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 壹 特殊案件作業相關說明 貳 股務單位應注意事項、配發暨轉撥之更正 參 宣 導 事 項 肆 附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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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案件暨股務單位應注意事項、配發暨轉撥之更正

大綱 壹 特殊案件作業相關說明 貳 股務單位應注意事項、配發暨轉撥之更正 參 宣 導 事 項 肆 附 錄

壹、特殊案件作業 相關說明

背景說明 緣起 因應產業發展趨勢及強化企業經營體質,依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等規定,原發行人申請將相關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後設立新公司,或轉換控股公司、現金合併等案例,說明相關作業

一、案例-分割減資1(98年燦坤分割為燦坤及燦星網公司) 示意圖 案例特點 上市公司分割為一家上市公司及新設立一家未上市公司 未上市公司股票以無實體發行,並預定依證交所規定申請簡易上市,分割後二家公司未於同日掛牌 上市公司 分割 減資 作 業 上市 公司 存續 未上市 公司 新成立

一、案例-分割減資1(續) 作業規劃 預期效益 配合主管機關推動全面無實體發行政策,並考量新設公司對股東股權之管理及相關作業成本,暨後續將申請掛牌等因素,規劃下列措施: 公開發行公司擬於一年內申請掛牌者,可申請無實體登錄 投資人餘額交付至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一般保管帳戶」或「登錄專戶」項下,由股務單位直接對股東提供服務 於掛牌公告後,可由公司申請將股東持股整批撥入其於往來證券商開立之集保帳戶 預期效益 新設公司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可節省發行成本及作業負擔 股務單位直接提供股東有關私人間直接讓受/繼承/贈與等股務服務 新設公司於掛牌公告後,股務機構一次彙整股東資料辦理轉帳,可提昇作業效率

一、案例-分割減資1(續) 作業內容 / 原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股東會決議 ▼ ▼ ▼ ▼ 未上市公司 ▼ ▼ 依停過名冊將減資後股票撥入各帳戶 股票掛牌日 上市公司 股東會決議 ▼ ▼ ▼ ▼ 未上市公司 交易所分割減資換發股票公告 原上市公司停止過戶(集保公司 提供停過名冊) 原上市公司申請減資後股票登錄 交付作業 依停過名冊將新公司股票撥入一般保管帳戶/登錄專戶 ▼ ▼ 金管會核准公開發行 未上市公司股票登錄、交付 /

一、案例-分割減資1(續) 上市公司--各帳戶處理 被分割減資公司 停過名冊登載 分割減資後 配發結果 股票狀況 分割減資前 正常股票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 各證券所有人帳戶 各證券所有人帳戶並有扣押相關註記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提供ST56J報表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記錄原扣押編號續為扣押 扣押股票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 本公司依設質記錄撥至設質專戶,並記錄設質明細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有設質記錄提供設質附檔 設質股票 設質專戶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 本公司依信用記錄轉撥至各融資融券專戶,並記錄信用明細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加註信用記錄 信用股票 融資融券專戶

一、案例-分割減資1(續) 未上市公司(1)各帳戶處理 分割減資後 股票狀況 管理作業 配發結果 收費 正常股票 扣押股票 設質股票 可辦理私人間讓受/繼承/贈與等作業 公告股票掛牌前,均於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管理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一般保管帳戶/登錄專戶 正常股票 按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餘額每月計收帳戶維護費 按每次股票轉讓轉出方之股數,計收轉帳費 同一證券所有人各帳戶間之帳務調整,不計費 本公司將公司分割相關訊息通知執行機關 股務單位依執行機關指示辦理 交付至發行人登錄專戶「證券所有人明細」(A帳),股務單位再操作扣押交易續為扣押註記 扣押股票 依原公司停止過戶時證券所有人名冊,登載質權人資料 依質權人及出質人填具新公司之「解除質權通知書」暨證券商之核印證明,辦理解質 交付至發行人登錄專戶「現股設質明細-已繳回」(C帳戶) 設質股票 註:信用帳戶比照一般帳戶處理

一、案例-分割減資1(續) 未上市公司(2)存券轉帳 ▼ ▼ ▼ ▼ ▼ 股務單位 交易所通知 預訂掛牌日期 股票掛牌日 一次彙整股東轉帳資料,製作轉帳媒體 填具「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存券轉帳申請書」(註1) 操作連線交易(671S)將股票由登錄專戶「證券所有人明細」,撥至本公司發行機構專戶(99609999900) 製作帳簿劃撥交付有價證券之電腦媒體,於股票掛牌日前二營業日下午5:30前,向本公司申請配發(註2) 股票撥入股東集保帳戶 註1:應簽蓋股務單位印鑑,並經股務單位主管及稽核人員簽章確認,由股務單位自行留存備查 註2:申請文件同股票其他類帳簿劃撥作業

