了灯塔,在钓鱼岛上竖起绘有“太阳旗”和纪念死者字样的木牌。日本右翼分子的这些活动都得到了日本政府的纵容和支持。 日右翼人士在钓鱼岛上猖狂的活动照片,2005年11月摄。
2000年4月20日,日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上建立了一座小神社,意在寻衅,破坏中日关系。据报道,这个神社半米高,0 2000年4月20日,日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上建立了一座小神社,意在寻衅,破坏中日关系。据报道,这个神社半米高,0.35米宽,采用白木建造。右翼分子称,建神社的目的之一是“祭祀战争期间在岛上饿死的居民”,并计划定期参拜。
日本右翼在钓鱼岛上举行祭祀活动 2005年2月9日是中国农历的大年初一,就在中国人民欢度春节之时,日本政府宣称将1978年右翼的灯塔收归国有,从日本选择的时间上可以看出日本对中国的态度。2月9日起海上保安厅派员登岛,设立管理标志,新地图标志灯塔。
日本关于钓鱼岛主权的依据不成立 日本外务省1972年3月8日《日本关于尖阁列岛领有权的基本见解》,所谓法理依据主要有三:一是所谓无主地先占,二是所谓时效取得。三是美国赋予。 国际法上先占的“客体只限于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这种无主地,乃是未经其他国家占领或其他国家放弃的土地。事实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从明朝时起便由中国政府作为海上防区确立了统治权,是中国的固有领土。尽管这些岛屿因环境险恶,无人定居,只有渔民季节性居住,但无人岛并非无主岛。钓鱼岛不是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日本朝野对此心知肚明,日本政府的官方档案以及官员的公文、信件,皆记载和证明了这一点。如,当时的日本外务卿井上馨在给内务卿山县有朋的答复,明确言及这些岛屿已被清国命名,日本政府的觊觎之心“已屡遭清政府之警示” 。钓鱼岛既不是无主地,日本对钓鱼岛也不存在什么“先占”。“不法行为不产生合法权利”是基本的国际法原则,日本的所谓“先占”是恶意的、非法的,是不成立的,不能产生国际法上的先占的法律效力。
日本的另一依据是所谓“长期连续的有效治理”,通过所谓“时效”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 国际法上所谓领土的“时效取得”,一直是极具争议的问题。反对论者完全否认时效作为一种领土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认为这种说法“徒然供扩张主义的国家利用作霸占别国领土的法律论据。” 肯定论者则将时效认作一种领土取得方式,是指“在足够长的一个时期内对于一块土地连续地和不受干扰地行使主权,以致在历史发展的影响下造成一种一般信念,认为事务现状是符合国际秩序的,因而取得该土地的主权。” 国际司法实践从未明确肯定过“时效”是一种独立的领土取得方式。至于“足够长的一个时期”究竟有多长,国际法并无50年或100年的定论。 结论:赃物时间再长,还是赃物。 日本海上舰船
战后,中国在钓鱼岛的活动: 1949年,国民党军从上海撤退时曾退至钓鱼岛停留。 1955年,国民党军从大陈岛退至钓鱼岛,准备长期利用。日方资料表明,国军曾开炮将进入钓鱼岛海域的冲绳渔船击沉,行使主权。
不论中国中央政府还是台湾地方当局,在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和反对日本窃取钓鱼岛的问题上,长期以来都是非常坚定、明确和一致的。对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设置灯塔、日本政府将灯塔“收归国有”和从所谓钓鱼岛土地民间拥有者手中有偿“租借”,以及日本政府向联合国提交标注有钓鱼岛领海基线的海图等官方行为和官方支持的民间活动,都进行了抗议,特别是外交抗议。日本对钓鱼岛的侵占,不论时间的长短,都不能取得合法的权利。 日舰撞击保钓船
日美协定不能赋予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 1951年9月8日,日美将对日作战战胜国的中国和苏联排除在外,私下达成《旧金山和约》,将北纬29°以南的南西群岛(包括琉球群岛及大东群岛)等交由美国托管。1953年12月25日,美国琉球民政府发布的《琉球列岛的地理的境界》(第27号布告),将当时美国政府和琉球政府管辖的区域定为包括北纬24°、东经122°区域内各岛、小岛、环形礁、岩礁及领海。这份布告所确定的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挟带其中。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日本政府据此主张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 美国无权托管战胜国的领土。托管也不能产生主权。
