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達科技 掏空案 主題:博達案 組別:第10組
博達弊案 案情概要
• 葉素菲給所有人的話 ¤ 榮獲國家磐石獎製造出博達是世界上生產砷化 鎵磊晶片最為頂尖的招牌。 ~投資騙局~ • 葉素菲給所有人的話 ¤ 榮獲國家磐石獎製造出博達是世界上生產砷化 鎵磊晶片最為頂尖的招牌。 ¤對外宣稱博達的訂單已經接到連做三年都做不完。 ¤光是以博達的既有產能,博達一直都在賺錢,所以前景當然沒問題。 目的:以利募資 下腳品:係指生產過程中所發生餘料,這些餘料無法以正產品的方式出售 ¤為了增加產能賺更多的錢,因此博達需要增資擴廠。
葉素菲遭判有期徒刑14年, 併科罰金1億8000萬,必須入獄服刑 ~重要時間~ 2000/04 榮登股王寶座 2001 現金增資,募集16.25億元 2003/08 發行五千萬美元 ECB 2004/6/17 申請重整 (公司債達29.8億) 2004/6/23 博達股票被停止交易 2004/6/25 葉素菲因詐欺、背信罪移送地檢署 2009/11/19 葉素菲遭判有期徒刑14年, 併科罰金1億8000萬,必須入獄服刑
• 虛增業績 美化帳面 於香港虛設多家人頭公司 利用下腳品大量銷貨 不斷進行假買賣三角循環 虛增銷貨收入110億 ~弊案手法一~ 目的:以利募資 下腳品:係指生產過程中所發生餘料,這些餘料無法以正產品的方式出售 虛增銷貨收入110億
~關係人交易運作 (物流)~ 博達公司 回銷給博達 虛假銷貨 進貨供應商 (國內配合廠商) 銷貨對象 (香港人頭客戶) 貨物重新 包裝出售
~關係人交易運作 (金流)~ 博達公司 支付進貨款項 支付貨款 進貨供應商 (國內配合廠商) 銷貨對象 (香港人頭客戶) 其餘款項流向
將ECB轉換成博達股票, 於台灣股市出售,套取15億台幣 ~弊案手法二~ • 虛增現金與約當現金 蓄意錯置會計科目,致分類錯誤 將限制動支之銀行存款列為現金 將ECB轉換成博達股票, 於台灣股市出售,套取15億台幣 2.博達將虛假銷售創造的應收帳款,賣給國外銀行換取現金 (演變成看的到卻吃不到的帳戶)
投資銀行替博達發行ECB, 並將所得$5000萬交由博達 轉成股票,從台灣股市吸金15億元 小結:博達自導自演,由自己保證自己向銀行借錢,跟自己買債券,最後換成自己的股票售出
將ECB轉換成博達股票, 於台灣股市出售,猶如變相現金增資 ~弊案手法三~ • 藉由擴大募資,補足資金缺口 出售轉投資的尚達公司股票獲利七億 說服證期會,發行5仟萬美元ECB募資案 將ECB轉換成博達股票, 於台灣股市出售,猶如變相現金增資 2.運用帳上還有43億現金的優勢,並加上出售尚達即可獲利的糖衣
• 臨時更換會計事務所 ∙ 3/9 將安侯會計事務所更換為勤業會計事務所 ~弊案手法四~ 理由: 『因財務報告連續五年由相同會計事務所及會計師查核簽證,有影響會計師獨立性及查核意見客觀性之虞』
∙ 3/15 勤業火速簽證出博達去年度年報 ∙ 60億元的現金函證有問題 疑點: 勤業連了解博達公司的時間都沒有,此外博達各有40億元轉投資及應收帳款需評估。 ∙ 60億元的現金函證有問題 勤業雖有進行函證,但建華銀行沒有回函,勤業仍讓博達過關。
問題 討論
~Question 1-1.~ Q1.1 政府、金融監管單位有哪些疏失?