一、案例-分割減資1(續) 作業程序 上市公司 登錄作業 發行人於減資股票掛牌日前二營業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辦理無實體登錄作業 本公司審核文件無誤後,即辦理公司股份之登錄,並於完成登錄作業後,掣發「無實體發行登錄證明」予發行人

一、案例-分割減資1(續) 作業程序(續) 上市公司(續) 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發行人於減資掛牌日前二營業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辦理無實體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發行人製作之電腦媒體依減資作業模式,逐筆回寫配發至原帳戶後,由本公司系統就減資前已扣押、設質及信用部分,將減資後股數自動帶入相關註記

一、案例-分割減資1(續) 作業程序(續) 新設公司 參加人開戶作業 新設公司檢附下列相關文件,申請辦理參加人開戶作業 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開戶申請書 開戶契約書(乙式二份) 印鑑卡(乙式三份)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加蓋公司登記章及負責人章) 本公司編訂參加人代號,通知新設公司帳戶啟用日期 新設公司應即開立發行人登錄專戶(3XXX5555555),戶別80

一、案例-分割減資1(續) 作業程序(續) 新設公司(續) 登錄作業 發行人應檢附下列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辦理無實體登錄作業 本公司審核文件無誤後,即辦理公司股份之登錄,並於完成登錄作業後,掣發「無實體發行登錄證明」予發行人

一、案例-分割減資1(續) 作業程序(續) 新設公司(續) 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發行人於指定劃撥日前二營業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辦理無實體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應將有價證券撥入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之「一般保管帳戶」或「登錄專戶」 於證交所、OTC公告股票掛牌前,不得申請撥至證券所有人於證券商或保管機構開立之集保帳戶 於證交所、OTC公告股票牌上市(櫃)、興櫃後,得採「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交易(交易代號:671S交易)或配發交付方式,將股票撥至證券所有人於證券商或保管機構開立之集保帳戶

二、案例-分割減資2(99年華碩分割為華碩及和碩公司) 示意圖 案例特點 上市公司減資,並由另一未上市公司發行股份予原上市公司股東 完成相關作業後,原上市公司股東取得二家公司股份,二家公司同日掛牌 上市公司 分割 減資 作 業 上市 公司 一 上市 公司 二

一、案例-分割減資2(續) 作業規劃 預期效益 配合新公司與原上市公司同日掛牌,規劃下列措施: 原上市公司依減資作業程序辦理登錄交付事宜 新上市公司股票之交付,應依原上市公司停止過戶日之證券所有人名冊配發交付至各投資人保管劃撥帳戶,有關設質專戶、融資融券專戶及執行機關扣押股票之帳務調整由集保公司系統辦理 預期效益 新上市公司股票與原上市公司減資後股票,於同日均撥入投資人保管劃撥帳戶,並辦理減資前股票扣帳,帳務異動紀錄明確 新上市公司之股票原應設質、執行機關扣押及信用交易抵繳擔保品之作業一次到位,不影響股東權益 二家公司之劃撥交付皆以原上市公司停止過戶日之證券所有人名冊辦理,可確保資料正確性,並提昇作業效率

依原上市公司停過名冊,新公司股票撥入各帳戶 二、案例-分割減資2(續) 原上市公司 作業內容 依停過名冊,減資後股票撥入各帳戶 股票掛牌日 上市公司 股東會決議 ▼ ▼ ▼ ▼ 新上市公司 交易所分割減資換發股票公告 原上市公司停止過戶,集保公司提供名冊 原上市、新上市公司 申請股票登錄 交付作業 依原上市公司停過名冊,新公司股票撥入各帳戶 /

二、案例-分割減資2(續) 原上市/新上市公司--各帳務處理 被分割減資公司 分割減資後 股票狀況 分割減資前 停過名冊登載 配發結果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 正常股票 各證券所有人帳戶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提供ST56J報表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記錄原扣押編號續作扣押 各證券所有人帳戶,並有扣押相關註記 扣押股票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 新公司股票如須續充信用擔保品者,本公司依信用記錄轉撥至各融資融券專戶,並記錄信用明細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加註信用記錄 信用股票 融資融券專戶