后来日本声称,1895年1月14日的内阁决议是在《马关条约》(Treaty of Shimonoseki)签订前三个月通过的,所以并非由战争取得岛屿。然而,这再一次回避了有关战争的史实。 1894年9月17日,日本击败中国北洋舰队,是为战争的重要转折点。10月,日本入侵中国,占领了主要城市。到了1894年11月,中国求和的意愿已为日方所知悉,且为国际外交界所共知。 1895年3月,日本入侵了临近台湾的澎湖列岛。所以,尽管条约是在1895年4月17日签订,但这并不能抹去之前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而正是这些事件为日本占据争议岛屿做好了铺陈。
1971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的声明指出:“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美国政府也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直到1996年9月11日,美国政府发言人伯恩斯仍表示:“美国既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列岛的主权主张。” 纽约大学政治学终身教授熊玠(马英九1976年硕士学位导师)指出:国际法有关岛屿的主权谁属的界定,无外乎三原则:发现、转让、征服。美国承认它对钓鱼岛从来没有主权,那么日本绝不可能由美国转承而得来对钓鱼岛的主权。(香港《信报》2010年10月4日)
日本认为,钓鱼岛属于琉球群岛,并不成立 32册《琉球王国汉文文献集成》(复旦大学出版社编审、古籍研究学者韩结根教授,)证明在1200多年的文献中—— 钓鱼岛从未进入琉球版图。这些材料都是琉球国人自己留下的文献,时间跨度长达1200多年,确证钓鱼岛自古属于中国。两国之间以姑米山(属琉球)与钓鱼群岛(属中国)之间一条深达2000余米的黑水沟为界。
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的“领土条款”,明确规定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重申了钓鱼岛等岛屿属于中国领土的法律属性。
日本提出的中国承认钓鱼岛为日本领土的依据: 1、1920年,中国外交官员官方承认“尖阁群岛”属于日本冲绳县。 感谢状 中华民国八年冬,福建省惠安县渔民郭合顺等三十一人,遭风遇难,漂泊至日本帝国冲绳县八重山郡尖阁列岛内和洋岛,承日本帝国八重山郡石垣村雇玉代势孙伴君热心救护,使得生还故国,洵属救灾恤邻,当仁不让,深堪感佩。特赠斯状,以表谢忱。 中华民国驻长崎领事冯冕(华驻长崎领事 印) 中华民国九年五月二十日 (中华民国驻长崎领事 印) 当时是二战前,台湾还在日本统治下。 2、1953年1月8日,《人民日报》资料参考 《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开宗明义:“琉球群岛散布在我国台湾东北和日本九洲岛西南之间的海面上,包括尖阁诸岛、......” 该文是一篇编译自日文材料的无署名文章;文中写了大隅诸岛等,实际是将台湾周边岛屿都写进去了;且用琉球人民和日本人民并用,是否琉球就是独立国家;报纸文章不会被认可代表政府立场。 3、1958年11月出版的中国北京地图出版社《世界地图集》, “鱼钓岛”“尖阁群岛”在中国境外,属于日本。该图注明采用抗战前《申报》馆的地图资料。
4、1965年10月出版的台湾国防研究院和中国地学研究所《世界地图集第一册东亚诸国》琉球地图,“尖阁群岛”在“中华民国”境外。 5、1970年台湾国民中学地理课教科书“琉球群岛地形图”中华民国国境线部分。 6、1971年台湾国民中学地理课教科书“琉球群岛地形图”,中华民国国境线走向被改动 。 这些海峡两岸的官方正式出版的地图和官方文件,主要是沿用了错误的资料,纯属误会。
三、保钓运动概况 1、第一阶段:海外人士为主阶段 1970年代—1980年代 1969年11月21日,美日签署《归还冲绳协定》,协定中的归还日本领土范围,包括中国的领土钓鱼岛列屿。 1970年8月31日,冲绳地方立法机构通过法律,确认钓鱼岛等岛屿属于冲绳石垣市。 70年代香港保钓运动现场
1970年9月4日,台湾中国时报的记者登上钓鱼岛,并且悬挂“中华民国国旗”(国民党的青天白日旗),掀开了保钓运动的序幕。 1971年4月15日,台湾政治大学学生向“美国大使馆”呈递抗议书。