~answer 1-1.~ • 證期會同意博達意發行5000萬美元ECB募資案 證期會應詳細審核,不能端看獲利佳便同意博達發行ECB,此外由於企業在國內籌資會影響國內投資人權益,證期會審查從嚴,相較之下,企業海外募資較為寬鬆,造成大股東大玩套利遊戲的歪風。 • 政府事後反應遲鈍,責任定位不明 應效法美國第一時間就進駐整頓︰兵分二路,一路由檢調司法蒐證起訴;一路由財金機關出手善後管控,把傷害控制在最小範圍,反觀台灣證期會卻只被動等待博達說明,正好也被動的等待葉素菲完成脫產。
~Question 1-2.~ Q1.2 應有哪種機制加以預防?
~answer 1-2.~ • 因應博達案而制定修正之法律條文 ¤ 監察人與審計委員會雙軌制 ¤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中至少1/4為獨立董事,同時 關係人懂事不得超過半數。 ¤董事會至少5席董事,強制要求公司訂定董事會議 事規則,落實董事會運作。 ¤增訂「製造交易活絡表象」為不法炒作 ¤明訂財報須經董事長、總經理與快計主管簽名,並 出具聲明承諾,財報如有不當,將加重罰負責人、 相關人員與會計師之「民事賠償責任」
Q2.1 前後任負責查帳的安侯及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應負何種責任? ~Question 2-1.~ Q2.1 前後任負責查帳的安侯及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應負何種責任?
~answer 2-1.~ • 過度自信、評估不慎 勤業當時臨時接任博達的審計業務時,並未確認時間是否充裕,即允諾接任,導致沒有多餘時間了解博達忽略許多應評估的過程 • 審計失敗 博達董事長葉素菲表示帳上的現金存放在三家外商銀行,不過若要動用則有限制條款,在這樣的情況下,會計師必須向三家外商銀行函證,但勤業沒有取得銀行的證明,就予以簽證 •財務簽證會計師沒有勾串的情事發生,但會計師在 本身的專業敏銳度上,仍有改善的空間。
~Question 3-1.~ Q3.1 博達內部公司治理有何問題?
~answer 3-1.~ • 內部監理重疊 董事會成員與高階經理人的人事重疊現象,所有權與經營權未有清楚界線,公司內部間容易出現利益衝突,當董事會顧及個人利益,外部投資人的權益將會被完全忽略。 • 違反公司治理中財務管理基本法則 如浮報應收帳款並頻繁進行鉅額增資 • 資訊不透明,且並未達到公平及權責分明
~answer 3-1.~ • 使內部利害關係人受害 員工:員工分紅配股式由董事會決定,而博達董事會多為高機管理者,對基層員工產生不公平。 股東:大股東在公司上市未久後,大量轉讓持股,使股價趨於泡沫化,三萬多名小股東血本無歸。 • 使外部利害關係人受害 經銷商:公司有心瞞騙經銷商,最終以自認倒楣收場。
~Question 3-2.~ Q3.2 獨立董監事的功能及責任為何?
~answer 3-2.~ • 獨立董監事功能 主要是為了監督公司經營者而存在,其必須能夠不受公司經營者的拘束而獨立表達意見,因此獨立董事是否具有獨立性,能夠超然、客觀、公正並中立的行使職權,為最重要的關鍵。 • 應加強關係人的查核
~總結~ • 事件 ¤虛增業績美化帳面 ¤隱匿財務操作 ¤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涉偽不實 • 影響 ¤公司資產遭到挪用及侵占 ¤不當財務操作 ¤未依公司內部控制評估作業程序辦理 ¤財務報表涉有虛偽隱匿事實 ¤申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之書件設有虛偽隱匿事實
~總結~ • 預防 ¤落實會計師的專家責任 ¤公司治理的重視與落實 ¤加強國際金融監控合作 ¤加強上市公司落實對其關係交易人之內部控管機制
~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 •商業週刊,912期〈四大證據指出博達在大陸復活〉 •商業週刊,986期〈葉素菲有錢又可以還銀行了〉 •財報就像一本故事書 •北市創投業期刊〈從博達案看台灣公司治理〉 •中時晚報,2004/06/27〈博達案_美麗的泡沫 VS. 醜惡的騙局 〉 •google圖片搜尋
謝 謝 The End