二、案例-分割減資2(續) 原上市/新上市公司--各帳務處理(續) 被分割減資公司 停過名冊登載 分割減資後 配發結果 股票狀況 分割減資前 原上市公司 新上市公司 新上市公司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本公司依設質記錄撥至設質專戶,並記錄設質明細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有設質記錄提供設質附檔 設質股票 設質專戶

二、案例-分割減資2(續) 作業程序 原上市公司 登錄作業 發行人於減資股票掛牌日前二營業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辦理無實體登錄作業 本公司審核文件無誤後,即辦理公司股份之登錄,並於完成登錄作業後,掣發「無實體發行登錄證明」予發行人

二、案例-分割減資2(續) 作業程序(續) 原上市公司(續) 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發行人於減資股票掛牌日前二營業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辦理無實體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發行人製作之電腦媒體依減資作業模式,逐戶回寫配發至原帳戶後,由本公司系統就前已扣押、設質及信用部分,就減資股數自動帶入相關註記

二、案例-分割減資2(續) 作業程序(續) 新上市公司(續) 參加人開戶作業 新上市公司檢附下列相關文件,申請辦理參加人開戶作業 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開戶申請書 開戶契約書(乙式二份) 印鑑卡(乙式三份)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加蓋公司登記章及負責人章) 本公司編訂參加人代號,通知新上市公司帳戶啟用日期 新上市公司應即開立發行人登錄專戶(3XXX5555555),戶別80

二、案例-分割減資2(續) 作業程序(續) 新上市公司(續) 登錄作業 發行人於減資股票掛牌日前二營業日前檢附下列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辦理無實體登錄作業 本公司審核文件無誤後,辦理新上市公司股份之登錄,並於完成登錄作業後,掣發「無實體發行登錄證明」予發行人

二、案例-分割減資2(續) 作業程序(續) 新上市公司(續) 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新上市公司於減資掛牌日前二營業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辦理無實體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新上市公司應依原上市公司停止過戶名冊,製作新公司股票之配發電腦媒體,逐戶回寫配發至原帳戶 本公司於掛牌日依新上市公司製作之帳簿劃撥交付媒體,交付新上市公司股票至參加人保管劃撥帳戶及發行人「登錄專戶」,本公司系統就原上市公司分割前已扣押、設質及信用部分,就新上市公司股票自動帶入相關註記

三、案例-轉換控股(100年合庫銀行轉換成合庫金控案) 三、案例-轉換控股(100年合庫銀行轉換成合庫金控案)  示意圖 案例特點 上市公司轉換為控股公司子公司下市 控股公司成立日亦即上市日,同日起原公司下市 上市公司 轉換 控股 作 業 控股子公司 下市 新成立 控股公司 上市

三、案例-轉換控股 (續) 作業規劃 預期效益 控股公司成立上市日亦即原上市公司下市日,可達成無縫接軌之目標 因應控股公司成立上市日,同日起原公司下市,為考量作業連續性及完整性,規劃下列措施: 由原上市公司申請辦理新設控股公司開戶及登錄事宜 原上市公司依現行合併作業程序辦理新設控股公司交付事宜 控股公司之設立核准函正本及設立登記表影本應於掛牌當日送交本公司 預期效益 控股公司成立上市日亦即原上市公司下市日,可達成無縫接軌之目標 由原上市公司申辦控股公司登錄交付事宜,可確保作業之正確性並提昇作業效率

三、案例-轉換控股(續) 作業內容 原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股東會決議 ▼ ▼ ▼ ▼ 控股公司 1.下市 股票掛牌日 2.註銷股份登錄 交易所轉換換發股票公告 經濟部核准設立登記 原上市公司停止過戶,集保公司提供名冊 申請股票登錄 交付作業 1.上市 2.依原上市公司停過名冊,新公司股票撥入各帳戶 /

三、案例-轉換控股 (續) 控股公司--各帳戶處理 被轉換公司 停過名冊登載 轉換控股 配發結果 股票狀況 轉換前 正常股票 扣押股票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 正常股票 各證券所有人帳戶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記錄原扣押編號續為扣押 各證券所有人帳戶,並有扣押相關註記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扣押股票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 本公司依設質記錄撥至設質專戶,並記錄設質明細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有設質記錄提供設質附檔 設質股票 設質專戶 依停過名冊交付至原集保帳戶 本公司依信用記錄轉撥至各融資融券專戶,並記錄信用明細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加註信用記錄 信用股票 融資融券專戶