1971年6月17日,台大学生发起“保钓大游行”。 当时台湾“海巡署”出动多艘舰艇,保护前往钓鱼岛“宣示主权”的“全家福”号海钓船。
1970年12月16日,普林斯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首先成立“保卫中国领土钓鱼台行动委员会”,接着纽约、芝加哥、华盛顿、耶鲁、宾夕法尼亚、康奈尔等大学中国留学生相继成立“保卫中国领土钓鱼台行动委员会”(简称保钓会)等。
“一·二九”加州游行示威 “一·三〇”全美游行示威 波士顿钓鱼台行动报告 纽约一·三〇钓鱼台示威游行 芝加哥一·三〇示威 中国留美学生的游行示威也对美国产生影响。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在归还琉球时是将钓鱼台群岛的施政权交还了日本,而对于对钓岛主权问题,美国采取中立立场。使得钓鱼岛问题作为一个悬案留下来,留下了争议的国际空间。 促进台湾民主化和祖国统一运动。 1971年,美国华盛顿的保钓游行
1971年,台大学生发起“保钓大游行”,马英九是活动组织者之一。 1971年马英九作为学生领袖访美,目睹了美国华人群情激奋的“保钓”抗议示威活动。回到台湾后,马英九和其他学生到美日驻台“领事馆”抗议,递交了抗议书,一路上高喊“日本无理,美国荒谬”的口号。马英九在哈佛的博士论文《怒海油争:东海海床划界及外人投资之法律问题》,就是台湾地区首部研究钓鱼台问题的学术论著。
2、第二阶段:港台同胞为主阶段 1990-2000年的保钓运动 1990年,台湾举行运动会,在运动会前期火炬传递活动中,台湾地区人民决定火炬传递路线经过钓鱼岛,借此传达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政治决心。然而在传递过程中,遭到日本保安队的围追堵截 。台湾岛内展开了大规模的保钓运动,从而揭开90年代港台保钓运动的序幕。
1992年2月25日,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临海及毗连区法》。 1996年9月26日“保钓号”到达钓鱼岛,香港保钓领袖陈毓祥率领五位突击队员穿上救生衣,跃身入海游向钓鱼台,因脚部被绳索缠绕,陈溺水身亡。
1996年10月7日港台保钓船队再度前往。“自立6号”终于接近钓鱼岛,台湾的金介寿和香港陈裕南登上钓鱼岛。凌君輝與呂兆洪游泳登岛。
1996年11月11日,全球保钓联盟会议在澳门召开,中国大陆代表参加了会议,两岸三地开始合作保钓,从而揭开保钓运动的新篇章。
中国人以各种方式表达保钓主张
3、第三阶段:大陆为主、全球合作阶段 大陆民间保钓人士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从对日索赔的问题逐步扩展到钓鱼岛问题。代表人物童增。另一类是直接关注钓鱼岛的青年人,从钓鱼岛问题扩大到中日关系,代表人物李南、殷敏鸿 。
2003年10月9日,由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的民间人士共同组织的出海保钓船,在前往钓鱼岛途中遭到日本多艘军舰的拦截,保钓人士几经努力之后不得不于20时15分返航。返航点距离钓鱼岛仅百米。
2004年登岛成功。 2006年10月22日香港出海,未能登岛。
2005年香港保钓活动
日本海上保安厅(简称JCG)隶属于国土基础设施交通省
广州
在持续半个世纪中,让世界知晓钓鱼岛是有争议的 保钓运动的历史意义 周恩来总理: “海外的五四运动” 在持续半个世纪中,让世界知晓钓鱼岛是有争议的 调查题目:未来钓鱼岛前景你认为哪种可能性较大? 总票数:24454 选项 比例 ·中日双方克制,维持钓鱼岛现状 22.96% ·日本军国主义复活,中国武力收复钓鱼岛 55.26% ·外交谈判恢复中国钓鱼岛主权 14.57% ·其它 7.21% (引自搜狐网站)
日本正直学者的声音:井上清《钓鱼岛·历史与主权》井上清著贾俊琪、于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去年(1971)年11月初,我首次去冲绳旅行。我更想得到一些能够证实“尖阁列岛”是否自古就属于琉球的史料。搞清了“尖阁列岛”中的任何一个岛屿都不曾为琉球的领土。不仅如此,还明白了它似乎原本就是中国的领土。日本占有这里是在1895年甲午战争中日本胜利时的事情,日本将其称为“尖阁列岛”大概是在1900年(明治33年),由冲绳县师范学校的教师黑岩恒命名的。 1972年2月号(1月下旬发行)上。为了面向普通读者,又将《历史学研究》上的论文改写了一下,形成了题为《钓鱼群岛(尖阁群岛等)是中国的领土》的文章,刊登在日中文化交流协会的机关刊物《日中文化交流》2月号上。