三、案例-轉換控股 (續) 作業程序 原上市公司 股份轉換 終止登錄 原上市公司集保戶股東,轉換後股票撥入原帳戶;非集保戶股東轉換後股票則撥入新設立控股公司登錄專戶 終止登錄 控股公司股票掛牌日亦即原上市公司股票下市日 本公司於原上市公司股票下市日辦理各帳戶股票扣帳,並註銷其無實體股票之登錄 公告終止原上市公司之參加人開戶契約,並函知原上市公司終止其無實體股票登錄

三、案例-轉換控股 (續) 作業程序(續) 控股公司 參加人開戶作業 因新設立控股公司設立登記日為股票掛牌日,因此由原上市公司於交易所公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來函檢附下列相關文件,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新設立控股公司參加人開戶作業 有價證券保管劃撥帳戶開戶申請書 開戶契約書(乙式二份) 印鑑卡(乙式三份) 已向經濟部遞送申請設立登記文件影本 交易所核准股份轉換申請函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本公司編訂參加人代號,通知控股公司帳戶啟用日期 控股公司應即開立發行人登錄專戶(3XXX5555555),戶別80

三、案例-轉換控股 (續) 作業程序(續) 控股公司(續) 登錄作業 原上市公司於控股公司股票掛牌日前二營業日前,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新設立控股公司無實體登錄作業 本公司審核文件無誤後,依交易所核准控股公司股票上市暨原發行人有價證券終止上市日期之公告,於掛牌日前辦理股票登錄作業,並於掛牌日掣發「無實體發行登錄證明」予發行人

三、案例-轉換控股 (續) 作業程序(續) 控股公司(續) 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原上市公司於轉換日前二營業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新設立控股公司無實體帳簿劃撥交付作業 原上市公司製作之電腦媒體依合併作業模式,逐筆回寫控股公司股票配發至原帳戶後,由本公司系統就原上市公司前已扣押、設質及信用部分,就轉換之控股公司股數自動帶入相關註記

三、案例-轉換控股 (續) 作業程序(續) 控股公司(續) 掛牌日作業 新設立公司檢送設立核准函正本、設立登記表影本二份(加蓋公司登記章及負責人章)送交本公司 本公司於新設立控股公司核准函簽蓋「本證券採無實體發行,已由證券集中保管事業辦理登錄」章戳後,將設立核准函交還新設立控股公司並交付「無實體發行登錄證明」予發行人

四、案例-現金合併(101年日月光公司合併日月鴻公司案) 示意圖 案例特點 存續公司支付對價股款予消滅公司股東,不發行股份 股務單位辦理相關作業後,向本公司申請消滅公司集保帳戶及登錄帳戶股份之扣帳 支付 興櫃 公司 消滅 存續 公司 價款 現金合併作業

四、案例-現金合併(續) 作業規劃 預期效益 因應二家公司合併,存續公司支付對價股款予消滅公司股東,不發行股份,規劃下列配合措施: 消滅公司函請本公司提供合併基準日之證券所有人名冊並停止帳簿劃撥作業功能 存續公司辦理支付對價款事宜 股務代理機構申請消滅公司股東持股扣帳 預期效益 由股務代理機構洽本公司統一辦理股票扣帳,股東無須辦理任何作業 股東若有現金對價給付事宜之疑義,有直接洽詢之窗口,不致造成困擾

四、案例-現金合併(續) 作業內容 集保結算所 存續公司 消滅公司 股務單位 辦理消滅公司扣帳作業 消滅公司股東會決議 ▼ ▼ ▼ ▼ ▼ 櫃買中心公告消滅公司下櫃 申請消滅公司證券所有人名冊及停止帳簿劃撥交易功能 經濟部核准消滅公司解散登記 完成現金對價發放予股東 申請消滅公司扣帳作業

四、案例-現金合併(續) 消滅公司--各帳戶處理 消滅公司 股票狀況 股票扣帳前 名冊登載 對價股款 正常股票 扣押股票 設質股票 依停過名冊採匯款或寄支票方式,支付對價股款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正常股票 各證券所有人帳戶 各證券所有人帳戶並有扣押相關註記 股務單位控管扣押帳戶對價股款 依執行機關通知辦理對價股款之解交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提供ST56J報表 扣押股票 依各帳戶為各證券所有人 有設質記錄提供設質附檔 設質股票 設質專戶 依出質人與質權人間之約定支付對價股款