尖阁列岛·钓鱼岛争议 ――对21世纪人们智慧的考验 村田忠禧(日本横浜国立大学教授) 明代以来各种各样的中国的地图和文献都把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标注在中国的版图内。 明、清王朝向琉球共派出过24回册封使,这些册封使都要将派遣的经过和琉球的现状写成《使琉球录》等报告向皇帝提出。册封使从当时与琉球间唯一窗口的福建省福州(最初为泉州)出发,前往琉球的那霸。当时的船是帆船,利用夏至前后的西南风在海上航行。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这些位于大陆架边缘的一个个岛屿是保证安全航海的重要的目标,所以在《使琉球录》中多次出现关于这些岛屿的记载。而在这些记载中,值得注意的是都认识到:过了赤尾屿,就到了“古米山”(现在的久米岛),开始进入了琉球的境内。 在领土问题这样的国家间的见解对立的情况下,需要倾听对立的意见,保持用冷静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态度。不冷静地思考,立即用狭隘的民族主义,用伪装的爱国主义煽动情绪是绝对要不得的。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应当向周恩来和邓小平学习,应当意识到,我们还没有超越他们的智慧,这是需要我们反省的。
1972年7月6日,日中友好协会冲绳县本部理事长大城昌夫在东京报告了冲绳人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钓鱼台斗争的报告。 1972年,评论家松冈洋子指出“在日本的百年侵略中,每一次侵略战争都是在中国领土上进行的……甲午战争……日俄战争……全面侵华战争……今年5月15日,日本又重新侵略了中国领土钓鱼岛屿,把钓鱼岛列屿列入日本防空识别圈。”
四、中国政府的立场和对策 1972年,中日建交。周恩来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挂起来,留待将来条件成熟时再解决。“放一放,以后再谈。”当时双方就这一点达成了协议。 田中首相:借这个机会我想问一下贵方对钓鱼岛(日本称“尖阁列岛”)的态度。 周总理:这个问题我这次不想谈,现在谈没有好处。 田中首相:既然我到了北京,这问题一点也不提一下,回去后会遇到一些困难。 周总理:对。就因为在那里海底发现了石油,台湾把它大作文章,现在美国也要作文章,把这个问题搞得很大。 田中首相:好,不需要再谈了,以后再说。 周总理:以后再说。这次我们把能解决的大的基本问题,比如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问题先解决,不是别的问题不大,但目前急迫的是两国关系正常化问题。有些问题要等待时间的转移来谈。 田中首相:一旦能实现邦交正常化,我相信其它问题是能解决的。
央视2012年9月24日焦点访谈中播出了1978年邓小平谈钓鱼岛的珍贵画面,他谈到:“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时,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倒是有些人想在这个问题上挑一些刺,来障碍中日关系的发展。我们认为两国政府把这个问题避开是比较明智的,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等十年也没有关系。我们这一代缺少智慧,谈这个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下一代比我们聪明,一定会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办法。” 邓小平: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中国:1、钓鱼岛离大陆远,与台湾、石垣岛近; 2、中国GDP是日本的十分之一,需要日本支持。 搁置争议,应是中日两国的共识(日本政治家有承认此点)
1992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写明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后,日本提出了“抗议”,我外交部重申:钓鱼岛属于中国。 1996年7月14日,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新设置了灯塔。中国外交部表示对这一事件“严重关切”。海峡两岸都强烈抗议。 中国渔政船
2008年12月8日,海监51和海监46编队赴抵钓鱼岛海域。日本海上保安厅及自卫队在早晨8点左右基本处于交接班状态,整个钓鱼岛周围海域仅有3艘海上保安厅的巡视船。在发现中国海监编队后,第10、11管区匆忙呼叫支援,不久3艘日本巡视船赶到时,已经无法阻止中国海监船的行动。此次巡航行动意义非凡、影响巨大、鼓舞人心。它打破了外交抗议的惯例,加重了对领土主权的要求,表明了我国以行动宣示主权、捍卫领土的决心,展示了中国的巡航能力。