四、案例-現金合併(續) 作業程序 消滅公司 存續公司 指定基準日停止帳簿劃撥功能 支付股款 消滅公司來函檢附下列相關文件,向本公司申請提供截至合併基準日之證券所有人名冊,並停止消滅公司股票帳簿劃撥作業功能 依企業併購法規定之董事會議事錄或股東會議事錄 終止上市(櫃)、興櫃公告 存續公司 支付股款 存續公司依本公司提供之證券所有人名冊資料,寄發現金合併退還股款通知書予股東並辦理支付對價股款事宜 通知書載明集保戶股東將由股務單位向集保結算所申請扣帳,股東無需自帳戶領回股票

四、案例-現金合併(續) 作業程序(續) 股務機構 申請消滅公司股東持股扣帳 股務機構檢具來函,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消滅公司集保戶及登錄專戶股東銷帳作業(應簽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來函要義: 已將合併之對價股款支付股東 扣押股票對價股款已控管,將俟執行機關通知處理方式後配合辦理 請集保結算所辦理消滅公司集保戶及登錄專戶股東股票扣帳事宜 負責處理嗣後集保戶及登錄專戶股東對合併案之疑義 其他必要說明 檢具文件 支付股款證明文件(銀行匯款證明、寄發支票證明) 申請扣帳帳戶之電腦媒體 主管機關核准消滅公司消滅登記函文影本 存續公司已依規定支付對價股款之切結書(簽蓋公司登記章及負責人章) 其他必要之文件

四、案例-現金合併(續) 作業程序(續) 集保結算所 依申請辦理消滅公司股東持股扣帳 審核相關文件無誤後,指定基準日辦理消滅公司集保戶及登錄專戶股東股票扣帳事宜 消滅公司股票以實體發行者,本公司於扣帳日辦理實體股票出庫作業,並會同發行人/股務機構將股票截角作廢;股票以無實體發行者,本公司於股票扣帳日同時註銷無實體登錄股份 編製「有價證券強制轉換收回名冊」(ST55J)及「法院扣押資料彙總表」(ST56J) ,以網路報表方式通知發行人,確認扣帳筆數 後續辦理終止消滅公司參加人開戶契約、註銷帳戶等事宜

貳、股務單位應注意事項、 配發暨轉撥之更正

一、案例-轉換價格 案例說明 提醒注意事項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因除權但未將調整後之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通知本公司,以致辦理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作業時,發生轉換股數短撥 提醒注意事項 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因除權作業有所變動,發行人應於異動生效日前,將調整後轉換價格、生效日期等資料通知本公司 發行人/股務機構於操作轉換公司債轉換相關作業(交易代號:313、314及315交易)時,應注意轉換價格及股數是否無誤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來函申報轉換價格調整及申請短撥股數之登錄交付事宜 本公司配合調整轉換價格並於簽奉核准後,依發行人/股務機構檢具之登錄交付申請文件及媒體辦理短撥股數之登錄及交付

二、案例-緩課股票 案例說明 提醒注意事項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受理股東緩課股票換發作業,股務電腦系統未註記緩課股數即撥入股東集保帳戶 提醒注意事項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證券商代收舊票換發作業時,應落實檢核及覆核機制,確實核對相關表單(舊票代收申請書)及實體股票,俾維護作業之正確性 代收之舊票為緩課股票者,應於登錄專戶補記載股東持股之緩課數額 依舊票代收申請書(緩課股票用)辦理股份撥轉前,應檢查是否已操作「取消緩課註記通知」交易(交易代號:674交易),取消緩課註記 建議發行人/股務機構於股務電腦系統新增勾稽緩課股份之功能 轉撥之更正 股東填製「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向撥入券商申請將誤撥 之股票撥回登錄專戶 撥入券商依股東之申請書填製「參加人操作受限制連線交易申請書」向本公司申請放行 發行人/股務機構函請將誤撥之股票撥回至登錄專戶項下 本公司於簽奉核准後辦理放行,通知撥入券商將股東誤撥之股票撥回登錄專戶 發行人/股務機構將撥回登錄專戶之股票加註緩課註記

三、案例-信託帳戶 案例說明 提醒注意事項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新股帳簿劃撥配發交付作業時,未依信託帳戶各 分戶編號辦理配發交付作業 提醒注意事項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信託帳戶配發交付作業時,依停止過戶證券所有人名冊登載,如投資人開立不同信託帳戶而有分戶編號時,應依各分戶編號分別辦理增資股票配發交付作業 發行人/股務機構應落實檢核及覆核機制,確實比對股東之長戶名及分戶編號資料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檢具更正申請書及相關附件,函請將誤撥之股票辦理更正轉撥 本公司於簽奉核准後,次一營業日證券市場開盤前,操作更正轉撥交易將誤撥股票轉撥至正確股東之集保帳戶 本公司於更正轉撥作業完成後,通知發行人/股務機構及轉出入證券商已撥轉事宜