2009年,中国海监执法船开赴钓鱼岛,既是依法行使对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的巡航执法,也是中国行使对钓鱼岛主权的具体体现。 2004年12月,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枚钓鱼岛风光的明信片。这是国家邮政部门首次发行钓鱼岛题材的明信片,首批限量发行5000枚。 中国海监51号航行在钓鱼岛水域
2010年6月19日中国海军编队通过冲绳岛和宫古岛海域 日本媒体报道,2010年3月31日上午,东方红2号调查船在钓鱼岛海域
据日本媒体消息称,中国2架军机2011年3月2日越过“中日中间线”,飞临钓鱼岛上空,日本紧急出动战机进行拦截。 3月,日方竟对中国渔政船出现在钓鱼岛20多海里外就加以阻挠和警告。在国际海洋法中,毗连区是指领海线外12海里范围的水域,主要作用是给沿岸国执法船追击在本国领海违法犯罪的他国船只的行动划定一个限制水域。日本对钓鱼岛附近海域的严密监控已从12海里扩大到24海里,这是值得中国警惕的重要动向 中国渔政202船进行海空联合巡逻
钓鱼岛与东海油气田问题 中国先后东海大陆架上发现平湖、春晓等7个油气田和一批含油气构造。春晓油气田位于浙江宁波市东南350公里的东海西湖凹陷区域,由春晓、残雪、断桥、天外天4个油气田组成。“春晓”开采设施建成后,通过海底管道每年可输送25亿立方米天然气。 中国从1980年代开始,一共进行了4轮海上油气对外合作招标。2003年8月19日,中国石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荷兰皇家/壳牌及美国优尼科公司就共同勘探、开发和销售东海天然气、石油和凝析油资源达成协议。签署四方将按照中海油30%,中石化30%,壳牌公司20%,优尼科公司20%的比例投资并享受收益。 ”
2004年5月末,一家日本报纸报道 “春晓”油气田动工的消息后,日本媒体就好像炸了锅一样,开始铺天盖地地批判中国,几乎一夜之间,“中国威胁论”再度甚嚣尘上。有的媒体还使用了醒目的大标题“春晓冲击”来形容此事对日本造成的影响。有的则大呼“日本其实也是资源大国”,按“日中中间线”分界,日方一侧埋藏着1000亿桶原油和20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仅原油就价值640万亿日元,平均每个日本人就能分到500万日元,而现在,“中国准备独占东海资源”。
中国的平湖油气田距离“日中中间线”100多公里远;春晓油气田距“中间线”有5公里以上。但日方认为,中国的春晓油气田、断桥气田与“日中中间线”东侧的油气田属同一矿脉,这两个油气田投产之后,中国就可以利用吸管原理将东侧的石油天然气吸走。 中国海军舰艇在春晓气田附近巡逻
九七事件的原因。日本:担心中日力量对比变化,千方百计要彻底解决。美国:天安舰事件后,高调重返亚洲。 结果:日本的目的并未达到 与那国号 2010年9月7日上午10点15分左右,在钓鱼岛西北12公里,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与那国”号船尾附近和中国拖网渔船闽晋渔5179号船头附近发生碰撞。 九七事件的原因。日本:担心中日力量对比变化,千方百计要彻底解决。美国:天安舰事件后,高调重返亚洲。 结果:日本的目的并未达到
2011年3月26日,日本防卫省说,日本海上自卫队的一艘驱逐舰26日下午4点45分时许,在东海油气田附近日中“中间线”东侧巡航时,遭到中国海监部门的一架“Z9”直升机的近距离警告。报道称,日本政府26日已经通过外交渠道向中国政府提出了抗议。 日本文部科学省2011年3月30日公布,新版7家出版社的社会科教科书,均声称钓鱼岛是日本领土。 3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任何试图改变这一事实的言行都是徒劳的。
2012年日本购岛闹剧 日本的目的是补国际法的漏洞,实施其海洋战略。 4月16日 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宣布筹款购钓鱼岛。 7月7日 野田佳彦宣称,政府正就购买有关岛屿并实现“国有化”进行研究。 8月19日 包括数名地方议员在内的10名日本人登岛,将日本国旗绑在岛上灯台上。 8月24日 日众议院决议,钓鱼岛是“日本领土”,并谴责中国“保钓”人士登岛。 9月3日 日本政府与钓鱼岛 “岛主”展开 “购岛”谈判,拟出价20.5亿日元。 9月10日 钓鱼岛、北小岛和南小岛,将这三个岛“收归国有”。 日本的目的是补国际法的漏洞,实施其海洋战略。 美国智库布鲁金斯学会高级研究员、克林顿时期白宫国家安全委员会亚洲事务高级主任李侃如,当地时间9月20日表示,日本政府最近将钓鱼岛“国有化”的行为打破了中日在这一问题上的长期共识。当美国政府内有人做出暗示美国在中日领土争端上选边站队的评论时,这是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李侃如表示,“这对美国没有好处”,这些言论令人遗憾。
中国的反制措施 9月11日 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钓鱼岛海域领海基线的声明 9月11日 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钓鱼岛海域领海基线的声明 9月14日 海监50、15、26、27船和中国海监51、66船组成的两个维权巡航编队抵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域,对附近海域进行维权巡航执法。 9月25日 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 10月14日 北海舰队7艘军舰到达钓鱼岛30海里海域。
根据国际法原则,一个国家对一块土地享有主权,必须满足四大条件: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经营、最早持续不断地行政管辖。我国是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唯一满足上述条件的国家。 二战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业已回归中国版图。1951年,日本同美国等国家签订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群岛(即现在的冲绳)交由美管理。1953年,美国控制下的琉球民政府擅自扩大管辖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裹挟其中。1971年,日、美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又擅自把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中国政府对日、美这种私相授受中国领土的做法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不予承认。日方否认中日之间存在钓鱼岛争端,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直接挑战。中国必须捍卫《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权威和原则。
针对日方的举动,中国的保钓步骤 首先,迫使日本承认钓鱼岛问题有争议。 9月13日北京日本大使馆外的抗议 日共委员长志位和夫9月20日拜访官房长官藤村修表示:“应在承认存在领土争端的基础上主张主权的正当性,并应通过外交途径加以解决。”藤村回应称:“领土争端是不存在的,但日中两国确实存在有关钓鱼岛的问题。希望为和平解决出力。”日媒形容,日共是目前日本国内首个主张日中存在钓鱼岛领土争端的政党。该党认为,“不承认存在领土争端的话,就无法坚持日本的立场,也无法反驳中国。” 9月13日北京日本大使馆外的抗议
其次,迫使日本承认不能完全实际控制钓鱼岛地区。 要指出,日本的“非法实际控制”,再长也形成不了时效。 2012年9月18日,上海
钓鱼岛问题与走向海洋 不少学者指出,如果继续采取“留待后人解决”政策而无所作为的话,将会给中国未来的崛起之路带来无穷的后患。
《产经新闻》2005年3月10日,日本政府决定拨款1000万日元,在“冲之鸟”礁设置灯塔,以明示,日本拥有该岩礁周围200海里水域专属经济区的权利。 “冲之鸟”位于琉球群岛以南,距离东京1740公里。实际上是一块岩礁,涨潮时仅有两块床垫大小的礁石露出水面,高1米多,宽约4.6米。日本认为“冲之鸟”是一个岛屿,可以在其周边200海里设定自己的专属经济区。 而中国则认为那是一块礁石,不具备专属经济区的条件,中国海洋调查船在那一带从事海洋调查活动也不需要事先向日本有关方面报告。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第一,岛屿应是在涨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第二,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礁石,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日本的军事力量 陆上自卫队 日本陆上自卫队编制定员17.8007万人,实有兵员15.1万人。编成5个军区、11个步兵师、1个装甲师、1个步兵旅、2个混成旅、1个空降旅、1个炮兵旅、5个工兵旅、8个防空导弹群。 96式装甲车 90式主战坦克