四、案例-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 案例說明 提醒注意事項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員工認股權憑證履約認股時,誤植認股股數或證券 代號,致將不應履約之證券撥入員工集保帳戶 提醒注意事項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員工認股權憑證履約作業時,應落實檢核及覆核 機制,確實核對其上傳媒體資料內容(配發交付日期 、轉換/認股後 證券代號、轉入帳號、持有人身分證統一編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轉換/認股股數等),俾維護作業之正確性 建議發行人/股務機構於股務電腦系統新增勾稽證券代號之功能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函請將誤撥之股票辦理註銷事宜 本公司於簽奉核准後,請發行人/股務機構通知股東將誤撥之股票滙撥至發行機構專戶後辦理股數註銷 發行人/股務機構依員工認股權憑證履約作業程序辦理正確股票之重新交付

五、案例-員工分紅配股 案例說明 提醒注意事項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新股帳簿劃撥配發交付作業時,因作業疏失,將員工分紅配股股票誤撥予同ID之股東 提醒注意事項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新股帳簿劃撥配發交付作業時,應落實檢核及覆核機制,確實核對員工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戶號、集保帳戶等資料,維護作業之正確性 建立相同ID但不同股東之檢核機制,避免股票過戶及配發錯誤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檢具更正申請書及相關附件,函請將誤撥之股票辦理更正轉撥 本公司於簽奉核准後,次一營業日證券市場開盤前,操作更正轉撥交易將誤撥股票轉撥至正確股東之集保帳戶 本公司於更正轉撥作業完成後,通知發行人/股務機構及轉出入證券商已撥轉事宜

六、案例-股東現金認股 案例說明 提醒注意事項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新股帳簿劃撥配發交付作業時,因銀行作業疏失,將股東現金認股股票誤撥予未認股之股東 提醒注意事項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股東現金認股股票交付作業前,應落實檢核銀行通知股東認股資料,是否為股東得認股股數。 配合提供予本公司之股東現金認股可認股數媒體,股東可認股數應依股 東名簿股東實際可認股數製作,俾有錯誤時得檢核發現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函請本公司辦理配發更正 本公司於簽奉核准後,次一營業日證券市場開盤前,操作更正轉撥交易將誤撥股票轉撥至正確股東之集保帳戶 本公司於更正轉撥作業完成後,通知發行人/股務機構及轉出入證券商已撥轉事宜

七、案例-股票轉帳錯誤 案例說明 提醒注意事項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受理股東申請股票轉帳時,因作業疏失,誤將股東未繳回實體股票之股數,由登錄專戶撥至股東集保帳戶 提醒注意事項 發行人/股務機構受理股東將實體股票換發為無實體作業,應確實檢核股東繳回之實體股票並作必要記載,如股東同時申請轉帳時,於操作交易前並應確認申請轉帳之實體股票均已繳回。 轉撥之更正 股東填製「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向撥入券商申請將誤撥之股票撥回登錄專戶 撥入券商依股東之申請書填製「參加人操作受限制連線交易申請書」向本公司申請放行 發行人/股務機構函請將誤撥之股票撥回至登錄專戶項下 本公司於簽奉核准後辦理放行,通知撥入券商將股東誤撥之股票撥回登錄專戶

八、案例-配發帳戶錯誤 案例說明 提醒注意事項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股票配發作業,未將股票撥入股東或員工指定之集保帳戶 發行人/股務機構辦理股票配發作業,應檢核配發媒體並確認已依股東或員工指定之集保帳戶辦理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函請本公司辦理配發更正 本公司於簽奉核准後,次一營業日證券市場開盤前,操作更正轉撥交易將誤撥股 票轉撥至正確股東之集保帳戶 本公司於更正轉撥作業完成後,通知發行人/股務機構及轉出入證券商已撥轉事宜

九、案例-取消放棄緩課 案例說明 提醒注意事項 轉撥之更正 發行人/股務機構受理股東申請股票放棄緩課,股東於事後因稅務考量申請取消股票放棄緩課,並將已撥入集保帳戶股票撥回登錄專戶 提醒注意事項 發行人/股務機構受理股東申請放棄緩課,應向股東說明後續所得稅申報等事宜,請股東了解相關規定 股東申請取消放棄緩課,如公司已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者,應向稅捐機 關申請更正並獲核准後,再檢附文件向本公司申請 轉撥之更正 股東填製「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向撥入券商申請將誤撥之股票撥回登錄專戶 撥入券商依股東之申請書填製「參加人操作受限制連線交易申請書」向本公司申請放行 發行人/股務機構函請將誤撥之股票撥回至登錄專戶項下 本公司於簽奉核准後辦理放行,通知撥入券商將股東誤撥之股票撥回登錄專戶 發行人/股務機構將撥回登錄專戶之股票加註緩課註記 本公司如檢核擬申請之股票已賣出者,將不予受理