金刚级驱逐舰拥有“宙斯顿系统” 海上自卫队 定员4.57万人,实有兵员4.38万人,编成1个自卫舰队、1个护卫舰队、1个航空集团、1个潜艇舰队、5个地方队。2万顿级的日向号攻击型两栖登陆舰(直升机航母)1条。共装备各型作战舰艇152艘,总吨位36.4万吨。 潜艇22艘:春潮级6艘、夕潮级10艘; 驱逐舰近40艘:金刚级4艘、村雨级4艘、朝雾级8艘等; 护卫舰20艘:阿武隈6艘、夕张级2艘、石狩级1艘、筑后级11艘; 大隅级两栖运输舰1艘; 水雷战舰艇32余艘。
航空自卫队 日本航空自卫队编制定员4. 72万人,实有兵员4 航空自卫队 日本航空自卫队编制定员4.72万人,实有兵员4.56万人。编有1个航空总队、3个航空方面队、1个航空混成团、6个战斗航空团、6个防空导弹群、1个航空支援集团、1个航空教育集团、2个训练航空团、3个飞行教育团、1个航空开发实验集团。共装备各型作战飞机464架。 其中F-15J、F-4EJ、F-1、F-2A/B战斗机和战斗轰炸机共363架;运输机90架,主要有C-130H、YS-11运输机,CH-47运输直升机等;教练机主要有T-1初级教练机36架、T-2高级教练机48、T-3初级教练机36架、T-4中级教练机126架;预警、侦察、电子干扰、救护飞机约75架、主要有E-2C预警机,RF-4E/EJ战术侦察机(26架),EC-1电子干扰机,YS-11E(L)等。 防空导弹部队:装备引进美国技术生产的“爱国者”防空导弹发射装置120部。19个基地防空队, 雷达警戒部队。 日本拥有最新式的战斗机
2003年10月18日,香港评论家邱震海对民间的保钓运动提出三个层面的反思:一是如何使保钓运动变得更富有成效,而非仅仅以热情乃至生命重复悲剧的循环;二是政府决策者如何以战略定位出发,分轻重缓急揭开中日关系中的层层死结;三是中国知识界乃至全民族如何进行深刻的文化反思,为中日关系找到真正合理的地位。 他认为:钓鱼岛问题的本质是历史遗留的领土争端问题,暂时无法解决,只要不影响中国重大的战略利益,不妨暂时搁置。 “渔政201” 2011年1月27日巡航
回顾 1372年—1883年 没有争议时期 1984年(冲绳人古贺辰四郎“发现”钓鱼岛)—1971年保钓 酿造争议时期 1972年—2004年 搁置争议时期 2005年(日本政府宣布将“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上的灯塔收归国有)—至今 争议激化时期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规定,日本必须无条件归还其窃取的中国领土。上述文件还对日本领土范围界定为“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不仅不包括钓鱼岛,甚至也不包括琉球群岛。日本试图侵占钓鱼岛,实质是对《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所确立的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严重违背了日本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 2013年是《开罗宣言》70周年,我国当重申《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并呼吁联合国安理会及时召开相关的特别会议,重新审议日本战后的遗留问题。 1978年,中日双方曾缔约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解决钓鱼岛问题的外交条件 美国 重返亚洲的冲击;美国有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责任和使命;钓鱼岛问题与美国有关:根源來自美國1971年把釣魚臺捆綁在美日《歸還沖繩協定》。在制定這個歸還政策前,美國已經明確表示只歸還釣魚臺的管理權,不涉及她的主權。主權問題由中日雙方協商解決。這就為中立化美國提供了依據。 中立化美國,一是廣泛讓美國人民知道當年這個決策過程;二是讓美國認識到對日本採取綏靖政策到頭來只會傷害自己。 上个世纪,美國在對日本實行這個綏靖政策後不過十年左右,日本就對美宣戰,並把戰火燒到美國領土夏威夷。 讓美國人認識這段歷史,有助於中立化美國政府。
梅德韦杰夫2010年11月1日访问国后岛 俄罗斯 韩国 东盟:南海 争取国际舆论
解决钓鱼岛问题的内部条件 海峡两岸关系(口非心是); 军事准备; 舆论准备; 海监、渔政船巡逻制度化; 国内的稳定。 (爱国热情不能与戾气同行,狭隘民族主义会淹没理性的声音,抵制日货的双刃剑;青年如何爱国?)
有专家提出:将钓鱼岛列入军事演习场 倘若日本政府真的宣布将钓鱼岛“国有化”,我们有后发制人的手段。除了外交抗议、民间声讨之外,代表十几亿中国人民的中国政府,由于对方背信弃义在先,自然不再受当年“搁置争议”的默契的约束,我们应该立刻宣布彰显中国对钓鱼岛主权的方案。方案之一,就是向全世界宣布,中国的钓鱼岛区域,已经被列为中国军队的海上军事演习场。我们的国土历来是国有的,不需要日本式的假惺惺的“购买谈判”,国家把这个无人居住的区域宣布为军事演习场,非常合乎情理。至于中国军方在何时以何种方式演习,是海军的编队演练,还是导弹的试验打靶,那当然属于军事机密。不过,一旦演习计划确定,我们肯定会事先公告天下,让渔船和其他航行人员及时避开。至于某些自以为聪明的家伙,煞费苦心地要在中国的钓鱼岛上搞什么非法设施,那么我们今天就把话挑明了,那等于是为我们的实弹演习提供了靶子! (孙颙)
强调人权,敲打日本 苏智良:中日因钓鱼岛争端开战的可能性有多少 BBC 2012年9月19日 中国政府宣布放弃战争赔偿,大庆油田的石油低价销售给急需能源的日本;而日本报之以开放援助(简称ODA),提供先进技术,这些大大推进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从民间到政府,从政治、经济到文化、体育,中日两国全面交流,关系密切,“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的誓言,不绝于两国政治家、外交家之口。 然而,即使在蜜月时代,中日两国之间仍在领土、历史认识等方面存在严重的分歧。例如日本在二战期间推行的“慰安妇”制度,强迫将数十万外国女性充当日军的性奴隶。尽管事实充分,证人在世,但日本政府和法院仍千方百计予以否认与推脱。 1970年12月7日,作为联邦德国总理的勃兰特在向华沙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献花圈后,双腿下跪,并发出祈祷:“上帝饶恕我们吧,愿苦难的灵魂得到安宁。” 2012年9月18日《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广告:中国钓鱼岛
国际舆论:日本在“购岛”的同时并未意识到自己当年对亚洲人民造成的巨大伤害,对于二战时的暴行也从未进行认真反思,日本应对当年的行为负责。 美国《纽约时报》专栏记者纪思道2011年1月20日专栏:“中方的主张有强有力的历史依据”,并指出“中国大陆与台湾提出这一问题是在1970年后半段”。关于中国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主张,纪思道在文中表示:“从我的观点来看,(中方的主张)具有强有力的历史依据。” 日本外务省发言人佐藤悟即在《纽约时报》发文,对该报上述言论不满,他在文中辩称,“日本政府确认尖阁诸岛上没有居民,不受任何国家统治,于1895年1月正式将其划入本国领土”,据此主张是日本的“固有领土”。 国际舆论:日本在“购岛”的同时并未意识到自己当年对亚洲人民造成的巨大伤害,对于二战时的暴行也从未进行认真反思,日本应对当年的行为负责。 美国塔夫茨大学加里 勒普认为:从中国哪里窃取了领土。(西班牙《起义报》2012年10月2日)美国《国家利益》2012年10月1日指出:奥巴马总统应驳回美国务院对1960年《美日安保条约》的诠释,美国不会因为一些无人居住的岛礁而冒险开战。
1990-2010: 日本失去的20年 日本大城市不少失业或面临失业的“蚁族”不得不入住只能横着爬进去的“蜗居”——“胶囊旅社”。 少子化与老龄化的困境
2011年日本债务累计总额达959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76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为年度国内生产总值的200%;日本的家庭储蓄总额折合货币净资产约合1.1万亿。但在约三年时间内,日本国债总额就会超过日本家庭的资产总额。但日本94%的国债是面向国内的借款,并不会出现像希腊、意大利那样遭遇国外投机资本抛售的情况。 原内务及通讯大臣竹中平藏撰文指出,“选择自鸣得意的日本人应当看看阿根廷经济。一百年前,阿根廷几乎是世界第二大富裕经济体,而现在由于糟糕的政策和比政策还糟的政客,这个国家已经沦落到失败者的行列”。
2011年3月11日仙台福岛9级强震、37米海啸,与切尔诺贝利齐名的核污染 东北大地震后,直接损失3000亿美元,日本政府负债率可能再提高7%。
关注海洋 至今我国的宪法里也没有提及“海洋”两个字,中华世纪坛只铺了象征960万平方千米黄色国土的960块砖,在中小学生用的地理教科书里至今找不到我国按照《公约》可以主张的管辖海域。中华民族因为海洋意识淡薄而丧失了许多机遇,为此吃了不少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们要汲取深刻教训,力避由此而产生的失误。 渔政船巡逻海疆
积极应对, 创造并等待历史机遇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