參、宣導事項

一、帳簿劃撥作業 庫藏股轉讓員工 發行公司易疏忽事項 轉讓股票予不符合公司轉讓辦法所定資格之員工(例非全職員工、子公司員工) 轉讓價格不符合公司轉讓辦法(高價/低價) 公司修正轉讓辦法但未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本公司100年10月25日保結股字第1000170984號公告修正「庫藏股轉讓員工稽核報告」,修正重點 受讓庫藏股之員工是否為公司全職員工,暨公司如擬轉讓庫藏股份予子公司員工者,公司之轉讓辦法是否已載明庫藏股份得轉讓予子公司員工 轉讓予員工之庫藏股份,如公司限制員工須持有一定期間後始得轉讓持股者,本項限制是否符合主管機關法令及公司之轉讓辦法

一、帳簿劃撥作業(續) 庫藏股轉讓員工(續) 請轉知上市(櫃)、興櫃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時請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轉讓庫藏股予員工如限制員工轉讓者,應符合法令及轉讓辦法規定,並請依配發類別「庫藏股限制」(代號F)向本公司申請;嗣後解除限制時再以配發類別「庫藏股限制解除」(代號G)向本公司申請取消限制轉讓

一、帳簿劃撥作業(續) 交付股票予具內部人身分之海外(子)分公司外籍員工 為落實國內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內部人股權管理,上市(櫃)及興櫃公司依證券交易法或公司法規定,帳簿劃撥交付有價證券予海外子(分)公司具內部人身分之外籍員工者,應交付至員工專屬本人帳戶(僅得就「僅得賣出」或「FIDI帳戶」擇一開立),不得交付至海外子(分)公司開立之「海外外籍員工集合投資專戶」

二、股務單位應注意事項 辦理第一上市(櫃)、興櫃公司員工股票相關帳簿劃撥作業,請注意應按員工之身分別(海外外籍員工或大陸籍員工)依規定辦理 第一上市(櫃)、興櫃公司配發予海外外籍員工之股票,得帳簿劃撥交付至開立於保管機構之「海外外籍員工集合投資專戶」,另第一上市(櫃)公司配發股票予大陸籍員工時,得帳簿劃撥交付至公司開立於保管機構之「大陸籍員工集合投資專戶」 因員工身分不同而得撥入之專戶各異,為避免員工股票有誤撥帳戶情形,請於辦理第一上市(櫃)、興櫃公司員工股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或辦理該公司登錄專戶、特定保管帳戶及一般保管帳戶股票轉帳作業時,應注意員工身分別依規定辦理

二、股務單位應注意事項(續) 因應實務需求調整轉帳作業控管原則 股務單位已操作「存券交易日結資料總結」交易(交易代號:166)通知本公司當日作業已結帳,當日即不得再操作轉帳交易將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項下各帳戶股票撥出 股務單位擬操作「登錄專戶設質孳息轉帳通知」交易(交易代號:A47) ,將設質股票之孳息由登錄專戶「代保管明細」撥入質權人參加人設質專戶者或「法院扣押資料異動」交易(交易代號:151,異動別2:扣押轉帳)將扣押之股票解交法院者,無論撥入之參加人是否已結帳均可辦理 股東向發行人申請將股票由登錄專戶撥入其開立於其往來參加人集保帳戶時,無論撥入之參加人是否已結帳均可辦理;配合實務增訂股東因股務單位通知向其參加人申請「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交易代號:671) ,將股票由參加人集保帳戶撥入發行人登錄專戶時,比照辦理

Thank You !

肆、附錄

肆、附錄-原上市公司登錄文件-分割1 原上市公司登錄申請文件 無實體發行登錄申請書 變更登記函正本 變更登記表影本(加蓋公司登記章及負責人章) 公開發行之文件影本(金管會核准減資函影本) 換發公告 換發有價證券明細表 ※自101年4月23日起改由發行作業平台申請

肆、附錄-原上市公司交付文件-分割1 原上市公司交付作業文件 無實體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交付作業申請 書(代傳票)*2份(減資回寫及一般配 發) 有價證券帳簿劃撥配發交付作業確認單 *2份(減資回寫及一般配發) 帳簿劃撥交付有價證券名冊之電腦媒體 *4片(減資集保回寫、減資登錄專戶回 寫、SIN及BOK配發媒體) ※自101年4月23日起改由發行作業平台申請

肆、附錄-新設公司登錄文件-分割1 新設公司登錄文件 無實體發行登錄申請書 設立(變更)登記函正本 設立(變更)登記表影本(加蓋公司登記章及 負責人章) 公開發行之文件影本(金管會核准公開發行 函影本) 專業股務代理機構或股務單位證明文件 輔導上市、上櫃契約影本 換發有價證券明細表 公司來函 與主辦輔導證券承銷商共同簽章之聲明書 ※自101年4月23日起改由發行作業平台申請

肆、附錄-新設公司交付文件-分割1 新設公司交付文件 無實體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交付作業申請書(代傳票) *1份(一般配發) 有價證券帳簿劃撥配發交付作業確認單*1份(一般 配發) 帳簿劃撥交付有價證券名冊之電腦媒體*2片(SIN及 BOK配發媒體) ※自101年4月23日起改由發行作業平台申請

肆、附錄-法院扣押之有價證券 執行機關扣押之有價證券 司法院民事廳93年3月22日(93)廳民二字第0六三二七號函辦理 法院扣押之有價證券,因發行公司辦理合併、減資、回收、轉(交)換及還本付息而轉換為另種證券者,發行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應將轉換之證券送交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撥入債務人集保帳戶續予扣押;如有證券轉換為現金者,發行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應逕將該現金解交執行法院

肆、附錄-融資融券專戶之有價證券 融資融券專戶之有價證券 依本公司業務操作辦法第62-2條規定辦理 前條帳簿劃撥交付之有價證券屬無償配股股利率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提供為信用交易、證券業務借貸款項或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擔保品者,本公司於指定劃撥日依授信機構提供之擔保品所有人名冊,自證券所有人集 保帳戶轉撥至授信機構融資融券專戶或擔保品專戶 前條帳簿劃撥交付之有價證券屬發行人辦理分割減資之分割受讓公司股票,其與減資後股票同日上市或上櫃,依規定得為信用交易擔保品者,本公司準用前項規定辦理轉撥作業

肆、附錄-設定質權之有價證券 設定質權之有價證券 法務部99年6月21日法律字第099024543號函辦理 設定質權之有價證券,因發行公司辦理合併、減資、收回還本等事由轉換為現金,揆諸上開說明,該減少或滅失之股票質權,即移存於該替代物(現金)上,亦即質權人就出質人因股票滅失所得向發行公司行使之請求權,仍有質權存在

肆、附錄-新設公司登錄文件-分割2 新設公司登錄文件 無實體發行登錄申請書 變更登記函正本 變更登記表影本(加蓋公司登記章及負責人章) 公開發行之文件影本(金管會核准增資函影本) 專業股務代理機構或股務單位證明文件 ※自101年4月23日起改由發行作業平台申請

肆、附錄-有價證券帳簿劃撥配發交付作業確認單

肆、附錄-減資/合併集保戶回寫媒體格式

肆、附錄-減資/合併登錄回寫媒體格式

肆、附錄-帳簿劃撥交付集保戶媒體格式(首筆資料)

肆、附錄-帳簿劃撥交付集保戶媒體格式(明細資料)

肆、附錄-帳簿劃撥交付登錄媒體格式(首筆資料)

肆、附錄-帳簿劃撥交付登錄媒體格式(明細筆資料)

肆、附錄-舊票代收申請書(非緩課股票用)

肆、附錄-舊票代收申請書(緩課股票用) 緩課 玆委託 貴公司將上開本人持有之股票及換票申請書透過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為轉交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申請換發。轉交之股票如遇股票瑕疵、偽(變)造或其他異常情事,將由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逕行連繫本人處理,概與 貴公司及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無涉。 上開緩課股票本人願意放棄緩課權利,由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依規定按股票面額辦理所得申報,本人申請換發股票經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驗核無誤後,惠請依申請書所載股數換發後之實際股數撥入至本人上開帳戶。 上開股票屬緩課者本人保留緩課權利,本人申請換發股票經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驗核無誤後,惠請依申請書所載股數換發後之實際股數於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下登錄專戶辦理明細調整至「證券所有人明細」項下,屬非緩課者,惠請依申請書所載股數換發後之實際股數撥入至本人上開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